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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小闲御神录-第35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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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长在这种地方,小姑娘根本够不着也拔不掉,只有等禾老四回来才能拔除,所以他至少有两个月不曾回来了。”

    她又看了看屋中防贼一样防着他们的姑娘,眼神看似随意,却让对方忍不住瑟缩了一下。“这小姑娘身上的服饰,每一件看起来款式都有些普通,你们是不是觉得最多是质料舒服罢了?”

    几个男人一起点了点头。长天想起她看不到自己点头,于是轻“嗯”了一声。

    “你们男人对这个真是七窍通了六窍——唉,一窍不通哪。”她如数家珍,“她身上的这件湖绿色的襦裙,是中州最有名的成衣店湖锦轩去年的款式,质料是非常特别的三色渐变,从不同角度看过去,这件衣服的颜色是不一样的。据说吐出这种丝的蚕,是该店庄用秘法喂养的,只此一家,别无分号。光这件湖绿裙,身价就在三千两银子以上。”

    “再说她身上所用的香囊。”她轻轻嗅了嗅,“味道淡雅芬芳,还有一丝益母果(柠檬)的香气,我所知道的香店里,只有平遥州的‘念芳华’这一家才会用益母果加龙涎香来定香。光是小指头大小的一瓶,身价就在四百两银子以上。”

    “更别提她的环饰、项链、云鞋,都是看着低调,但实则身价不菲的,看来禾老四对她倒是真心宠爱。”她转向小姑娘,微微一笑,“不过他对你可没有完全放心呢。你身上这件襦裙的款式平铺古板,适合中年妇人,看来是他多数时间出门在外,怕你穿得太妖娆了出去勾人。”

    几个大男人都作声不得,不知道女人这一身普普通通的打扮,居然能有这么多讲究。

    “禾老四今日进了喀什纳城,必然先去完成傅云长交代的任务,我们又只比仙匪们迟了半个时辰赶到。他已经两个多月没有回来,无论是谁放着这样的小美人在家里,都会归心似箭的。所以,如果没有意外,日落时分他就该赶回来了。”

    “再看这屋里院内的摆设,平平常常,都是普通人家中常用的,但每一样都摆在恰当的位置上,不消说,这是个阵法了,虽然对我们无用,但防范一般的宵小却是绰绰有余了。并且以禾老四的本事,把这里铺设得金碧辉煌也不是难事,他之所以不这样做,只是不希望财帛外露,令你受到不必要的伤害而已。”

    她轻叹了口气,总结道:“禾老四对你,倒是真心实意地好。”
 第317章 喜新厌旧
    七仔却从没进过澡堂子,一时好奇心起,非要跟着去不可。涂尽无法,又想着他也许能给自己打一打掩护,只好将这没见过世面的小子带了进去,门口顿时只剩下一个宁小闲。

    这地方显然是不欢迎女客的。她在这里多站了几个呼吸的时间,就有往来的行人向她行注目礼,有些目光中还带着不怀好意。她虽不惧,却嫌恶心,所以就近找了一家会馆。

    喀什纳城贸易发达,供商人们会面洽谈的这种会馆开得遍地都是。因为饭桌上的生意最容易谈成,所以会馆是带卖酒水食物的,并且上点儿档次的会馆内都设有厢房,并由专门的结界师定期设下结界,以保证贵宾的对话无人能听闻。

    她自然不用去坐什么厢房,而是靠着大门边坐了下来,这个角度恰好能看到汤池馆的动静,然后顺手点了一碟子椰枣、一份氽沙葱。椰枣是当地的特产,果肉肥厚、香甜如蜜,她只吃了一口就彻底爱上了这种味道。据当地人说,新鲜椰枣和牛奶、蜂蜜混合食用,有很好的壮阳之效。

    沙葱则是沙漠里常见的绿色植物,腌好之后其味辛而不辣,色泽深绿,质地脆嫩,口感极佳,是煲制各种营养汤剂,佐餐下酒的上佳伴侣。不过她现在时间有限,所以只向店家要了一小份儿水氽沙葱,这是将沙葱嫩茎洗净、飞水之后,加入佐料生拌,味道非常特别。这会馆里,十桌有八桌都点了这一道小食。

