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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猪老妖-第14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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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年男子告诉我,他是一个叫做中国的国家的商人,是我的亲叔叔。前天,我的父母到纽约谈生意,顺便把我带来纽约玩。但是,却遭到了黑人的枪击,如今已经不治身亡。只有我勉强被救了回来。
夺舍!
我忽然想到一个词语。
我自认为是一只聪明的猴子,虽然有些自大,有些狂妄,有些目中无人,但很聪明。否则也不能从菩提祖师的数万门徒中,脱颖而出,得到他老人家的真传。
所以听得他说了这些东西,再看回如今这具身体的状况,我知道了,我被如来最后下的那道符篆所害,一点魂魄,进入到了如今这具身体主人的身体里面。
而至于这具身体原来主人死亡的原因,是在一个叫做纽约的山洞里面,被一种叫做黑人的妖怪,用一类叫做枪支的法宝给杀害了。只有我被这金毛妖怪救了回来。
“你说谎。”
我冷冷的说,因为,我听到这自称我叔叔的男子语气里面,有着几丝奇怪的感觉。
虽然我不知道为什么,但却可以看得出,他一定隐瞒了我什么东西。
我叔叔,他自称叫做陆天龙。
我说他说谎,把陆天龙吓了一大跳,几乎像田地里的青蛙一样,跳得老高,老高的。
等他落地时,扬起了一大片灰尘,眼中闪过一丝惊惧和忧虑,望了一眼那个金毛妖怪,哦,金毛妖怪也有名字呢,不是什么金顶大王,也不是什么通天老妖之类的威风名字。而是叫做尼可,很简单,很平凡的名字。
但我知道,尼可这妖怪不简单。
木秀于林,风必摧之。
只有他这样精明,懂得韬光养晦的妖怪,才活得长久吧?
如果当初我不是那么狂妄,要抢玉帝的位子,也不会落到如此下场。
尼可疑惑的看了我一眼。
“你叫陆空,还记得吗?”
尼可这样问,我知道,他是想知道我是否失去了记忆。
“不知道。”
我坦然的回答他,陆空,原来这具身体的名字叫陆空。很好,我很喜欢。
十年生死两茫茫。
当年的六耳猴子,也是姓陆的,如今,我和他同姓了。或许,前生我欠了他的,用今生来还。
别误会,我们都是公猴子,性取向也都很正常。
绝对不会发生出一段超脱友情而又非爱情的肉体性亲密友谊来。
“孩子,你好好休息,我去安排一些事情,过几天就来接你出院。”
陆天龙笑眯眯的对我说,但我看到他眼内的寒光。
这时,还未通人事的我不知道,他所谓的安排,就是将我这具身体的父母留下的遗产,都靠某些手段,转移到他的名下。
“你走,我不用你接。”
我淡然的拒绝了他,我有着身为大圣的骄傲,天做父,地为母,自然,也不能容忍有一个作为凡人的叔叔。
“好了,你才刚醒过来,不适合太操劳,好好休息吧。”
金发妖怪尼可温柔的拍拍我的头,我可以感受到他手心的温度,很温暖。
这是一个好妖怪。
我在自己心里,对自己说。
然后我开始闭上眼睛,假装睡觉。
其实,我是在尝试着,吸收天地灵气,来修复我的伤势。
因为我是魂魄夺舍了,这具身体,只是凡人躯体,并没有任何神通道行。
若我想再恢复当年盛况,没有个十万八千年,估计恢复不了。
但我不死心,我想,最起码,我应该有最简单的自保能力才行。于是,按照当年菩提祖师传授的道法,开始感受身体里面的情况。
这时,如果有道家高人看见,就会发现一只灵气聚集成的透明猴子,高有千米,在纽约市的上空,疯狂的吞噬着天地灵气。
可惜,这里有的只是野蛮人,除了有灵智外,连妖怪都称不上。
乒乓!
