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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门泪:前妻,我离婚娶你-第10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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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身体允许的情况下,我让念铮送我上了华安寺,华安寺的香火不能算是特别的鼎盛,但是也不是很破败,跪在佛前,我虔诚地跪拜,不是想忏悔,而是祈求,祈求这活着的人不会因为我这个将死之人而痛苦,祈求这活着的人能够好好地活着。
  夜晚的时候,我宿在寺庙的厢房之中,对于一个瞎眼的人来说,陌生还是熟悉的地方都是一个样子的,因为都是黑暗的。
  摸索着开了厢房的门,我能够闻到后院之中树木的清香,还有清风吹过的时候树叶发出的清响声,淡淡的檀香味弥漫,我想外头的月光一定很好,我突然想如果有一天能够在这里安眠也是很不错的。
  我在寺院之中住了一周,
  除了念铮每天都来看我之外,在他不在的时候,有一个女孩来找了我,她的声音,甜美的,年轻的。
  她说,她叫闵晓意。
  她说,念铮是她的恩人。
  她说,他的恩人想要出家。
  闵晓意是一个不多话的女生,没有任何的要求,她似乎是真心地为着念铮,恍惚之中,我想起了如意,那个时候,她也曾经是那么为着我的,哪些荒唐岁月过后,我才真正地明白了,自己这最后抛弃掉的,到底是怎么样珍贵的东西,这些,我再也找不回来了。
  “那么,你想我怎么做呢?”
  我问。
  “若是能劝,就劝着吧,如果不能,也就这样了吧。”
  闵晓意这么对我说,我想,她是个好姑娘,而且还是个喜欢着念铮的好姑娘,如果有她相伴,念铮这辈子也算是无憾了。我看不见她,不知道她在说这句话的时候是怎么样的神情,我猜想,她一定是蹙着眉头,眉宇之中有着有着淡淡的忧郁,却不想成为拖累和负担。
  我不知道该怎么回答这个好姑娘,因为念铮从小就是个倔强的孩子,他决定的事情一般来说还真的是很难有改变的时候,那终究还是他的人生,我想。她为我念了一些经文,然后默默地离开了,安静的就像是以前时候的如意一般。
  华安寺的主持是个睿智的人,偶尔他也会同我说上几句的。
  “她是你们前世遇上的尸骨,他走过,瞧了一眼接着走了,你为她披上了一件衣,今生她还了你前世的那一点情,而最后和她相伴的,前世挖了坑埋了她的人。”
  主持在对我说这句话的时候,我已经不能开口说话了,癌细胞已经扩散了很多很多,听说得了脑癌的人最后脑袋都会大上一圈,在失去视力之后,接着失去的就是言语。
  我听懂了主持说的那一番话。
  “她会忘记你的,这辈子,她会过的很好的。”
  主持的声在我耳边响起,我很想说“主持,你是在宽慰我这临死之人吧”,但是即便是宽慰也是好的。
  史上最残忍的事情,就是遗忘。
  我宁愿她残忍许多,至少不要再记得我这个没有半点好的男人。
  佛经在我的耳边接着响起,模模糊糊的,我已经不能猜测主持这念得是什么经文,但是想也是知道的,必定是一些超度的经文,这主持的声音之中又带了一个熟悉的声音,他的声音微微有些哽咽。
  我知,是念铮的。
  他最终还是执意要出家了,拜了主持为师,出入佛门就已经底下一群小沙弥叫着他“师叔”。
  我瞧不见他现在的样子,我知,其实念铮才是我们之中最勇敢的一个。
  我死,尘归尘,土归土。
  他活,用一生去铭记。
  若有来生,若有来生我想,最好还是人生若只如初见吧!


  人生若只如初见2


  郝顺心一直在想,自己怎么就会沦落到了现在这个地步,这一切似乎都已经跳脱了她的预想,她最初的规划不是这样的,就算不能成为叶氏企业的大少奶奶,每天过着挥金如土的生活,至少也不是像是现在这样成为这万人唾弃,不敢出了家门,就怕被人认了出来自己就是那被通缉的人。
  这风头小了一点的时候,郝盛钦不知道从哪里搞了一辆车子,破败的看一眼都会让人嫌弃,光是看着就让人有些怀疑,这样子的老爷车还能够动么?