    她才品到第六颗椰枣,外头就一先一后走进来两个人。前头是个一身火红的美丽女子,肤质细腻,五官深而立体。这里地处西北,当地人多是隆鼻而深目,她就很像胡火儿那样的混血美人儿,穿起红衣也很漂亮。只是少了那股子昂然不驯的野性。而紧跟在后头的那个年轻男子,看起来则有些眼熟。

    这男子脸上始终都挂着和煦的微笑,既不狗腿,也不巴结。可是眼中的柔情似乎都能溢出来。他长得挺帅,若是一般的女孩子被这样盯着,估计心都会化开。可是宁小闲看着他的面容,不知怎地有些反感。

    在哪里见过这家伙呢?她细细思量。

    “你遇到白虎的森林里。”长天提醒她。

    “嗯,然后?”还是没印象。

    笨丫头,这是啥记性?“那两个叠在一起的人?”

    她顿时恍然。呀哈,居然是那个向心仪自己的师妹下催|情之药的渣男!她脑子里记得的,是他恨不得将身上最后一条底裤也扒掉的狼狈模样,今日他穿戴整齐了,她反倒是认不出来。只是潜意识里就觉得这人好恶心。“长天,你记性真好。”她忍不住恶意地打趣道,“是记得他的面孔呢,还是记得那个岑师妹白花花的细腰长腿?”是个男人都忘不掉那香艳的一幕吧?

    神魔狱里突然安静了。就在她心虚之时,长天声音才响了起来。冷幽幽地,像是从牙缝里挤出来:“宁小闲!滚进来领死!”

    好吧,她也知道这个玩笑开大了。“咳咳,玩笑罢了,神君大人莫要生气嘛!”她讨好地笑了两声,“话说那个岑师妹呢,怎么不见了。他身边的人也换成了这个红衣女郎。”

    长天没接话。显然还在生气。

    她使用了障眼法之后,面容变得普普通通。她能控制身上的任意一块肌肉,自然也包括了面肌,人的五官真是很奇妙的构成,只要有细微的改变,美丑的转换也就在一瞬间而已。这种法子类似于刀圭之术。只是面部肌肉技巧的小运用,不属于神通术法的范畴,因此也不虞被高人看出来,前提是她能敛好自己的气息,不要被人对号入座。

    不过眼前这对儿男女的本事。还没有高超到能够认出她来,女子与她素不相识,而陈师兄的注意力根本也不放在她身上。女子怒容满面,气呼呼地走了进来,还没等她开口,“陈师兄”已经站到她身后,轻轻握住她的皓腕道:“我知道你生气,可是有事上楼慢慢说,可好?这里人多口杂。”声音低沉又悦耳,但哪里瞒得过宁小闲的耳力。

    红衣女子甩了两下手,可是陈师兄握力虽轻,却搭住了并不放手。她也只是作样子挣了两下而已,见挣不脱便轻哼了两声,当先走向了二楼的厢房。陈师兄走在她身后,嘴角暗暗浮起一丝笑意,随后轻快地走在她身后。

    男女之间的亲密程度,其实只需看两人的距离便知道了,比如宁小闲和长天之间,经常就只插得下几片厚树叶……咳,陈师兄始终离红衣女子只有一个拳头的距离,这便说明两人的关系至少比拉拉小手更加亲密了。

    宁小闲听了他的话,又见到他的几个小动作,心里更是疑云丛生。这家伙对付女孩子很有一套,连岑师妹知道自己被动了手脚之后,对他还是一力维护,这样不谙世事的小姑娘,迟早身心都会归他所有,他也不像急色若此的人,为何偏偏要对人家下|药?事出反常呢。

    现在,他呆在这个红衣女郎身边,岑师妹却去了哪里?

