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八二电子书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花好月圆人长久-第3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回到自己的座位上,胃又开始针扎一样的抽痛,这已经是好些年的老毛病了,她不怕熬夜就怕起早,所以总是吃不上早饭。那时候,凤翔鸣就对她的这个恶劣生活习惯表现得非常痛恨,可是为什么要想起他呢,她已经很久都不会想起他了,一定是昨天晚上受到了刺激。慕云微微蹙眉,叹了口气,这几年因为有了小豪,她早饭起码也能喝袋牛奶了,可是估计一袋牛奶对于一个成年人来说不足以饱腹,所以她的胃病一直没什么好转的迹象。幸好,刚刚烧的开水还有大半壶,她把抽屉里放着的胃乐新抽出一包冲了,一口热热的喝下去,又翻了翻,昨天中午剩下的半包饼干还在,反正没事,就咔咔的嚼了。

整个上午过半的时候,赵宏博都留在自己的办公室里没有出来,这样的清闲是很难得的,慕云挂上了MSN,几秒钟后,刘媛畅的头像晃来晃去。慕云顺手点了,对话框里立刻蹦出了一张呲着金牙的大笑脸。

“金牙留下,人就算了。”慕云开了句玩笑,刘媛畅是她高中时的同学,两个人考了同一所大学一起到了这个城市,本来高中的时候不算熟悉,但是这些年,独在异乡为异客,让她们渐渐了解彼此,然后发现虽然两个人的性格南辕北辙,但是也能求大同存小异,于是就这么成了朋友。

“最近好吗,前几天想去找你来着,结果死领导又安排我出差。”刘媛畅打道,“晚上有空没?”

“今天晚上?今天有点累,改天行不?”慕云想了想,赵宏博一般不会安排他们加班,因为加班要付加班费,加班时间太长还要管晚饭和晚上回家的打车费,他就是这样一个既善解人意又一毛不拔的人。但是,今天她真的想早点回家,她的心还是很乱,现在什么都不想去想,什么人都不想见,什么地方都不想去,就想在家里呆着。

“好几年没听你说过自己累了,还以为你是铁打的,怎么了,是不是感冒了?”刘媛畅嫌打字太慢,直接就把电话拨了进来,听慕云说不是之后又说,“我听你的声音也觉得你没感冒发烧,怎么的,小豪惹你了?不能呀,你那儿子乖巧得像十来岁的大孩子。”

“别瞎猜了,我就是昨天跟老板参加了一个活动,回家晚点,累了。”慕云避重就轻,“改天吧,改天我请你吃饭,到我家去,想吃什么给你做什么还不行?”

“得了,改天的事改天再说,我这次出差去南方,给小豪带回来点新鲜水果,你不出来也行,我给你送去。”刘媛畅飞快的下了结论,把电话一挂。

下班之前,慕云先打电话给隔壁的邻居王奶奶,说会正常下班,自己给小豪做饭。然后又打电话回家,小豪正在做幼儿园老师布置的作业,听说晚上她要给他做好吃的时,电话里,都能听到孩子咯咯的笑声。她的心又是微酸,回家时特意提早一站下车,去了离家最近的农贸市场,这会市场正是人最多的时候,但是因为离天黑关门没有多久了,且被挑拣了一天的蔬菜也多少失了水分和漂亮的卖相,所以菜价相对来说,是最低的时候。

买了一小块里脊肉,一捆香菜、几只肉厚的大青椒,几条黄瓜,一点羊肉,一块冬瓜,又零零总总的买了些蔬菜,最后又买了半只果木烤鸭,沉甸甸的两袋子,拎回家去的时候,刘媛畅已经到了,正趴在地上和小豪玩在一处。

门口的地上也散落着两只大塑料口袋,装得满满的,有青红相间的芒果,还有菠萝,香蕉、火龙果、木瓜之类的水果,果香宜人。“怎么又这么破费。”慕云有些不好意思,这几年,刘媛畅帮她太多了。

“又不是给你买得,都是给我们小豪的,是不是,小豪?”刘媛畅正教小豪玩她新买来的遥控跑车,这会头也不抬的说,“你回来就好了,我们都要饿死了,快开饭是正格的。”

