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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血的仕途:李斯与秦帝国-第1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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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才华,拥有丰富而稳固的高层人脉,建立了自己的良好声誉,有着与身份相称的朋友和敌人,而后者往往比前者更为重要。

  总之,到目前为止,以上几个征兆在李斯身上都有体现。他的前途是光明的,潜力是巨大的。李斯每天早上起来照镜子时,都会这样给自己打气:李斯,我看好你哟。

  在长史任上的四年,李斯究竟取得了哪些政绩,史书阙载,吾人也不便臆测。但可以想象的是,在这四年里,他很好地强大了自己。

  在每个官员的职责范围内,都或多或少存有一些难以界定的灰色区域。这些灰色区域,可能是无主之地,也可能是众官纷争之地。占有这些灰色区域,宣布为自己的专属领地,便意味着占有更多的权力,意味着不用升迁就可以官大一级。

  李斯谨小慎微地开拓长史一职的职责疆域,在不至于触犯嬴政的前提下,利用长史这一平台,开辟权力新土。他通过使长史一职变得越来越重要,从而让自己变得越来越重要。

  李斯已经有了一批自己的追随者,他手下的死士刺客,已经成为一支不容忽视的军事力量。而作为军队系统的高级官员,他也以自己的军功(卓有成效的暗杀行动和情报工作)证明了自己的价值,取得了最为排外的军队系统的信任。

  四年以来,秦国和六国的局部战争一直没有停过。但李斯更为关注的还是秦国内部的斗争。

  吕不韦和嫪毐的较量还在继续,在太后这个贤内助的支持下,嫪毐渐渐在较量中占据上风。两虎相斗,必有一伤。朝野上下,人心惶惶。大小官员,不是吕派就是嫪派。如果你两派都不是,你都不好意思和人打招呼,因为这只能表明你还不够档次。明眼人都知道,吕不韦和嫪毐的斗争已经到了一个十分危险的程度。双方剑拔弩张,势不两存,只等一个合适的时机或者借口。

  让李斯费解的是,嬴政仿佛只有坐山观虎之意,并无主动出击之心。李斯甚至有些心灰意冷。难道他看错了嬴政?又或者,嬴政手中握有他并不知道的底牌,所以才会如此安稳坦然?

  李斯有一种强烈的感觉,那就是嬴政一直在培养他。没有嬴政的刻意栽培,他不可能这么快就能在军队系统里树立自己的资历和威信。这一切的用心,也总该有个说法才是。

  

第十章 合计同谋 1、决定性的升迁
这一日,嬴政召见李斯。

  按照嬴政的习惯,被召见者在见到嬴政本人之前,根本不可能知道此次召见的目的,因此也很难作任何有效的准备,是福是祸,只有在见面的那一刻才会揭晓。

  李斯原以为这只是一次寻常的召见,嬴政只不过想听听他汇报工作而已。等到了宫殿,这才发现有些异样。偌大的宫殿,只有嬴政一个人在。

  嬴政坐于幽明之中,四周广阔而安静,地上有青灰的光线漂浮游弋。这个年轻人身上似有一种天生的光芒。随着年岁渐长,光芒越发强烈,让人目眩神迷,不能直视。这样的人,不可能被击败,更不可能被控制。

  嬴政孤独地抚摩着他心爱的长剑。在那不可言说的姿态之间,透射出神明般的伟岸魔力。李斯每次面对嬴政,都感到一种被照耀的幸福,并产生崇高的冲动。在李斯眼中,嬴政属于人间,却又远高于人间。

  话题从无意的闲谈开始。

  嬴政以指弹剑,有清越之声,经久方息。嬴政目注长剑,面有傲色,道:“以长史之见,此剑如何?”

  李斯不解其意,只好先以套话敷衍道:“吾王之剑,乃国之利器,非臣所敢置评。”

  嬴政瞥了一眼李斯,似有不满,又道:“寡人尝闻,天下之剑,有三分之说,长史可知乎?”

  李斯这时才品出些味道来,嬴政是在试探自己呢。于是说道:“臣闻诸庄周,剑可三分,乃天子之剑,诸侯之剑,庶人之剑也。”

  “何为天子之剑?”