    不过,这男人再喜新厌旧也不关她的事。宁小闲目送这对男女上楼进了厢房,又将注意力转到自己面前的小菜。她状似悠闲,但一楼大堂的动静都逃不过她的耳朵,除了各种各样的家长里短,讨价还价之外,人们议论得最多的,还是目前正肆虐中南部地区的瘟疫。若是换了其他的西北边陲小城,消息断断不会传得如此之快,可是这里是喀什纳,一切流言蜚语的集中地。

    宁小闲凝神听了一会儿就皱起了眉头。因为她听到的所有消息,都隐隐地指出了一个事实:时疫正在向周边地区大范围地扩散,并且座中的客人绘声绘色地描叙了疫病的传染过程,常常是一个村庄中只要出现了一例病患又未被重视的话,那么三天之内整个庄子里的人都会染上时疫。简直是健康人只要有一根手指头碰到了病患的衣服就会染病一样。扣除其中夸大其辞的成分,这时疫来势之凶猛、传播之迅速,也足以令人谈之而色变。

    这一楼的客人多半也是凡人,不像修士和妖怪那样百病不侵,因此他们所谈论的,正是自己将来要面对的隐忧。瘟疫还不曾弥漫到喀什纳城,就已经先将不祥的气氛带到了这里来。

    瘟疫这种东西的扩散,从来不会半途而废的。在十四世纪横扫整个欧洲的黑死病,带走了约二千五百万人的生命,占当时欧洲总人口数的三分之一。要知道,即使是发生在二十世纪,堪称人类史上最为惨烈的第二次世界大战,欧洲因战争而死去的总人数是总人口的百分之五。

    黑死病的源头是老鼠及其携带的跳蚤,而现在正开始在这片大陆上肆虐的瘟疫,源头又在哪里呢?

    长天沉吟了很久,才说出了三个字:“阴九幽。”

    对他的观点,她是赞同的。南赡部洲从来不是太平或公平的人间圣地,但鲜有流行病爆发。在仙妖的凌威下,凡人们虽然生活清苦、安全无保障,但很少有人会被疾病折磨到死。现在时疫几乎是同时在全大陆的几个大型城市里引爆,人为的痕迹十分明显。若说这和阴九幽没关系,打死她也不信,否则为何瘟疫早不爆发,晚不爆发,偏偏在这家伙脱困而出的十来天后就四处开花?

    最重要的是,任谁被关押了一万年都会魂衰力竭的,阴九幽也不例外。他乃是魂修,出狱之后若想及时补充能量就不可能低调,因为他需要大量的生魂来补充自身。涂尽从极阴之地挖阴九幽的墙角,挖了这么多个地方也不过得了数百万的生魂之力而已,听起来好像很多,但他就算消化完刚刚到手的这三百余万生魂之力,修为也到不了大乘中期。魂修的境界提升之难,可以想象。

    阴九幽虽然不用去艰难晋级,但他现在就像一只放空油箱的汽车,总要灌个三四成汽油才能开得动吧?当年他就是和长天同一个等级的选手,宁小闲都不敢去想象,他得吞噬多少生魂之力,才能吃个半饱?

    “这家伙成为泛大陆公敌,不是没有原因的呢。他想存在下去,他想成长,就注定要站到所有人的对立面去。”她叹了口气,好消息是,这样一来她的盟友就很多了,差不多全南赡部洲的正常人,包括修士和妖怪,都容不下阴九幽的。

    现在的问题是,这家伙是动用了什么办法,才令瘟疫到处传播的呢?他是上古遗族,有太多不为人知的手段。

    两人正以传音悄悄交流,涂尽和七仔从汤池馆里走了出来,四下望了两眼就往这里赶来。涂尽的扑克脸上没有表情,嘴角却微微上扬,看起来容光焕发。七仔却是很有些激动,他还是个纯情的小重明鸟,也不知在汤池馆里看到了什么,脸色胀得通红,直到坐下之后还一副神不守舍的模样。

    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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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316章 沙漠绿洲
    在沙漠地区,龙卷风频发,当它离开之后,地面就会出现新的沙丘和山谷。看到凡人在地面上艰难跋涉,时时面临着缺水、迷路、沙尘暴和沙盗的威胁,她再一次感叹身具神通的好处。

