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曙夜-第9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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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沾满了下水道的污秽,它竟然站了起来,爪子扒着铁丝,嗅来嗅去,温斯顿能够看到它的胡须和黄牙。一阵黑色恐怖再次向他袭来。他束手无策,大脑一片空白,接着就什么都看不见了。
“在封建时代的中国,这是一种很普遍的刑罚。”奥布莱恩依旧带着教诲的口吻说道。
面具紧紧地贴在了他的脸上,铁丝触及他的面颊。此时——不,不能就此放弃,仅存的希望,或许只有一丝希望。太晚了,或许真的太晚了。但是,他突然想到,他可以把对他的刑罚转移到仅有的一个人身上——只有这个人才能置于他和老鼠之间。于是,他开始疯狂地大叫起来,一遍又一遍:
“去咬朱丽娅!去咬朱丽娅!不要咬我!朱丽娅!我不在意你们对她做什么。哪怕是撕烂她的脸,嚼碎她的骨头。不要咬我!咬朱丽娅!别咬我!”
他身体后仰,跌入无尽的深渊之中,摆脱了老鼠的纠缠。他仍旧被绑在椅子上,但是他已经穿过了地板,穿过了大楼的墙面,穿过了地球、海洋、大气,落入到了太空,落入到了星际之间——远离了老鼠,永远……他已经远离了不知多少光年,但奥布莱恩却依旧站在他身边。冰冷的铁丝,仍然贴在他的脸上,但是黑暗中,他听到了一声金属的“咔嗒”声。他知道,笼子的门没有打开,已经关上了。
读起来,这段情节像是在进行酷刑审问。这倒是和我的遭遇有些像,但烂耳朵赵没用老虎来逼问过我。我摸出一支烟点燃,往后翻了翻,又读完了一页纸。
他们在两张铁椅子上坐了下来,但是没有挨在一起。他感觉,她好像要说什么。她挪动了一下笨重的鞋子,故意将地上的一根小枝子踩断,他注意到,她的脚看起来也比以前要宽多了。
“我背叛了你。”她直接了当地说。
“我也背叛了你。”他说。
她又快速地朝他反感地瞥了一眼。
“有时——”她说,“有时,他们会用你所不能忍受的东西来威胁你,使你不能勇敢的面对,甚至想都不敢想。这时,你只能说,不要这样对我,你折磨别人去吧,应该对某某这样。然后你就会说出这个人的名字。事后,你可能会假装自我安慰,说这不过是你的缓兵之计。你只是想让他们停下来,其实这并不是你的真实意图。但这不是真的。当事情发生时,这就是你的真实想法。当你在死亡面前无计可施的时候,你只好以这样的方式来拯救自己,你希望这样的折磨发生在别人身上,你才不会在乎他们会受什么苦,你关心的只有你自己。”
“你关心的只有你自己。”他重复道。
“在那之后,难道你对那个人的感情还能跟从前一样吗?”
