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断袖,哪里跑-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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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我在与狐狸抢蜜饯吃时,从他的包袱里翻出来的覃娘的遗书。

    偷看别人的遗书自然不是个光明磊落又道德高尚的事,然则我却实在不能抑制自己那一颗好奇的心。

    我翻看遗书时,狐狸甚优雅地坐在太师椅上对我道:“阿歌,回头在临走时记得去覃娘墓前祭拜下,拣几件重要的事与她说了,你这偷看遗书的过错也就算是功过相抵了。”

    我坐在榻上将遗书收好,埋怨他道:“你太狡猾了,自己不肯看就让我来看。”

    他端着茶盏,轻笑一声,“那包袱是我用刀逼你去翻的?”

    我扑过去踩他一脚,以暴力解决态度问题。

    隔了半晌,我又省起一事,于是与狐狸道:“你倒是说与覃娘没有半点瓜葛,可她的遗书明明在你手上,你太可疑了。”

    狐狸轻咳一声,“我前些年欠了她一个人情,这番就算是还了。但这屠家的事呵,左右不过一场误会罢了。”

    我托着腮望望窗外渐现的鱼肚白,叹了一叹:“误会误会,倒是误了一生的因缘际会。”

    狐狸回房后,我一个人默默地躺在床上,瞪着帐顶出神。

    其实在屠家此事上,最令我疑惑的不是覃卿姊妹,也不是屠晋此人,而是那个恣意江湖的神秘游侠十二夜。

    按照传闻中十二夜的脾性,他断不该是个助纣为虐的人。尤其不会纵容屠兰司将传国玉玺的图纸从密室中窃出,这实在不合情理,除非其中另有隐情。

    只是与此事相关的人瞎的瞎,死的死,便再没人能够将真相坦白。而指望屠兰司坦白从宽,就实在不如指望屠晋从墓里爬出来交待个干净来的靠谱。

    三日后,漫天的阴霾算是散了个干净,而屠兰司也才正经来问了我的脉。问完脉,他就神秘兮兮地将秦璋领出屋子,俩人兀自在外头嘀咕了一会儿才复又回来。秦璋作出一副愁苦的形容,屠兰司哀哀叹了口气,便收拾起那黄花梨的木盒子施施然退出门去。

    于是我敲着桌子边沿对秦璋道,“狐狸,你露出那般形容,倒像是要送我归西去了。”

    他顿了半晌说:“这倒没有,只是说你体内余毒未清,但也不是个大的毛病,将养将养就妥了。”

    我望了回窗外的树影婆娑,倒是不怎么在意清毒的事,于是再道:“既然图纸已不在屠家,那不如我俩顺路去山东逛逛?”

    秦璋瞅了我一眼,“你这是要去顺哪条路来着?”

    我愕然,“自然是顺从扬州回大漠的路了,你不思念小花么?”

    秦璋默默地看了回眼前的茶盏,“不思念。”

    我与秦璋此番在屠家的日子比预计着实短了许多,而关于覃卿,我的几个不大不小的疑问也在狐狸的三言两语下有了答案。

    他说,覃卿那院子里种的百余种花,实际是个阵式。倘若瞧不出生门所在,那便会在其中兜兜转转,最后变成花肥也未尝可知。

    听得花肥二字我不禁深深恶心了一把,止不住地回想起江湖上各种行为及爱好怪异的人士。

    狐狸还说,其实覃卿是自个儿把自个儿放进那个石头笼子里的,倒是与屠兰司没多大的干系。

    他说这话时,我没跟他争辩。可我私下里还是觉得,覃卿宁愿住进笼子也不愿面对屠兰司,那必定不会是因为他不是亲生的这个原因。

    并且我对覃娘和屠晋的死始终是抱着点怀疑态度,我认为这与屠兰司脱不开干系。狐狸听了我理论,夸奖我实在是个不折不扣的阴谋论者,被我果断从楼梯上推了下去。

    由于我与秦璋提前完成任务,于是就早早回到了扬州,和庄庄、九宝团聚。并且我们一行四人仍旧住在风来云去客栈,一回生二回熟,十分合我心意。

    月色朦胧的时候,狐狸将我拎到了客栈的屋脊上,手里提了壶温热热的茶并了两个茶盏。

    “说说吧。”这是他的开场白,由于它过于地白,所以弄得我一头雾水。

    “说什么?”

