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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异史-第27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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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清华打断洪熙官的话,问道:“这个东西是怎么弄到的?”
    洪熙官答道:“元帅看到了世玉他们弄回来的臂章,之后便下令青衫社重新返回印度寻找更多的线索,接到命令,世玉他们连夜返回南洋,从郑森那里借了五百支快枪,带着快枪和子弹重新回到印度,向那个印度将领献上这五百支快枪。那将领非常高兴,于是就命手下人尽力协助他们查找任何有用的线索。不过,由于事情已经过去了两个多月,那个战场上的尸体要么被野兽叼去,要么被当地人弄去埋了,查找起来相当的艰难。但他们找的很仔细,工夫不负有心人,半个月后,他们终于在那将领的一名士兵处用重金买到了这个图纸,据那士兵说,这图纸是他从一具尸体上得到的。世玉不敢耽搁,马上派人送回南洋,正好当时我奉令去南洋处理一些青衫分社的事情,于是便由我连夜送回来。现在世玉他们仍旧留在那里,继续寻找有用的线索。”
    林清华再次拿起那张图纸,仔细的看了起来,许久之后,才说道:“你马上派人向世玉他们传话,就说不用再找了,现在我已经有些明白了,看起来欧洲的那个邪恶势力确实就是我所担心的那种势力。”
    洪熙官问道:“元帅一直不肯说出你所担心的事情,属下想替帅分忧却不可得。”
    林清华叹道:“这件事情当真的邪门的很,虽然我现在还是一头雾水,不过,我已经能够明白欧洲最近的一些麻烦是怎么来的了,也许教廷真的是遇上了大麻烦,而且说不定整个世界都遇上了大麻烦。”
    屋子里再次沉默下来,唯有那桌子上的那几只蜡烛的火苗还在微微的晃动着,将屋子里的两个人影投射在墙壁上,不停的晃来晃去。
    林清华将那信重新装好,随后交回洪熙官手中,并说道:“你马上拿着这封信,找到青衫社中的临摹高手,立刻照着其中的那张图纸临摹一份,然后迅速带到我的元帅府来,我在那里等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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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夜已深,积累了一整天的热气渐渐消散,号称“火炉”的南京城渐渐的显出了一丝凉爽。
    南京东城紧靠城墙的一座并不起眼的院落中,紧靠着一个花坛的旁边,摆放着一张不高的茶几,茶几上放着时鲜的水果和点心,此外还有一盏明亮的纱灯,而就在茶几的旁边,则摆放着一张竹制躺椅,椅子上斜躺着一个人,此人身穿丝制长袍,右手拿一把大号蒲扇,左手握着一个紫砂的茶壶,此刻,他正一边扇着手中的扇子,一边用左手向自己的嘴里灌着凉茶。
    作为出生于河中地区的人,哈克那札尔_贾尼别克_哈斯木很不适应南京的气候,如果能够让他自由选择的话,他更愿意呆在炎热干燥的沙漠地区,而不是南京这种又闷又热又潮湿的地区,对于他来说,这里的气候简直是糟透了,甚至远比他在突尼斯所遭受到的炎热折磨还要痛苦,为了保持自己的凉爽与舒适,他不得不每天洗三次澡,换三件长袍,但即使是这样,他也无法让自己高兴起来。
    相比之下,他更喜欢呆在武昌,虽然那里也同样的炎热,但总比南京要好一点儿,更何况,在武昌还有他一手扶持起来的清华高等学堂医学院,那里有他的学生与同事,同时也有他的理想与追求。
    他很感谢林清华,因为若没有林清华的大力支持,他恐怕无法取得今天的成就,更别说成为学生们景仰的老师了,现在的整个清华高等学堂中,有谁不知道他哈克那札尔_贾尼别克_哈斯木的鼎鼎大名呢?而且由于他的学生源源不断的成为军队中的军医和官府的防疫大夫,现在他已声名雀起,很多地方都知道了他的名字,而且更让他得意的是,在户部新设立的两个高等学堂中,他的学生已经挑起了重担,成为了年轻的老师,将他的知识与大名再次传播出去,让他成为大明朝的两个最著名的大夫之一。
    虽然哈克那札尔_贾尼别克_哈斯木对于中医非常的感兴趣,不过,毕竟他更关心外科技术的进步,所以,当另一名中医也得到了由林清华亲手颁发的勋章与奖金的时候,他的心里并没有什么嫉妒,而是更卖力的钻研起医术来,因为他还想再得到一笔奖金,要知道,那笔奖金可是个大数目,整整十万圆银圆!
