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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杏出墙-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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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精神焕发地回到凡尔农,逢人就说她在巴黎市中心找到了一块宝地,一个舒适的窝。在一连几晚的闲谈中,弄堂里那个潮湿、阴暗的店铺在她嘴里渐渐变成了天堂。在她的脑海里,她觉得这个铺子宽敞、舒适、安静,具有许许多多无可比拟的好处。
  “啊!我的好泰蕾斯,”她说,“你会看见我们住在那个地方有多幸福!楼上是三间漂亮的卧室……弄堂里尽是行人……我们用货物把橱窗布置得漂漂亮亮的……去吧,我们不会烦闷的。”
  她滔滔不绝地说下去,女店主的那副劲头又在她身上重现了。她已提前训导过泰蕾斯,做小本生意应如何进货、如何出售,又是如何捞油水的。终于,全家离开了塞纳河畔的住宅,当晚,他们就在新桥街的店铺里安了家。
  当泰蕾斯走进这个将要伴她终生的店铺时,仿佛觉得陷进了一个潮湿的地洞中。她感到一阵恶心,恐惧得直发抖。她呆呆地看了看潮湿肮脏的弄堂,然后爬到楼上去,在每个房间里察看了一下。这些空荡荡、连一件家具也没有的房子,显出一副衰败、破烂的景象,看了让人不由得感到凄凉、寒心。她一动也不动,一句话也没说,她好像被冻僵了。姑母和丈夫已经下楼了,她就坐在一只箱子上,双手僵硬,喉咙里抽噎着,但却哭不出声来。
  拉甘太太此刻觉得十分难堪,自己做了那么些美梦,现在真是羞愧难当。她还是竭力为自己找到的房子辩解。每有一处缺点暴露时,她总有办法搪塞过去,她对房间幽暗的解释是天气不好,并肯定说只须打扫一下就会好的。
  “嗯!”卡米耶回答道,“这一切都很合适……况且,我们只在晚上才到楼上去。我么,在晚上五六点之前是不会回来的……你们两个嘛,你们时时在一起,也不会感到烦闷的。”
  倘若这个年轻人不是把希望寄托在他那温暖舒适的办公室的话,他是永远也不会同意住进这类陋室的。他暗想,白天他在办公室里是暖和的,至于晚上么,他早早钻进被窝就得了。
  整整一个礼拜,店铺和住房仍然是乱糟糟的。打第一天起,泰蕾斯就坐在柜台后面不再离开一步。拉甘太太对泰蕾斯懒散的态度感到十分惊讶,她原以为年青的媳妇会千方百计美化自己的房间,在窗台上放些花,要求用些新的糊墙纸、窗帘和地毡的。然而每次当她提出任何装修意见时,她的侄女却平静地答道:“没什么意思!这样不是挺好么?这儿不需要任何奢侈。”
  

《红杏出墙》3(2)
结果还是拉甘太太忙前忙后整理房间,才显得有了些条理。泰蕾斯见她不断地在自己眼前晃动,终于不耐烦了,她请了一个女佣,迫使姑母在她的身旁坐了下来。
  卡米耶闲逛了整整一个月也没能谋到一个职位。他尽可能不呆在店铺里,成天在外面游荡。他烦恼极了,有时甚至说要回到凡尔农去。后来,他总算在奥尔良铁路公司谋到一个职位,每月挣一百法郎。他终于实现了他的理想。
