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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落阳州-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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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说,这是上天给他的陷阱。
为了不靠一时的激情应答,他选择再看第二条信息,如果想得没错,第二天信息应该是他母亲的,也的确是他母亲的,但这还是第一次,他觉得他母亲在和他开一个天大的玩笑——
“圣诞节我和你爸爸去你那边看你,一起过元旦。”
圣诞节……过来?
原本圣诞元旦都会飞回去和家里一起过,前一阵子以为会跟阳州在一起,就先和家里说期末复习忙不回去了,后来也就没再更改。他一直认为所谓的过节只是例行公事,他不回去也就不回去了。难道是最近跟家里的联系过少,母亲就拉着父亲过来了?
如果他们过来,那他一天除了上课时间,就都要跟他们在一起了。
是拒绝父母,还是拒绝阳州?
收起手机继续前进,这时的他根本无法抉择,按道理来说,所谓父母的话对他来说没有选项,只有服从。母亲的话从来没有问句,他也只能用肯定句来回答,他也从来没觉得这样的回答哪里不好,挺好的,至少在遇到阳州之前,都挺好的。
怎么办?
怎么办。
这种时候,只要权衡利弊就好了。
见到阳州又能怎么样,再续前缘?可阳州也就是玩玩而已,这次找他也许就是一时的心血来潮,只是一时的意乱情迷,而他终究还需要回到自己的日常之中,过着平凡的日子。
若错失了这个机会,他可能会真的失去他。
可还是那句话,什么时候他真正拥有过他?
他又一次在路上停了下来,走在他后面的人差点就撞在了他身上,骂骂咧咧地走开了,他没有管他,只是掏出手机,在寒冷的北风中,按下键盘。
*
阳州少见地闷在寝室里。
他是最近半个月才开始频繁回寝室的,之前的两年都没这么高的频率,一个人闷在自己的床位上,要不弹弹吉他,要不只是睡着。因为经常性夜不归宿,生活从某种意义上来讲极为简单,阳州的床位基本维持着最低的配置,枕头,被子,洗漱用品,柜子里有衣服,这也就是全部了。
吉子还记得阳州刚来的时候,行李只有一把吉他,被他们戏称是来旅行的,虽然阳州对此全然不在意。
他此刻在意的,除了那个人,也没有其他可能了吧。
真是,令人火大。
这么老实的阳州,有谁见过呢?乖乖地睡在寝室里,几乎没有了对外的联系,连饭都是吃室友买的食堂饭,老实得简直像死了一样。
结束了手上这场战斗,吉子关上电脑,走到阳州的床铺旁。阳州闭眼躺在床上,看起来像睡着了一样,他也只有在闭上眼睛老实不动的时候才是令人赏心悦目的艺术品,上天的公平之处就在于此,漂亮的皮囊之下,绝不会是什么纯真可爱的灵魂,这个男人生来就是来折磨他人的。
相比于妖精,这个人只能用恶魔来形容吧。
美丽却又剧毒无比的罂粟花。
“看这么久干什么,有话快说啊,被人这么盯着连觉都睡不了了啊。”
你看,恶魔苏醒了。
*
圣诞夜降临。
作为传统的中国家庭,圣诞节本因与他们家没有一点关系。之所以过这个节日,无非是一个和美的家庭需要定时的家庭聚餐以展现良好的家庭氛围,所有节日也就是出外吃饭的一个缘由,他一直觉得这样的习惯挺好的,就像他之前的二十年,都未质疑过他生活的真实性。
所以此时他坐在餐桌上,他也不会质疑这顿饭的真实性。
母亲是真实的,父亲是真实的,他们两个为了他千里迢迢从远方赶来,父亲甚至放下了手中繁忙的工作。
那就没有什么,比这更真实的东西了吧。
一帆风顺的生活虽然无趣,但是真实。
被安排好的一切虽然无趣,但是真实。
相比于虚无缥缈的仲夏夜之梦,这样真实的生活,更适合他。
所谓人生,就是在不停地面临抉择。
他之前的人生很轻松,就是因为他几乎不用自己去做决定。所有的决定都有人替他做好了,他只需要往前走就可以,不会有任何惊喜,却也不会有,任何意外。
他放弃的不是阳州。
而是自己可以为自己的未来,做出选择的可能性。
他知道,比谁都清楚,可是他还是这么做了。
这就是生命的惯性。
“想什么呢?不喜欢吃吗?”