    不过,正当哈斯木已经快接近成功的时候,他忽然接到了林清华的命令。在命令中,林清华让他放下手中的所有工作,马上赶到南京城,他有重要任务交给哈斯木。
    哈斯木自然是不敢有任何怠慢的,他立刻将手头的工作交给了自己最得意的几个弟子,随后快马加鞭,在林清华派来的卫兵们的护送下,由陆路赶到南京城。
    但让他奇怪的是,当他抵达南京城后,林清华却并没有立即给他分派什么任务,而是将他召到自己的元帅府中,详细的询问了一些问题,而这些问题之中,又以河中地区的政治军事形势和民俗宗教居多。
    哈斯木当然无法知道林清华心中的打算,不过他还是将林清华想知道的一些事情详细的讲了出来,虽然他离开河中地区已经有很多年了,不过,毕竟他是在那一带出生的,从小又流浪各地,自然是见多识广,因此林清华所提的问题中倒有九成他回答了上来,这让林清华非常满意。
    之后,林清华就将他安排到了城东的一座宅院中居住,这处宅院原来是郑森部下的一个将领居住的,后来郑森退往南洋,那名将领也就一同随去,此处宅院就以极低的价钱转卖给了林清华,后来便成为了林清华专门用来招待贵宾的地方。
    宅院虽然不大,但却十分的雅致精巧,而且保卫力量非常强大,仅次于林清华的元帅府。当哈斯木知道了这处宅院的真正用处之后,他忽然感到有些激动,因为从那些卫兵的口中,他得知,这个地方自从变成林清华招待贵宾的地方之后,就一直空着,他,哈克那札尔_贾尼别克_哈斯木还是第一个到这里居住的人,很明显,在林清华的心中,哈斯木非常的重要。
    哈斯木不禁开始有些受宠若惊起来,他不知道林清华为什么会这么看重他,“也许是因为自己在外科医学上取得了重大进展?或者说自己的刻苦努力使得林清华对自己另眼相看?还是说,这次林清华将交给自己一个非常重要、难度非常大的任务?”
    哈斯木胡思乱想了几天,但就是想不清楚,于是干脆就不想了,每日除了带着便衣卫兵在南京城里到处溜达之外,便是在宅院中给自己的学生写信,或者询问最新试验的进展情况,或者指导学生们处理一些疑难问题。
    时间就这么很快的过去了,不知不觉间,他已经在这里居住了整整一个月,而林清华却也象是将自己原来的安排忘记了一样,除了每隔几天来看看,并与他聊聊医学上的事情,鼓励他继续努力之外,就没有了别的话。
    与往日一样,今天刚刚派卫兵将写好的信送出去,哈斯木就又有些无聊起来,他本想出去,到茶馆中去听听说书,不过,他最终还是决定留在院子里乘凉,因为他可不想在热哄哄的茶馆里中暑昏过去。
    哈斯木惬意的将紫砂壶里的凉茶一口喝干,随后便放下茶壶,闭着眼睛扇着蒲扇。
    一阵倒茶的“哗哗”声从耳边传来,哈斯木睁开眼睛,看着那名给自己倒茶的人,随后说道:“你们不用伺候我了,你们下去休息去吧。”
    那人笑道:“元帅吩咐过,要象伺候长辈一样伺候您,所以呀,除非您赶我们走,要不然,我们就不会离开您身边。”
    哈斯木叹了口气,说实在的,他并不喜欢这样被人伺候,尤其是这样被人贴身伺候。“要是这些人是女人就好了!”哈斯木心中忽然冒出了这么个念头,紧接着便想起了自己至今还是单身汉,因为没有哪个中原女子会喜欢上自己这样的一个浑身长满毛的异族人,哪怕是青楼的女子也不大愿意做他的生意,这让他非常的苦闷。
    正当哈斯木在心中暗自苦恼的时候,门外远远的传来了一个声音,“大元帅到!”从声音来看,应该是那名守卫大门的卫兵队长喊的。
    经过这么些年的熏陶,哈斯木早就习惯了汉语,不论是听还是说,一点儿问题也没有,所以他马上从躺椅上起身,扔掉手中的大蒲扇,向着门口走去。