  “据庄周所言,天子之剑,以燕谿石城为锋,齐岱为锷,晋卫为脊,周宋为镡,韩魏为夹,包以四夷,裹以四时,绕以渤海,带以常山,制以五行,论以刑德,开以阴阳,持以春夏,行以秋冬。此剑直之无前,举之无上,案之无下,运之无旁。上决浮云,下绝地纪。此剑一用,匡诸侯,天下服矣。此乃天子之剑也。”

  嬴政叹道:“庄周之言,不亦善哉!”

  李斯道:“不然。庄周所言天子之剑,终为有形之物,非足以久恃也。”

  嬴政一惊,道:“以长史之见,天子之剑又当如何?”

  李斯微一沉吟,道:“臣以为,天子之剑,其要在不可见。无锋而利,无锷而刚,无脊而固,无镡而威。天子穆穆,至高至大,方地为舆,圆天为盖,其剑耿介,倚天之外,用则人不知,藏则人莫觉。无行无迹,无时无地,高悬如日月,不移如星辰。此剑上秉天意,下治万民,持此以问天下,惟天子一人而已。”

  嬴政默然色动,良久方道:“寡人久居深宫,无人教诲。昔日兰池宫与长史初晤,始知天子之功。今日有幸,再蒙教诲,乃晓天子之道。长史如不弃寡人,请为客卿。”

  此次召见的目的到这时方才揭晓。嬴政要拜李斯为客卿,适才的一番对话,权且当做一次小小的面试。

  客卿相当于是秦王的私人顾问,对国家大小政事,都有指手划脚的权利。而秦王所作的重大决定,一般也都会先来征求客卿的意见。客卿一职有着优良的光荣传统,秦国数任宰相都是从这个位子提拔上去的。因此,在朝廷官员看来,客卿完全可以称为预备宰相。作上了客卿,离作宰相也就不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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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合计同谋 2、名正则言顺
李斯作了客卿,等于半个臀部坐在了相位之上。然而,等他真正当上宰相,却已是二十七年之后的事情。二十七年之后,他已经是一个六十四岁的垂暮老翁了。行百里者半九十,仕途何尝不是如此。官位越高,再往上爬就越难,所花时间也越久。李斯从布衣爬到客卿,只花了七年。从客卿爬到宰相,却用了二十七年。好在,他终于爬到了,抵达了梦想的终点。正如彼得拉克所言:谁要是走了一整天,傍晚走到了,就该满足了。

  张爱玲却与彼得拉克路数不同,她有一句话:出名须趁早。然而,她出名早则早已,晚景却很是凄凉,不甚美妙。她过早地到达了人生的巅峰,以至于要用漫长的余生来叹息追悔。

  中国有谚语道:大器晚成。德国也有类似的说法:流传久远和发迹迟晚成正比。真正能成大器的人毕竟是少之又少,然而,当感伤年华虚度、一事无成之时,让自己安静下来,品味这些谚语,却也不失为极好的安慰剂。

  李斯一早奉召,急匆匆地出门,连牙也许都还没来得及刷,嬴政却在毫无半点征兆的情况下,便将客卿之位突然塞到了李斯的怀里。李斯对此并无充分准备,他陷入长久的惊讶,连礼节性的愉悦也无力表达。嬴政的风格一向如此,就仿佛是为了追究最大的戏剧效果,总是让决定突如其来,事先无法猜测,事后只能接受。

  嬴政的思绪,一如其人之神秘,飘渺如空,深藏若虚。聪明如李斯者,也难以琢磨得透。嬴政的心,有如黑暗的山洞。你永远不知道,从里面蹦出来的,是美貌的仙女还是凶残的野兽。

  将自己的念头秘而不宣,只在暗中冷眼观察,是好是坏,都不作评价。而当他向你发动突然袭击之时,你恍然发现自己业已失去了任何反抗或改正的机会。对普通人来说,这叫阴险狡诈。对君主来说,这却是统驭艺术。