  事实上,这车子还是能动的,而他们也真的离开了B市,走的是国道,在经过收费站的时候,郝顺心觉得自己的心脏几乎是在喉咙口,只要轻轻一吓,它就完全能够脱膛而出,在车子开过国道,渐渐地远离了之后,她那猛烈跳动的心跳还是没有停下来,直到他们在某一个小村落租了一个房子安定下来了之后,她才觉得那些个纷扰有一种远去的感觉。
  郝盛钦依旧是个好吃 做的汉子,这小村落里头年轻一辈的不是在外头做活就是在外头念书,留下最多的也就是些个老人,还有在家干点农活,养养鱼塘的中年人,都是各家各户的,一般和外乡人也很少联系,所以对于他们这两个想住在这里的外乡人一时之间倒也没有空余的房间给着,其实不是没有空房间,但是在这些人的眼中,这些房间毕竟是自己家的,每天有着两个陌生的人进进出出地,总觉得有些不安全的,好不容易的才说服了一个孤身在家,两儿子儿媳都在外地搞养殖,孙子孙女都在城市里头上班的老太租了一个平房给他们俩。虫
  村上娱乐项目也不多,闲暇时用来打发时间的不是玩两把纸牌就是搓两把麻将,而郝盛钦是不想去村边上那些个工厂里面做点力气活什么的,郝顺心也强扭不得,她自然是不肯去工厂里面当女工的。
  当女工,这种心思郝顺心是想都没有想过的,她十指纤纤的,那么多年吃好喝好地过来了,怎么就能够为这个男人洗衣做饭当黄脸婆呢!
  这两人一个每天和那些个老头老太搓着那五毛一块打发时间的麻将,一个每天就在那边无所事事,也不自己做饭,倒是每天都从那老太那边吃饭吃菜,每个月每个人给四百块的伙食费,倒也是过了一个多月。
  这日头一热,郝顺心就各种嫌弃起这小平房了起来,一到夏天,若是没有空调她要怎么活,这租的时候,这老太就已经说了,这房子里头的电线线路都是老式的,这一装上空调,这线路肯定是要吃不消的,肯定是要跳闸的。再者,这小平房小的装上一个双人床,就只够摆上一个小桌子,转个身都嫌弃困难的,还装什么空调电视机的,就连这厕所都小的用木板一隔,这时间一久,郝顺心觉得这整个房间里面,就连她的衣服上,甚至是她的身上都带着一种排泄物的气味,可这郝盛钦居然还不觉得。
  这一天,这老太去了隔壁几个村上的自己出嫁的女儿的家里头,大清早的才五点多点的就敲响了他们的房间门,对着她们两个这睡眼惺忪的人兴冲冲地说着自个要去做客去,把厨房的钥匙留给了他们之后就走了。
  郝盛钦是没有想过顺心会洗手给他做羹汤的,如果时间倒退十年,或许还是有这个可能的,但是这眼下,是绝对不可能了的。
  所以等到睡醒了之后,他就去了厨房,去给这个养尊处优的女人做一顿饭。
  他这菜还没洗,打扮得光鲜亮丽的郝顺心拿着自己的里头装着不少珠宝首饰和钱的小行李箱到了他的面前。
  “虽然很想不通知你就直接走了,但是好歹也算是一起处了这么久,我觉得还是和你说上一声算了,这种日子,我实在是过不下去了,你要过,你就自己一个人过着吧!”
