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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地之心空空如也:最小说·2011年04期-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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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厄运自海上来,涌来了,那是巨浪,它将来淹没世上所有千疮百孔的城邦和罪行累累的生物了么?低智女站在崖头,像在迎接贵客,她那样胸有成竹,她才是这天地最忠实的记录者预言家,或者——她就是世界的创造者,是她指挥了世界末日的到来。
  恶人突然醒悟过来——教授的实验其实并未失败,人类最优秀的基因造就出来的人是天地本心,是万世空无,是广博无边,是宇宙未醒时最初的混沌,是包含了所有的可能,是人世命运的审判官,是重启新一个纪元的使者。天地以人为心,代他思考存活,然而啊,那心却自我溃烂不守规则。天地造人,有如教授创造低智女。啊教授背叛天地,低智女又背叛教授,都是弑父……可是若无教授的背叛,便没有低智女的存在……那么,那么,低智女只是天地处心积虑的复仇啊!
  想到这,恶人只想冲向前去阻止低智女,他奋力扑上去,低智女回头看他,眼里是不尽的忧伤,那海啸越来越近, 低智女回头,朝着海啸而去。
  恶人离开疯人岛的时候,他的同伙去接他,同伙拍拍他的肩,坐上船回家,一路无言,风平浪静。
  那一日,低智女与海啸同归于尽了,都消失了,原本属于虚空,又归于虚空,她放人世一条生路。在最后关头,她还是叛变了天地,这一切,是不是只是为了他?——恶人成了救世主,太讽刺。
  恶人回城后发现,时间又倒回了他见到低智女之前的那天,报纸在报道,橙子长虫,专家辟谣世界末日,全版面在歌功颂德子宫的教授爱岗敬业,只字未提他有弱智的女儿。低智女似乎从未存在过。
  但是恶人知道,低智女是存在的,她当时握住他冰冷的手,现在,他的手已经复原温度,那温度,是她留下的,是她附体于他的证据,她要他帮她继续画下世界最美妙的一刻。是的,他又能画画了。
  恶人租了船便出海,在报上说世界末日的当天,厄运自海上来,他们说好一起去看世界末日的。到了夜晚,海上卷起滚滚惊涛,他那小船似乎要淹没其中了。是海啸吧,但恶人心中竟然毫无惊惧,仿佛他那船,是海洋沉浮起落的一部分。他甚至早早睡去,那摇晃的,是他在摇篮中。
  当他再醒来,平安无祸,走出船舱,太阳,海,空气,所有能目睹的一切,竟都是橙色的。他并不知道,他身后那个自以为是的大陆,还有它的文明、它的往事、它的罪恶,是否都已经被海洋淹没得再无声息。他兀自把这橙色天地当做世界末日后的景象,他要用恢复温度的右手,画下这金灿灿的初端,这是他与她一起目睹的景象,给下一轮太平盛世的备忘录,要去用初生的眼光,给世界一个全新的命名,还要记下,他和她的名字。对的,恶人与低智女当然有他们的名字,与这个崭新的纪元说好,他叫应海求,她叫橙。
  浩劫后海天之间若死一般疲惫寂静,连呼吸都没有,海面光平映出一个对称的世界,犹在镜中,唯有他那艘船徐徐前行,仿若这天地平稳从容的心跳。
  剥者,剥也;物不可以终剥,剥穷上反下,故受之以复。复则不妄矣,故受之以无妄。
  ——《易传  序卦》
  

4。 天地之心 罗浩森(1)
