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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闻录--每夜一个离奇故事 第4部-第6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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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认真地听他讲故事的人,喝了口酒。

  “后来呢?”纪颜突然开口问道。

  王瑞华看了我一眼,谈谈地笑了一下说:“后来吴老板托人去找二憨子家人,甚至动用了他的一切关系和手段。得到的结果都只有一个——查无此人!好像他们从来没有存在过一样。”

  他又停顿了一下,接着说道:“再后来我就分配工作,离开了那里。前一阵在街上遇到了小李子,听他说小虹被送进了精神病院,一直呆在那里。而王老板的煤矿也被政府查处了,他以瞒报事故被判了刑。”

  屋里嘈杂喧闹,唯独此桌静悄悄。

  “有的精神病与小虹一样,被抽了魂或附了体。也许精神病院是天下阴气最重的地方了。”纪颜如是说。

  那你去过精神病院吗?离你家远吗?下次路过的时候最好小心点哦。

  作品相关 《胎痣》

  洪志让我捋起袖子,我一边捋一边忍不住地问:“怎么?给我讲故事是不是还要先检查我的身体吗?是怕我的心理承受能力不够?”

  “呵呵,不是这样,我想看看你身上有没有胎痣?”

  “听个故事还需要有胎痣吗?”我一脸的惊讶。

  “当然不是,只是这个事情与胎痣有关。”

  “原来是这样啊”我恍然大悟:“只是我的身上并没有什么胎痣,不过我很好奇,为什么有的人身上有,有的人身上却没有?”

  “我听说过一个传说,据说在洪荒时代,女娲创人之时,分别在四个人身上留下了印迹,分别中一对翅膀,一只鸟头,一只鸟身,和三只脚,这些合起来就是神话之中的太阳神鸟三足乌。而这四个人也是掌管四季的神,分别为春神东君,夏神炎帝,秋神秋水,冬神冬伯。因此人们也常把自己身上的胎痣看做是吉祥之物。故事就从胎痣开始的。

  小美是我在最初的时装公司工作时的同事,小美是我们对她的昵称,她的真名叫林志美,与影星林志颖只差了一个字,因为她的穿着与气质,我们当初都以为她是他的妹妹。

  她的职责在我们办公室中是一个文员,每个月的工资是1500多块,这在深圳这个地方,并不算是高薪一族。对于一个女孩子,这些钱只够她的化妆品与衣服钱。但当我还听说她要每月寄回家给她的妹妹1000块读大学。心中不禁很是敬佩,但是敬佩之余,也听了她一些关于她是小三的传闻。但在办公室中,对于这些传闻她也并不理睬。也或许是她过于冷漠,也或许是众人对她的不屑,每次她都在默默地做着自己的工作,做过之后,就开始对着窗外发呆,有时我看到她的那忧郁的眼神,心中总是感觉很多惋惜!”

  “怎么?你喜欢她了?”我问。

  “没,只是我从来没有看过一个人,特别是一个女孩有这么丰富的眼神!也有突然之间,我有想接近她,了解她的愿望!”洪志微微一笑说:“事实上,我也是第一个走进她内心的人。一个周未的下午;我正在床上听MP3;手机响了;我看了来电显示,竟然是她的。对于这个,我真的很意外,犹豫了一会;按下了接听键,那里面传出了她很温柔的声音:“那么长里间没有接,我还以为你不想接我电话,今天下午有空吗?”