  郝盛钦的手上还拿着那一把不算是特别锋利的菜刀,这乡下的老太阿婆就是喜爱节省,这菜刀一类的明明都已经钝得和什么似的,就是不舍得扔,每次使用的时候还得用盘子底来刮上两下稍稍磨快之后才能切东西,但是钝是钝了点,又费了点力气些,但是这种刀子用来剁骨头还是不错的,即便是每次都剁的砧板砰砰作响。
  郝盛钦看着她,说不出话来,当然的,他也找不到什么理由去挽留,以前的时候他贪图她的钱罢了,现在,她要的不过就是他带她离开那困局罢了,现在风头不紧,只要生活安分一点,藏匿上十几年几十年都没有人发现的大有在的,等几年过去了,案子也就搁置了。
  “我同你是不一样的,顶多我也就是个交通肇事罪,交点钱,再不然去牢里面坐上一两年牢,等到出来我还是能够过好日子的。而你,那着那么多的钱,没出花,身上背负着两条人命,要是我和你再一起被抓住了,说不定我还就成了你的同伙呢!”
  郝顺心是想过了,她是再也不能和这个男人在一起了,了不起,她就找一个不算太差也不算太好的男人嫁了,按照她的长相,这也不是什么难的事情。
  要是被当成了同伙,只怕不是一两年的事情能够解决的,她是应该走的。
  郝盛钦嗤笑了一声,她果然是个自私的女人。
  “你现在要和我撇清关系?”郝盛钦问着,他在想,自己到底当初是看上这个女人什么,自私至极的一个女人,觉得他没有利用价值了就想直接把他给扔了,这事她想的也未免也太美好了一些。
  “我和你原本也就没有半点的关系。”郝顺心皮笑肉不笑。
  “你敢说你和我是没有半点的关系的?你敢说这两次绑架案都不是出于你的主意,你现在说和你没有半点的关系,当初是谁求着我,是谁要我去做这些事情的!”郝盛钦越说越怒,在现在这个关头,这个女人居然想着撇清所有的关系,这种好事,真当是门都没有的,“信不信,我现在去自首,把所有的事情都公布出来,让人瞧瞧你这个女人是个怎么样的货色,我死刑我也认了,你怎么得也得判一个无期徒刑吧!我不过就是挨枪子,你就得在监狱里头过一辈子”
  “郝盛钦,你他妈不是男人!”郝顺心尖叫着,顺手操了案板上的东西就往着他身上砸,五花肉,蔬菜,砧板
  “够了!”
  郝盛钦被那一块硬邦邦的砧板给砸重了头,脑门上刷地一下出了血,涌得整张脸,眼睛都是染上了红。
  郝盛钦事后回忆起来的时候,他也不知道是怎么一回事,等到他有意识的时候,郝顺心已经倒在血泊之中了。
  她就这么倒在他的面前,喉咙间一个豁大的口子,鲜血不停地涌着,在地板上印染了一大片,她一双大眼睛死死地瞪着他,身体有些抽搐,想要说什么却什么都说不出口。
  他就这么看着她,看着她慢慢地咽下了最后一口气,她的眼睛怎么都不肯闭上,张得是那么的大,好像在看着他。
  他觉得有些害怕,他想让她闭上眼睛,他想让她别在看他,他真的不是有意的,一切都是意外,真的,一切都是意外,他忘记了自己手上还拿着一把刀,明明切肉的时候它是那么的钝,却没有想到这一下子划了过去却是开了那么大的口子,他真的是无心的,他从来都没有想过要这么做的。
  “所以,你就把她分尸了?”