【导师笛安评价】罗浩森最初让我们惊讶的是,他年龄这么小就已经能够成熟地叙述一个情感错综复杂的故事,并且把各种纠葛表现得面面俱到。他的文章语言精美、行文流畅,并且他有勇气挑战他自己并不熟悉的生活和叙述方式,一个作者应该探究自己的可能性,这一点,罗浩森在开始写作之初就做到了。可能是由于年龄或者阅历的限制,罗浩森在描写成人世界时还是会显露出一点隔膜。人生的体会和经验是强求不来的,有时候再多的阅读也无法取代。所以,罗浩森不必非常刻意地要求自己“成熟”,完全可以勇敢地去写自己最熟悉的生活。有时候一篇成熟的小说未必需要一个多么成熟的作者来完成,希望罗浩森能记得这点。
  【序】
  在我的正前方有一只猫。黄白相间。它蜷着身子,像把蓄满的弓,忽地一跃,便落在了公园红色的水泥墙上。它回身看了我一眼,眼神里赤裸裸的不屑让我愤怒。这个蠢东西。我无能为力地想要伸出拳头,却发现我的手臂像灌满了铅,连抬一下都显得困难。它叫了一声,扭过头去不再看我,优雅地踱着步子在围墙上走远了。
  我看见它的影子慢吞吞地隐去在从公园里横生出来的枯枝间,像有什么东西在我心里面轰地引爆。我坐在板车上呆了一呆,然后朝着它消失的方向声嘶力竭地骂了起来。藏语夹杂着汉语。我一直骂,一直骂,那似乎能使我稍稍好受点,但我听不见自己在骂什么。我的声音嘶哑尖锐,像用沙子在玻璃上来回划动。我一个踉跄,从板车上摔了下来,砰地撞倒了放在板车前的乞讨的铁罐。有行人从我身边经过。每种眼神戳在我的身上。怜悯。鄙夷。冷漠。我仿佛听见一千只乌鸦在啼叫的声音。我不停地骂着,而那只猫已经去往我看不见的地方。
  然后白花花的雪慢慢地落下来。
  不知道过了多久,我的声音渐渐低了下来。剩下十二月的风在我的胸腔我的嘴唇间呼呼作响,变成了一种寂寞的呜咽。眼泪从眼眶里流下来。淌到嘴里,与雪花一同变成一股血腥的甜腻。我再也听不清自己的声音了。只剩下一阵嗡鸣声在脑海中响彻。风雪将我的声音埋葬在这片城市的角落里。
  很多年前我坐在寺庙里,师傅说这个世界的一草一木一花一菩提,都是我们自己心里幻想出来的。你希望这个世界是怎么样,它就是怎样。我用书里面看到的语句问他:“南山里的花树自开自落,与我心有何关系?”师傅站在我和洛桑面前,想了一想后,用一种不卑不亢的声调对我们说:“尔未看此花时,此花与尔心同归于寂。尔来看此花时,则此花颜色,一时明白起来。便知此花,不在尔的心外。”
  大雪积满了我身旁的铁罐。有一些融了,于是白花花的雪就脏了起来。我感觉不到疼痛。感觉不到冰冷。感觉不到生命。我像是一截枯木,躺在这卷席天地的大雪中。
  我想我终于要死了。
  【2010】
  宇宙被时间打磨,只剩下我的声音不朽。我在找一支我的红唇膏。
  我用那支新买的唇膏将我的嘴唇均匀地涂抹了一遍又一遍。我看着镜子里的女人。她烫着栗色的大卷发。穿着一件薄薄的低胸毛衣。脸色苍白得如同纸一般。她手里握着的唇膏露出一大截,鲜艳得就像是血的颜色。
  我往往在早上灿烂的阳光里沉沉睡去。睡醒以后一睁开眼睛就看到了那片寂静的夜色。那片斑斓的、狼藉的、沉默的夜色。就像今晚。月光很轻,低低地落在我的皮肤上,就像处子的遮羞布。我坐在房间墙上唯一一面巨大的梳妆镜前,细细化妆,穿好高跟鞋,然后踏着满地的月色打开房门。去拥抱这孤独的温暖的黑夜。书 包 网 txt小说上传分享

4。 天地之心 罗浩森(2)
昨晚的梦里,我站在一片白茫茫的大雪当中,撑着一把大红色的纸伞不安地等待着。没有月色。黑夜像潮水一样安静地覆盖在雪上。只剩下我孤单地站在这一天一地的黑白中央。然后我开始低低地歌唱,就像我每个晚上,拿着那只劣质的麦克风。我只是不停地唱,温柔地唱,我也听不清楚自己唱的歌是什么。我只听见它被淹没在大雪深处。淹没到了我看不见的地方。然后我就醒了。
