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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元风流-第9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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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维自然不知道他的这位未婚妻脑子里有传说中的未来图书馆,并可以因为王维的一言两语而慢慢解除封印……
而王维一直觉得,就算搞出了玻璃,这古代的工艺还是要打个问号的,一定是那种看起来就很次的产品,然而在王维看到实物时,整个人都震惊了,这种堪比后世通过先进技术造出来产品,到底是怎么回事?
非常的不科学啊!
王维当时就觉得文科僧的悲哀就在于此,明明什么东西都能指点江山、激扬文字一下,但真正实践能力强的家伙,往往是那么能够沉下心钻研的人,这远不是浮夸的文科僧可以比的,所以说他心里对崔璎珞更加看重了,总之比他这个在科学上一点都不靠谱的嘴炮流强多了。
崔璎珞最近在专注于对印刷术的改良,她从王维提出的活字印刷术中得到灵感,希望能够让最新的印刷术,既具有活字印刷术的节省成本,又能像雕版印刷那样清晰jīng致。
对此,王维常常慨叹,天才就是天才,除了被时代所局限以外,只要有一个能够穿越时代的人对他们进行点拨的话,其散发出来的光辉,简直比他这个穿越者还要强大。
王维已经隐隐有了个想法,这种靠个人发明的小打小闹,终究格局太小,一定要真正建立出工业体系才行,而长安并不是一个好的种田攀科技树的地方,如果想要大规模生产某些东西的话,绝对非常麻烦。
王维觉得自己作用这下子就能体现出来了,作为一个官员,肯定会要外放做官的,到时候选一个最佳的地方作为建立工业体系的地方,自己为其保驾护航,而科学技术上的事情,自然交给崔璎珞了。
当然了,这肯定是比较长远的事情了,期间培养新的理论、技术人才,绝对是很好的积累。
既然有了玻璃制品,那穿越者必备的高浓度的烈酒又能够新鲜出炉了,这玩意的技术含量比玻璃还要低,却也是圈钱利器。
这种事情,王维都是直接交给崔璎珞处理的,可惜崔璎珞对商业上的事情并不感兴趣,让她记账什么的话还行,毕竟她对数字很敏感,但要她去策划什么广告宣传之类的话,就是苦手了。
王维身为官员,肯定只能当幕后黑手,要不然真去搀和商业上的事的话,对他的仕途不利,士农工商,这样的排行,几乎贯穿了整个古代。
所以这次王维回乡,也有从族中找些帮手的想法,河东王氏虽然因为分出太原王氏而势力大减,又因为王处廉的病逝而失去了主心骨,可以说是已经处于非常危险的境地,也难怪房氏看不上王维,不过族中应该还是有些人才的。
况且现在形势已经完全不一样了,王维以一榜第三的进士身份回来,完全可以震慑住某些宵小之辈,整个河东王氏将以王维为核心,重新走上复兴的道路。
探花宴之后,王维又陆陆续续作为新科进士受邀了几次宴会,虽说都是恭喜王维高中进士的,但王维却是不得不去的,比如文坛大佬贺知章、草书大家张旭、国画大师李昭道等的邀请,以及岐王、宁王等亲王的邀请。
虽然王维对那位岐王yīn险的小人行径很不齿,可表面上却依旧装作一团和气的样子,不得不说,如果是某些比较幼稚的人,肯定要好好踩一踩岐王的。
可王维的心智却非常成熟,深知这些亲王哪怕实权不大,可坏事能力真的很强,王维觉得反正两人没有撕破脸,那就继续维持和谐的关系就行了,他知道岐王的yīn险,自然就会提防,若是真的撕破脸了,岐王堂堂正正做些下绊子的事,王维应付起来反而难度更大。
宴会大多在平康坊,不少名伎都眼巴巴的希望王维留宿,奈何王维却真的如传闻中那样洁身自好,从来都是宴会完后就离去了。
而名伎们心目中洁身自好的王大才子,晚上却并没有回家,而是暗中被接到了金仙观,与某位食髓知味的人妻公主做一些没羞没躁的事情。
不得不承认,被王维滋润的金仙公主,虽然迷人的忧郁气质不减,可整个人都容光焕发,好似新生一般。
金仙公主已经彻底被王维征服了,每次王维来到金仙观时,她都像一个痴恋情人的女孩一般,像菟丝花一样缠绕着王维,甘愿为王维做任何事情,就连侍奉王维穿衣时,都希望自己来做,为这个男人奉献自己,她感到非常快乐,她真正找寻到了活在这世上的意义。
可惜,这样的金仙公主,在王维眼中依然只是个优秀的炮友而已,不过他也非常满意金仙公主的柔顺,要是碰到那种闹着要嫁给王维当正妻的炮友的话,王维绝对会无情的抽身而退,才不会像这样真正对待一个爱人一般,温柔地对待金仙公主。
因为金仙公主的这种状态,王维还有闲心吐槽一下自己身上原来真有花痴光环,可惜只有金仙公主这个女人被深深影响,但在那位王维挺欣赏的苑小娘子眼中,他的吸引力居然还比不上一本《三国演义》。
难道征服一个女人的心,真的要从**上开始?王维有些邪恶的想着,恍然间觉得这种生米煮成熟米饭的方式,也许对古代女人真的有用。
哪怕唐朝风气开放,却不会像后世那般女人越来越不重视自己的贞cāo,只是说唐朝的风气相对于其他朝代来说,非常开放而已,保守纯洁的女子,还是非常多的。
在王维告诉金仙公主自己要回乡一趟时,金仙公主流露出了明显的不舍,却也只是默默嘱咐男人路上小心,还主动为王维准备了不少有用的行李,其姿态倒是越来越像一个贤淑的妻子了。
王维这才发现金仙公主吸引他的地方,还有成熟的姐姐对自家弟弟无微不至的照顾与关怀,在这一刻,他心中才觉得不能单纯的将金仙公主视作炮友了,不如就把她当成一个真正的姐姐。
做出了这样决定的王维,准备以后就多在金仙公主那儿撒撒娇,放松放松自己总是到处算计的脑袋,他明明还只是个美少年而已,当然可以装嫩扮乖的说!