  我没有拒绝;我很仔细地将自己收拾了一番——这在以前是从来没有过的,甚至还洒了一些男士香水。然后就走出门拦了一辆TAXT,向她说的方向而去。

  她说的地方是街心公园,阳光很温暖地照着,一对对情侣在各处诉说衷情,我和她在一条白色的法式长椅上坐了下来。她今天的打扮让我有些吃惊,她平时都是黑色或者深蓝的职业套装,今天却是一件白色的风衣,一条牛仔裤外加一双白色的长筒靴,看上去很靓,或者说比以前冷色调的她要阳光许多。

  也不知道是我先开口,也不知道是她先开口,就这样我们聊了很久,这时这才发现在她那冰冷的外表之下,竟然有一颗火热的心,她告诉我说其实高中毕业她的成绩很好,却是因为老家重男轻女的思想,以及那高昂的学费,让她与大学在也无缘;刚开始的时候;她只是暗自己笑笑;自己终究不是命运的对手;于是就离开了那个地方;南下到了深圳。

  “你相信命运?”我问她。

  “以前相信,现在并不相信了”她笑了笑说:“我突然之间发现,很多时间都是可以改变的,包括命运,你认为呢?”

  “如果不甘于流俗;也是一件好事。”我说。

  说到这里,她捋起了袖子;让我看到了她的手腕内侧有一个很美的蝴蝶图案。

  “这个是纹身吗?”我问。

  “呵呵;你怎么也可能想不到;这是一个胎痣,一个美丽的胎痣;只是在以前并不是这样,它只是一个圆,很丑的那种!”她笑了,笑的那样无邪。

  “因为这个原因;所以你才认为命运是可以改变的?”我也笑了笑,突然想起了一句该说的话忘了问她:“你从来没有喜欢过一个人吗?”

  “呵呵”她又轻轻地笑了:“人非草木;谁能又无情?只是我看到那么多受伤的人;所以我很想找一个可以依靠的人;只是我感觉这些年却怎么也找不到一个……说到这里,她突然之间不说了,眼睫毛长长的,似乎这之中就蕴藏着千言万语。

  我一时无语,她突然之间站了起来,向前面走去,那一袭风衣,有说不出的风情。

  说到这里洪志突然打住了。

  “你的意思是说你有艳遇了吗?”我笑。

  洪志没有回答我这个问题,只是接下去讲道:“三天过后,她突然在下班之前给我打了一个电话。问我晚上是否有空?

  我说可以。

  从公司到她那里只有一个站的距离,很快我就到了她所在的租屋之前,这是一个很小型的精品的屋子,我定了定神,拿着一束鲜花向里面走去。

  她的门竟然是轻掩着的,我推开走了进去,屋子充满满了一股淡雅的香味,就像平时从她身上散发出来的那种。

  “你来了?”她从里屋走来,她竟然穿了一件低胸的粉红色睡衣,从那睡衣之中甚至可以隐隐约约地看到她的身体。

  “这就是你的私生活吗?”我问。

  “怎么,你不想吗?”她笑了。

  我对她所有好感在那一瞬之间全部的都没有了,鲜花被我扔到了地板上,我似乎听到花的哭泣,但是谁又理解我心中有多痛?在我走出她的房间并回头关之时,看到她张开双臂,似乎想拥抱什么,却在将门关掉那一刹那,我看到了她的胎痣竟然是圆的。而且在灯光之下发出了很阴晦的颜色。

  “这是怎么回事?”我问。

  “那是尸斑!人一般死后,就会因为机体的累积出现色斑,而她的就是尸斑。”洪志点了根烟。

  “你是说,她已经死了?”我问。

  “我也不知道,只是第二天,就传来了她辞职的消息。当我再去那个小屋时,房东是一位中年人,他说这里也已经很长时间没有人住了。

  我心中突然之间有些失落,我是爱上她了吗?但这不过是一场错爱罢了。她从此将消失在我的记忆之中,只是她什么时不在这个世上的,那真的是一个迷。”

  “到此为止吗?”我问。

  “没!”洪志说。

  早饭煮了一些米,外加一些臭豆腐,我一直在想这样招待他很欠佳,但看他吃的津津有味,我也不好说什么。

  “自从这之时,我就不在这个公司做了,虽然老板也总想留我,但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我的一份简历被《南国风》杂志看上了,于是我就去了那里当了一个兼职记者,虽然是兼职记者,我却当全职记者做了,就在做记者的第二天,我认识了业务员张方。他和我是在同一个楼上住的,所以没有事的时候我们总是喜欢在一起吹水。