把冬瓜羊肉切好放在砂锅里,这边又片烤鸭,肉留下沾了甜面酱卷饼,骨架切成小块油炸,撒了把椒盐,然后是切菜炒菜,一顿饭忙活下来,窗外早就是一片夜色浓重。

小豪的作息很有规律,虽然遥控车让他爱不释手,但是八点钟一过,还是乖乖的洗脸刷牙换好小睡衣,抱着小狗上床睡觉,慕云住的是一间一室一厅的房子,框架结构,卧室和客厅平时无遮无拦一目了然,这会因为刘媛畅还在,她就去把两者之间平时卷起来的花布帘子放下挡好,又去阳台找了两罐啤酒,两个人肩并肩挤在沙发上,喝啤酒,啃鸭骨架。

“慕云,你想过将来吗?”屋子里这会惟一的亮光就是小豪床头附近的小夜灯,隔着布帘子,透出很微弱的光亮,喝了几口啤酒之后,刘媛畅轻声问。

“怎么忽然问这个?”慕云觉得今天刘媛畅似乎比她更心不在焉,虽然和小豪玩得很疯,但是吃饭的时候却全无胃口,这会又猛喝啤酒,“你怎么了?”

“也没怎么,就是忽然觉得,将来这个东西真是挺飘渺的,现在是这样的,下一秒钟,谁也不知道会怎么样。”刘媛畅叹了口气,“有时候觉得,这人生真是没劲透了。”

“你以前不是这么悲观的,到底出什么事了?”慕云满眼疑惑,看着好朋友的一脸颓然,忍不住追问。

“我和李东分手了。”刘媛畅并不想隐瞒,她今天来,本来就是想来倾诉的,她和李东大学毕业就在一起,这几年风风雨雨一起经历过很错挫折,感觉上好像已经密不可分,可是到了分手的时候,才发现心里空空的一片。这次出差,她一个人呆在酒店里反复想过,当初为什么要和李东在一起?结果,她居然发现,她忘记了,是因为爱他吗?可她爱他吗?她居然不知道了。

慕云一愣,忍不住又侧头看了看刘媛畅,她看起来很平静,除了眉眼中有些落寞之外,倒没有伤悲。她素来明白,感情这种事是如人饮水的,不过李东确实是个质朴的好人,她一直以为,他们能有个好结果,没想到这时也只能说,“怎么这么突然,他其实是个不错的人。”

“是不错。”刘媛畅点头,也表示赞同,然后自嘲般的笑了笑,才说,“分手之前有一天,他说他想结婚了,那天我忽然很害怕,看着他,觉得他很陌生,看着甚至让人很厌烦,我不能想像嫁给他,每天早晨醒过来第一个看到的人就是他,然后叼着牙刷看他上厕所,再然后每天晚上又要和他睡在一张床上的日子是什么样的。又想,这样的日子要过几十年,忽然就觉得不能容忍,一天也受不了。然后我才发现,周围人都说好的,都说适合结婚的人,其实未必是适合我的,既然这样,何必彼此浪费时间。”停了会她忽然说,“假使时间能够倒流,一切可以重来,我想,我一定不会因为需要一个结婚对象,就那么盲目的找一个人,后悔的滋味可真难受,觉得自己白白浪费了年轻的时光。慕云,你呢,假使时间能够回去,你会生下小豪吗?”

慕云没想到,话题忽然就转换到了自己身上,看着刘媛畅的眼光来不及收回,她也看着她,显然在等一个答案。假如时间重新回到五年多之前,她会怎么选择呢?还是会向当初那样,宁可让父母失望,宁可一个人挣扎求存,也要生下小豪吗?她忽然发现,自己居然从来没有想过这个问题,这几年最苦最累几乎觉得活不下去的时候,她抱着小豪哭过,在心里一遍一遍的念过那个名字,甚至在梦里一次一次的梦到过重逢时的场景。她不知道人一辈子要流多少眼泪,也不记得自己多少次哭醒。但是无论是怎么样艰难或是心如刀割,她都从来没有想过,如果没有小豪会怎么样。“我没想过,小豪是我的宝贝,没有他,我不知道这些日子要怎么过,如果有你说的假使,我还会要他,不过可能会更仔细的照顾他,让他变得比现在坚强些吧。”

