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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旗-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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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个抬着走。
    因此一出门,柳宇便对连锦城说道:“想办法雇了两骡子来驮货吧!”
    连锦城笑脸绽放:“那您许诺的一百两黑货是不是现在给?阿门!”
    ps:有句难以启齿的话,这本书上传以来成绩不是很好,下周又是继续祼奔,所以希望书友们相互转告下宣传下,让数据好看些,谢谢了
第八章 试枪(中)
    一听这话,都连江凝雪都不知道柳宇究竟是什么时候许了连锦城一百两黑货的赏格,也不知道他们怎么勾搭上的。
    难怪这连锦城表面站在邓村雨的身边,实际却一直在帮偏架,挖墙脚,邓老板这一回不被柳宇把老本都掏出来才怪了。
    柳宇从不吝惜允诺过的东西,他对江凝城使了个眼色:“凝雪,拿两百两黑货出去!邓老板那边的新货,麻烦锦城多照看点。”
    回扣果然是个大杀器,连锦城的笑容绽放得极其灿烂:“主将赐福于您!我就去弄辆牛车过来,保证一车就足够了!”
    柳宇却是不着急,他很沉稳地说道:“锦城,不要着急!先找个地方试试枪再说!”
    虽然是高价收了批旧货,柳宇却着实高兴,斯宾塞这种世界级的名枪放在现在也不算落后,特别是近战集中火力的时候,甚至还能压过法军一筹。
    连锦城对附近的情形也很熟悉:“就我们教堂后面的河滩,有片芦苇地,平时没人去!”
    这一说定,就派了几人看管弹药,其余众人跟着连锦城提着快枪和两箱子弹就跟过去。
    司马泰这一回倒真是累了,他左手提着一只雷明顿,右手抱着一只斯宾塞,可是肩上还背着那只米尼式的前膛步枪,别人让他放下,他怎么也不肯:“这枪虽然慢了些,可胜在威力大,和他也有感情了。”
    这河滩上倒是荒凉的很,地方虽然空旷,却不见人影,甚至还进而能看到片片白骨,也不知道什么时代的厮杀留下的,只是拿来试枪,却是最好不过了。
    柳宇看了看远方几株不知名的大树,点了点头,朝连锦城说道:“每人先打个三发吧,先用哪种?”
    连锦城离开了邓雨村的视线,登时便有些匪气:“斯宾塞,连珠枪!司马,你还背着这烧火棍干什么!”
    别看连锦城长得秀气,满口一个阿门,在邓村雨手下,他可是个好枪手,死在他手下的冤魂没有二十也有一打了。
    只是这说话总是有着一种文文的味道,司马泰颇有些不爽。
    这支米尼式步枪可是费了好多心思才从连锦城这买到,原来以为天下洋枪莫过于此,可是今天才知道原来邓村雨还有很多私藏的绝顶好货色,心底不由暗骂连锦城不够仗义。
    何况他和同这支洋枪也有感情,虽然听柳宇说后膛进弹的步枪如何如何,可毕竟口说为虚,眼见才为实,这支米尼式步枪的威力、射速他是亲身体验过,而且还能上刺刀,一只可以当好几只鸟枪来使。
    因此他哼哼两声:“这枪虽然老了,可也不坏!何况这斯宾塞卡宾,不是不能上刺刀吗?我还准备带着他和人玩玩白兵!”
    这是开始柳宇评价斯宾塞步枪提到的,这也是实情,不能上刺刀,那只能靠密集的火力杀伤敌人,当真要临阵白兵,这枪几乎就成了摆设,只是连锦城说话还是那么文气:“主啊!怜悯无敌的人吧!我们各打一轮!”
    “好!”
    两个人提起斯宾塞,因为是用的金属定装弹,不需要象前装那样从牛角里倒火药,塞弹丸,然后再点火,前后反复要十几步,两个人非常简单地打开枪膛,往弹匣里一发一发地灌子弹,不过片刻功夫,已经将枪复位。
    连锦城和柳宇几乎同时提起枪,板动击锤,三点一线,瞄准,子弹上膛,开锁,按动板动,闭锁,“呯”地一声,一片细细的白烟,两个人的肩头被后座力震动一抖。
    好!司马泰还真没见过这种快的枪,他刚想赞一声好,又见得机枪转动的声音,柳宇与连锦都完成了抽壳、抛壳的动作,两发金属弹壳落在地上,板动击锤,子弹继续上膛、闭锁,两个人按动板动,一声巨响,又是一发子弹打了出去。
    这么快?