“是的,”他说,“不一样了。”
他们没有再继续下去,他们还能说什么呢?寒风刮得单薄的制服贴在身上。两个人再这样坐下去,未免有些尴尬。天气太过寒冷,再这样静坐下去,身体也会招架不住的。朱丽娅说有事,还要赶地铁,起身要走。
“我们下次再见。”他说。
“好,”她说,“下次再见。”
温斯顿漫不经心地跟在她身后走着,离朱丽娅大约半步的距离。他们没再说什么。事实上,她没有要甩掉他的意思,只是走得很快,不难看出,她没想慢下脚步来和他并肩走。他本来想把她送到地铁站的,但是突然间,他觉得,这样大冷的天跟在她身后实在没有意义,而且难以忍受。与其这样无聊地跟下去,还不如尽快回到栗树咖啡馆去。那地方,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吸引他,他是那么地依恋那个角落的座椅、报纸和棋盘,以及随时被斟满的杜松子酒。更重要的是,那里温暖得很,不像这里这般寒冷,说来也巧,迎面走过来几个人,刚好把他和朱丽娅冲散了,他似追非追地往前赶了几步,然后慢下来,转身朝相反的方向走开了。大约走了50米,当他再回头时,已经分辨不出哪个是她了,虽然眼前的街道并不算拥挤。任何一个步履匆匆的背影都可能是她,或许是因为那粗厚、僵硬的身体,他从背后已经无法辨认出她了。
“当他们折磨你时,”她刚才说,“你就会希望有人替你受罪。”
他确实这样想过。他不光那样想过,也那样乞求过。他那时期盼被咬的是朱丽娅,而不是自己——
电屏中的音乐突然变了调子,换成了那种带有嘲弄意味的“黄色小调儿”。其实这也没什么奇怪,只是唤起了他的敏感记忆而已。这声音突然唱道:
“斑驳的栗树荫底,
你出卖我,我出卖你——”
烟灰不小心抖在了书页上,我用手指夹住烟头,抬起书,将烟灰从书上吹走。合上书,我看着那个有些奇怪的书名,心说这两段情节,看起来还挺有意思。不过,仅凭这两段,一通速读下来,我还是没怎么搞清“1984”是个啥意思。
有机会的话,以后再花时间读吧。我放下书,提起靠在座椅底边的背包。这是段可的包。
第一百四十五章 胃酸
不过,段可以前一直不让我看的包里有些什么。无论我怎么游说,她都不肯满足我的好奇心。现在她走了,就不会有人阻止我拉开这个背包的拉链了。
好奇心起,但没有以前那样浓了。
我神经质的望了望四周,确定没人监视我后,便顺畅的拉开背包的拉链,探进目光。用手伸进去掏了掏,我有些失望。
因为里边儿没什么惊天大秘密:一个硬抄本,一把手枪,一件外套,我那个电量用光的手机,以及几本未拆封的小说。
我当里边儿有些什么呢,这丫头的*意识未免有些太过了。
我取出那个墨蓝色封面的硬抄本,又往背包的另一层摸了摸。手指传来的触感告诉我,这里边儿只有几张纸。但比普通的纸要硬,纸上还有一层胶,像是那种包胶的照片。
抓出来一看,果然是一叠白纸衬胶的照片。
我想了起来,这些是段可用陈莉姗的那个相机照出来的。陈莉姗的那台单反早就用光了电,她不知道去哪里又找到一个长得有些呆瓜的相机。这个相机能用干电池供电,拍完之后还能立即洗出来。照片的尺寸虽然不大,但拿在手里感觉挺精致的。
手里抓着的这叠小相片,都是段可用那个呆瓜相机拍的。我在手里翻看一会儿,发现无非就是些她和陈莉姗的自拍。也有偷拍我骑马时的照片,小黑狗hope的照片,王张二叔坐在饭桌边侃大山的照片,或者是吴林禹檫枪的瞬间。
最后,我翻到一张我和段可的合影,让我忍不住咧开嘴笑了起来。这张合影,我已经记不起是什么时候拍摄的了。照片里的我,被段可伸手捏住了嘴唇,做出了一个极为不自然的笑容。而她,脑袋歪着,贴着我的脸,调皮的睁大了眼睛,嘴巴做成惊恐状。