    和多数人想象的不一样,这片大漠幅员虽然辽阔,却并非死气沉沉之地。沙漠中有十余处大型绿洲,人们傍着水建起了大大小小的城市,数量竟比其他州郡还要更多些。可是沙漠毕竟贫瘠了些,也没有什么油水可刮,所以这片大州是三个势力的交界地带,换句话说,这里是三不管的灰色地区。

    所以,这里也是独行的妖怪和散修们的乐园,许多见不得光的交易,都喜欢在这里进行。傅云长一行所前往的,正是绿洲城市喀什纳城,这儿也是这片沙漠中最大的销金窟、交易场。

    涂尽从劫匪的记忆中得知,傅云长的小团伙自称“仙匪”,全部由散修和孤身妖怪组成,这两类修仙者都不容于名门大派,所以修仙资源比起派中子弟来匮乏很多。别的不提,单仅近五千年来成功渡劫的幸运儿当中,没有一个是散仙或者独行妖,由此可见这两类人的修仙之途崎岖难行。

    既然要什么没什么,那就干脆去抢、去劫、去勒索。傅云长组建起这支仙匪小团伙,居然在这数十年中屡屡得手,被他祸害过的仙派妖宗不计其数,只是一来他很有原则地不去招惹大门大派,二来通常只劫法器财物而不伤人性命。在西北之地,大伙儿提起这支仙匪来虽然牙根儿都恨得痒痒地,但与他们倒没有什么血海深仇,加上傅云长此人谨慎狡猾,谋定而后动,必给团队留下后路,并且一击得手之后立即带着众匪徒远走高飞,所以一直逍遥法外。没有被人逮住。

    有劫赃的来路,也要有销赃的渠道。沙漠绿洲中的诸多城市都是他们惯去的销赃地,这回仙匪去的是喀什纳。不过今趟傅云长赶着去给家人送药解瘟,所以赃物是交由手下的小弟拿去出售。傅云长就是再聪明。毕竟没有参加过广成宫的大典,不知道这面小小的镜子竟然牵系着天下的安危。他拿在手里看了两眼,不觉得有甚出奇之处,就交给手下和其他东西一起拿进城,准备按照惯常销赃的渠道来脱手。

    在涂尽的分析中,傅云长这个仙匪头子不曾亲来,宁小闲一行的成功率就直线上升。

    涂尽的魂魄分身尽管好用隐蔽,却也有缺陷在。必须依附**才能赶路,不可在光天化日之下日行千里,当初它赶回宁小闲所在的山谷就耗去了不少时间。所以算下来,仙匪会比他们早一步抵达喀什纳。

    说实话,在她的想象中,所谓的沙漠绿洲就是万里黄沙里冒出来一个清浅小水洼,水中飘着绿藻。旁边长着高大的棕榈木和灌木,或许还有人类在这里搭起帐篷营地,到处一片脏乱差的景象。

    可是直到亲眼见到喀什纳城,她才深深地为自己的孤陋寡闻感到羞愧。

    这个城市确实是傍水而建的,但它傍着的是八个巨大的淡水湖!这八片绿洲像缀在大漠中的明珠,其中最小的一个,都有三个标准足球场那么大。水色清澈透亮且不去说它。绿洲也不完全是绿色的,至少她看到的八个绿洲中,有一个是赤红色的,有一个是浅粉色的,据说这都和生长在湖底的水藻颜色有关。

    丰沛的水汽改变了这里的地貌。八大绿洲在地下也许是相互连通的,所以这里不仅有秀而挺拔的胡杨林。还有水草田、有青草地,有低矮但很茂密的丛林,甚至还有大片沼泽。作为连缀各个绿洲的城市,喀什纳城的土墙低而矮,房屋样式都很简单。简直就是横平竖直的最佳代言,但城中的人流量出乎意料地巨大。几乎每半个时辰,都有来自远方的商队通过关卡进入城市,来此贩运其他地区的美酒、丝绸、茶叶或者其他土特产。

    作为沙漠中的城市,喀什纳对一切生活用品都如饥似渴。当然,这只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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