    司马泰还没细细回过神来,没想到两个人的动作几乎一致,在弹壳落到地上之后,又再次板动控制杆,进弹闭锁扣板机,一声巨响。
    不可能这么快!
    等到柳宇和连锦城打完七发子弹的时候,司马泰都已经麻木了,太快了!
    有这么快吗?
    十几秒钟就打完了七发子弹,这是七发啊!
    他最快的速度是一分钟三发,这枪太他妈地强了!
    他甚至有一种对天狂吼的感觉。
    接着,他发现安静下来了,回头一看,原来柳字营众比他还要不堪,全都张大嘴巴,看着白烟中的两个年轻人。
    他们根本不知道怎么样表达自己的震撼,至于柳宇的那个未婚妻,看她的眼睛满是星星,就差直接上去拥抱了。
    连锦城对于这种反应已经习以为常了,他放下了斯宾塞步枪,朝着柳宇笑道:“平手吧!”
    柳宇也笑了:“不!我赢了!”
    他轻松地扳下击锤、瞄准、扣动扳机,“呯”一发子弹打了出去:“我多一发!”
    斯宾塞的弹匣只能容纳七发子弹,但是枪膛还能容下一发,所以他打了八发。
    微风拂面。
    柳宇望向远方。
    牛鬼蛇神,我一枪轰之。
    连锦城被柳宇打击得不轻,他只是顺口回答:“阿门!”
    硝烟还未散尽,江凝雪已经奔出去了:“我去看你的战果!”
    司马泰也追了上去,柳字营众都朝着他们射击的两颗大树奔去。
    “都打中了!”
    这是江凝雪欣喜的声音。
    而司马泰在这之前还抱有最后一线希望。
    柳宇不是说这枪不及远吗?他们打的那两颗树,距离都超过一百米以上,他在这个射程开火,能打中一半算不错了。
    冷酷的现实打破了他的幻想,全中!
    十五个黑黑的大洞就在他的眼前。
    不是说用的手枪弹吗?威力不足,对付比鹿大的猎物杀伤力不大吗?
    天啊!别说是鹿,便是牛都能打得死了!
    因此司马泰作出很正常的反应,他紧紧地抓住了那支斯宾塞卡宾枪,嘴里叫道:“这是我的了,这支米尼式给你们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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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试枪(下)
    他话音刚落,大家都眼睛死死地盯住了他手上的那杆斯宾塞了。
    不地道!太不地道!
    左手搂只斯宾塞;右手提着雷明顿,就拿只米尼步枪来糊弄我们。
    大伙儿都眼热起来。
    虽然不能说是粥多僧少,可二十个人只有十六杆斯宾塞可分,这样的好枪,谁不喜欢!
    一看到气氛有些凝结了,柳宇登时笑了:“锦城,咱们来试雷明顿!”
    “阿门!”
    大家的注意力立即被柳宇这句话吸引过去,现在在柳字营,十三岁的柳宇完全可以说一不二!
    他已经是他们心目中的当家人了。
    这雷明顿步枪果然不负这个很有男子汉味道的名气,比起来相对纤细的斯宾塞步枪,厚实得多,所用的子弹也是标准的军用步枪弹。
    子弹上膛,扣动板机,这一回两个人的肩膀重重地擅抖了一回,好大的后座力!
    原本以为见识过斯宾塞步枪的速射威力之后,就没有什么东西可以打到他们了,可是一开火,大家都知道错了!
    好劲道,确实好劲道!
    少当家和连锦城都是选择两百米外的一颗大树,这一回他们要打一发,装填一回子弹,可是谁说雷明顿这种单发步枪速度慢的?
