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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落阳州-第1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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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都不说。
    直到她终于不耐烦了,才问他到底找她做什么,他才慢慢开口,“你比谁都清楚,还何必要我说。我只想让你告诉他,我在等他。”
    什么啊。
    这话好像就是在说,你告诉他我在找他,他自然会来找我。
    我不用和你抢,他本来就是我的。
    ——开什么玩笑?
    “要不,我们换个地方吧。”她一个人喃喃道,“我再去找一家别的店,换一个屋子住,我也攒了些钱的,能找一个像样的房子,不必住这种地方了……呐,你会,跟我走吧?”
    “那个男生……现在在哪儿?”
    没有正面回答她的提议反而提起那个男生的阳州让她心里一凉:“他弄得我烦了我就去陪一个老客人了,走的时候他好像还在那里坐着,现在我就不知道了。刚才我说的,你……”
    还没等他说完,阳州就从床上坐了起来,将床四边七零八落的衣服拽过来穿好,“你要去哪儿?”莉娜一头雾水地问道,却见阳州披上了外套,拎起倚在墙边的吉他,绕到她面前亲了她一口——
    “别对我这种人动真感情。换个地方,或者找点正经工作,有个男的在跟踪你。”
    说罢,他就向门口走去,拉开门的一瞬间,她看见那个男生,在门外站着。
    “啊,跟踪的不是这个,是另一个哦。”他转过头来,外面的光线让她足以看清他的脸,宛若电影一般的画面,漂亮的男子看着她,眼带笑意:
    “谢谢。”
    *
    在这一个多月里,就“立轩见到自己会先做什么”这个命题,阳州曾想出过一千种答案。
    扇他一巴掌。
    扇他两巴掌。
    把他胖揍一顿。
    不辞而别,这是什么混帐事啊。就算是那个小少爷都会不可避免地伸出拳头来,就像之前他辜负的那群男男女女一样。而在这一拳之后,他也可以像之前一样,远走天涯。
    所以他花了一个月的时间想出了自己的一千种死法。
    这也就代表着,在他离开的瞬间,他就想到了立轩会追过来。
    虽然他自己也很讨厌这种局面,可是小少爷一定会找过来,不会那样轻易地放弃,只是他没有想过,他是这么的拼命,这么快,就在茫茫人海里找到了他。
    “哟,小少爷。”

  ☆、第二十六回  不爱(完)

他想过一千种见面的方式,更想过一千种见面时的表情。
    他觉得自己对他已经足够了解,所以不论他以怎样的表情见他,都会在他的意料之中。或愤怒或悲伤或喜悦,他都会全盘接受,反正,结果都是一样。
    可他还是错了。
    却怎么也想不到,他们时隔一个月的再会会是这样的——立轩一脸平静地站在昏暗的走廊里,面色疲惫,目光却异常的平静,他没有伸手扇他,更没有张口骂他,也没有突然哭出来扑到他的怀里,他一直都是与众不同的,从吸引他的那一刻开始,他就是与众不同的。
    那张脸上有这一个月来生活的不易,有出入一些乱七八糟的场合所沾染的风尘,他的身上有着夜场才有的奇怪味道,平静中深埋着些许新添的沧桑。原本就对这些场合一窍不通的他是怎么找到他的,原本就为了给他治病花光了全部积蓄的他是怎么找到他的。他想都不敢想。
    只知道,这一切,都不适合他。
    无论是那发青的眼圈,还是那疲惫的神色。
    无论是那身上的酒味,还是他放在前口袋里的烟盒。
    这一切,都不适合他。
    像他一样,不适合他。
    “和我回去吧。”立轩一字一顿地说道,打破了尴尬的沉默,“大家都在等你。”
    为什么现在还要对他说这样的话呢?
    为什么你不打我呢?
    为什么不把你满腔的愤怒与委屈说出来呢?
    为什么不把你的艰辛说出来呢?
    为什么到这种地步,都要包容这样的我啊。
    “我已经退学了,回不去了。”
    听到这话立轩也是一副毫不意外的样子,他将身后背的双肩包拿到身前,在阳州面前打开:“东西我都带齐了,银行卡里还有一些钱,虽然不多但是一时够用,衣服我也带了些,其他基本能用的东西我也都带上了,同学我也都打好招呼了……”
    “你不能来。”“我跟你走。”
    两个人的声音压到了一起。
    “你不能来。”“我跟你走。”
    又重复了一遍。
    在此之后两人陷入了深深的沉默,不适宜的默契让气氛变得更加尴尬。他早该想到的,他有这个本事在这种人生地不熟的地方找到他,就有本事敢跟他走。到底还是他的错啊,把他带坏了,带出了这么大的胆子。如果是一开始的小少爷,怎么都不会有勇气,和他走吧。
    到底是他自己造的孽。
    一切,都是他自己造的孽。
    “不想让我走是吗?”他还是率先打破了沉默,“那小少爷,在分离之前再让我多干几次吧。”
    他知道,他不会拒绝。
    即使知道他最终会走,也不会拒绝。
    *
    立轩睁开眼的时候,阳州已经不在了。
    他知道阳州什么时候走的,身边没有了人,那种空荡的感觉,会一下子将人挖空。在阳州起身的时候他就醒了过来,只是他继续装作睡着。他听到了他洗澡的声音,听到了他换衣服的声音,他听到了他拿起吉他的声音,感受到他吻了他的额头。
    直到他推门离开,他都没有起身,没有再挣扎。
    甚至,连一滴眼泪都没有流。
    他们两个在床上呆了三天三夜,不分日夜黑白,仅仅沉溺在爱潮之中,他用这种方式将他一点点灌醉,让他忘记所有的悲伤与苦痛,忘记流泪,失去追逐他的力气,用甜美麻痹他的神经,然后,再悄然无声地离去。
    在接受邀约的时候,他就想到了现在的结果。
    只是他无法拒绝他。
    从头到尾,都无法拒绝他。
    他是他的梅菲斯托。
    他却不是他的浮士德。
    “你爱我吗?”
    在缠绵之时,在癫狂之时,他终于问出了他一直埋在心底却从来没有胆量说出的话。
    “不爱。”
    在那一瞬,他好像看见阳州流泪了也仿佛没有。
    在那一瞬,他好像听见了自己心碎的声音也仿佛没有。
    被灌醉的心灵,却始终沉浸在那份疯狂之中。
    不能自拔。
    可梦终究是梦。刚刚开学,身子再累他也得爬回学校,好好学习,去完成那些落下的工作,回归原本的生活,为自己的所作所为买单。
    赤身裸体的他披着空调被踉踉跄跄地走到窗边,拉开遮光的窗帘,才看到外面不知何时下了雨,是初春的小雨,淅淅沥沥的,外面像是下午的样子,也有行人撑着伞走过,也有人,在屋檐下避雨,或者说是,享受着这初春独有的气息。
    他坐在了地上,将头,深深地埋在被子里。
    (完)