  嬴政君临着他的臣民,给他们以未知的恐惧。当恐惧与岁月同行,臣民们慢慢领悟到,自己的命运并不掌握在自己手里,嬴政的一个决定,便可以送他们上天堂,也可以逐他们入地狱。洞穴的幽深,作为一种远古的象征,让窥视者不能自拔,难以转身,甚至上瘾。如水的凝望淹没身体,仿佛卸却命运之重,逃脱生存之痛。生命的狂喜,源于羔羊和牧人之间的游戏。

  李斯荣升客卿,却无悲无欢,只感惊讶。有时候,升官并非好事。他暂时还无心考虑个人前程,他要先来个换位思考,弄清楚嬴政的用意。

  客卿并不做决策,但是影响决策。事无大小,客卿都有权过问,而长史的职权却只能局限在军事中的一小块。对李斯来说,从长史到客卿,并不是一个升官的过程,而是一个正名的过程。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李斯处在客卿之位,便可以理所当然地全面参与秦国的各种决策,而不用拘于军事之一隅。

  透过客卿一事,李斯预感到,嬴政将开始对嫪毐和吕不韦采取行动了,而自己则是一枚率先弈出的棋子。李斯清醒地认识到,嬴政提拔他为客卿,绝不是因为和他投缘,或者喜欢他的裸体,而是要借重他的政治才华,以及他和嫪毐以及吕不韦之间的微妙关系。

  

第十章 合计同谋 3、李斯的担忧
夫争名者于朝,争利者于市。既为仕途中人,棋子的命运便无可避免,与其在边角之地默默无闻,不如在中腹高处左右胜负。李斯于是拜谢嬴政,愿为客卿。

  嬴政大喜。他英俊的脸庞露出孩提般纯真的笑容,让李斯深受感动。仿佛不是他在赏赐李斯,而是反过来他从李斯处得到了赏赐。

  嬴政道:“先生既为客卿,当罢君臣之礼,改执宾主之礼。”李斯辞让不得,只得顺从。礼节的变换,也为接下来的谈话创造了必要的条件。君臣之间,高下尊卑,有所不能言。宾主之间,平视对坐,惟求尽欢,自可敞开了吃,放开来说。

  嬴政和李斯对坐,一种神圣的气氛弥散开来,让局中人也大受感染。两个人都知道自己是谁,都理解自己的重要性。两人之间的谈话,必将影响深远,怎能不格外谨慎!

  嬴政开口道:“四年之前,兰池宫之内,寡人有幸得先生教诲,无日敢忘。一统六国,混同宇内,先王尚不敢望此,寡人何德何能,而蒙先生冀望如是之殷。先生当日所言,悉为外事,今寡人年已壮,愿以身受命于先生,请先生以内事教之。先生勿辞。”

  李斯心想,嬴政可够开门见山的。我这新官还没上任,他便开始要让我点火了。他是逼着我作恶人呀。外事易道,内事难说。今秦国内事纷杂,究其源头,只在嫪毐和吕不韦两人。嬴政非不知情,而仍问之,其意何为?

  李斯踌躇不敢言。有些话,说出去就再也收不回来。要在嬴政面前说嫪毐和吕不韦的坏话,实在是很容易也很快意的一件事,以李斯的口才,说上三天三夜也没问题。然而,为图一时口快,而招杀身之祸,李斯可不愿意。

  李斯的担忧在于,他怕嬴政志向不坚。万一嬴政并无决心和准备马上就对嫪毐和吕不韦开始有所动作,而他却大肆攻击嫪毐和吕不韦,很有可能倒霉的就是自己。世人皆知:狡兔死,良狗烹;高鸟尽,良弓藏;而另有一类高明的猎人,却狡兔未死而先烹良狗;高鸟未尽而先藏良弓。以为危险既去,则兔不狡逃,鸟不飞高,趁其无备,举手而可擒也。所以,李斯害怕,嬴政如果还不想开始与嫪毐和吕不韦正面冲突,而只是想麻痹两人,使两人不防备自己,则他在嬴政面前强间两人,正好被嬴政抓个典型。嬴政牺牲他一个李斯,就可以显示出自己对嫪毐和吕不韦两人毫无保留的信任,从而麻痹敌人,使敌无备。念及此层,李斯默然无语。