  多年的外来打工生崖,让张方体会到了生活的坚苦,他每次的从繁华如烟的深圳街头走过,都会感觉到这个人比蚂蚁还多的城市,自己可以忽略不计,但是暧昧的阳光;让他总感觉会有一些故事发生。

  那些打扮如时,衣着时尚,穿著似乎可以看到内裤的短裙和低的可以看到波的高跟鞋女人,不断地从他的面前走过,虽然他的目光也会停留在这些女人胸前鼓起的最高点,但他也同样知道如此年轻的女人却显的珠光宝气,她们的身份不是妓女,小三,便是哪个富豪的千金。依靠自己零推销率去泡她们,简直是比登天还难。不说送她们一辆宝马,单是一辆昌河面包车都无法满足。挤公交已经成为习惯。而打TAXI也显得奢侈。因此他来到这个城市的第一天起,就在这个城市的最高层宣誓自己要单身至少五年。因为他非常清楚,金钱,是一个男人最好的装饰品,哪怕你赤身裸体,但在最隐私的部位上用一张人民币挡着,也会比皮尔卡丹更牌。长的帅不是错,错的是帅的脸不能不能当信用卡刷出钱来。

  他的哲理总是一句接一句,这也是我喜欢和他聊天的原因。”洪志说:“人的命运总是在悲喜这中改变,有一天,张方对我说,他要去追一个女孩。我当时隐隐的感觉有什么不好,但是人家的喜事,我自然不好多说,以后的每天都沉浸在他与那个女孩的欢乐之中,有一天他甚至劝我也该找一个。”

  “他们是怎么认识的?”我问洪志。

  “我也问过,他也乐意给我说。他说是一天他去一个推销目标时,他看到了那个公司的前台,当他看到她第一眼时,他就打消了他要单身的念头。前台的提标签上写着三个字:陈可妮。也就在这一该,他已经将她的名字深深地记在了心中。

  陈可妮穿着一身职业的前台装,与她拉直的头发,相配显得更加落落大方,那双眼睛更是让她透出了少有的雅致,那些只会努力睁大眼睛的来装可爱女孩,是远不及她十分之一的。

  当时张方就想到了一个词来形容她:明眸皓齿。

  爱情就像闪电,突然扑捉到了,这更是世界上修来的缘份。爱情不是一见钟情,而是让人怦然心动,张方突然变的徐志摩起来。

  “你好,先生,请问您有约吗?”陈可妮立站了起来。

  “是这样的,我是美自来公司的业务员,我想我们的产品,你们经理一定会喜欢!”说完,张方就掏出一张名片。

  陈可妮看了看,有些忍俊不禁地笑了,然后接通了电话:“喂,李总吗?这里有一位推销洗发水的先生见您!”当她挂掉电话时,对张方说:“我们经理有请!”

  当张方看到对方是一位秃头的老头时,便自觉地退了回来,然后来到前台那里说:“晚上我可以请你吃饭吗?”

  陈可妮笑了笑说:“这是我的联系方式!”

  “他们就这样认识了吗?”我问。

  洪志点了点头。

  “呵呵,还真浪漫!”我说。

  “这只不过是一场血色浪漫。”洪志接着说:“二十天后的一个下午。当时已经五点钟了,我拿着相机在街头拍摄。当我的镜头对准了“0度吧”时,却看到了张方与那个女孩一起在那里面吃晚饭。女孩的头发很直,就像是他给说的,背对着我,看不到面孔,而张方就坐在她对面。桌子之上还放着一大束白色的玫瑰花!”

