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戏装山河 作者:君子在野-第9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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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人怔怔地看着他,眼神疲倦而仓皇,深处又透出一股子狠戾,眼角有一颗褐色小痣,莫青荷感到似曾相识,在记忆深处搜索很久,他突然想起来,八年前的杭州,那家远东间谍交换情报的麻将馆,他在莫柳初身边见过这个女人!
    大约对方也想起了他,女人眼里的戒备渐渐消退,她把凌乱的卷发往后一撩,摇了摇头。
    “全上海的巡警都在抓捕他,共产党,国民党,还有没撤走的日本特务,我不能让他冒这个险。”
    她打开怀里的小花布包,摸出一根澄亮的金条,塞进莫青荷手里:“谢谢你。”
    莫青荷回头望着沈培楠,想让他替自己出出主意,沈培楠抱臂站在门口,沉默了片刻:“你带着这个痨病鬼,打算去哪?他要是半路死了,你埋了他?”
    女人想了想:“先去乡下避避风头。”
    “乡下能弄到吗啡?还是等他犯了瘾把你掐死在路上?”
    沈培楠唇边浮出冷笑,话语咄咄逼人,那女人的脸上泛起一层愠怒的红,张嘴想要还击,却发现他说的都是事实,倔强的咬着下唇,半晌转头看向窗外,努力控制情绪:“他才三十二岁”
    沈培楠收敛神情,淡淡道:“跟我们走吧,去美国,找一家好些的疗养中心,先给他治好病。”
    这下不仅那女人发愣,莫青荷也呆住了。
    沈培楠厌恶地瞥了莫柳初一眼:“他照顾少轩十多年,又把他送到我身边,算我欠他一次。”
    “沈哥”莫青荷的眼眶倏地红了。
    那女人看看躺在病床上的莫柳初,又看看沈培楠,显然在衡量这次交易的可靠程度,很久都没有说话,就在犹豫之时,啪的一声脆响划破病房的静谧,莫柳初床头的一只玻璃杯摔在地上,碎了。
    三人不约而同的转向病床,只见莫柳初不知什么时候醒了,正仰面躺着,眼睛睁开一条缝,大张着嘴,脱水的鱼一般喘粗气,干瘦的四肢摆成一个大字,一只胳膊搭在床头,艰难地摸摸索索。
    美云扑过去,慌张地攥住莫柳初的手:“柳初,你醒了。”
    莫柳初的嘴唇暴起一层干皮,直着脖子想要说话,那女人急忙扶起他,往他背后放了一只枕头,莫柳初拉风箱似的喘了一阵,几乎用出毕生力气,断断续续道:“美云,咱们跟他走。”
    女人低头望着莫柳初那只干瘦青白的手,睫毛沾着一点眼泪:“去外国?”
    莫柳初微微张着嘴,竭力挤出一丝笑容:“你跟我都没亲没故,去哪里都一样,我想明白了,这辈子为了活,卖国卖党,没什么好后悔的,就悔一件事,这时候了,我还是没本事、没本事保护心爱的人”
    他闭上眼睛,灰白的脸颊透出血色:“美云,我不能再让你让你跟我受苦了。”
    美云忽然哭了,大颗大颗的眼泪跌落脸颊落,她抽回一只手,捂着嘴巴,克制住即将喷薄而出的啜泣:“那东西,你戒吗?”
    莫柳初点点头:“戒,后半辈子,我陪你好好的过。”
    美云伏在他身上,双肩耸动,痛痛快快的大声哭泣,一头蓬松的卷发被泪水沾湿,湿漉漉的贴在脸上。莫柳初轻轻抚摸妻子的头发,仿佛卸下了千斤重担,休息了片刻,他抬起头,目光停在莫青荷身上:“少轩,叫嫂子。”
    莫青荷又喜悦又悲伤,泪水快要涌出眼眶,他忙不迭的答应,用手背狠狠擦了擦眼睛,对着病床前的女人深深鞠了一躬,响亮地喊道:“嫂子!”