  我最近迷上了王菲。这个女人,她的声音像是不属于这个世界。她唱歌的时候,这个世界都静了下来,然后她寂寞地开口。她的声音没有多么高亢。没有多么鲜艳。但是那是一把锋利的声音,她用一种不属于这个尘世的凄清和冷漠,轻巧而简单地把你的心慢慢剖开,然后我就会默默地流泪。每次听到她的声音,我就会觉得很感动。那像是一种昭示,一种光明。
  我反复地练习王菲的歌曲。《你快乐所以我快乐》。《新房客》。《冷战》。《红豆》。我跟着耳机里她慵懒而孤独的声音唱“喜怒和哀乐有我来重蹈覆辙”。然后是酒吧里醉倒一片的人们。我静静地唱完,鞠一个躬然后唱另外一首。
  和我一起在酒吧驻唱的还有一个男生。我第一次看见他的时候他已经在台上唱歌了。老板说他想在这里干,今晚是试唱。他唱的是一首连小孩子都会哼的《老鼠爱大米》,唱完以后又唱了《两只蝴蝶》。我坐下来,问服务生要了一杯酒,看着他唱。从台上下来后我走到后台,他在一个人一边抽烟一边低下头去调弦。
  “唱得挺好的呀。”我说。他看了我一眼,不说话,调完弦以后问我是不是这里的驻唱。我说是。然后他对我笑笑,说:“那你还会唱歌么?”我愣了愣,不说话。
  第二个晚上开始他就和我一起在那个酒吧里唱歌。每天晚上人少了以后就能唱自己喜欢的歌。他有时唱的是齐秦和老狼的歌。有时是唱莫文蔚的歌。他唱莫文蔚的歌好听得令人不敢相信。我第一次听他唱莫文蔚的歌是一首《阴天》。他在台上低低地唱着。窗外是干净的凌晨。我听着他唱,竟像是连灵魂都莫名其妙地战栗起来。直到最后一句歌词唱完,我长长地呼出一口气,像是完成了一个仪式。而这种感觉,我只在听王菲的歌的时候出现过。
  一个月后,我们两个同居了。
  我们从本来各自的出租屋里搬到了一间新的稍大一点的出租屋。白天睡在一起。晚上一起去上班。租的房子离酒吧不是很远,我们每天晚上六七点的时候出门,凌晨四五点回到家里。然后用一整个白天的时间补眠。
  他有时白天睡不着,就爬起来就着隐隐约约的日光写东西。写散文或者诗歌。在那段同居的日子里,他写了很多诗,也投过一些稿,但都石沉大海般地没了音讯。在那些不动声色的凌晨,他拥抱我,然后我们小心翼翼地接吻。他戴着一枚褐色的玉佛。色泽通透。只是整块玉仿佛被岁月磨去了。那个佛没了眼睛镜。没了嘴巴。没了鼻子。没了衣褶。没了肚脐。只剩下一个大概的轮廓。像是刚刚被开采出来,经过了那么多年,如同一个轮回,再次变成了这种胚胎的模样。我睡觉时总是在轻轻地抚摸它。感受着玉佛身上带着的他的温热。然后我靠过去,吻他的胸口。
  他从不叫我的真名李木,而是给我取了一个小名。有时我在梦里就会听见他依稀地叫道:“小木。”接着我全身就会微微地发烫。我就会过去抱紧他。我们像是两个孤独的旅人,靠两份冰凉的寂寞,凑在一起取暖。txt电子书分享平台 

4。 天地之心 罗浩森(3)
这样的日子并没有持续太久。半年左右,一个电话打到了我的手机上。电话里一个中年男人的声音告诉我,他们公司相中了我,想让我下星期去他们公司一下。我在那一瞬间突然想到王菲在演唱会上所有人等着她空虚渺茫的声音的模样。那是一个多么伟大的时刻。于是我考虑也没有考虑就答应了。
  那天晚上我把这件事告诉了他,他的表情僵硬了一下,然后继续拿着那只劣质的话筒若无其事地唱歌。凌晨走回家的时候,他对我说:“我们分手吧。”
  临走前我们还是吵了一架。我指着他说:“你是不是早就嫌弃我了现在才找借口来和我分手!不然我们难道不能像以前那样吗?”他冷笑地看着我,然后说:“不是这种问题。而是你真的成了一个所谓的歌手,你就再也不会唱歌了。你脏了。”
