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哑舍 3-第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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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依旧COS着兔子玩偶,他已经习惯了那不时垂下来的两只长耳朵,就是有点挡视线。他现在正陪老板挑选着可以够得上级别的帝王古董,其实这也是变相地听老板讲故事。“这么说来,这玉带钩后来应该是落到了司马懿手中吧?”
老板把那枚玉带钩从锦盒中拿了出来,一边用软布小心翼翼地擦拭着,一边淡淡地回道:“那司马懿还真没得到这玉带钩。”这玉带钩之上的那几抹血沁,如同真正的鲜血一般,瑰丽得让人触目惊心。
“咦?也对,他儿子才牛叉呢!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嘛!”医生恍然大悟,“看起来这玉带钩肯定符合帝王古董的要求,看你说的这段故事,就经手了多少个皇帝啊!汉献帝刘协,魏文帝曹丕,那甄宓得了玉带钩之后,她儿子魏明帝曹叡肯定也曾经碰过……啧啧,真可惜,若是曹操碰过就好了,他死的时候也没过过皇帝瘾啊!”
“曹操曾在《让县自明本志令》中言,设使国家无有孤,不知当几人称帝,几人称王。他说自己为了阻止他人称帝称王而戎马一生,又怎么会称帝呢?”老板细细地擦拭完玉带钩,放回了锦盒之中,微微一笑道:“他是枭雄还是英雄,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评价,但那种情况下他还能不称帝,我觉得已经很能表现出来他的态度了。”
医生也不由赞同地点了点头,毕竟同时期的其他两个人,刘备和孙权之后都陆续称帝,也许曹操活的时间再长一点也会绷不住称帝,可是历史就是很巧妙的在结果上不会给人们任何想象的余地。所谓盖棺定论,便是如此。
不过想到盖棺定论,医生立刻就想起了故事中提到的滴骨认亲,这个可是他的专业领域,立刻就燃了,开始喋喋不休地普及着医学知识。
“那曹叡也幸运,幸亏那袁熙是和好几个人合葬在一起的,否则肯定会倒大霉了,以前我和一法医打过几次交道,他说人体的尸体经过长时间的腐烂,最终剩下的就是白骨化的骨骼,表面上腐蚀发酥,别说血液了,就是水滴都能渗入。至于现在电视上演的那些滴血认亲就更扯淡了,实际上将几个没有任何关系的人的血液注入到同一器皿中,不久都会融合在…起,滴血认亲根本没有任何科学依据。”
医生说得兴起,一时忍不住朝老板瞄了几眼。他还没放弃抽老板几管血去做做实验呢!不过他一低头看着自己这搞笑的玩偶造型,无奈地叹了口气。
不过医生也看得开。他立刻就把这点小郁闷抛到了脑后,旋即想起一事道:“惨了,老板,这玉带钩是不是不能随便碰啊?我怎么看你刚才好像拿起来了?”
老板合上锦盒,缓缓道:“是人都有野心的,这玉带钩只是个契机,挑起一个人最大的野心。但如果能控制得好,就不足为奇。当年我替换了那刘协丢掉的和氏璧,心中有愧,才赠了他这枚玉带钩。他当时的野心,就是好好地活下去,而他其间虽然冒过一次险,但最后也得到了善终,也算是求仁得仁。”
老板慢慢地回忆着,表情有些恍惚,他也不知道自己当年所做的是对是错。故有野心者不可便借势,有愚质者不可与利器。这句话说得还是很有道理的。
“老板。老板。那你的野心是什么?”
医生聒噪的追问声打断了老板的追忆,老板捏了捏那双柔软的兔子耳朵,把他塞到了行李中,徽微一笑道:“时间不早了,我们出发去封阵眼吧。”
“犯规啊!犯规!不想回答问题也不能用这样的方法啊!”

【玉带钩 完】

小剧场:
老板啊,再八卦下,那曹丕为什么看哪那个何晏不顺眼啊?
