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赫拉克勒斯十二宗疑案-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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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秘的气氛弥漫英国。身份不明的怪客披着狮皮,穿梭于大街小巷、田野山林,模仿天神赫拉克勒斯的丰功伟绩犯下匪夷所思的罪行。仅凭双腿追逐疾驶的火车,控制吃人的猛兽,让人从几十米的高空坠落……一切似乎都与一条神秘的“龙”和一间遭到封禁的“中国房间”有关……这可能是欧文·伯恩斯所遇到的最棘手、最富有艺术性的犯罪了。他能揭开谜底吗?
导读
吴非/文
两年前,保罗·霍尔特(Paul Halter)对于国内读者来说还是一个较为陌生的名字;两年后,借着古典推理的出版浪潮以及密室之王约翰·狄克森·卡尔(John Dickson Carr)的作品被引介到国内,这位默默耕耘的农夫也终于在中国收获果实。
霍尔特与中文读者的缘分要追溯到上世纪90年代初,当时国内出版了他的一部早期作品《血色迷雾》(Le Brouillard Rouge,1988)。进入新世纪,先是在今年4月,台湾出版了霍尔特的处女作《第四扇门》(La Quatrième Porte,1987);岁末之际,欧文·伯恩斯(Owen Burns)系列作品由吉林出版集团出版;明年,霍尔特笔下另一位名侦探推斯特博士(Dr。 Twist)也将有机会与读者诸君见面。
霍尔特热爱旅行,但并未来过中国,他说“这是一个古老而遥远的梦”,现在他笔下的人物先一步替他完成了这个梦想,真可谓推理无疆啊!
生平
1956年6月6日清晨,保罗·霍尔特出生在法国东北部阿尔萨斯(Alsacien)地区的阿格诺(Haguenau),历史上这里是法德战争的惨烈战场。
霍尔特对于谜题的热情能够追溯到他的童年时代,各种鲜活的记忆至今都镌刻在他的脑海里。父母与祖父母在霍尔特小时候给他讲过许多童话故事,关于恶龙,关于巫师,还有蓝胡子、白雪公主和睡美人——那些故事都让年幼的霍尔特战栗不已。
霍尔特说,自己永远也无法忘记蓝胡子的故事当中,他交给新婚妻子的那把染有血迹的钥匙,同时又明确地禁止她去打开那个神秘的壁橱。血迹和神秘的东西,这两样东西已经足够来定义推理小说了。
在很小的时候,霍尔特阅读了漫画版的《黄色房间的秘密》(Le Mystère de la Chambre Jaune,1908),这是法国作家加斯通·勒胡(Gaston Leroux)的推理小说,在不可能犯罪推理小说类型中具有相当重要的地位。读完这本书之后,霍尔特初次感受到密室犯罪的魅力所带来的震撼。不过事实上,最刺激霍尔特想象力的应该要算他的母亲和姐姐之间关于阿加莎·克里斯蒂小说的议论。因为当时霍尔特只有七八岁,所以还没有权利阅读那些小说。他的姐姐常常会问母亲一些问题,例如:“妈妈,到底是谁谋杀了书房里的上校?”“凶手是如何离开一个从里面锁住的房间?”每逢此时,霍尔特便心满意足地在一旁倾听。直到12岁那年,霍尔特终于获得阅读那些神秘故事的许可。久旱逢甘霖,霍尔特在14岁到17岁之间,读完了阿加莎·克里斯蒂的全部作品,并在幼小的心里埋下了成为一个作家的梦想。
尽管有一腔热血,不过霍尔特当时认为靠写作尚不足以谋生,于是便选修了技术类的专业课程,打算朝电气工程师的职业方向发展。毕业后,霍尔特怀着见识世界的梦想,加入了法国海军,结果发现出国的机会少得可怜。失望之余,他便离开部队,一度卖起了人寿保险。同时,为了增加收入,他还担纲当地一个伴舞乐团的吉他手。之后不久,霍尔特在国有电信公司找了一份专业对口的工作,同时继续兼职吉他手。
白天搞研发,晚上弹吉他,周末“阿加莎”,本来日子也许就这么平平淡淡地流逝,不过因为一次偶然的机会,霍尔特读到了约翰·狄克森·卡尔(John Dickson Carr)的作品。
约翰·狄克森·卡尔,美国人,公认的密室之王,倾其一生创作出质优量多的密室诡计,将此类型的推理小说写到了极致。霍尔特接触的第一本卡尔作品是《耳语之人》(He Who Whispers,1946),尽管这并非卡尔最杰出的密室杀人代表作,但其中精彩绝伦的心理诡计以及恐怖悬疑气氛的渲染,让霍尔特就此发现了一个全新的世界:原来推理小说也可以这么写!