  那天的黄昏狗血得一塌糊涂。临走前无论再怎样吵架,他还是把那枚玉佛送给了我。我在路口抚摸着它,像是抚摸着一段令人心痛的回忆。
  去那间公司的时候,一个中年男人让我试唱两首歌。我唱了王菲的《麻木》和莫文蔚的《阴天》。然后我又唱了《笑忘书》和《当时的月亮》。男人摇了摇头,选了两首当下正流行的歌让我唱了一遍,接着说“你以后唱歌的时候,也要照着这种感觉唱”。忙完后已经是晚饭的时间了。离开时男人说:“如果以后真想红的话就改个艺名吧。现在这个名字听着像个男人名。”
  从建筑出来的时候,我给他打了一个电话,电话里我什么也没说就挂了。然后蹲在路边不顾仪态地号啕大哭起来。我从口袋里摸出那枚玉佛,狠狠地摔在地上。然后恶狠狠地对自己说:“李木你这个王八蛋,李木你这个王八蛋。你真是个不折不扣的王八蛋。”
  【1990】
  我等待,有一天能亲自摘下一束清晨最美的鲜花,放在高山的荒冢上,写下我的名字。
  我的名字叫李木。桃李满天下的李,树木的木。这个名字被我一遍又一遍地写在作业本上、试卷的姓名栏上,写了十多年。麻木了,也就不再那么厌恶了。如果我对它厌恶,那么我将是悲惨的。因为这个由寥寥数笔构成的冰冷符号还将伴随着我的一生,伴随着我的生老病死,无孔不入地渗透进我的生命里。甚至在我死后,它依然肆无忌惮地代表着我。人们不会说“我死了”,而是说:“哦,你看,李木死了。”我的肉体会变成一捧天地间的尘埃,受人香火的是那两个字,李木。
  我总在想人活着的意义。人不该为什么而活着,人又该为什么而活着。我老是抑制不住地想这些文青得有点恶心的东西。我每天在同一所学校里,穿着所有人都会穿的校服,听着同一个老师喋喋不休,千人一面。千篇一律。日复一日的课程,日复一日的作业。我不明白这他妈的属于不属于我的人格失真。快点长大,结婚生子,然后死去在某个季节。留下个李木的名字供人吊唁。这不会是我的生活,但这恰恰是我的生活。
  我的人生就像是现在飞向我的一颗篮球。它安静地在空中旋转着。默默地旋转着。静静地旋转着。然后默契地掉进我的手中。然后再由我传给另一个人。它在我们的掌控之中心照不宣地旋转着,最后殊途同归地落入网中,噗的一声。是的,每个人的人生都像那颗旋转着的篮球。被无法选择的生向着无法选择的死缓慢而坚定地前进。只是每个人的不同取决于被投出时的力度。无论抛物线的焦点在哪,抛物线的p值是多少,最终还是会回归到生与死的两个端点。历史课上说那些昏庸的皇帝花光生命最后的时光去炼丹,去追逐所谓的长生不老。但是时间是仁慈的,也是伟大的。所有人都会死,没有例外。

4。 天地之心 罗浩森(4)
在最近的梦里我站在中心公园墙外白花花的大雪中安静地等待,等待一个人心照不宣地朝我微笑。但是我想我等不到那个人。大雪将我的脚踝淹没。然后我醒了,窗外是脏兮兮的黎明。路灯凉凉地照在街道上,西风把窗户吹得呼呼作响。然后我赤着脚悄无声息地踩在冰凉的地上。坐在窗前对着窗外狼藉的晨雾沉默。等着第一声鸟鸣。等着第一首童谣。等着第一线阳光照穿这浓稠的灰霭。我手中握着一枚棕褐色的玉佛。那是我爷爷给我的。我手心渗出的汗浸湿了它。屋里除了偶尔响起的父亲的咳嗽声,没有别的声音。这样的时间是安静的。我似乎要依赖这属于我一个人的黎明,去想一些东西,或者去宣泄一些东西,即便这样做实际上毫无意义。或许给我同桌看到了,会骂一声“傻逼”吧。
  提起我的同桌,我整个人就变得莫名其妙地伤春悲秋起来。他像是一块棱角分明的石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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