  “白色玫瑰花?”我有些惊诧。

  “是的,白色的!”洪志说:“我当时也有些奇怪,但我又不好打扰他们,也就当做没有看到吧。

  我一直想拍夜景,所以一直未了走,七点钟时,那个女孩突然之间站了起来,掩面走出了0度吧,拦了一辆TAXI就绝尘而去。张方从里面追了出来,他似乎想追上她,但就在这时,我只听到一阵尖锐的停车声,张方已经被一辆MPV撞出了十米远。挡风玻璃被撞得粉碎。司机呆呆的不知所措。

  我也呆住了,我甚至想这是不是就是为了给我提供新闻素材,但很快随着人们的惊叫,我明白了这是真的,那束白玫瑰已经被他的血染成了红玫瑰。

  我急忙来到了他身边,张方已经被自己的血完全覆盖了,手中的那束白玫瑰也成了红色玫瑰,他另外一只手中的照片也被血染红了。

  “他死了!”我问。

  “是的,生命就这样停止了!”

  “那个女孩见到了吗?”

  “见到了,是通过他手中的照片,只是,我没想到的是他手中拿的照片竟然是林志美。”

  “什么?”我差点将自己嘴里的饭给喷了出来。

  “从那一刻我就想起,或许她并没有离开这个城市,只是换了一个名字在这个城市的某个角落,她绝不是张方口中的陈可妮,而是林志美!”洪志说到这里,突然浮起了一些悔恨的表情:“其实是我害死了张方,他一开始谈的时候我就有预感,但没有告诉他!”

  “生死由命,富贵在天,也怪不得你的!”我说:“那么,你以后又见过她吗?”

  “没有,或许她这一次真的消失了。”洪志说:“但,不久之后,发生了另外一件事!”

  “什么事?”

  洪志突然神秘一笑:“我有些困了,下次讲吧!”




  作品相关 《厕所》

  坐火车是非常无聊的事情,“格登格登的单调声让人昏昏欲睡。初中的时候听过一个故事说一个外国小男孩就喜欢听这种声音,后来还靠听声音救了一个车的人。我不知道是真是假,反正如果是我打死也听不出来。

  外面风景单调的很,甚至基本上毫无什么风景可言。一望无垠的麦田玉米地,偶会出现一排冲天高的白杨;除此之外一无所有。不过好在我身边有两位美女相伴,倒也让回程的路上不至于过份寂寞。李多绝对不是一个安份的主,不在自己铺上躺着确到外乱跑,没几分钟已经和周围的人都熟悉起来。她的上铺,也就是我的下铺是一个紫脸大汉,一看就是那种典型的北方人,身材魁梧,言语朴实。他接过来我递过的烟,憨厚的一笑。李多问这个大汉:”大叔,你叫什么呀?“大汉又是嘿嘿一笑,说:”俺姓戴,叫戴林海。你们就叫我老戴吧。“李多哈哈一笑说,好呀,老戴你讲个故事吧?”

  我正想说他几句太没礼貌,可戴林海显然没有放在心上,他顿了一下说:“你想听啥?”

  “嗯,讲个鬼故事。”李多说

  “好吧,不过俺不太会讲故事。就随便说一个吧。这是个厕所的故事。”他坐正了身子,掐掉手里的烟开始讲了,我和落蕾也凑过去听。”说起来这个故事很普通,是俺家的真事,好多人都知道。大概是十多年前,俺们市效有一个倒闭的硫酸厂,那块地方挺背的,平时没有人去。那会儿市效还没有开发,人很少;一过了十点就没啥人了。那是个夏天雨夜,快十二点了。俺三叔从那路过。

  俺三叔是个木匠,在市里住。那天下县去给人干点活,回来的时候摩托车坏了,就慢慢推回来的。当时雨下点挺急,三叔全身都淋湿了。又有点内急,就左顾右盼地找地方上厕所。说来也巧,打老远他就看到一个公厕,里面的灯一闪一闪的非常容易看到。

  他推着车到了厕所外面,这时候里面的灯就不闪而是灭了。锁好车走进去刚蹲下,就听见有动静。那个厕所分为里外间,他在里间,听到外面有声音。就像有人拿一个锤子在敲墙壁,“咚咚咚”的。他有点好奇,就提起裤子就出来看看。

  外面站了一个人,大概二十多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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