    但不等他走到门边,门口忽然出现两盏灯笼,紧接着,一群人涌了进来,为首一人中等身材,下巴上留着一小撮胡须,从他身上穿着的衣服来看,应该就是林清华大元帅了。
    哈斯木急忙上前行礼,并说道:“没想到大元帅突然来访,哈斯木准备不及,还望大元帅见谅。”
    林清华就着灯笼的光亮,上上下下的打量了一下哈斯木,随后呵呵一笑,说道:“你这样就已经算不错了!”他走上前,拉着哈斯木向院子中走去,并压低声音,小声说道:“实话跟你说,现在天气炎热,我在家里可是经常光着膀子的,你怎么说还穿了件长袍,已经是够讲礼貌的了!”
    两人来到躺椅边,林清华看了看茶几上的水果,说道:“看起来哈先生并不太喜欢吃中原的水果。”
    哈斯木摇头道:“并不是中原的水果不好吃,只是因为吃得多了,有些吃不下去了。”
    林清华笑道:“不知哈先生最喜欢吃什么样的水果?”
    哈斯木歪着头,想了想,随后说道:“我最喜欢吃的是椰枣,想当年,我在奥斯曼皇宫中的时候,经常吃到,不过更多的时候吃的是椰枣干。可惜枣椰树不能长在这里,否则的话我真的想种上几棵。”
    林清华微微一笑,随即向着离躺椅不远处的一间厢房一指,说道:“我有重要事情与哈先生商量,不如我们这就进屋说说?”
    哈斯木点头道:“元帅终于要派给我任务了,我等这一天已经等了好久了。”
    两人走进屋子,而洪熙官则提着两盏灯笼,紧随在他们后面,待他们二人进屋之后,洪熙官便将房门轻轻关上,不大的屋子中就只剩下了他们三人。
    哈斯木望着那站在门口的洪熙官,说道:“这个人是……”
    林清华示意哈斯木坐下,随后说道:“这位是我的属下,同时也是我的朋友,他名叫洪熙官,你们以前也是见过几回面的,只是你不知道他的姓名。”
    哈斯木点点头,说道:“是有些面熟。”他不想再纠缠别的问题,于是话锋一转,问道:“元帅找我来干什么事情?是不是再让我建一座医学院?”
    林清华摇了摇头,说道:“不是。”他转过头去,看着洪熙官将屋子中的蜡烛点燃,随后说道:“前几日我们谈过关于那种抗生素的事情,你说已经发现了一种东西能够起到药效,现在进展怎么样了?”
    听到这里,哈斯木精神一振,忙说道:“多亏了那些玻璃工匠们,他们制出的显微镜非常的出色,虽然镜子很粗糙,不过已经能够看见以前肉眼根本看不见的东西。元帅果然是见多识广的,你说的那种细菌我们找到了很多,现在我终于明白了,原来是这种东西引起了疾病,只要将这种东西从人体中消灭,那么疾病就能好。我们按照元帅的吩咐,一个一个的找,终于在今年春天到来的时候找到了一种能够对抗感染细菌的细菌,当元帅召我来到南京的时候,我们正准备进行试验,我离开后,我的学生们接着试验,就在三天前,他们给我写了封信,在信上说,经过试验,他们发现,这种细菌的分泌物能够有效的消灭一种引起伤口感染的细菌,那名接受试验的人已经康复,他是在械斗中被锈刀砍伤的,伤口很长,而且全部化脓,接受试验的时候,几乎已经奄奄一息,但是现在却已经健康的回家去了,所以说,我们应该成功了!不过,这种叫抗生素东西非常难以收集,要想大量使用还很麻烦,还必须接着试验,看看有没有什么办法大量制造。”
    林清华显然比哈斯木更高兴,因为这个消息来的太及时了,虽然这只是试验室的少量产品,但是起码给了人们希望,也许在不久的将来,伤员们就能远离伤口感染的噩梦了。
    林清华笑着点了点头,说道:“这样说来,你的那些学生应该是非常的合格喽?”