从那之后,霍尔特就四处搜罗,读完了所有法文版的卡尔作品,并于1985年开始动手创作自己的第一本长篇小说《红胡子的诅咒》(La Malédiction de Barberousse),没想到竟获得了次年的阿尔萨斯及洛林地区的作家协会奖。霍尔特本打算使用卡尔笔下著名的菲尔博士作为书里的侦探,不过因为无法取得使用权而作罢。本书最初由霍尔特自费印刷约50本,直到1995年,在海外友人的鼓励之下,霍尔特才决定交由面具出版社(Le Masque)正式出版发行。霍尔特的第二本书《第四扇门》摘取了1987年的科尼亚克侦探小说大奖(Prix du Roman Policier, Festival de Cognac),这令他在推理文坛更上层楼。1988年,他更是勇夺欧洲惊险小说大奖(Grand Prix du Roman Adventures),获奖作品是《血色迷雾》(Le Brouillard Rouge,1988),故事讲述了一名伪装成记者的年轻人回乡调查一桩不可思议的案件,进而牵扯出一连串离奇恐怖的不可能犯罪,包括众人监视下的密室杀人以及数个不可能消失的谜团。本书将与欧文·伯恩斯系列同时出版。
截至目前,霍尔特共计创作长篇33部,短篇集1部,绝大部分皆包含不可思议的犯罪谜团。除了法国本土,霍尔特的作品还被译介到美国、意大利、罗马尼亚、日本、韩国、中国等地,权威推理杂志EQMM(Ellery Queen Mystery Maga?鄄zine)每年也会刊载霍尔特的短篇故事。
霍尔特的最新作品《米诺陶之夜》(La Nuit du Minotau?,2008),尽管是长篇奇幻小说,但仍包含一个密室问题。另有《沙罗曼蛇谋杀案》(Les Meurtres de la Salamandre)预计明年出版,此为推斯特博士系列的第18部作品。
系列
霍尔特笔下有两大名侦探,分别是推斯特博士和欧文·伯恩斯。
推斯特博士全名阿兰·推斯特(Alan Twist),1882年5月23日生于爱尔兰首府都柏林,就读于牛津莫德林(Magdalen College)学院,获哲学博士学位。推斯特博士身材颀长清瘦,却食量惊人。他有一对清澈的蓝色眼珠,蓄着优雅的红色短髭。和菲尔博士一样,他的金边眼镜上系着细长的黑色丝带。给人的总体感觉是沉着冷静,具大智慧的犯罪学专家形象。
推斯特博士接手的第一个案件既非《红胡子的诅咒》也非《第四扇门》,而是《塞壬之歌》(Le Cri de la sirène,1998),时年40岁的博士在办案过程中结识了自己的“华生”:苏格兰场的亚契博得·赫斯特探长(Inspector Archibald Hurst)。这位倒霉的探长总是抓着脑袋说:“为什么老是叫我遇上这种案件!简直不可思议!我是不是被诅咒了啊!”值得一提的是,向来心如止水的推斯特博士在本案中不慎坠入情网。
欧文·伯恩斯则更像是一个小说中的人物,他的原型是英国天才作家、诗人、戏剧家………奥斯卡·王尔德(Oscar Wilde)。与王尔德一样,伯恩斯是一个极端的唯美主义者,迷恋充满一切艺术感的事物。王尔德有过一句名言:“一个人要么成为一件艺术品,要么戴一件艺术品。”而伯恩斯则说:“我只对不寻常的、超出常人理解范围的案件感兴趣。换句话说,就是那种最高深莫测的最具有艺术感的犯罪。”着装打扮方面,伯恩斯也是自由大胆,特立独行,喜欢鲜艳的色彩和前沿的款式,从不在意他人的眼光。不过这一切都不妨碍伯恩斯成为苏格兰场的好帮手,每当有疑难案件发生,韦德堪探长(Inspector Wedekind)就会打电话求助我们这位傲气满满的艺术鉴赏家。伯恩斯系列的故事记述者名叫阿西里斯·斯托克(Achilles Stock),他是伯恩斯的一位朋友。
欧文·伯恩斯算是霍尔特较晚开始创作的一个系列,案件背景设定为20世纪初的伦敦,截至目前共计出版5本。
《混乱之王》(Le Roi du Désordre,1994):欧文·伯恩斯登场之作,挑战“雪地密室”的杰出作品。故事发生在维多利亚时代末期的伦敦乡下,每个圣诞节,曼斯菲尔德家族的成员就会有一人被“混乱之王”杀死。而死者周围的洁白雪地上,完全没有留下任何脚印……
《犯罪七大奇迹》(Les 7 Merveilles du Crime,1997):疯狂的罪犯模仿古代世界七大建筑奇迹,逐一上演了惊世骇俗的罪行:暴风雨中无人接近的灯塔上,出现了被烧死的尸体;暖棚里的上校由于脱水而亡,但他触手可及之处却有一瓶清水;爵士被射杀,但箭矢唯一的可能是从天空射下的……这本书完全展现了霍尔特天马行空的想象力以及浓郁的浪漫主义文风。