老板:晋书《语林》上有记载,说晏少时聪慧过人,曹操宠若诸公子……
医生:继续往下念啊!晏美姿仪而色白,魏文帝疑其著粉。夏月予热汤饼,既啖,大汗出,随以朱衣自拭,色转皎然……哎哟喂!这曹丕可真好玩,怀疑何晏皮肤白是因为涂了粉,就特意大热天约他喝热汤面,结果那何晏擦完汗后,脸色显得更白了。还衍生了一个成语,叫傅粉何郎,当真是美男子啊!那曹丕果然是嫉妒人家长得比他还帅!还称他为“假子”,喏……“假子”……这不会是古代“伪娘”的意思吧……
老板:……




第五章 哑舍·定盘珠

公元10年,南顿县。
刘秀揣着大哥给的零花钱,走在集市上瞎转悠。他现在也算是身怀巨款,按理说看上了什么东西都可以买,但难就难在,他身上的这枚巨款,一般小贩还真不敢收。
自从那王莽篡汉建立新朝后,就下令废除了汉朝通行的五铢钱,改用三种新推出的新朝钱币,大泉,契刀,金错刀。那所铸的大泉,重量只相当于五铢钱的两三倍,却要当五铢钱五十枚用,根本没有商贩肯收。更别说相当于五百铢的契刀和五千铢的金错刀了,谁瞎了眼了才肯收那看起来压根就不划算的新币。
可是刘秀的叔父就是萧县令,俸禄都是用这些平民无法接受的新币发放的,刘秀的父亲已逝,他的两位兄长都是由叔父抚养。他大哥刘縯仗义疏财,虽然花销颇多,但父亲留下的遗产还算丰足,这是叔父给他们的日用,自然是故作大方地丢给了小弟,让他自去烦恼了。 
刘秀把怀里的金错刀拿了出来细看,暗忖其实若不想它的价值,单看这枚钱币,倒是颇为别致。
这枚金错刀是由一个铜钱和刀身组成,倒是很像战国时期的刀币与汉朝五铢钱的组合体,质地是青铜铸造。铜钱的上下用错金的工艺,分别用黄金镶嵌阴刻了“一刀”两个字,美轮美奂,刀身上铸有“平五千”三个字,所以在民间又被称为一刀平五千,意思是这样的一枚金错刀,相当于五千铢铜钱。
五千铢啊!刘秀狠狠地皱了皱眉毛,这已经相当于一笔巨款了,要知道现在虽然政局不稳,民心动荡,可是一斤肉卖了顶了天也就二十钱,一件布袍也就四五百钱,五千铢在他们这县城都可以买一座差一点的宅子了!
可问题是,这么贵的金错刀,他花不出去啊!
刘秀把这枚金错刀握在掌心中,欲哭无泪,他已经在这集市上逛了许久了,根本没人肯收他的这枚钱币,即使他想要贱一点兑换都没人搭理他。
这也在意料之中,否则他大哥又怎么肯好心地随手给他五千铢让他挥霍,明明摆着就是为难他。 
王莽篡汉,建立新朝,名不正言不顺,紧接着推行出来的那些新政改革,更是让人膛目结舌,根本无人遵循。发行出来的钱币,更是无人使用,私底下还是用着五铢钱。刘秀这一早上,看到剪轮五铢,昭帝五铢等都有人使用,当然最多的还是汉武帝时期发行的元狩五铢,这种用紫铜制造的紫绀钱最是得人喜欢,使用起来怕要是比正常的五铢钱还要多值上一些。
刘秀在集市上胡乱的看着,心里却难免生出了些计较。
他的出身算起来,是汉高祖刘邦的九世孙。虽然按照王爵封侯的惯例,到他们这一辈已经没有半分宗室的荣耀,已经无爵可袭。就连叔父也不过是当了一个小小的县令,也凭的是自己的真本事。现在王莽篡汉,他们更是失去了贵族名誉上的身份。可是他大哥却一直自诩为汉朝正统,对新莽政权极端的排斥不满,最近甚至要开始散尽家财,结交才俊有所图谋,颇有些想要做点什么事情的意思。 
刘秀今年才十六岁,也算是成人了,年少时就去长安游学,见过许多世面。这次回来,他大哥的那点心思,他也看在眼里。他有心劝阻一番,可兄长比他年长十岁,长兄如父,他根本无从开口。