那时的段可举着相机,镜头对向我们。快门一按,记录下了那个时空里我们的欢乐。
真是开心,那个时候。我摇头笑着。
笑着笑着,我的胸口就沉出了痛楚。因为我知道,以后要见段可,只能通过这些照片了。又是一声悠长的叹嘘,我将这叠照片理了一些出来,揣进兜里。
包里那支左轮手枪,就是在收费站时,我送给段可的。捏起它,敏感的记忆不免被唤起。我想起了烂耳朵赵逼我们玩俄罗斯大转盘的时候。虽然事后知道枪里根本没子弹,那是烂耳朵赵编纂出来的空话,但那种死盯着手枪,生死决定于手指一瞬的紧张刺激,估计这辈子都忘不掉。
真他妈是天杀的烂耳朵赵,我又在心里骂了一句这个死人。
我推开弹巢,发现里边还有两颗子弹。既然还能用,就没有丢掉的理由。虽然我现在对手中的左轮手枪有股莫名的排斥感,但我还是将它卡进了皮带里。兴许,以后还会有用的。
那本墨蓝色的硬抄,还斜放在我的膝盖之上。我拿起本子,翻开封皮。随意一扫,立即就看出这是段可的日记本。没有写多少页,应该是不久之前开始记录的。
我立即又合上本子,不想去细看。这种时候让我去看这些回忆,分明就是自己给自己找罪受。要是,要是哪一天我从伤悲之中走了出来,再慢慢来品读这些回忆吧。
和熙的暖阳,将冷清的候机楼,照得通亮。
我将段可的背包放了回去,往外走了几步,走到玻璃台前。站在这里,可以很清晰的看到飞机坪。机坪上边的积雪都化掉了,融出一片片水渍。水渍清晰的倒映出来蓝天白云,就像是打碎在上边儿的玻璃。
几架客机都还停留在原地,凝固不动。我已经记不起,我和段可是攀上的哪架飞机,坐观夕阳。我只记得,段可和我骑在马背上,马儿悠闲踱步,我俩闲言碎语。
要是现在能和她再上到机翼,去享受熙阳洒下,那就更美好了。
转回身,我看到了座椅上陈莉姗的床位。不过她的被子不见了,只剩下她的包在上边儿。后几列的金属椅上,散落着一堆干零食。我走过去,看到有一包苏打饼干撕开了,但里边儿还剩下不少。
我取出一块饼干,放进嘴里。嚼了几下,虽然受潮后有些软,但夹心还算不错,不影响口感。我的味蕾受到刺激,嘴巴发酸,就抓起那盒饼干,吃了个精光。
舔着嘴里的残渣,这才感觉肚子好受了一点。至少想起可口的食物时,我的嘴里不会分泌唾液出来了。
坐回冰凉的金属椅,我望着对面的一块墙面广告发呆。
“心存善,水润物。”这是一幅银行的广告。
孤身一人,在这冷寂的候机楼里,让我开始发困。我突然好想回去睡觉。要不,今天就到这里吧,身体重要,我感觉这辈子都没好好睡过觉了。
诞出这个想法的同时,我就站了起来。
养足精神再说吧。
我拿好段可的日记本,看了一眼排列整齐的座椅,便往回走去。
头顶虽有阳光,吹来的风却是冷的。
这里离小区的距离不是很远,步行的话,也就十来分钟。步履沉重,我忍着困意,最终走回了小区里。
踏上二楼,我听到了鼾声响起。可能他们都和我差不多吧,累了一夜,谁都想在这个时候补上一个好觉。拉开坏掉的门,我看到有三个人坐在沙发上。是李工头,老陈,还有陈莉姗。他们可能在叙旧吧。
见我进门,三人的目光立即朝我投来。我只看了他们一眼,连声招呼都没打,就径直走进卧室里。我实在是太累了,累到一句话都不想说。
将段可的日记本扔到在枕头边,我一头栽倒在床上,连脱鞋子的力气都不想使。
被子没了,我只好裹紧衣服,蜷好身子,防止受凉。闭上眼睛,只觉着舒适到了极点。睡觉,才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事情。
段可的发香,还是能从枕头上边儿闻到。
睡吧,我心说,睡一觉,也许心情就不会那么糟了。