母亲的话将他从思绪中唤醒,他微笑着摇摇头继续机械性地挪动手中的刀叉——这样就好。将食物送入口中,他看向窗外,朦胧的灯光与闪烁的圣诞树组成梦幻的夜景,一对情侣卿卿我我地走了过去,他的目光一沉,转而回到餐桌上,继续挪动刀叉。
到底是什么时候,人们开始热衷于这个节日的呢?
那个人现在,又在哪里,做着怎样的事情啊。
*
这一切到底是怎样发生的?
阳州不知道,他也不想知道。
他从来就是一个不喜欢思考的人,甚至可以说是思考无用论的标榜者——做事之前为什么要想那么多,就算有什么后果又能怎么样,所有的事情都有两面性,没有绝对好的事情,难道就畏首畏尾什么都不做吗?不会,有些事情人就算知道后果也会去做,就像明知吸烟有害健康还会抽,明知逃课会挨骂还是会逃,明知两个人最终不会在一起还会去爱一样。
为什么要思考,去做就好了。
为什么要思考,去爱就好了。
就算有后果,那又能怎么样,至少活着的时候畅快淋漓。
“你想说点什么吗?”
男人傲慢的声音像是从寒冰深处渗出来一样。
“——呸。”
☆、第二十一回 恶之花
阳州听到了快步走来的脚步声,没完全感知到方位,自己的脸就被扇了一巴掌。他已经好久没有挨过打了,当年不懂事的时候还有打过架,但也都是小打小闹,因为除了情伤的人,没人打过他的脸,没有真正恨到骨子里,是没有人愿意对他的脸动手的。
我是挺招人恨的,但什么时候招惹了这种货色呢?
双眼被蒙住看不见东西,手被绑在了身后,脚也和椅子绑在一起,动弹不得。他醒来的时候就是这个状态,虽然是被水泼醒的。他的记忆还停留在平安夜和吉子以及一堆人出来狂欢,正和女孩子搭讪的画面。什么时候睡着的,什么时候被人绑架,他一点概念都没有。
“疼吗?”男人问道。
“扇你你不疼啊。”阳州依旧随意回答,一巴掌又抽了上来。他的嘴角微微抽动了几下,却又没心没肺地打了个呵欠。男人是刚刚走过来的,泼水的不是他,那屋子里还有其他人?凭声音来判断这里大概是一个空旷的大房间,外面也异常安静,那就应该是废弃仓库之类的吧。
糟糕透顶。
在喝那杯酒之前他就预想到会有问题。
可是没有想到,会是这么大的问题啊。
嗯?他听到了人离开的脚步声,大概两三人左右,直到关上门——屋子还真是大啊。正当他开始运转布满蜘蛛网的脑子准备思考策略时,罩在眼睛上的东西被人撕了下来——
“还记得我吗?”
长期没有见到光亮的眼睛并没有被刺痛,屋子里的光线是靠几盏顶棚灯维持,微弱的不得了。当然他还没有时间思考地形问题,因为男人的手正抓着他的头发,迫使他的脸面向他,他必须回答问题。
“你谁啊?”