    哟,是柳宇说的,他确实有道理,不过这个“慢”,也太快了点吧。
    现在大家都知道这个“慢”的定义,柳宇和连锦城熟练地操作步枪,隔着十秒前后就发射一发子弹,在细细的白烟之后,大家可以从硝烟中闻到那凛冽的杀气。
    鸟枪一分钟才能打一发子弹,就是司马泰一向拿来炫耀的米尼式步枪,也不过是一分钟两三发打两三发子弹而已,可是这号称“慢”的雷明顿,一分钟至少打上六七发子弹。
    神速!神速!
    在柳宇和连锦城试射七发之后,江凝雪又奔出去去查验战果。
    这一回司马泰的震撼更强,连锦城在二百米外开火,居然七中其五,更恐怖的是柳宇,竟然发发命中,全打在那株大树上,而且都是一个圆心散布,间隔并不远。
    看着树上的一个个黑窟窿,司马泰又吸了口冷气,这威力太强劲了吧,这可是二百米外啊!
    整整二百米外,怎么有这么强的劲道,难怪柳宇会口口声声说:“斯宾塞用的手枪弹,杀伤力弱了些!”
    这样强力的步枪弹,恐怕一千米外都打死牛了!
    他心底在纠结着。
    是选择射速快的斯宾塞,还是大威力的雷明顿?
    鱼与熊掌不可兼得!
    至于自己的米尼式步枪,射速比雷明顿还慢,威力比斯宾塞还弱,自己还真是井底之货。
    与他同样纠结的人很多,谁叫这两支枪都是如此强劲。
    大家小声议论着,在心中挣扎着:“该选哪一支?”
    那边柳宇已经对江凝雪一笑,把自己手中的斯宾塞递了过去:“这支拿着!接下去由我来分配!”
    大家都默认了柳宇的权威,柳宇东指西点,谁拿斯宾塞,谁拿雷明顿:“意叔,你的枪法是出名的精准,所以这雷明顿非得你来用不可!”
    “经世易,你枪法一般,只能用斯宾塞!”
    柳宇把一支支步枪亲自递到了众人的手上,看到了一张张笑脸,这真是鸟枪换了枪,以后柳字营可以横着走了。
    一想到自己以前所用的鸟枪,就会想起来这支队伍历史上所受到的无数屈辱,想到自己的小心翼翼,更体会到这其中的欣喜。
    现在可总算翻身了,就是遇到洋人都不怕了,至于得罪过的越南官军,那还是个问题吗?
    柳宇把一支斯宾递与自己同宗的少年,一边说道:“随云,你枪法不错,不过先用用斯宾塞!我教你怎么使唤!”
    柳随云笑了笑,可是泪水不受控制地落了下去,越积越多。
    柳宇笑了:“别哭!”
    柳随云哭得更伤心了:“我想起三叔了!如果那个时候,我们有这么多洋枪,三叔就不会……”
    说着,他更是放声大哭起来:“三叔!”
    伤痕在这一刻裂开了,河岸那血的一幕再一次铭刻在柳宇的心头。
    无情的射杀,冰冷的尸体,狰狞的笑声,逃亡的平民……还有那无奈放下枪口的一瞬间。
    一种情绪在他的心头澎湃,让他平静不下去。
    他手上握着一只斯宾塞,他能看那持枪手上跳动的青筋。
    柳字营众们也各自握紧了枪支。
    此刻不分彼此,不分身份,都跳动着同一个心声。
    柳宇几乎是不受控制地大声呼喊道:“我们买枪干什么用的?”
    “干什么啊?”他的问题撕碎天空。
    风云紧急,回答他是柳随云满是泪水的脸:“杀洋人!”
    “杀洋人啊!”是司马泰的声音,他也能感到自己血液灵魂的跳动:“杀洋人!”
    “杀洋人!”这是经世易那还有些稚气的声音,可现在他一点都不稚嫩,他还特意补充了一句:“杀法国人!”
    “杀洋人啊!”
    “杀法国人!”
    “杀法国人!”