王维在离长安之前,当然还要与自己的友人们再聚一下,上次做东的是崔颢,这次王维准备自己做东,他现在还真不缺这几个小钱,哪怕这些钱能够供普通人家一个月的食物。
只要是当官的,除了那些异常死板的,只知道拿死俸禄的人,基本上都活得非常滋润,不是说去贪污,拿那种给人把柄的黑sè收入,而应该是注重无法定罪的灰sè收入。
不过王维背后还有世家支撑,连灰sè收入都没必要重视,只需利用崔璎珞的发明赚钱就行了。
王维邀请友人们去的地方倒不是平康坊,而是西市的一家颇为高档的酒楼,这是胡人富商所开,里面有充满异域风情的胡姬,据说十分诱人,而酒楼的服务也比较周到,所以在士大夫圈子里口碑还算不错。
可以说除了那些老一辈古板的士大夫以外,年轻人都喜欢到这家酒楼来消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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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5、重聚
() 再次与几位友人相聚时,王维发现自己似乎在这个小圈子里分量更重了,韦陟、崔宗之两人还好,毕竟早就有了官身,rì后注定前途不愁,所以在对待王维时态度变化不大,他们原本就十分佩服王维的才华与智慧。
崔颢还是少年心xìng,xìng格说好听点是耿直,说难听点就是比较二愣子,虽然私生活很不检点,但这样的人当朋友是不用担心被背叛的。
崔颢一点也不掩饰对王维的羡慕,十分真诚的恭喜王维金榜题名,并放出豪言自己三年后绝对也能金榜题名,他今年也就十五岁而已。
倒是以前一直与王维齐名的卢象,心中的滋味比较复杂,他其实是比较高傲的人,与韦陟那从骨子里散发出的高傲简慢不同,他的高傲,更像是在掩饰某种自卑。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他的家世其实和王维差不多,说出去是响当当的范阳卢氏,可实际上他那一房比较弱,要不然也不会走科举的路子。
卢象对自己的才华也是比较自信的,但真要去考科举的话,他还真的没有王维这个首次科举就取得这么大成功的把握,因为里面的变数实在太大了。
这次王维去参加科举,在卢象看来分明有些自不量力,他心中是抱着一种幸灾乐祸的态度看待王维有很大可能xìng的失败尝试的。
可惜,王维却获得了这么大的成功,从此有了官身,哪怕都是名门世家子弟,可他现在与王维,地位就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了。
卢象无可奈何的发现,自己似乎已经没有脸再与王维齐名下去了,等什么时候自己也成了进士再说。
王维现在在圈子中的地位可谓水涨船高,一点也不比韦陟、崔宗之差了,一榜进士这个身份,注定了王维那远大的前途。
几人的座驾陆续来到了西市的这家高档酒楼,其中韦陟的那辆华丽无双的马车最为引人注目,还有崔宗之的那匹通体雪白的玉狮子,这样的座驾,比后世那种限量版的豪车还要尊贵,因为它具有唯一xìng的,是身份的象征,只要一出现,上流圈子里的人基本上都知道是谁来了。
至于崔颢、卢象的座驾,那就稍稍有些次了,放在后世也就是奔驰之类的大路货豪车了,当然了,这种座驾也不是平头百姓可以拥有的。
而这个时候,人们忽然发现这些座驾中,又多了一匹通体血红的宝马,应该是汗血宝马无疑了,这又是哪位名门公子的座驾,长安这样的宝马不超过十匹,其中还有一匹被某人当街砍了……
王维几人已经来到了大堂之中,崔宗之不由感慨地对王维说道:“十三郎果然发达了啊,刚刚考中进士,就随意骑了匹汗血宝马出来,这太原王氏的底蕴果然很厚嘛。”
听到崔宗之这开玩笑的调侃话语,王维不由一怔,这才反应过来自己那匹马的价值,可这马可不是他的,而是金仙公主所赠,这算不算吃软饭啊?