  两位民警坐在郝盛钦的面前,他们之间有着一张桌子的距离,他的手上和脚上都有着镣铐,在这弹丸之地,他就算是再有能耐,他也没有那个本事去逃逸,当然的,他也没有再想过逃逸。
  他累了,倦了,也乏了。他不想再过这种有今天没有明天的生活,如果注定是死,在挣扎也是徒然。郝盛钦知道这天网恢恢,躲不掉的最终还是躲不过的,早点来和迟点来都是一样的。
  他想要为自己做过的事情赎罪,就这样罢了。
  “是的。”
  细节上,郝盛钦已经想不起来了,等到他有印象的时候,他已经动手了,然后成了那一场震惊全国的碎尸案。
  然后,他投案自首了。
  郝盛钦知道,他这一生,即将要划上句点了,他乖乖地配合着所有的调查,还原了所有的一切,承认他背负了三条人命。
  在半个月后的审判之中,他听到了一个并不意外的结局——死刑,立即执行。


  浮生若莲,我愿与你共饮
  念铮到加拿大的时候,那是在圣诞节前夕。
  他穿着藏青色的僧袍,剔的极短极短,远远看去只剩下青色的印子的脑袋。加拿大的冬天颇冷,自然是和国外的不相同的,在国内圣诞节的时候从来都不是白色的,但是加拿大却是一片银装素裹的,好不漂亮。
  在机场出口处,念铮就瞧见了站在那等候着的白晋骞,他慢慢地走近。
  “其实不需要来接的。”
  白晋骞看着叶念铮,以前在瞧见叶念铮的时候,总觉得这个男人多了一些戾气,一些年少轻狂少年得志的狂情,而眼下哪些都已经完全消失不见了,剩下的只有祥和,身上穿的是也很朴素,厚实的棉衣僧袍,还带了一点檀香味儿。
  “没事,难得来一次。”白晋骞伸手去拿叶念铮的行李袋,这叶念琛入了空门也就是这两年的事情了,这是白晋骞从B市回来的之后第一次见到叶念铮,倒是听说这原本是风景画家的他改画起了佛像,在画界又掀起了一个高、潮,很多人都开始转而收藏佛画了。
  这一次叶念铮来加拿大只是为了来看看远岚,虽是出了家,但是这七情六欲也不是一下子全部都断绝了的。
  白晋骞带着叶念铮上了车,往着家的方向而去,到了家,白晋骞把车子停在了车库,领着叶念铮进了门。
  叶念铮在走进了客厅里头就瞧见了坐在沙发上的如意,屋子里头暖气开的正好,才走进去,就已经是整个人都暖洋洋的了,如意穿着宽松的裙子,因为坐在沙发上的缘故,腹部已经可以看到很明显的隆起,她的手上拿着针织棒,在那边慢慢地织着,而远岚则是坐在另外一边的沙发上,鼓着小腮帮子,似乎正在生气。虫
  一见白晋骞进来,这生气的小炮弹就从沙发上跳了下来,跑进了白晋骞的怀里撒娇。
  叶念铮看着远岚,比以前相见的时候,他个头高了一些,那婴儿肥还在,还是像那个时候那么的可爱。
  如意坐在沙发上,不想动,也 得动,自从怀孕了之后她的日子就过的越发的 散了,整天 洋洋的,挺着一颗篮球,走两步就觉得有些气喘,所以也就越发的 散了起来越加的不想动了。
  现在唯一的兴趣就是织织毛线,倒不是织给肚子里面的孩子的,而是想织给白晋骞和远岚,但是按照她这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的功夫,只怕是到孩子生了下来,这毛衣只怕都还没有完工。
  见叶念铮进门,如意是楞了一下,但是脸上也没有露出不悦的神情来,她是知道叶念铮要来这件事情的,家里的客房也早早地让佣人打扫干净了。
  如意看了叶念铮一眼,如果说完全不介怀那是完全不可能的,但是介怀了现在又能怎么样了呢,死的死了,她还能和一个入了空门的男人计较不成?!更何况,叶念铮说的很是清楚了,他就是来瞧瞧远岚罢了,不会再说些什么的。
  “远岚,叫叔叔!”白晋骞把正在自己怀里面诉说着话的远岚拉了出来,说着。
  远岚歪着脑袋,看了叶念铮好一会之后才忍不住地问出了声,那声音带着孩子气,“爹地,为什么叔叔穿的那么的奇怪?”
  远岚也不认生,颠颠地跑到了叶念铮的面前,他扯着叶念铮那青灰色的僧袍棉衣,摸着那面料,虽然有些粗糙,但是却也还是柔软的。
  “叔叔是个和尚。”
  叶念铮摸了摸白远岚的脑袋,笑得很是和气,他是从心底喜欢着这个孩子的,不仅仅是因为这孩子是自己大哥最后在尘世间留下的一滴血脉,而是从心底里头喜欢着这个孩子的。
  “和尚?和尚是什么?”白远岚又有些不了解地问着,那一张小脸蛋还朝着如意方向询问着,“和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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