他回答了,实话实说。
又一巴掌扇了过来,可这也无法激怒他,他只是再次试图在自己的记忆里寻找一个这样的人,可是很遗憾他招惹的人实在是太多,好好地记住每一个人简直就是天方夜谭,连班里同学的脸都记不清,除了室友和吉他社的朋友,小彩那样的比较重要的女友,记忆几乎就没有更新过。
增加的新纪录,大概,也就是那个小少爷吧。
男人高高瘦瘦的,也就和他一般年纪,长得倒也是端正,看起来也是一副好学生的模样,即使如此狂暴,也带着和立轩相似的良好家教的味道。
“难道是我抢了你女朋友吗?”
除了这个,也没有其他可能了吧。
男人松开手摇了摇头,阳州以为他还会扇过来结果他没有,只是“呵呵……哈哈哈……哈哈哈哈……”地笑着。
难道是神经病?女朋友被我抢了然后疯了。可是就算抢了应该没过两天也还回去了,一个女人而已不至于吧。
“我被你折磨了这么久,结果你连我的脸都没记住吗?”男人自嘲地笑着,“小彩知道了,一定又会嘲笑我了。”
小彩?
难道是——!
没等阳州说出答案,男人就咬上了他的嘴唇。
这并非善意的吻,而是一种类似撕咬的东西间杂着满满的恶意,除了第一次接吻是由那个女人主动的,他从没让别人主导过一次,本能所告诉他的并非躲闪,而是将强硬塞进来的舌头一点点纠缠住,直到对方将舌头自己拉了出去。
转而又是一巴掌。
阳州将口中的血吐了出去,那眼神就像是无法驯服的野兽:“你是因为小少爷的事情来绑我?大少爷你是不是搞错了什么,我跟他已经分开很——久——了。你就算在这里杀了我也没有用的。”
孙博涛冷笑一声:“和他没关系。”
“难道还是小彩?”阳州挑眉,“拜托,一个女人而已不至于吧!更何况当初主动和她分手的是你吧——还是单纯想报复?那大少爷可只是纵容了我好久呢。”
在这种时候还能巧舌如簧说个不停的,大概也只有阳州了。
孙博涛没有作声,只是踱步坐回自己的椅子上,眯着眼看着自己的猎物。阳州把目光移向天顶,自顾自地说着:“要杀要挂悉听尊便,死是无所谓,只是呢,即使是我也不喜欢不明不白地死啊。大少爷先赏个理由可否?”
见对方始终没有回答,阳州就一直说着,可即使他怎么说,孙博涛也不再发出一言。
他只是看着阳州。
将腿收到椅子上面,像孩子一样看着他。从西服内侧的口袋里掏出烟,点上一根,叼在嘴里,将手支在下巴上,依旧看着他。
阳州有点搞不懂了,却还是硬着头皮挤出笑容:“大少爷您别这样啊,这样看我,还不如杀了我啊……”
博涛还是看着。
“大少爷,你没事我还有事呢。要不就给个痛快,要不就放我走……”
“恶之花啊,恶之花。美丽的恶之花。”
博涛掐灭了手中的烟,缓缓向阳州的位置走去,口中喃喃自语。
“恶之花啊,恶之花。剧毒无比的恶之花。”
“恶之花啊,恶之花,令人魂牵梦绕的恶之花。”
“我是什么时候,开始对你念念不忘的呢?”博涛从西服兜里掏出一厚沓照片,一张一张地砸在阳州身上,阳州四处窥去,发现那照片上面全都是自己的身影,一阵寒意从后脊梁骨升起,照片仍不断砸下来……
“恶之花啊,恶之花……”
他停下了脚步,目光几乎冻结。
“全都是你的错啊——!”