    前尘如云烟过眼,很多的爱恨,很多的故事,很多的分离与团圆,终于到了收尾的时候。
    飞机起飞的那天天气很好,视野开阔,万里无云,虹桥机场的客人川流不息,皮鞋,布鞋,高跟鞋,中的西的,土的洋的,汇成了一阕热闹的交响曲。
    莫青荷穿着新做的雪貂皮坎肩,眼里含着不多不少三分笑,跟在沈培楠身边,雪白的风毛将他衬得眉清目秀,他拎着一只方格小皮箱,觉得自己在乱世里漂了一大圈,临到最后,依然是那个被养在家里的小戏子。
    当然,也有什么不一样了。
    阿忆挣脱美云的手,奶声奶气的叫着少轩叔叔,小步跑上前,莫青荷掏出一枚糖果,剥开糖纸放进他嘴里,阿忆腼腆的笑着,漆黑的眼睛弯成两只月牙儿。
    他牵着阿忆,一步步走向飞机舷梯,身后人潮汹涌,那些粉光霞艳,纸醉金迷,战火与硝烟,生存与毁灭,信仰和沉沦都渐渐失去色彩,就像一出唱到尾声的戏,演员下场,大幕合拢,观众从一场黄粱梦中惊醒,惊叹还在人间。
    人间,有时比戏词更旖旎凄艳。
    沈培楠刚刚给他讲了一个洋宗教里的故事,说的是洋人的神为了惩罚人们的罪孽,降下滔天洪水,又造出一艘大船,供生灵延续血脉。
    他看着那架在阳光中熠熠生辉的银色飞机,觉得它很像故事里的诺亚方舟,他们坐在同一间机舱,属于不同政党,倾向不同组织,有些人忠诚,有些人背叛,有些人相爱,有些人仇恨,然而他们从未比现在更清楚的感觉到,他们是亲人,是战争和苦难都无法割舍的血脉与同胞。
    陪护人员推着轮椅,莫柳初梳洗清洁,裹着厚厚的毛毯,被小心翼翼的推进机舱,莫青荷往他怀里揣了一个热水袋,俯身握住他枯瘦的手,轻声道:“师兄,咱们要走啦。”
    “你好好的治病,等你好了,咱们再同台,让洋人也见识见识咱们中国人的戏。”
    他目光迷离,叹道:“如果云央还在,咱们三个,多好啊。”
    莫柳初冲他笑了,目光和善,像哥哥看着弟弟,莫青荷将位置让给美云,转身三步并作两步扑到沈培楠身边。
    阳光自舷窗透进来,飞机开始起飞,他被压在座位上,看着窗外的景色飞速倒退,然后慢慢下降,成了小小的一点儿,心里有点失落,然而那银色的机器鸟载着他们,片刻不停地飞向光的所在。
    海洋蓝而宽广,黄昏来得很快,异乡的一切事物都让人啧啧称奇,他们下了飞机又换汽车,穿过城市又来到郊区,眼前绿草如茵,阳光灿烂,玫瑰开如云霞,留着大胡子的割草工冲他们使劲挥手,一只趾高气扬的斑点狗从葡萄架底冲出来,警觉的朝客人吠叫。
    一栋白色洋楼披着阳光,大门次第开启,穿过开阔的花园,一大家子人衣着光鲜,正站在台阶上朝他们点头微笑。
    莫青荷跳出汽车,一手牵着阿忆,另一只手被沈培楠握着,笑嘻嘻的朝他们走去。
    那镂空雕花的大门在身后关闭,同时被抛在身后的,还有血与火中浸染的山河与此生未完成的理想,他不知道这个选择是对是错,他不是那一类人——会浪漫的认为成百上千人的死亡只为了成全他的爱情。大约人生并不如戏,戏里的故事环环相扣,到末了,终有个善恶有报的欢喜结局,人生却遗憾良多,太阳之下,再完满怕也只是个小团圆。
    他一生从未奢望团圆,此刻他站在草地上,花香草香四溢弥漫,微风吹过他的耳畔,他对自己说,这就是我的下半生了。
    作者有话要说:
    谢谢以上各位!