心思烦乱地逛着逛着,刘秀发现自己已经到了集市的尽头,地上稀稀落落地有几个摆着的摊,他随意地晃悠了过去,却发现其中一个摊子上竟然摆放着一些器物,看样子都是旧物古董,颇有些看头。 
刘秀饶有兴趣地蹲下身去,忍不住伸手翻看起来。有些陶具容器,还有些看起来应该是秦朝的通用货币秦半两,几尊青铜爵,一对青玉鸟形配,几卷竹简……刘秀在一堆古董里看到一个胡乱摆放的算盘,忽然想起家里那笔乱账,便想要买个算盘回去好好算一算。
别的不说,大哥的挥霍最近实在是有些太过了。
刘秀掂了掂这个算盘,觉得这算盘的木料颇有些不起眼。只是在木盘之上一排排纵向弧形的槽内,那些一颗颗的算珠圆润可爱,似乎是用青玉琢磨而成。每一列的第一个珠子和下面四颗珠子的颜色都不同,是白玉制成,以一当五之用。刘秀拨弄了几下,颇觉得手感润滑,越发地喜爱起来。 
“这珠算几何?”刘秀晃了晃手中的算盘,算盘珠发出叮当碰撞的声音,无比的悦耳。刘秀抬头朝摊主看去,才发觉这摊主居然穿着一袭黑色的衣袍。在周礼之中,黑色是最尊贵正宗的颜色,而秦朝时期也以黑色为尊,汉朝也是注重黑色,官吏们的袍服都是黑色的。刘秀其实知道黑色布料之所以那么贵,就是因为黑色的颜色重,染色必须要经过十多次甚至更繁多的工序才能染成。相反为何平民都穿白衣,也就是因为白衣不用漂染,价格最贱。
刘秀这时才发现这一身黑衣的男子非常的年轻,而且一身的书卷气,面目俊秀,让人看到就觉得非常的舒服。
应该是家道中落,所以才不得不把家里的东西拿出来卖吧……刘秀心中升起些许同情,更是起了买他的东西帮帮忙的心思。不过他一想到自己仅有的那枚金错刀,就无比的头疼,只好率先说出口道:“在下仅有这一枚金错刀,也不只可用否?”边说着,刘秀边把那枚金错刀拿了出来。
那年轻摊主的视线在那枚金错刀上一闪而过,随即勾唇微微一笑道:“这珠算有瑕疵,还是算了吧。”
刘秀一挑眉,把手中的算盘翻来覆去地细看,却没有发现任何瑕疵,便当对方是不肯收这金错刀,丢下那枚金错刀就道:“不用找了。”随即拿着那算盘便起身翩然离去。他算计得很清楚,这算盘虽然看起来不错,但最多也就值个百来钱。这枚金错刀虽然比较难花出去,但肯定要比百来钱值当多了。
自觉得做了一件好事,刘秀神清气爽,也多少感觉到他大哥为何平日里喜欢疏财仗义,这种感觉确实很不错。
而在他的身后,那名摊主无语地看着扔在摊上的金错刀,许久才叹了口气道:“罢了……”


刘秀拎个算盘回到春陵,自然遭到了家人的各种嘲笑。
并不是因为刘秀用了枚金错刀换了个不起眼的算盘,而是这个算盘根本就是个坏的!
刘秀用手拨弄着算盘中间的那列木槽里,那枚一点都动不了的算珠,有点恼羞成怒,谁都知道算盘珠是需要拨动的,可偏偏有一枚根本拨动不了,这算盘可不就是个没人要的吗?
刘秀也没法生那摊主的气,因为人家明明已经说了这算盘有瑕疵,是他自己不听,扔下钱就走。刘秀觉得二哥盯着自己的眼神忧心忡忡,估计是怕自己也和大哥一样,做个散尽家财的败家子。
刘秀被看得一阵心虚,低着头揣着算盘溜回自己的屋里,他想把那颗卡住的算盘珠抠出来,用磨石磨小一圈,应该就可以用了。那颗珠子是莹白色的,细腻无暇,如凝脂一般润泽,也不知道是不是心理作用,刘秀觉得这颗珠子要比其他珠子漂亮许多。
喏,也许是因为大上一圈的原因吧?
刘秀想尽了办法,都没能把那个珠子抠出来,除非要破坏算盘的木槽。刘秀忙得一头汗,非常不理解这个算盘究竟是怎么做出来的,这珠子这么大,居然也能塞进木槽里,根本就不合理。结果他费尽心思,也不过只能让那颗珠子原地转动而已。
难道真的要把这算盘拆开?