“呵呵”刘媛畅低低的笑出来,视线垂下,摇着脑袋,半晌才说,“就知道你会这么说,话说回来,我认识这么多人,都没见过你这么倔强的,认准一条道就跑到黑,撞了南墙也不回头。”说着这些的时候,刘媛畅的眼圈忽然红了,她觉得自己是喝醉了,如果不是醉了,怎么会想起那个人,说这样的话,但是她说了,所以她是醉了,她说,“慕云,你不知道,我特别羡慕你,我总说你撞了南墙也不回头,其实我说这话的时候,心里总想的是,其实南墙也不是什么人想撞就能撞上的,一个人,可能只有年轻那会,才能有这个勇气,为了爱一个人,不顾一切,像飞蛾扑火一样,明知道结果还义无反顾。咱们都年轻过,但是我不如你有勇气,所以现在哪怕你不能和他在一起,但最起码也有一段美好的回忆,还有一个这么大了的儿子,那是他的血脉,是你们生命的融合,从这个角度看,这个人,你本质上还是得到了,真的,慕云,我特羡慕你。”

羡慕她吗?慕云愣了一会,她没想到刘媛畅会羡慕她,反而,她是一直很羡慕刘媛畅的,她们进同一所大学同一个专业,现在刘媛畅已经是一家外资企业的部门负责人,独当一面的女强人,有车有房。而她不过是个小秘书,在一家本地不起眼的小公司里勉强糊口,她甚至常常想,如果她像刘媛畅一样能干,凤翔鸣会不会能多少喜欢她一点?不过这个假设她永远得不到答案了,过去她是觉得有生之年,她再也见不到凤翔鸣了,而如今,就在昨天,她偏偏又见到了他,只是那短短的一段时间,让她又一次看清楚了他们之间的差距。云泥之别,大约就是他们之间最好的形容词了,他走得太远了,她以前追不上以后再也不可能追上,所以,答案是什么都不重要了,真的。

第三章 人生若只如初见(一)

那天,喝醉了的刘媛畅自然没法开车回家,慕云只能收留了这个酒鬼,幸好刘媛畅酒品不错,安静的睡在床上,就再没出过声。

和每天睡前一样,慕云给小豪掖了又掖被角,这孩子今天大约是玩疯了,晚上睡得也不似平时安稳,她刚起身想去睡,就看见小豪一只小脚丫大喇喇的伸了出来,接着,那细嫩的胳膊也不安分的从被子里挣脱出来,再后来,被子干脆被他踢到一边去了。

这个睡姿,让慕云一阵恍惚,她记得,六年前的一个晚上,她也曾这么坐在床边,看着一个人不耐烦的在睡梦中把被子踢到一边。

那是她第一次在夜里替凤翔鸣盖被子,也是最后一次。

其实她说不大清楚,她和凤翔鸣是怎么开始的,只记得,认识凤翔鸣的那一年,她只有十八岁大,还只是个单纯的,有些虚荣,有些追求也有点野心的大孩子,盼望着有一天能在茫茫人海中偶然遇到一个白马王子,然后遭遇一场惊天地泣鬼神的爱情,总之,和大学里大多数的女孩并没有两样。

她出生在一个普通的工人家庭,在临上大学之前,家里的亲属就叮嘱过她,在大学里一定要积极参加学生会什么的活动,最好在班级里有个一官半职,这样毕业后比较容易找工作。而她的高考成绩很好,在班级里绝对数一数二,加上中学就一直担任团支书的职务,所以开学之后,她就信心满满的参与到团支书的竞争中。

一开头一切都是好好的,她努力为班级为同学服务,参加军训的时候脚上磨起一圈水泡也不叫苦不叫累,但是军训结束后,导员公布班委会的人选时,她却落选了。那天她自己蹲在操场的一角哭了很久,总想不明白自己到底有什么地方不如别人。

这个问题困扰了她整整几个月,直到大一那年的圣诞节,她无意中看到班长拿了个什么东西去找系主任,从系主任办公室出来的时候两手空空,继而又看到团支书在学校西门口上了一台非常气派的奔驰车,才隐约把几个月以来听到流言蜚语串到了一起。