    夫夫生活部分,以及文中其他人的结局,时间跨度比较久,内容也比较散碎,会以小番外的形式(大概四五篇?)慢慢放出
    戏装从去年2月开始连载,到今年一月,跨度近一年,不得不说作者君真是个懒汉啊!感谢大家不离不弃看到现在,沈哥和小莫莫也终于有了他们的幸福结局
    此致,敬礼~
    嗯,上个作者专栏里面有作者所有完结文,求收藏呦,开新文,早知道~


    【番外卷 后来的日子】

    114、红妆 

    这座城市濒临大海;气候温暖;常年普照阳光。
    虽然已在异国生活多年,发源于江南的沈氏家族同大多数中国人一样;大抵还是不主张分家,全家人住在一片广阔的庄园里;每到节日就举行宴会,迁居海外的华人名流纷纷到访;席间衣香鬓影,友人高谈阔论;倒也十分热闹。
    在遥远的东方,震惊世界的辛亥革命已成为历史,一轮新的浪潮正在动荡的时局中伺机酝酿;而从民国初年起就在政界显赫一时的沈家;随着沈家老爷子的离世和三少爷的隐退,一个个转向商业,艺术或文学,渐渐淡出了远东政治舞台。
    来美国一个月了,莫青荷开始适应新的饮食和天气,每天念三个小时英文,背一些鬼画符似的词语,慢慢的也能跟修剪玫瑰的外国园丁打个招呼。沈培楠怕他走丢,说什么也不肯让他单独出门,他在家无事,陪老太太说一会儿话,唱段曲子,周末约了沈培楠,一起乘汽车去疗养中心看望莫柳初。
    新鲜的空气和安逸的生活有助于恢复健康,柳初的胃口开始恢复,长了一点肉,护理医生在逐渐减少吗啡的剂量,除了偶尔犯困和怕冷,他的状态比在国内好了许多。
    莫青荷发现柳初的笑容多了,交谈时也心不在焉,目光略过他的肩膀,柔软的落在妻子身上。这种改变让莫青荷很感欣慰,戏班子里过家家的感情终有结束的一天,在师兄那儿,他是个孩子,但在美云那儿,柳初才像个孩子。
    一切都在往好处发展,莫柳初的状况令人松了一口气,于此同时,沈家的新成员也给大家庭带来了新的生机。
    沈家大少爷沈立松刚迁来美国不久时,在一次酒会邂逅了合作伙伴的女儿,是一名白皮肤的美国小姐,名叫薇薇安,两人一见钟情,相约冲破了种族和宗教的阻碍,顺理成章的结婚,养育了一对有着柔软卷发的混血儿女。
    沈立松在他的前三十多载人生里一向是“忠诚”的坚决反对者,然而当他看见刚出生的女儿那张蔷薇色的小脸,心忽然融化了,他很无奈的理解了三弟的心情,每个宣扬单身的男子都是一匹野马,并没有猛兽的强悍,缺少的仅仅是一根缰绳。
    薇薇安热情而阳光,学着中国小姐穿绸缎旗袍,淡金色头发挽成一个髻,露着两条光光的胳膊,时常拎着硕大的购物袋冲进家门,看见莫青荷就用怪腔怪调的中文喊他的名字:“莫,莫!”
    莫青荷朝她点一点头,礼貌地微笑:“大嫂。”
    薇薇安张开手臂,给了他一个大大的拥抱,然后吧唧亲他一口:“叫我薇薇安。”
    莫青荷的脸腾地红了,脑门像顶着一屉刚出笼的包子,直冒热气儿。
    他觉得洋人有点儿可怕,总想躲着她,偏偏两人抬头不见低头见,每次他被叫去老太太的房间唱曲子,薇薇安好奇的不得了,一段接一段的听,听完了还学着中国人听戏的规矩拍手叫一声好。时间久了,他也就习惯了美国姑娘式的热情,天气好的时候,孩子们带着狗在草坪上玩耍,他捧着一杯热牛奶,跟薇薇安站在屋檐下,慢悠悠的练习英文。
    至于沈家二少爷,沈疏竹如愿以偿的娶了一位古典的中国华侨,女方世代书香,性格柔婉,刚从大学毕业没多久就嫁为人妇,沈疏竹用英文写作,她担任翻译,总忘不了往丈夫的书房送一盏茶。
    他们结婚的第二年,有了一个文文静静的小女儿。
    大人们的生活逐步走向正规,对于年少离家的孩子来说却完全不是那么一回事。
    自从迁来美国,阿忆一直情绪低落,他不愿意跟其他三名哥哥姐姐玩耍,对外婆捧出的各色点心糖果也视而不见,突然冒出的一大家子人让他惶惶不安,他时常坐在门口的台阶上,目光忧郁的望着远方,有时牵着莫青荷的衣角,小声的问:“爸爸妈妈什么时候来接我?”