    狐狸将茶满上,塞进我手里,“究竟为什么挑上了扬州?”

    我很是无辜地道:“我是跟着你的呀。”

    他重新将我手里的茶夺回去,面目严肃,“阿歌,不许闹了。”

    我望着铺了满院子的月华,“好吧,我只是觉得屠家在扬州,大概会有些线索。”

    他坚持着不给我茶盏,眉头皱得沟沟壑壑,“不是屠家,讲另一个原因。”

    我劈手抢了那茶盏,温热的茶水哗啦地洒在手上,我瞪他,“狐狸,你太坏了。”

    他揉揉额角,沉声道:“我没有。”

    我继续瞪着他,“你不给我水喝,还一个劲儿地让我说话,没有人性。”

    狐狸怅然非常,“没有故意不给你水喝。”

    我将茶盏举到他眼前,“水都洒了你也不替我满上,你太可恶了。”

    “好吧,是我太可恶了,”狐狸抬手替我沏上茶,无奈道:“阿歌,你知道你每每这么胡闹的时候,我就拿你没办法了。但是你得明白,自个儿究竟是为谁在争。”

    狐狸让我弄清楚,我到底是为谁在争。我想我大概没有为了谁,只是为了不让传国玉玺落在图谋不轨的人手上。

    朱氏的皇位,是我沈家历代用血肉捍卫来的。纵使沈家到了我这代上已不复存在,但只要我沈凤歌尚有一口气在,我都决不许旁人来染指朱氏江山。

    而我来江南的理由,却实在是不足为外人道的。

    实际上曾经的天一教是个祥和非常的教派,弟子们受到每任教主的谆谆教诲,都十分热爱和平。但自古以来的历史教导我们,凡天下之大势,都是合久必分,分久必合的。

    我的师父天机老人在青壮年的时候,曾于若虚山的山脚下捡到一个弃婴。而那个弃婴就是闻人洛,江湖人称鬼医,确是我与小花正正经经的大师兄。只是在他被逐出师门后,师父再不许我们提及此人,所以就连秦璋都知之甚少。

    用师父他老人家的话来说,闻人洛实际上是个骨骼精奇,资质傲人的天纵奇才,只可惜堕入了魔道。

    在我远古的记忆中,闻人洛此人长得甚阴柔,甚美轮美奂,是个叫女人一见就欲含恨而死,男人一见就恨自己为啥不是断袖的男人。

    可也就是这样的一个人,他偏偏杀人如麻又手段诡异,譬如砍掉尸体的个把手脚抑或剥下一两层皮,这都属于他认知范围里的正常事件。

    闻人洛曾与我说,作为一个医者,就必须对人体的各个器官以及骨骼了如指掌。可在当时的条件下,若虚山上只有诸如老虎、狮子之类的哺乳类动物,实在没有什么死人可供他解剖。

    于是闻人洛就不懈努力,经年致力于他的研究事业。终于,在他事业有成之时,天一教也在武林中声名大噪,成为了令人闻风丧胆的教派之一。但这跟我们其他弟子实在没有什么关系,只是闻人洛在进行完解剖事业后,总是习惯性地留下天一教的大名。

    他说,是天一教给了我生命,我不能忘本。

    其实,我私下里认为闻人洛是一个活在小世界里面的人,他的世界大抵纯净到没什么是非观。也许他把人的生命都看做是譬如萝卜白菜一样的物质,又认为旦凡是物质就都是无差别的同类,所以才有了种种令人发指的行径。