  每天上午八点他就出门了。他沿着盖内戈街往下走,直到码头。然后,他就把两手插在口袋里,沿着塞纳河,从法兰西学院一直踱到动物园。这长长的路程,他每天要走两次,从未感到厌烦。他看着流淌的河水,有时停下来看着木筏顺流而下,不想任何事情。他也时常在巴黎圣母院前站定,默默地看着圣母院四周围了一圈的脚手架,这一根根巨大的木头不知为什么会让他这么感兴趣。路过供酒码头时,他还看一会葡萄酒港口,计算一下从车站驶来了多少辆出租马车。傍晚,他的头昏沉沉的,脑子里尽是从办公室听来的荒唐故事。如果不急于赶路,他就进入动物园,还要去看看熊。他在栏杆前俯下身子,目光追随着摇晃着笨重的身子走来走去的老熊。他喜欢这些笨重的野兽,他的嘴张得很大,眼睛睁得极圆,呆呆地望着这些野兽,看见它们摇晃着身体,他感到一种愚蠢的快意。到最后,他决定回家了,于是挪动脚步,可是路上的行人、车辆和商店又会使他挪不开步。
  他回到家就吃饭,饭后立刻看书。他买了布封④的许多书,这些书尽管枯燥无味,
  ④  法国18世纪的博物学家和作家,著作甚丰。
  但他还是规定自己每天晚上必须读完二三十页。他还读十生丁一分册的梯也尔①的《督政府
  ① 梯也尔,法国政治家。
  的第一帝国史》,此外,还有拉马丁②著的《吉伦特派兴衰史》,以及一些科普读物。他自认
  ② 拉马丁,法国诗人,作家,政治家,他写的这部著作曾在当时引起巨大反响。
  为在努力自学。有时,他强迫自己的妻子听他念几页文章或一些小故事。看见泰蕾斯居然整晚若有所思似的一声不响,却不想找一本书来读读,他觉得十分奇怪。他打心底里认定,妻子是一个缺乏智慧的女人。
  泰蕾斯总是不耐烦地排斥书籍。她宁愿无所事事地呆着,目光凝滞,神情恍惚。同时,她依然显得十分温和顺从,她的全部心愿就是克制自己,使自己变成被动的、讨人喜欢的工具。
  店铺的生意进展缓慢,每个月的赢利都差不多。顾客都是附近的女工们,每过一会儿通常就会有一个姑娘走进店堂,购买只值几个苏的货物。泰蕾斯嘴角带着机械的微笑招呼顾客,重复着相同的几句话。拉甘太太则灵活,话也多,能吸引、挽留住买主的自然是拉甘太太。
  三年的日子就这样一天天平静地过去。卡米耶没有一天不去办公室,他的母亲和妻子也很少离开店铺。泰蕾斯生活在沉寂、压抑中,冷漠地注视着身边的一切。每晚带着凄凉的心情进入永远冰冷的被窝,而从每个早晨开始又是同样空虚的一天。
  

《红杏出墙》4
每个礼拜四的晚上,是拉甘太太一家接待客人的时候。他们在餐室点燃一盏大油灯,在炉上坐一壶水准备沏茶。这可是家里的一件大事,这天晚上与其他时候不同,就像在过节一样,他们要十一点钟才上床。
  拉甘太太在巴黎遇见了一位名叫米肖的老朋友。米肖原来在凡尔农的警察分局当了二十来年的警长,与拉甘太太同住在一幢房子里。当年,他们相处甚欢,后来,寡妇卖了家当,搬到河边去住后,他们就渐渐不相见了。几个月以后,米肖也从凡尔农迁居到巴黎,住在塞纳河街,安享每年一千五百法郎的退休金。一个雨天,他在新桥街与他的老女友邂逅相遇,当晚,他就在拉甘家吃了饭。
  礼拜四就这样成了接待客人的日子。退休的警长每周按时赴约。后来,他把儿子奥利维埃也带来了。这是一个高个的小伙子,三十岁,长得干瘦,娶了一个非常矮小、行动迟缓、病恹恹的老婆。奥利维埃在警察局治安办公室谋了一个职位,年资三千法郎,对此卡米耶嫉妒得不得了。打第一次来,泰蕾斯就不喜欢这个神情冷漠的小伙子。奥利维埃却以为,他和虚弱多病的妻子能光临开在这偏僻弄堂的这家小店,就算是抬举他们了。
  卡米耶也请来了一位客人,他是奥尔良铁路公司的老职员,名叫格里韦,已在此工作二十年了。格里韦是一等伙计,每年挣两千法郎,他负责给卡米耶办公室的职员分配工作。卡米耶对格里韦相当尊重,他梦想着十几年后,格里韦死了,由他来替代格里韦。格里韦欣然接受了拉甘太太的邀请,他每个礼拜都准时到达,从不爽约。半年后,周四的拜访对他就成了一桩义务,他去新桥街,就像每天要去办公室一样,纯粹是本能驱使。