    这样的声音此起彼伏。
    不管是谁,他们都激动得不受控诉,朝天海天发出自己的心声。
    在这样的声音之间,只有连锦城无奈的声音:“阿门!主是如此仁慈……”
    但是他也只能用这种方式表达自己的不满。
    他不能理解他们,但是他清楚这其中的缘由。
    他们或许落魄,或许有过污点,但是他血里流的,都是华夏的血。
    这些中华游子,始终是有根的人,他们忘不了长久以来受到的欺凌,忘不了故国的百年国耻,他们骨子里含蕴着不知何等的勇气。
    纵有洋夷千军万马,战舰铜炮,吾犹一身当之!
    这河滩上的声音,必将让世界震动!
    “杀洋人!”
    柳宇的泪浇了下来。
    他提起斯宾塞,板动击锤,扣动板机,朝天开火。
    枪声如雷。
    七连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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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惊变(上)
    空气炽热而潮湿,让人的肺部呼吸总有一种喷火的感觉。
    不过没有人敢加以大意,人们小心地相互注视着。
    在这个战乱的国度,实力便代表一切,强权便是公理。
    随时会有匪帮会把一只只肥羊吞噬下去,而受害者也随时会变成穷凶极恶的加害者,即使是越南官军,也随时可能变成无恶不作的盗匪。
    现在他们就巡视着那只人数不多的队伍,还带有骡马,似乎是一只丰硕无比的肥羊,但附近的几支队伍都不敢马虎,探马四出,力争都情形弄清楚。
    旗号是海阳境内小有名气的“柳字营”,这队伍当中还有女人,似乎让大家既兴奋又小心。
    柳字营的实力不弱,几支非法武装考虑是不是该联起手做上一票,又派了斥候过去的同时,不自然地联合起来。
    资财颇厚,他们又聚集了近百人,足以吞下这二十人的小队伍了,正当他们兴致满满的时候,查探的斥候已经屁滚尿流地跑回来了:“是黑旗军!黑旗军!”
    在北越有一支队伍是不能招惹的,那便高悬七星黑旗的黑旗军!
    北越第一强兵,纵横无敌的队伍,即使是拥众近万的黄旗军都在他们的打击之下灰飞烟灭。
    可还有几个人不依:“怎么可能是黑旗军?他们从来不到海阳来,而且我看得清清楚楚,绝对是柳字营的旗号!”
    “人人都有一支后门枪,身上的子弹带灌得满满的,你告诉,除了黑旗军,谁还有这能耐!”
    那个斥候几乎是吼出来:“大家再退了吧!他们黑旗军办的事,不是我们这些小人物招惹得起的!”
    全部后膛枪装备的黑旗军小部队,悬挂着柳字营的旗号,出现属于法国人势力范围的海阳……
    把这三个关健点结合起来,所有人都只有一个念头:“快散了!这事太大,我们还是免得被余波奔波到为好。”
    而在这支小队伍之中,经世易随时随地都提着他心爱的斯宾塞卡宾枪,掂起脚伸长脖子朝着远方张望着,期盼着远方能出现一队敌人,然后他就可以用斯宾塞将他们打成粉碎。
    有这种想法的,可不止是他一个人。
    大家都知道回老营的这条道不甚太平,常有人出现黑吃黑,可大家盼着的就是这么一个试手的机会。
    现在柳字营可以说是再好也不过了,柳宇带着他们留在海阳附近训练了整整一天。
    每个人都打了十发子弹,亲身体会过那硝烟弥漫白烟阵阵的感觉,连锦城先带着经世易打了三发点射,经世易都被那后座力震得麻木。
    接下去是更华丽的场景,柳宇亲自演练了一番土耳其对付俄国人的战术,为此好不容易才找到一处荒凉的射击场,大威力的雷明顿步枪在五百米开始射击,顺利命中了多处目标,然后在二百米之内,斯宾塞展开齐射,组成了一道密集的火网,散乱的弹壳撒满了一地。
    经世易顺利地打完了一轮齐射,当七发弹壳撒落在地的时候,他彻底爱上了这种感觉。
    心旷神怡,无以复加,连珠齐放的感觉,太爽了!
    唯一不爽的就是,这只是实战演练而已,并不是真刀真枪上阵,所以他一直期望着有不长眼的小毛贼送上来。
    到时候他就能尝到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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