    相较之下,我们其他所有人都活在一个庸俗的大世界里,那么通常情况下就会难以理解像闻人洛这样的人,会认为他们很邪佞很分裂。

    诚然我以我俗人的视角,也确然不能理解闻人洛的做法。但就他杀的皆是贪官污吏抑或奸恶小人这点,我也并不排斥。

    因这个世间的律法只是为一部分人而定,而另一部分特殊人群则能够逃脱律法制裁,所有偶尔出现个闻人洛,也是个不坏的事情。

    我的师兄闻人洛在杀人的时候有一大特点,那就是他一般都会用利刃割破别人的喉部动脉,来个大放血,然后再进行他的研究。

    只不过这些事都已经是许多年前了,在闻人洛将人体构造搞明白后,他就不再杀人。只是那时他已被师父逐出师门,行踪飘忽不定。

    此番我与秦璋遇上的两桩命案,尸体正正是被人割了脖子上的动脉,又齐齐被砍去了右手的。

    狐狸曾说凶手是为了引出小花才使计让我去了十里堡,而后又报信给官府称小花要在城外行凶的。但实际上,倘若我与小花有任何一人去验过尸,便能够明白,凶手是冲着传国玉玺和闻人洛来的。

    大约在五年前,我出征大漠时曾在那里遇见过闻人洛。他那时一面挖着沙地里的半棵枯草,一面对我说他要去扬州住上几年,并且和善地邀请我前去做客。

    于是在瑶镇出了那桩命案后,我便思量着来江南碰碰运气。可偏巧屠晋和覃娘又死于非命,这就解了我的一个解惑,那就是闻人洛并不在扬州。因为以他的脾性,倘若是他人尚在扬州,那便断不会连个脸都不肯露的。

    这么一来,闻人洛这条线索就算是暂且断了,只能从传国玉玺的图纸继续查下去。

    在扬州又耽搁几日后,我与秦璋便领着九宝和庄庄,带齐从瑶镇两大车拉来的细软衣物,踏着似火骄阳,不疾不徐向山东出发。

 10第九章 落霞山上的尉迟陌

    按照狐狸的说法,从扬州回大漠,再顺路到山东,这个路实在不太顺。但由于我眼馋了山东烧饼许久,所以也就非顺了这个路不可。

    狐狸在马车上感慨天下间唯女子与小人难养也,我眼巴巴地看看他,“狐狸,你终于肯承认自个儿是个小人了?”

    言罢,他便夺了我手上的蜜饯,塞进九宝怀里,真正地是个小气男人。

    我抱着游山玩水的想法,决定暂且不去管小花的死活,于是写信给他叫他再多扛几日,若实在不行就去若虚山里躲一躲。

    在我们一行人走到落霞山的时候,狐狸提出既然是出来游山玩水,那就索性住进山里,亲近下大自然,顺便陶冶情操。他的理论是我这个人自小生在官宦世家,没怎么受过大自然的教育,此番正好受教一下。

    狐狸说这个话的时候,我觉得他真是健忘呀,我明明在大漠的若虚山上住了七八个年头,并且时常与毒蛇猛兽为伍,与野人基本就是一纸之隔。

    在经过几个回合的论证后,我们四人终于在落霞山的半山腰上安营扎寨,住的十分踏实。

    暮色四合的时候,遍山的绿树都被裹上了层温和的金,湿热的风拂过高矮错落的灌木,沙沙轻响。我抬起袖子抹了抹额际湿漉漉的汗珠,在心底感慨此时蹲在帐篷边生火的我是多么地像一个村姑。

    “庄庄呀,帮我再拿点干柴来。”

    半晌,没有人应我。

    “庄庄?”

    我抹了把老汗,眯着眼四下打量,赫然看见九宝这小子正站在溪水里朝着庄庄泼水嬉戏,那情景叫一个浪漫旖旎。

    于是我卷起袖子,扔下手上的两把柴火决定蹭过去凑个热闹。

    逛到两人附近的大榕树后面时,忽然听见九宝说:“那女人要是没我家公子,可早就死在青川里了。”

    诚然,“那女人”便指的是在下我。

    庄庄似乎很不服气,“姑爷倘若不救姑娘,那就是不负责任!”