  ☆、只是,爱情曾来过

每次到家族聚会的时候,立轩就会格外头痛。
    因为家里的规矩,哪怕工作再忙,事情再多,都要拖家带口地往老家跑。今年也不例外,他早早地请好了假也和家里商量好,带着妻子和才4岁半的女儿踏上了回家的征程。
    说的这么麻烦,其实也就是坐个飞机回去,第二天就回来的事情,只是讨厌与亲戚们交际而已,尤其在家族聚会上,会有他最不想见到的人。
    这次聚会的缘由是爷爷九十大寿。他到家的时间算是刚刚好,亲戚们也全都到了,大家一起去饭店,在饭店包下一个大房间摆上三桌,一般是按照辈份,男人们坐一桌,女人们坐一桌,不大的孩子们坐一桌。而又因老爷子特别喜爱女孩,家里唯一的亲孙女也就是他的女儿还小,不方便照料,就照着老样子让家族里15岁的一个外孙女坐在老爷子左边。
    所以在入座的时候,立轩就顺势坐到了外甥女的身边——这样至少能够少一些讨厌的麻烦。一些例行公事的讲话之后大家轮流给老爷子祝寿,然后就开席,进入正常的餐桌交际:被人抓住询问工作的事情,工资的事情,孩子上学的事情,总之要不就是国家大事,要不就是家长里短说个不停。自己45度角的方向,那个人正在自在地侃侃而谈,立轩却只注意到了身旁的外甥女——连老爷子都不搭理,只是戴着耳机低头看着什么。
    他的位置只能看到是电影之类的影像,但具体的画面看不大清楚。因为一直都是以座位战略逃避话题,外甥女还是他关系不错的表姐的女儿,他们之间的关系也算是不错,他便贴过去问道:“莎莎,在看什么呢?”
    莎莎没有注意到身边的呼唤,依旧目不转睛地看着,立轩就轻轻地拍了拍她的肩膀,他这才反应过来,摘掉耳机转过头:“小叔啊,你又逃到我这里来了?你老这样不行的,上次爸爸还在家里发牢骚你不爱说话,就知道陪小孩子玩呢。连我都要陪你躺枪。”
    “你还说我。爷爷叫你你都不搭理。”立轩的目光瞧向老爷子,却发现老爷子在和自己的爸爸说这话也就没再多说,直接指着屏幕问道,“你这是看什么呢,这么专心。”
    “这个可是!!”听到立轩的问题莎莎就像打了鸡血一样,“小叔我来和你安利一下,这是我最近最喜欢的歌手!人长得超好看,歌也特别好听,我准备把他当作我永远的男神!这个是他最新的MV,你要不要听听?”
    立轩示意她将耳机拿过来,莎莎乐滋滋地凑过来,将一支耳机塞进立轩的耳朵,把手机屏幕放在两个人中间,把进度条重新拉回开始——这个MV很奇怪,一般的MV都会将歌曲名等相关信息写到开头,这个MV的开场却只是雨景而已,然后是特殊处理的画面,女孩子的喜怒哀乐在不停地展现,像是在表达某个人回忆的走马灯一般。
    人声一直都没有出来,背景音乐一直是古典吉他的独奏旋律,他稍稍有些怀念,在他的记忆里,有一个人一直在弹古典吉他,也弹的是那么好。不过自那之后,他也再也没有听过古典吉他的曲子。
    “弹得真好。”他喃喃自语道,却还是被期待安利结果的外甥女捕捉到,“对吧!弹得好吧!与这个比,钢琴、小提琴什么的都low爆了!”
    到底还是因为人长得帅吧,现在的小女孩还真是。立轩继续听着,这吉他竟然也是这歌手弹奏的,看来除了脸还是有些本事,这么评价着,他突然有了一种不好的预感,姗姗来迟的男声,也证实了他的预感……
    “你来了,笑了,哭了,走了,睡了,醒了,醉了。”