    莫青荷不知道怎么回答,只能摸着他的脑袋说:快了,快了。
    他自己也在五岁时离开母亲,阿娘在他的印象中并不深刻,他让沈培楠买来好些新奇的玩具,在心里说,等阿忆喜欢上了这里的生活,很快就能把过去忘在脑后。
    除了阿忆令人束手无策,他和沈培楠的小日子堪称美满,他们居住的套间临海,小客厅的一面墙壁都是透明玻璃,外面垂着藤蔓,每到黄昏,金色的余晖填满整个屋子,外面是海,蓝的蓝,黄的黄,是一副浓墨重彩的西洋画。
    有时候他跟大嫂二嫂出去玩,回来的晚,进门就看见沈培楠站在窗边抽雪茄,淡蓝的烟围绕着他,侧脸被夕阳烘成古铜色,他把鞋脱在门口,悄无声息的走过去抱他,沈培楠回头吻上他的嘴唇,两人嘴里都是烟香。
    有时候沈培楠出门应酬或谈生意,莫青荷在家等他,躺在藤椅里摇摇晃晃的看海,沈培楠推门走向他,两人在窗前拥抱,仿佛连空气都随着远处的海水摇漾起来。
    沈培楠搂着他,嘴唇碰着他的脸:“宝贝儿,我看好了一栋房子,过两天咱们搬出去单住。”
    莫青荷皱起眉头:“为什么?”
    “你总惦记家里有人,叫得跟蚊子哼哼似的,我干的不痛快。”
    莫青荷刷的红了脸,沈培楠的手指虫儿似的在他手背摸弄,不知不觉想出去老远,昨夜在床上,沈培楠不知从哪儿买回一只绣鸳鸯戏水的大红肚兜儿,非要他戴上,抱着两条光而笔直的腿反复的摸,一下下嘬他的腿根,又揉面团似的搓揉臀瓣,一边亲他,一边用手指插他的小穴儿莫青荷被古老的中国式情趣臊的恨不得死过去,偏又喜欢,塌着腰让他狠狠的干。
    他心里一阵发紧,想斥责沈培楠没点正形,却不好意思的点了点头:“过几个月,让阿忆跟家人多接触一段时间,我怕他孤单。”
    莫青荷也想家,他是最热闹的行当走出来的人,陡然离了中国,乘汽车出门转一圈儿,满眼都是洋人,他忽然就失落起来,想家,想北平,想小时候的大戏班子,想故乡开满梨花的春天和天高云淡的秋,前门大街热热闹闹的茶馆,隆冬腊月买一串冰糖葫芦,咬着鲜红的山楂,崩裂了糖壳儿,满嘴酸甜。
    他羞于承认,更不愿让沈培楠知道,他在硝烟战火里打了七八年的滚才终于洗去一身风尘气,如今竟倒退回去,他那双刚刚显出男人稳重的眼睛和五岁时的少轩重叠,湿润润的,透过玻璃窗,望着高远的天。
    沈培楠从华侨商人手里收来一台清末的花梨木妆镜,堂而皇之的摆在卧房里,他白天出门,莫青荷坐在妆镜前,心底忽然柔软,想他回来,想的一刻都熬不住。
    沈培楠看出了他这点儿心思,要是十年前,他大约要出言讥讽莫青荷几句,男人二十多岁时最惹人厌,满身刺芒,踩着爱人的心彰显权威,转过三十岁,心境渐渐平和,接近四十,是一位藏得住心事担得起责任的好丈夫。
    他总爱带回些稀罕的小物件,有时是两根花翎,有时是一套泥塑的戏剧人偶、北平来的紫砂大茶壶,有时是一把好枪。有一回他人还没回来,古董拍卖行的四个黑人小伙扛回一只四方樟木箱,打开一看,眼睛都耀花了,光灿灿的戏衣头脸,贵妃,莺莺,杜丽娘,柳迎春,林黛玉,粉的红的黄的紫的灿若云霓,轻白的水衣迎着风,还有光绪年间从皇宫流落海外的发簪,鸾鸟的眼睛是红宝石,口里衔着南洋的金珠。
    莫青荷惊得险些咬掉了舌头,沈培楠额外带回一只景泰蓝胭脂盒,打开扑鼻的香。
    他腻在沈培楠身上,声音清清泠泠:“三爷这是要捧角儿?”
    沈培楠跟着他入戏:“千金散尽,愿买美人一笑。”
    莫青荷坐在妆镜前梳妆,许久不唱,快要忘了步骤,贴片子,勾脸,画眉,两片红霞从琼鼻飞入鬓中,黑瀑似的长发散在后腰,一身素白水衣,眼睛里有男女莫辨的神秘之美。妆镜被风吹着,镜面起了水波,恍恍惚惚,倒映出一场泛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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