    我的一副心肝就这么抖了一抖,庄庄讲话果真是很有几分气魄。

    九宝哼了一声,嘀咕道:“那雪山可不是谁都上得去的,公子是怕她毒发的厉害,才不顾身上的伤势将她背了上去。公子说低温能缓解毒发的速度,且解毒的血灵芝就长在那雪山的尖尖上。你可知道,那血灵芝附近向来有猛兽出没,从前去采的人,多数都没能回来,偶有将血灵芝带下山的,也都就剩一口气吊着了。公子拼着一条性命才能护着那女人不死,可他又偏偏不让说。我们公子的命真是苦。自打碰上这个女人,就没过过一天好日子。”

    只听庄庄吸了吸鼻子,说:“从前是不知道姑爷这样好的,我家姑娘往后定会明白,也不会再记着那个人了。”

    我躲在大榕树后,默默地发觉,这世上的许多事,并不是知道了就必定会心如明镜。而难过的时候,也并不是全因受到伤害。

    天际的几缕浮云,被霞光映得红彤彤的,微风过境,偶有飞鸟从林中掠过,脆声啼鸣。

    我坐在一堆枯叶儿上看着漫天云卷云舒,等着狐狸从林子里回来。

    天色渐暗的时候,狐狸提了两只野兔如神祗般突然降临在我面前,他用抓过兔子脚的手拍拍我的头顶,说:“阿歌,是不是等的不高兴了?”

    我扬起头来看他,发觉他黢黑的眸子里有奕奕神采,我扯了扯唇角来对他笑道:“没有不高兴,就是肚子饿了。”

    狐狸招来九宝去剥洗那兔子,然后面目柔和地将我看着,“你又不是小孩子,饿肚子就板起一张脸来,像话么。”

    我朝他身旁蹭蹭,“狐狸,等回了大漠,我一定将小花许配给你。”

    我思量,既不能我来以身相许报救命之恩,那拿小花来许也是一样的。毕竟我不是个真真的断袖男子,这就实在不能满足与狐狸的要求。

    狐狸闻言忽然怒火汹涌,一个纵身将我压倒在地,温热的呼吸在耳边吹得痒痒的。他目光切切,声音低哑,他说:“沈凤歌,你要不要亲自验证一下,我究竟是不是断袖?”

    他这个问题诚然很复杂,由于我不大清楚断袖这个问题该如何证明,所以我必得先深思熟虑,方才能给他答案。

    “你、你们这是在做甚?”一个颤抖抖的声音从旁边传过来,“如此大庭广众下,你俩是要做甚?”

    秦璋从从容容将那说话的白衣人看了一眼,然后又托了我的腰将我扶好坐着,才道:“在下才是要问问兄台,可知一句话叫做非礼勿视?”

    我瞥了眼不远处那背着个小背篓的男子,着实又头疼了一把。从他的装束来看,此人必是个读书人,而读书人又一向脑筋死板,废话多。

    “公子,发生何事了?”

    “姑娘,您可还好?”

    那一头,九宝并庄庄俩人拎着兔子慌慌张张跑过来,我抬头望了一回天色,这下,可真是热闹了。

    我站起来拍拍衣裳上的土,打了个哈欠对庄庄说:“没什么打紧的,误会罢了。”

    “这位姑娘,请留步。”白衣书生前跨几步,朗声道。

    我诧异地看看他,他难道不该去找秦璋么。

    “姑娘,此处虽是山水间,但姑娘也须注意,这个,礼仪。正所谓是——”

    庄庄从一旁凑上来,将手里的兔肉拎了拎,打断他的话:“公子,我家姑娘与少爷要用晚膳了,公子不如先等上一等?”

    “这个,小姑娘说的有些道理,也正所谓是,”白衣书生忽然顿了一顿,继而十分羞涩地将我与秦璋一望,“呃,小生不知二位是——实在是误会、误会。”

    秦璋立在我身侧轻咳一声,也不辩解,只是对白衣书生道:“兄台若是不介意,便与我们一道用晚膳罢。”

    白衣书生挠挠他那散乱的发髻,慎重点头,“小生也确实饿了。”

    野炊期间,白衣书生自报了家门,说是姓尉迟,单名一个陌字。他报上大名的时候,秦璋的面色有些复杂,于是我也跟着高深了一把。

    我说:“尉迟这个姓好呀,落霞山上的落霞派掌门也是姓尉迟的,他可是个名人,你沾光了。”

    尉迟陌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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