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昏沉沉的不知睡下了多久,我被玻璃瓶子的碰撞声所吵醒。眼一睁开,还是涩痛难忍。卧室里又变暗了,看来这一觉睡得比我想象中的要久。
“就放这里吧,一样的。”我听到了吴林禹说话的声音。接着就是重物落地、玻璃瓶碰撞的声音响起。听起来,他们应该是在搬一箱啤酒。
我打了个哈欠,坐起身来。酸痛和酥麻感,让我感觉自己的骨头全都散架了。卧室的门不知被谁掩了过来,推开门,客厅里亮着台灯,手电筒,蜡烛。
各种光源夹杂在一起,让我的双眼有些不适应。我揉了揉眼睛,看向客厅里晃动的人影们。
如我所猜,吴林禹他们果然是搬进来了一箱啤酒。饭桌中央,点亮了几根蜡烛。晃动的火光,将饭桌上的食物映亮。没有米饭,也没见有热食的烟雾冒出来,就胡乱的摆了几个小盘子。盘子里边儿就是些花生米啊,豆干之类。
客厅里没几个人,除了辫子小杨,跟着李工头来的那几个,都不见了踪影,老陈也不见了。后来李工头告诉我,小区那边儿还有些事情,他们就先回去了。
陈莉姗的眼圈已经不红了,她趴在饭桌边,看着凝固在桌上的蜡油发呆。火光衬出她眼睛下的眼袋,憔悴感依旧不减。李工头举着一个台灯,在窗台上低头看着什么。搬了两箱啤酒回来的,是吴林禹和陈佳华,辫子小杨好像也在门外边儿站着。
“你醒了?”吴林禹见我走了出来,露出一丝笑容问我。他沾满了血的衣物已经换下,现在看起来整洁不少。不再像是今天凌晨的那个杀人不眨眼的吴林禹。
其他的人眼神,也在混杂的光线,朝我抛来。
我挤出一个笑容回给他们,然后蹲到饭桌下,扯出一瓶矿泉水,咕咚咕咚的喝了几大口。
“别喝水,今晚我们喝酒。”吴林禹拉过酒箱说。
“喝酒?”我抓起几粒花生米,对他疑惑道。
吴林禹点头道:“你不想喝?”
其实现在空着肚子的我,更愿意撑几碗干饭下去。但我肚子里正憋着一股情绪,找不到地方发泄,有酒喝,当然是不想拒绝的。
“喝吧。”我将花生米拍进嘴里,坐到板凳上说。喝吧,酒虽然不能替我解决问题,但麻痹掉神经,至少能让今晚好过一点。
空肚子进酒,绝对是最难受的事情。第一口苦酒吞下去,我就干呕了一声。
“不想喝的话,就别逞。”李工头对我道。
我苦笑一声,对他摇了摇头,又往杯子里倒入了第二杯。
几瓶酒下去,都没看见周志宏的影子。听程佳华说,这小子一整天都闷在卧室里,没见他出来过。
我想的话,周志宏这小子一定还在为王叔的离去而伤心。这样说起来,这场闷酒大会,少的就是王叔了。没有他在,总感觉少了些什么。
酒过三巡,饭桌上的人,都晕乎乎的,开始说胡话了。我低头一看,两箱酒就还剩下半箱。
“死女朋友的事,我没遇到过。”辫子小杨伸手过来,手里拿着一个酒杯,“但我能想象到那种感觉,只怪我们帮忙不到位,没救下你女朋友来。”
我端起面前的酒杯,和他碰了一下。苦饮完杯里的酒后,我舔着嘴唇上的残酒低声道:“你当然想象不到。”
脑子里有些晕,看东西也有些找不准神儿了。脑子里边儿满是段可,段可,段可。
段可回不来了,留我一个人在这里借酒消愁。快把自己喝醉吧,喝醉了心情就不会那么糟了。
我不知道自己喝了多少瓶酒下去,只知道自己的酒量并不好。一个酒气熏天的闷嗝儿之后,我感到嘴巴里的唾液开始变酸,这是将要呕吐的信号。
程佳华的酒量比我还要差,他还没来得及呕吐,就瘫倒在沙发上了。而李工头,没喝几杯就又研究起之前的东西了。他在看的好像是一张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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