    “我看着,痛着,笑着,调侃着,玩闹着,终于哭了。”
    “我还好吗?我看见你好好地活着。”
    “我很好啊,你无需再挂念我。”
    ……
    后面的歌词立轩已经听不大清了。十分简单的片言片语,没有多少技巧,被歌手略显嘶哑的声音唱出了全然不同的味道。
    他却有些品清这味道。
    只得呆呆地看着,听着。
    到MV的最后一幕,字幕才悠悠地打出,“阳州听说爱情曾来过”。
    “小叔怎么样!好听吧?我爸总说是小孩子听的东西,可是他唱得真的很好啊。”莎莎在一旁很是得意,“我就知道小叔是和我一样有品位的人嘛,爸妈都已经跟不上时代了。请务必买专辑给阳阳做学前教育用哦!”
    立轩摘下耳机,思绪被拉到记忆的深处。一个不合时宜的声音打断了他的思绪:“莎莎,拉着小叔看什么呢?”
    “啊,大大!”男人的样貌明显比莎莎口中的称呼要年轻得多,“每次都是这样,跑过来找小叔。我把小叔放给你,你送我什么。”
    “你最喜欢的歌手的限量签售专辑。”
    “这个我有诶。”
    “还未发售的。”男人从身后变出了一个盒子,“里面还有特别版写真,是我托人弄到的!”
    莎莎一下子激动地夺了过去:“谢谢博涛大大,小叔送给你!叔,我不管你了啊。”说着莎莎就抢过专辑窜了出去,博涛见老爷子已经被请到了其他位置上,就坐到了莎莎的位置上,“又一年不见,得怎么样啊?给你打电话你也不接。”
    “一切平安,请您勿念。”
    “我们什么时候这么生疏了?”
    “从一开始。”
    立轩的思绪还留在刚才看的MV上,画面里始终没有出现歌手的面容,他却好像比谁都清楚,那面容应该是什么样子,这是一段异常沉重的记忆,但,也只是一段记忆。
    对于那个人来说,也只是“曾”来过。
    “说来也很是意外呢,那个混球竟然能当上大明星。”
    “他有才华。”立轩平静地答道。
    “才华?”孙博涛不屑地反问道,“还是靠那张脸吧。”
    “也可能吧。”
    立轩的心情异常平静,他没有想过自己会这样平静,在重新听到他声音的时候,在重新听到他弹奏的时候,他原本以为自己会比现在激动,会比现在感伤,才在这几年里,尽量避免与阳州有关一切。
    现在的他,却是这样的,波澜不惊。
    这段记忆深沉,但绝不心痛。
    “你还在意他吗?我这,给你也准备了一张。”
    孙博涛不知从哪里掏出了另一张专辑,封面上男子的脸比记忆中的光鲜,也比记忆中的陌生,他反复看了看,就又还给了孙博涛:“我不要。”
    “就一张专辑而已你都不收,难道,你还爱他?”
    面对孙博涛的质疑,孙博涛转头看了看自己的妻子和女儿,可爱的女儿在众人的包围下撒着娇,自己曾一度强势的妻子也在温婉地笑着,这是适合的幸福,是他所给予他的幸福。
    他让他安心地在自己的世界里安稳地生活,而他也在自己成为艺术家的道路上前进着。
    “不爱。”
    他利落地答道,毫不犹豫。
    只是,爱情曾来过。


。。 …  m。。………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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