刘秀刚起了这个念头,突然听到屋里响起了一个悦耳的女声,懒洋洋地说道:“我劝你打消那个念头。”
刘秀猛然一惊,赶紧回头过去看,发现在他的床上居然半倚着一个白衣丽人,花容月貌,面容如同那精致的水墨画一般,长长的黑发并未束起,而是随意的散落而下,整个人都透着一股慵懒惬意的味道。
盯着对方看了半晌,刘秀才想起自己这样实在是太唐突佳人了,连忙站起身来慌忙问道:“你……你是谁?”
“我是你手里的那个珠子。”白衣丽人举起袖子,掩着唇打了个哈欠,一双杏眼微眯,凝视着刘秀还拿在手里的算盘,请撇薄唇嘲讽道:“无知稚子,一枚金错刀就把我抢了过来,当真便宜你小子了!”
刘秀目瞪口呆,这白衣丽人竟是他手中的算盘珠子不成?刘秀自小也听过许多山野传奇,所以惊奇归惊奇,却并不感到害怕,还饶有兴趣地解释道:“金错刀很值钱的,况且这算盘压根就不能用啊!算起来,还是我吃亏了。”刘秀发现对方说话并没有那些之乎者也,便也顺着他的语气。
那白衣丽人闻言柳眉倒竖,冷哼一声道:“无知稚子!此乃范少伯所制算盘,而我的本体便是那定盘珠,金错刀……哼!”白衣丽人杏眼一眯,勾唇算计道:“那金错刀恐怕没两年就会停止发行,喏,大概千百年后,会成为价值连城的收藏品,王莽这款钱币设计的倒是不错,可现在却远远抵不上定盘珠的价值。”
范少伯?刘秀一愣,他虽然念书不多,可是范蠡字少伯他还是知晓的。那是春秋时期的传说人物,曾辅佐越王勾践打败吴国春秋称霸,之后洒然离去。相传随后自称陶朱公,三次经商成为巨富,又三次散尽家财,那可是所有商贾的祖师爷。若说这算盘是范蠡的,倒也说得过去。
算起来,那范少伯过世离现在也有五百余年,有灵的器物修成灵智形体,可见其珍贵程度。刘秀苦笑着把手中的算盘恭敬地放回桌上,他此时回想起那年轻摊主的表情,已然知晓自己是会错了意。本想开口说送她回可是视线落到那白衣丽人身上,刘秀又忽觉不舍,他抿了抿唇,义正言辞道:“可这算盘已是在下买回来的,商贾之道最重诚信,难不成想要赖账否?”
那白衣丽人又恢复了一副没有睡醒的模样,撇了撇嘴道:“罢了,我在哪里睡都是一样的,若不是你这小子想要毁了我的床,我才懒得出来见你呢!”说罢身形便化作一道青烟,飘向桌上的算盘,只见那定盘珠表面光芒一闪,最终归为平静。
刘秀瞪着桌上的算盘许久,终是不敢再说什么。刚才发生的一切更像是他产生的幻觉,他就算想要和别人讲,估计也没人会信他。刘秀只能小心翼翼地把这算盘擦拭干净,然后放在书桌的一角,自己触手可及的位置。

从那天以后,刘秀便多了一个新的习惯,就是对着那个算盘唠唠叨叨地说一些琐事。他知道自己这样做狠失礼,但他已经无法把那个算盘当成普通的物品看待,他也知道那白衣丽人八成是在睡觉,可他还是迫切的想要再次见到她,还偷偷地给她取了个名字叫珠儿。
这一日,刘秀照例对着算盘倾吐苦水,叹息道:“珠儿,我大哥说要变卖祖宅,你说这该如何是好?”刘秀实在是没有其他人可以倾述了,二哥和大哥现在每天吵架,三位姐姐也早已嫁人,而叔父那边终究是隔着一层关系,就算想要劝解,也不会把他这个还未弱冠的少年放在眼里。
这座祖宅,充满了他儿时的回忆,刘秀不明白,为什么大哥当真要走到散尽家财的这一步。刘秀自从知道这定盘珠有灵智之后,就没敢在去触碰它,可此时他六神无主,看着那颗闪烁着莹莹白光的算盘珠,终是忍不住伸出手轻触。
“无知稚子,旧人不覆,新人不簇,有何为难之处?”
那悦耳动听的声音出现的一刹那,刘秀便积极的转身,只见那白衣丽人和上次出现时一样,半倚在床头,单手撑着螓首,白衣包裹之下曼妙的身材显露无遗,令刘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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