一个个的水晶球,从占卜师,巫师,通灵师的手上爆炸,碎成一片一片。
三天以后。
有只白色的小鸟跳到我的床头唱歌,我和它聊天,它给我说了许多这个世界的故事。
我渐渐的,对这个世界有了一定的认识。知道了,这个国家叫做美国。我在的地方,是这个国家的中心纽约。就好像唐朝时的长安一般。
而那个我认为是金发妖怪的尼可,其实不是妖怪,而是人类。
只不过,并不像唐朝那边的人一般,是黑头发,黑眼睛。
对了,我想起来了,尼可和当初去长安的大食人差不多,眼睛头发的颜色,都是五颜六色的。
可笑,我还把他当妖怪了。
换做以前,金箍棒在手的时候,我估计会一棒子打过去。
然后大喊一声:
“呔!吃俺老孙一棒!”
还好,金箍棒不在了,我的身体又一时不能动弹,才避免了我误伤好人的事情。
(闲时写来玩的,大家看着给些意见)
(似乎觉得,用第一人称写书,比较容易一些,而且也想换换风格了,老是同一类风格,听无趣的。)
日本卷 第二卷 初入人世兮惊天人
更新时间:2008…11…5 22:02:20 本章字数:12999
作者:胡笳钤记 当我和这只叫做百灵的小鸟聊得开心时。
尼可进来了。
他的表情很怪异,带有几分同情,几分不解。
“你的父母留下的遗产,都被你叔叔席卷一空,一分钱也没留给你。连你的住院费用,都是靠着保险公司赔偿的伤亡保险金,才有钱交。”
“我说了,他不是我叔叔。既然我父母的银子被他骗走,那就让他带走好了。”
银子这东西,生不带来,死不带去。
我不需要。
从百灵的嘴里,我知道我犯了一个错误。
现在的人已经不使用银子,金子,而使用一种纸币,他们把这纸币叫做钱。
踏!
一个轻微的脚步声,在门外十米处停住。
修炼了三天,疯狂的吸收了三天天地灵气,我如今身体里面的真元,可以比得上一般修道人十年的苦修了。
可是,这具身体,却无法容纳更多的灵气。
否则就会爆炸,一无所有。
百灵告诉了我,我吸收灵气的时候,太疯狂了,几乎方圆百里的灵气都被我抽调一空。
这三天里,方圆百里内的生灵,都没办法吸收得到一丝一毫灵气。
而百灵则是一只敏感的小鸟儿。
感应到医院附近的灵气浓郁,所以朝这边过来。虽然,她并不知道什么叫做灵气。
只是单纯凭着动物的直觉。
知道我这个胆大妄为的人,将附近那些有益于生物的游离性粒子吸收一空。
游离性粒子,呵呵,实在是一个很有趣的称呼。
我如今知道了,人们呼吸的气体,叫做空气。
而灵气则是一种散布在空气中,很稀薄的气体,必须要使用一种特殊的方式才能收集。
比如我修炼的菩提心法。
学武之人修炼的内功。
不过,我的菩提心法和别人修炼的内功,不是一个档次的。
好像苍穹比之蝼蚁,没有可比性。
我一日里吸收的灵气,足够比得上他们十年的苦修。
门外站住的那人,呼吸有些沉重,但我感应到,他的身体内,有着淡淡的真元在流转。
修为对于普通人来说,很深。
起码有了六十年,也就是一甲子的修为。
门外那人走了进来,是个老者,七十岁左右,头发却依旧乌黑亮丽。
眼睛很大,浓浓的眉毛。
我看到了一种叫做正气的东西。
叫做正气的这种东西,以前活了几百年,只在一个人眼里看过。
那个人叫杨戬。
虽然,杨戬为人很坏,喜欢纵狗行凶,为人又傲气。
可是我知道,这是他的身世,注定了他孤独一世的命运,永远也不可能改变。
可是,当年他对付我,乃是受了李长庚的蛊惑。
李长庚,又叫太白金星。
这个老儿,总喜欢做跑腿的,喜欢搬弄是非。
在他的嘴里,我成了一个无恶不作,烧杀劫掠,为非作歹,胡作非为的凶猴子。
杨戬才为此出山,亲自和我打了一场。
就是那时候,我觉得他的眼里有一股淡淡的犹豫,还有一种,发誓要扫进天下邪恶的坚决。
我知道。
那就叫做正气。
“你好。”
似曾相识的感觉,让我对这老者很有好感。
“小娃娃,你还记得我?”