  嬴政见李斯不语,又动之以情道:“吾大秦立国垂六百余年。昔以周室附庸,为周王息马,地僻且狭,方不过三十里,民不过万,又兼四野多患,岌岌于覆灭者数也。历代先君,不甘辱弱,耽思竭虑,开疆辟土,其间血泪艰辛,寡人每追思之,涕泗长流,不能安枕。及至寡人,秦地已半天下,兵敌六国,被险带河,四塞以为固。虎贲之士百余万,车千乘,骑万匹,积粟如丘山。六国事秦,有如郡县。秦有今日,皆历代先君之功。寡人不才,受国于先王,自知无能,心常惶惶。祖宗基业,得来匪易,倘废于寡人之手,百年之后,有何颜面见先人于地下?寡人年幼而先王崩,不及听诲。今太后徙居雍城,远离咸阳,寡人虽尊,却孑然一身,无可依靠。望先生怜先王之宗庙,不弃其孤也。”

  李斯听完嬴政所言,变色易容。他想不到,嬴政会对他如此推心置腹,所言情深,所望意切。如是悲怜,非人君所当语也,而嬴政竟形诸于口,叫李斯怎担当得起。他如果继续耍大牌,玩无可奉告这一套,是不是有些太不知好歹乃至于不知死活?

  嬴政知道李斯心中尚有疑惑,又道:“四年前,先生不言内事,先生不敢言,也知寡人不能听。今寡人已壮,寡人能听,先生仍不敢言,先生疑寡人之志欤?寡人愚不肖,得遇先生,是天以先生教寡人而存先王之宗庙也。寡人得受命于先生,是天所以幸先王,而不弃其孤也。先生请言,事无小大,上及太后,下至大臣,愿先生悉以教寡人,无疑寡人也。”

  

第十章 合计同谋 4、嬴政的决心
好话说三遍,听了也讨厌。岂止听的人心里讨厌,说的人其实更加不快。人的忍耐是有限度的,更何况是予取予求的君王。嬴政已经表现出了足够的诚意,三劝四请,好话说尽,李斯要是再不发言,恐怕就永远也不能再发言了。虽然到目前为止,嬴政还没有杀过人,但不代表他永远不会杀人。不会杀人的君王,李斯不仅未曾见过,连听也未曾听过。作为客卿,却不能给君主献计献策,而只会保持沉默,留着有何用?不在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死亡。在此非常时期,嬴政可没有闲情雅致,体会“别有幽愁暗恨生,此时无声胜有声。”又或“心事浩茫连广宇,于无声处听惊雷。”

  而嬴政那弯曲的脊背和火热的眼神,也让李斯感到自己应该没有看错人。嬴政像一柄锋利的宝剑,磨砺已成,正急切地寻找敌人,一试锋芒。

  在嬴政体内,流淌着秦国王室的血,这血中充满野性的活力,张扬勇猛,绝不低头。曾经,这样的血使秦国从一个蕞尔小国变成天下霸主,叫六国胆战心惊,畏如猛虎。如今,这样的血也让嬴政不甘受辱,不甘心做一个橡皮图章,任人摆布。

  李斯认为自己可以说了,于是道:“臣昧死敢言内事。臣闻人主之所以身危国亡者,以大臣太贵。所谓贵者,无法而擅行,操国柄而便私者也。人臣太贵,必易主位;臣闻万乘之君无备,必有千乘之臣在其侧,以徙其威而倾其国。”

  嬴政安静地等着下文,他知道,李斯这是理论先行,马上就该结合实际了。

  果然,李斯又道:“千乘之臣有一,则人主便当自危。况一国之内,千乘之臣有二乎?今嫪毐与吕不韦,皆千乘之臣也。秦自四境之内,执法以下,至于长挽者,故毕曰:‘与嫪氏乎?与吕氏乎?’虽至于门闾之下,廊庙之上,欲之如是也。臣使六国,与其君臣议论,彼等也只知秦有嫪毐、吕不韦,不闻秦有王也;六国事秦,实事嫪吕二人而已。

  夫擅国之谓王,能利害之谓王,制杀生之威之谓王。今嫪吕二人擅行不顾,出使不报,进退不请,广结党羽,其意昭然。权安得不倾,令安得从王出乎?

  嫪吕二人窃据国柄,决制于诸侯,剖符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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