王维恍然间还真觉得自己是在吃软饭,住的是自家未婚妻的房产,骑的价值不菲的宝马又是情人所送……当小白脸能当到这样的地步,也真的是一种能耐呢。
不过若不是崔宗之的话,王维还真没意识到这马的价值,他一直不觉得骑马是一件舒服的事情,那种整个人悬在空中没法脚踏实地的感觉真的不怎么样,若不是融合了原本王维的记忆,他绝对没办法这么驾轻就熟,比起骏马来,他倒更喜欢坐韦陟的奢华马车。
韦陟这时却冷不丁道:“如果我没有看错的话,这匹汗血宝马,应该是以前圣上赐给那位金仙公主的?”
王维不由心中震惊,这个家伙的眼力还真不错,而他能够知道这马来历,也从侧面看出了韦家在长安的势力。
王维轻描淡写的转移话题:“听说这家酒楼的胡姬姿sè不错,最好看的则是如今风靡长安的胡旋舞,我已经点了一个最好的房间,还是快些进去。”
崔宗之确实会看眼sè,对此也不多问,只是心中暗暗佩服王维的交际手段,居然可以与那位公认的低调孤僻的金仙公主搭上关系。
韦陟则没有将这事放在心上,就算是金仙公主的姿sè,他肯定也不放在眼里,因为在她眼里,只有他家的侍女们,是大唐最漂亮的女人。
崔颢这个好sè的家伙一听有美女,还是具有异域风情的胡姬,顿时兴致便高昂起来,当先赞道:“摩诘兄果然知道我的爱好,不知这里提不提供过夜服务?”
果然,韦陟这时又撇了撇嘴,一脸不屑道:“什么胡姬,哪有我家侍女绝sè,听说这些番邦之国的女子,身上味道很重,玩起来肯定恶心。”
韦陟的这种不给人面子的毛病又犯了,不得不说,他真的很容易得罪人,若不是王维知道韦陟的这个臭脾气,还真的会以为韦陟是故意找茬。
现在韦陟的xìng格已经有些改善了,至少在陌生人面前,能够忍住不去喷毒液,而是像座冰山一样沉默,给人的感觉愈发高傲简慢,圈子里有不少权贵都看韦陟不爽。
崔宗之打圆场道:“殷卿言重了,今rì可是十三郎做东,你难道是不给十三郎面子?”
韦陟这时才反应过来,有些讪讪的看了一眼王维,发现对方依旧和颜悦sè,不由心中微暖,果然也只有十三郎总是这么包容他这种不自觉的惹人厌的xìng格,不过他还是道歉道:“十三郎,刚刚只是我随口一说……”
王维微笑着打断道:“诶,殷卿有必要这么客气吗,我还不知道你的xìng子?天下女子,都比不上你家侍女嘛,呵呵。”
韦陟又忍不住道:“事实就是如此。”
这时大家都善意的笑了笑,韦陟的这种惹人厌的xìng格,倒不如说是孩子气,从小被惯出来的。
引导王维一行人的,看起来也不是个纯正的汉人,因为看她那jīng致姣好的容貌,倒像是混血儿。
女子名叫小蛮,是开着这家酒楼的胡人富商的女儿,大概是富商的汉人女子小妾所生,所以是个混血儿。
因为是侍妾所生,还是个女子,在家中的地位自然不高,但毕竟也是自家女儿,容貌还算不错,所以这位胡人富商就安排小蛮在这酒楼中做事,从底层做起,如今已经是侍女小厮们的总管,每当遇到尊贵的客人时,都需要她亲自负责接待。
小蛮自认为自己的眼界还是比较宽广的,接待过不少王公贵族,可当见到这几位衣着光鲜的名门公子进入自家的酒店时,随意表露出来的身份,让她都有些难以置信。
她暗暗埋怨自家父亲的不靠谱,不把这个消息早点告诉她,没想到提前预定了这件酒楼最华贵雅间的,居然是那位名满长安的王维!
王维这个名字,在长安基本上可以说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了,以前当然是因为他的诗名,现在则是因为他年纪轻轻就中了进士的能耐。
小蛮虽是个混血儿,但却是生在长安长在长安的人,唐朝文化如此昌盛,她当然以自己是唐人为荣,从小也有幸习得汉字,对于诗歌这种最流行的娱乐方式,她还是比较关注的。
不管别人会不会说她一个番邦女子还附庸风雅,她有事没事都喜欢读一读诗,无论是王维的还是其他诗人的,这就是她的爱好了,上次她还花了一笔不菲的钱,买了一本《落叶集》,回来闲暇时便读一读。
每当咀嚼王维的某些淡雅隽永的诗句时,她都会忍不住想象,到底怎样一个有才情的人,能够写出这么美妙的诗歌。
其实小蛮并不是一个jīng通诗词的人,她读诗更多的是凭借自己的感觉,而王维的《落叶集》给她的感觉十分不错,自然而然的,她对诗歌的作者王维,也带有一种敬仰的情绪。
如果说王维仅仅是诗人也就罢了,哪怕名气再大,其实也比不上那种真正掌权的王公贵族,地位大概类似于后世的大明星,影响力是有,但实际地位,还是比较尴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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