老者见我跟他打招呼,有些吃惊。想来,他是从尼可嘴里听说了,我已经失去记忆的事。
“不记得,但你老不是坏人。”
我依旧实话实说。或许是上世被骗的记忆太深刻。
如来那看似憨厚的笑,观音那看似甜蜜的笑,金禅子那看起来人畜生无害的笑,都把我害惨了。
我发誓,从此我不再相信别人的笑。
也是从那时候起,我学会了从眼睛里去看一个人的好坏。
“你父母也算和我有数面之缘。你叔叔既然如此对你,你回国也无立锥之地,不如这样,跟我学中医吧。”
“我蒋兴国,还是有几分本事,日后足够让你糊口的。”
我当初不知道,蒋老的这份心思,可以算是天大的善心。要知道,他和我这具身体的父母,只是几面之缘,知道我的情况,却要收我做徒弟。
他并非贪图什么,只是觉得我可怜,怜悯我罢了。
要知道,若是我像现在这般情况,若是拿着一大笔死亡保险金回国,只有一个结局,就是被人所骗,钱财耗尽,最后沦落为乞丐小偷一流。
嘿,他们都小看我了,我就是那小偷的祖宗。
偷蟠桃,偷仙丹,偷玉酒,偷法宝,我样样在行。
不过我知道蒋老是好心,所以我点点头。
我再申明一次,我是猴,不是猪,我知道如何选择。
就凭我如今的情况,除了去抢劫盗窃,连一门糊口的手艺都没有,如何混得下去。
如今有人肯教我医术,混口饭吃,也是好事。
因为百灵告诉我,如今社会变迁,已经不能随意从野外找到果子吃了。
我原来占山为王,啸傲江湖的想法,顿时烟消云散。
如果我真要占山为王,只怕不到三天,就会被人抓回动物园,供人参观了。那样的生活,比较适合我曾经的大哥,牛魔王。
他只喜欢被人圈养,懒得做事,懒得走动,当时那头狮子还嘲笑他,该改名叫猪魔王。
唉,想起这些老兄弟,我心底就发酸。
为何,为何,为何?为何在大闹天宫的时候,他们离我而去!
为何?在我被压两界山下时,他们不曾有只言片语。
如今想再多也无用了,既然投胎为人,就该做人该做的事情。
从今天起,我要放弃身为猴子的自尊,转而生为一个卑贱的人类。
“蒋老,我们走吧,这里挺无聊的。”
我出力一挣扎,身上的白布尽皆粉碎,纷纷洒落,我站了起来。
白花花的屁股顿时出现在尼可医生面前。
“哦!”
尼可医生大叫了起来。
我才想起,自己赤身露体,很不雅观,有伤风化。正担心被人投诉的时候。
尼可医生说了一句话,他说:
“天啊,神奇的中国功夫!”
中国,我已经第三次听到这个词了。
这就是我的国家么,为何每一次听到,都有一种熟悉的感觉。
为何,不再是唐朝了呢?