*
他一直无法忘记那一幕。
那还是刚上大学不久的时候,因为老师有事临时取消了课程,他就买了糕点,提前回到了父母置办的房子里,准备给没有课在家自习的女朋友一个惊喜。那时虽然还刚进大学不久,但一切顺风顺水,没有什么不愉快的事情,凭着自己的手段在学校里的地位也初步建立起来。他的人生没有意外,只有意料之中的事情,他也乐于此道,他没有想过有什么事情,足以摧毁他的人生。
拿钥匙打开门,发现门口有两双鞋心里就咯噔了一下,虽说有这房子,他和未婚妻之间也没有发生过什么,他有和别人去过那种地方,但为人也一直很是谨慎,不会为了一时的欲求而坏了大事。他们两个也并不住在这里,房子只是两个人偶尔相处歇脚的地方。
那个温文尔雅、知书达理的大小姐,带男人回来?
开什么玩笑——
他慢步走了进去,床上的一幕并没有让他惊讶,自己的未婚妻在一个男人的身子下面,男子意识到了他的存在,停下动作,转过头来。孙博涛承认在男子转过头来的一刻他的确被惊艳到了,那长相足以让他理解为什么自己的未婚妻会沦陷。可就算脸再好看,人也终究是人,做了这种事情被发现,应该只有……
他又预料错了。
男子的目光一动,若无其事地转回头去,继续原本的动作,还发出了原本并不存在的呻吟声,简直就是像在示威一样。
结果,仓皇而逃的是他。
从那以后小彩就变了,变成了一个他无法驾驭的女人,他们分手了,是他提出来的,当时他顶了很大的压力,因为父母说好的事情关系着很多。本来如果只是出轨,这都无所谓,和别人睡过,就算一直在外面有情人也无所谓,说到底他们之间的关系,只需要一纸结婚证书,与出现在公开场合。
他却还是任性了一把。
因为他忘不了那一幕。
后来他知道了那个男子叫做阳州,知道了那是个玩世不恭的混球,刚进学校不久也混得了不小的名气,虽然是以另一种方式。他知道了那个混球的秉性,也知道了他所能知道的全部。
他开始派人跟踪他,注意他的一举一动,
不知为何,他就是忘不了那一幕。
忘不了那个眼神。
忘不了那个呻吟。
他试图让他进入自己的世界,进行过邀约,也旁敲侧击过,可是这个混球从未理睬过他,连他的名字都记不得,继续肆无忌惮地活着。
人们被恶之花吸引,不是人的错,而是恶之花的错。
是他肆意绽放的错。
是他太过张扬的错。
是的,恶之花,要不收起他的锋芒,要不然,就应该被折断。
恶之花,本来就不该存在。
☆、第二十二回 别了,小少爷
*
费尽周折,吉子终于讨到了小少爷的电话。
这并非易事,通过这般折腾,他也总算明白了他与小少爷之间差了多远——从朋友的同学到老乡到他的室友到一起做学生工作的同学。就算他不想承认,他也知道,可能他与小少爷一开始是一样的,只是后来他选择打游戏喝酒玩乐醉生梦死,而小少爷按部就班地学习做学生工作,而他们走上了全然不同的交际圈子,以及全然不同的人生。
没有人告诉他该做什么,他也不知道自己该做什么。
但是小少爷那个圈子的人,都是知道自己该做什么,即使不知道,也有人告诉了他们该做什么的人。
简而言之,他们是全然不同的人。
退一万步讲,若不是到了今天这种地步,他是绝不会去找什么小少爷的。现在是八点半,他裹着大棉袄站在宿舍楼外面,盯着手上的电话发呆。
这三天之内,他不知道责备了自己多少次,好像从小到大就这么一件让他后悔终生的事情,也是到了这个时候,他才知道了自己的无力。
按下拨通键,等待的时间是如此的漫长,滴,滴,每一声都像是无情的审判,如果小少爷不接怎么办,事情再延误一天,是不是一切都会无法挽回。
就这样,自己变成了当初自己最讨厌的那种人。
电话没有接通,被挂掉了。这是他意料之中的事情,他再一次拨通,他已经做好准备,无论如何都要打通才行。
只有这样……才能……
“喂,您好。请问,是何立轩吗?”
“请……请救救阳州。”
*
立轩此时坐如针毡。
就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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