    哈斯木点头道:“已经很不错了,除了经验不足之外,他们已经能够单独承担这样的试验任务。”
    林清华站起身来,背着手在屋子里走了几步,随后转过身子,对哈斯木说道:“很好!这样我就放心了!起码你离开之外,你的学生们能够将你的事业继续下去,而不会半途而废。”
    听到林清华这样说,哈斯木显然非常的意外,他问道:“我离开之后?元帅,这是什么意思?您将把我派到哪里去?”
    “派你回家!”林清华重新坐回椅子,将脸凑过去,小声对哈斯木说道。
    “派我回家?”哈斯木更摸不着头脑了,他抓了抓脸上的大胡子,问道:“回武昌?”
    “哈哈!看来你确实已经把武昌当成是自己的家了!”林清华微笑着说道,“其实我不是把你派回你的武昌的家,而是把你派到你河中的家。”
    “河中的家?”哈斯木喃喃道,“可是我在那里早就没有家了啊?”
    林清华正色道:“现在没有家,但不代表将来没有家!你不是很喜欢吃椰枣吗?河中离波斯不远,离巴格达也不算远,那里的椰枣可是最正宗的。再说了,你以前不是经常闹着要回去吗?怎么现在又不想回去了?”
    “元帅的意思是说,您将派我到河中去,到那里去给人们治病?”哈斯木小心的问道。
    谁知林清华却摇了摇头,并说道:“不!不是派你去给人治病,而是派你去河中一带打仗,征服那里,把那里变成我中华的西部边疆。”
    “啊?”哈斯木闻言一愣,不觉从椅子上站了起来,喃喃说道:“这个……这个……元帅不是跟我开玩笑吧?我只会行医,不会打仗。”
    林清华也站起身来,走到哈斯木跟前,伸出两手,将他摁回椅子上,随后说道:“有谁天生会打仗?何况我又不是命你亲自领兵作战,我只是想让你做一个统帅,而不是将领,带兵打仗的事情自然会有别人替你办,你只要保证那个地方的安定就行了。打个比方来说,你就好比是突尼斯的总督,虽然管着一大片地方,但却不是亲自带兵打仗,你,哈克那札尔_贾尼别克_哈斯木,就是我的河中地区总督!”
    哈斯木还是无法相信眼前的一切,他想了想,说道:“可是,为什么元帅不派其他的将领去呢?据我所知,您手下的将领很多,会打仗的就更多了,他们去总比我去要好得多吧?”
    林清华点了点头,说道:“若论打仗,你当然没有他们行,但是,请记住,古语说的好,能够马上打天下,但不能够马上治天下!河中地区也是一个道理。你是当地人,应该知道那里的情况,那个地方,自古以来就是战乱频繁之地,到了现在,更是动荡不安,部族矛盾、宗教冲突,部落世仇,等等,这些东西不是仅用枪炮就可以化解的!若是我派去一个只知道打仗,但却不熟悉当地的风俗、宗教和历史传统的将领的话,那么他肯定会把事情搞的更糟糕,我可不希望这样。所以,这个重任非你莫属,请不要推辞。”
    哈斯木自然是要继续推辞的,他说道:“不如元帅派一个将领去当总督,我可以给他当幕僚,这样一来,他就可以顺利的治理好那个地方了。”
    林清华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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