但这不重要,历史变迁,无论多么辉煌盛大的朝代,总会在历史的车轮下辗转呻吟,压成粉碎,然后去迎接另一个光辉的历史。
但这一刻,我认识到了自己身份,我是中国人。
即使我缺乏了唐朝至今数千年的绝代风华,我还是中国人。
这是流在我身上的血,身体深处的灵魂所决定的。无论做猴子时,做人时,我都属于那个文明的古老国度。
蒋老潇洒的一挥手,身上的唐装已经将我包裹住。
一种熟悉的感觉,蔓延上心头。
故土归家,那是任何东西,都取代不了的感情。
所谓狐死首丘,即使狡诈如狐狸,亦是有着依恋家的感情。
何况我这重情重义的猴子!
“走。”
我打了个响指,如风,如电,如雾,如露,瞬间已出了门口。
留下一堆瞪大了眼,不知所措的医生、护士在身后直流口水。
直到多年后我看了周星驰的电影,我才知道这时候这干护士医生做得不好。
他们应该抱着我的大腿,鼻涕横流的求我收他们为徒。
若是当时他们这样做,我一定会收徒的。
可是数年之后,我了解了太多东西,即使有人磕头跪拜至死,我连看也不会看一眼。
蒋老苦笑。
他此刻的功力比我深厚,我此刻,身体里面已经有了三十年的功力。他看得出来。
“你知道要去哪里么?”
蒋老的话让我顿时停住了脚步,像个傻瓜一样,站在门口。
一动不动,即使是唐朝皇帝李世民的两个门神手下看见了,也会对我敬佩万分。
“不知,你,带路!”
我勾勾手指,让蒋老带路。
蒋老忽然笑了起来,似乎从来没见过我这般干脆的人。
于是,他老人家也变得很干脆。
直接将我带到了一处叫做回春堂诊所的地方。
我们是做一种用铁皮加轮子的法宝去的,这法宝的名字叫做汽车。
不过,这法宝不好用,不能输入灵气,要输入一种黑色的液体,很臭。
我的鼻子很灵敏,即使隔了一里远,我都能闻到这股味道。
而偏偏,在纽约整个城市里,都充斥着这股黑色液体的臭味。
唉!
我无可奈何,只得使了个小手段,用内力,将鼻子塞住了。
只有这样,我才不会因为这股恶心的臭味,而差点要抓狂。
过了十七次红灯,闯了十九次绿灯,转过六十三个弯,大约只前进了十里路之后,我和蒋老来到了回春堂。
换过一身衣服,十二三岁的人间少年模样,眉清目秀,身姿挺拔,红色的衣裳,幽蓝色的裤子,外加一双白色的鞋。活脱脱的一个都市少年,再无丝毫的猴样。
“什么时候,学医?”
我看着那所有些破烂的诊所,摇摇欲坠的招牌。
再一次感觉,我上当受骗了。
看来,无论在古代现代,都会有一种叫做人贩子的职业。
我想到当年曾看到被拐小孩的凄凉状况,不由得心里抽筋,猛吸了一口冷气。
——切我四肢,涂上药膏,放在桶里,任人观赏。
原来古今相同,皆有面善心恶之人。
如今的我,绝不是面前这人的对手。我有自知之明的。
不过,看来是我多疑了。
“以后,我们就要在这里生活了。”
蒋老并没注意到我的眼神和担忧,只是在思考我体内真气的来源。
“或许,他父母是给他吃了什么天材地宝吧,否则,也不可能受了那么重的伤,凭一个十二岁小孩子的身体,还能支撑下来。”
就在一老一小各有打算时,一个年纪和蒋老差不多的老人从回春堂里走了出来。
“蒋老啊!终于可把您给盼来了。”
他的声音洪亮,沉稳,有穿透力。道行比这蒋老还要深厚许多。
一个看起来,只有五十岁左右的老者出现。
但我却敏锐的看出,他起码已经八十岁年纪了,年纪比蒋老要大十岁左右。
而他体内的真元,比蒋老深厚许多。
蒋老满怀趣味的看着我,看得我心头一片恶寒。
随即转向后面出来的那老人说话。
“老王,日后要麻烦你一段时间了。”
老王只是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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