  从此以后,聚会就变得非常有趣了。七点钟,拉甘太太点燃炉火,把油灯放在圆桌中央,旁边放上一副骨牌,再把放在碗橱里的茶具擦洗一遍。八点钟,老米肖和格里韦在小店门前相遇,一个从塞纳河街来,另一个从玛扎里纳街来。他们进店之后,大家一齐到楼上去。所有的人都围着圆桌坐定,等候总是迟到的奥利维埃和他的妻子。他们来后,拉甘太太斟茶,卡米耶把骨牌从盒子里倾倒在漆布上。各人都专注于自己手里的牌,除了骨牌的碰撞声,听不见其它声响。每打完一局,大家总要争辩两三分钟,然后又陷入只有击牌声才打断的沉寂中。
  泰蕾斯玩牌时心不在焉,这使卡米耶大为不满。她把拉甘太太从凡尔农带来的虎斑猫弗朗索瓦抱在身上,一手抚弄着猫,另一只手拿骨牌。每礼拜四的聚会对她不啻是一种苦刑。她时常借口身体不适或头疼得厉害,不再打牌。她把一只胳膊放在桌子上,手撑住面颊,透过朦胧黄雾里的灯光,半梦半醒地呆望着姑母、丈夫以及邀请来的客人们。所有这些人都使她感到愤怒,她愤怒的目光从这一个人转移到另一个人,越看越厌烦。老米肖苍白的脸上缀满了红斑,这是一张死板痴愚的老头脸;格里韦狭长的脸上嵌着两只圆眼睛,两片薄嘴唇像长在傻子的脸上;奥利维埃颧骨高耸,一颗僵硬平庸的脑袋立在可笑的身体上;至于他的妻子苏姗娜,更是一脸苍白,两眼无神,双唇失血,皮肤松弛。泰蕾斯和这些奇形怪状的人置身在一间屋子里,没发现任何一个有生气的人。有时,她产生了幻觉,以为自己是在一个墓穴深处,同一具具动作机械的木偶尸体在一起,随着幕后抽动的引线摇头、挥臂、踢腿。餐室浓稠的空气使她喘不过气来,油灯摇曳着淡黄色的微光,那令人不安的寂静和莫名的恐惧渗入她的心灵。
  楼下的店门上装有一只小铃,刺耳的铃声报告有顾客前来。泰蕾斯竖起耳朵听清铃声之后,立即飞奔下楼,一面庆幸自己离开了餐室,烦闷似乎由此减少一点。她不慌不忙地招呼顾客,等顾客走了,她就坐在柜台后面,尽可能地躲在这里呆一会儿。她害怕再上楼。眼前看不到格里韦和奥利维埃,这让她感到愉快极了。店堂里潮湿的空气润熄了她连双手都在发烫的火气,她又像通常那样陷入深深的幻想之中。
  不过,她不能这样呆太久,卡米耶见她久不上来会生气的。他不理解,礼拜四的晚上她为什么要呆在店堂里,餐室里显然更有趣。于是,他靠在楼道的栏杆上,倾下身子,用目光寻找妻子。
  “喂!你在干什么?”他嚷嚷道,“你怎么还不上来?……格里韦交上好运了,他刚才又赢了。”
  少妇厌恶地站起来,上了楼,重坐到老米肖对面的位置上。老米肖耷拉着的两片嘴唇露出令人恶心的微笑。一直到十一点,她始终有气无力地瘫坐在椅子里,低下头望着怀里的虎斑猫弗朗索瓦,以免再看见眼前一个个做着鬼脸的、没有灵魂的木偶。
  

《红杏出墙》5(1)
一个礼拜四的下午,卡米耶从办公室回来,用亲密的手势把一个人推进店堂里,来者是一个身材高大、方肩宽膀的小伙子。
  “妈妈,你认识这位先生吗?”卡米耶指着小伙子向拉甘太太问道。
  女店主望着高大的小伙子,努力回忆着,竟想不起来。泰蕾斯安静地看着这个场面。
  “怎么啦!”卡米耶接着说,“你不认识洛朗?小洛朗,就是那个在尤福斯附近有一块上好麦田的洛朗老爹的儿子……你记不起来了吗?从前我曾和他一起去上学。他的叔叔是我们的邻居,每天早晨,他从他叔叔家出来找我,你还老给他涂上果酱的面包片。”
  拉甘太太陡然想起来了,她惊异小洛朗现在竟然长得这么高了。自己已有二十年没有看见他了,她向他谈起许多往事,并以母亲的温柔试图让他忘掉她刚才认客时的窘态。洛朗坐了下来,平静地微笑着,以响亮的嗓音回答问话,一边用从容满足的目光巡视着屋内的一切。
  “想想看,”卡米耶说,“这位仁兄也在奥尔良铁路公司做事,已有一年半了,而我们直到今天下午才碰上,才重新认识。铁路公司真是太大、太重要啦!”