那些流言蜚语,有些来自于寝室卧谈,有些源自于食堂吃饭时隔壁桌的窃窃私语,总之,总结起来就是,系主任爱财,而他们班的班干部乃至其他年级其他班级的班干部,都是靠孔方兄铺的路子。慕云他们班级的班长刘航的家境殷实,父亲经营个不大不小的公司,送礼的钱自然不是问题,而团支书谢玉言却是个不折不扣的美人,开学不久,就有同学看见校门口有好车接送她,所以她傍大款的传言一直甚嚣尘上,大款自然也不差钱。

慕云认识凤翔鸣的那一天,基本就是她的愤懑和不满积聚到爆发边缘的那一天。那是十二月二十六号,西方人称这一天是狂欢夜,寝室里几个女同学有的约会去了,有的回家去了,就剩下她一个人。在这样的日子里孤孤单单的,慕云觉得很闹心,想来想去,决定去找高中时的同桌,在附近另一所大学念书的薛悦悦。高中的时候,她们是好到恨不得黏在一起的好朋友,不过最近一个月联系的少了些,因为到期末了,课多也忙乱,加上天冷,冲风冒雪的见一次面不容易。

一直到敲开薛悦悦寝室的大木头门时,慕云才觉得自己不该没有提前打电话就突然冲上来。眼前的薛悦悦让她有些认不出来了,圆圆的大眼睛上涂了闪闪的眼影,乌黑浓密的头发烫出大大的波浪,用小夹子夹了一缕,透出万种风情,还有她身上的衣服,慕云忍不住低头看了看自己的,她穿着的是粉红色羽绒服,水桶一样裹着,说不出的笨重,而薛悦悦也是一副要出门的样子,身上却穿着一件黑色的羊皮棉大衣,水貂皮的领口衬托着水嫩的皮肤,腰间的带子系得紧紧的,露出完美的纤细腰身。

“你要出去?”慕云愣了下,觉得有些丧气,她带了大袋的麻辣薯片,准备来找薛悦悦倾吐这几个月的委屈的,但是看起来,她来得实在不是时候。

“你没出去玩?”薛悦悦也很惊讶,但还是把慕云拉进寝室里,此时八人的寝室空荡荡的,看起来其他人也都出去了。

“哦,本想来找你聊天的,算了,你着急出去吧。”慕云抽抽鼻子,勉强露出一个笑容,“那我回去了,哦,考完试你准备买几号的车票回家,到时候告诉我一声。”

“来都来了,和我一起去玩吧。”薛悦悦好笑的看慕云手提的塑料袋里装的薯片,“你还是没长大,还吃这种垃圾食品,走走,和我作伴正好,咱们出去玩玩,也没有外人,就是我小时候的几个邻居。”

“不去了,”慕云别扭,薛悦悦的家庭条件比她好,到底好多少她也说不上来,不过她听薛悦悦说过姥爷和爷爷都是从部队退下来的,父母也都是省里的厅级干部,除了学校的同学,认识的朋友也都是高干子弟,花钱都是大手大脚,所以她们好归好,但是慕云很少跟薛悦悦一起出去玩。

“又跟我别扭是不是?”薛悦悦不乐意了,慕云性子没有她强硬,每次都会让步,果然,等她说,“你再这样以后就不理你了,”之后,慕云服软了。

那是慕云第一次去酒吧,拘谨的跟在薛悦悦身后,觉得这个漆黑的空间里,音响震得人心都要跳出来了,而镭射灯光闪得她头晕脑胀。幸而薛悦悦很快找到了相约的人,这种光线下,慕云自然看不清他们的长相,只看出都是一群年轻人,有男有女,有胖有瘦,然后薛悦悦拉着她在长条沙发上坐下,用手往周围一划,贴着她的耳朵大喊,“都是我从小认识的哥们,”然后又冲所有人大喊,“这是我好朋友。”

太吵了,慕云都没太听清薛悦悦喊了什么,周围的人就更没什么特别的反应了,不过是互相点点头,这样慕云反而觉得好受了点,而薛悦悦又点了饮料和奶油爆米花给她,她找到了营生,就缩在角落里,不再出声。

这家酒吧的DJ很善于活跃气氛,很快的,薛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