  年轻的卡米耶说这句话时,瞪着双眼,紧闭双唇。在这部巨大的机器里,他至多是一个小齿轮,但却非常自负。他摇着头继续说道:
  “嗯,他读过不少书,但他身体很好,已经挣一千五百法郎了……他的父亲送他进了中学,后来又学法律,还学过绘画,不是吗?洛朗。你要留在这里和我们一起吃晚饭。”
  “那就打扰了。”洛朗爽快地回答道。
  他脱去帽子,在店堂里坐定。拉甘太太跑进厨房去做菜。泰蕾斯一直没说话,她注视着新来的客人。她从来没有看见过一个像样的男人。洛朗高大强壮,一副潇洒的神色使她觉得很新奇。她以一种羡慕的眼神观察着他的面容,低平的额头、浓密的黑发、饱满的双颊、鲜红的嘴唇,不仅容貌端庄,而且有着多血的气质。她又把目光停留在他的脖颈上,头颈粗壮结实,显得强劲有力。很快,她又忘情地凝视着他放在膝盖上的一双大掌,手指是方的,握紧成拳想必很大,一定能打死一头公牛。洛朗是真正的农家子弟,举止稍显笨拙,后背隆起,动作稳重而准确,神情坦然而执拗。可以感觉到,他的外衣里面有着滚圆发达的肌肉和强壮结实的身体。泰蕾斯十分好奇地打量着他,从他的两个拳头再移到他的脸,当她的眼光扫到他公牛似的脖颈时,不由得一阵颤栗。
  卡米耶将布封的书和十生丁一册的书摆出来,向他的朋友表示他也在学习。然后,仿佛回答一个早就提出的问题似的,对洛朗说:
  “你应该认识我的妻子吧,你不记得从前在凡尔农和我们一块玩的小表妹了吗?”
  “我当然认识你的夫人。”洛朗两眼盯着泰蕾斯的脸答道。
  这直勾勾的眼神仿佛刺进了少妇的心,她感到有些不自在。她勉强笑了笑,与洛朗和丈夫交谈了几句,就匆匆找姑母去了。她心里已经开始感到一丝痛苦。
  晚饭准备好了。大家入座用餐,上了汤后,卡米耶觉得该关心一下朋友的事了。
  “你的父亲好吗?”他向洛朗问道。
  “我不知道,”洛朗答道,“我们闹翻了,已有五年互不通信了。”
  “是吗?!”小职员惊呼了一声,他不相信世上竟有这样的事。
  “是的,老头子有他自己的想法……因为和邻居们不断地打官司,他就把我送进学校,希望我能成为一名能帮他打赢官司的律师……唉!他的想法可都是非常功利的,在他异想天开时还想得到好处。”
  “你不想当个律师吗?”卡米耶问道,愈发惊奇了。
  “说实话,不想当,”他的朋友笑着说,“两年里我表面上在学习法学功课,为的是从他那里领取每年一千二百法郎的膳宿费。我和中学的一位同学住在一起,他是一位画家,我也开始学起绘画来。我喜欢绘画,这门职业很有趣,而且也不累。我们整天抽烟、闲聊……”
  拉甘一家人都惊得睁大了眼睛。
  “不幸的是,好景不长,”洛朗接着说道,“老头子知道了我在对他撒谎,停掉了我每月一百法郎的供给,要我回去和他种地。没办法,我就试着画一些宗教油画,可生意很差……眼看自己就要饿死了,我就让艺术见鬼去吧,到处去找工作做……他总要死的,我就等着这一天,到时我就可以不用做事,过着舒心日子。”
  洛朗平静地说着。他用几句话就概括地把自己的性格道出来了。实际上,他是一个懒鬼,贪图一切享受,有着多血质者的私欲。这个身强力壮的人什么也不想干,只希望能整天吃喝玩乐,逍遥自在。他只希望无需移动位置,不必去冒风险花费力气,,就能吃饱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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