《赫拉克勒斯十二宗疑案》(Les 12 Crimes d‘Hercule,2001) :20世纪初的伦敦,出现了一个狮子皮肤的连续杀人魔,他按照大力神赫拉克勒斯的行为方式进行犯罪。同一时刻,肯特郡出现一个名为赫拉克勒斯的男子,在翠径庄园悼念失踪的妻子。他与杀人魔有没有联系?死去的女孩又为何改名换姓出现在家中?家族长老封禁的“中国房间”里藏着什么秘密?本书谜团数量超过任何一本霍尔特的其他作品。
《幻影小巷》(La Ruelle Fant,2005):卡拉肯街是一条险恶的小巷,传说有很多人在去过此处以后就神秘失踪了,拉夫·提埃尼就是其中之一。这条巷子里究竟潜伏着怎样的魔物,几个世纪以来不断地吞噬着生命?欧文·伯恩斯将面临严峻的挑战。
《荷鲁斯之巢》(La Chambre d’Horus,2007):19世纪初,一名考古学家在埃及发现了某座尘封已久的法老王陵墓。奇怪的是,虽然陵墓入口完好无损,可是里面的石棺盖板却没有盖好,灵柩内空空如也。大理石祭坛上放置着荷鲁斯(古代埃及的太阳神)的一个眼球和一份写着可怕预言的手稿。
一个世纪之后,有一队新的考察队来到此地,结果队员们仿佛都集体中了诅咒,纷纷死于各种不可思议的手法。远在伦敦的欧文·伯恩斯临危受命……
创作
霍尔特的作品常常交织着温柔的浪漫与刺骨的悚然,这自然是年轻时代的阅读经历在创作中的投影。
每当被问及对自己影响最大的作家时,除了卡尔,霍尔特总不忘表达对克里斯蒂的敬爱。霍尔特深受这位推理小说女王的影响,不仅体现在编织情节方面,还有其中典型的英国气息。霍尔特曾说:“她(指阿加莎·克里斯蒂)对我的影响太深刻了,以至于我的写作风格很难越出这个框架。”即使在一个阴森诡谲的故事之中,读者也能够见到鸟语花香的英式景致。通过构造强烈的场景反差,霍尔特笔下的危机感更加具有逼人的压迫性。
话说回来,虽然普遍认为对霍尔特影响最大的作家非卡尔莫属,但实际上卡尔更多地是在“不可能犯罪”的概念上主导了霍尔特,换句话说,因为有了卡尔的存在,霍尔特明确了创作的方向………我就是要写那种发生在上锁的房间里的案子。至于气氛渲染以及谜团设计,其实和另外两位英国作家颇有渊源,那就是詹姆斯·哈德利·契斯(James Hadley Chase)以及G。K。切斯特顿(G。K。 Chesterton)。
詹姆斯·哈德利·契斯,英国作家,读完詹姆斯·凯因(James M。 Cain)的《邮差总按两次铃》(The Postman Always Rings Twice,1934)后,决定自己尝试创作推理小说。他的作品风格非常阴暗,但悬念感极为出色,其中的英雄经常处于受追捕的状态。许多故事中,虽然“凶手是谁”从开篇就昭然若揭,但读者仍充满好奇,迫切地想要了解“接下来发生了什么”。同时,契斯的故事总是使用第一人称的方式叙述,霍尔特认为这有利于渲染焦虑的情绪,并在自己的某些作品中也采取了类似的方法,例如《血色迷雾》、《死亡书简》(La Lettre qui tue,1992)、《石巨人》(Le Géant de Pierre,1998)等等。
而G。K。切斯特顿对于霍尔特的影响更为重要。毫无疑问,切斯特顿是最早开始设计“神奇犯罪”或者说“不可能犯罪”的作者,密室之王卡尔亦表示常受其启发而获得灵感。但与卡尔不同的是,切斯特顿擅写短篇,且论情节之古怪、人物之诡异,比卡尔有过之而无不及。在这一类作品中,收录在《奇职怪业俱乐部》(The Club of Queer Trades,1905)中的《布朗上校的奇遇》(The Tremendous Adventures of Major Brown),被霍尔特誉为“一个难以逾越的杰作”。《死亡书简》、《第七重解答》(La Septième hypothèse,1991)、《赴死的139级台阶》(à 139 pas de la mort,1988)等作品比较明显地体现了霍尔特驾驭复杂情节的功力,敏锐的读者可以从中嗅到布朗神父短篇的味道。
在案件背景的设定上,霍尔特钟爱英国伦敦,这一点他绝对赞成卡尔的说法:“对于推理作者来说,伦敦是最好不过的背景。”歇洛克·福尔摩斯的出现,使得伦敦更加当仁不让地成为了诸多推理故事的舞台。可以用简单的几个词来形容这个特殊的环境:迷雾,四轮马车,路灯,昏暗而狭小的街道。当这些元素融进墨色的夜里,灵魂深处仿佛能够听到惴惴不安的鸣叫。
因为对案件本身有诸多限定,不可能犯罪可算是一种“狭隘”的推理小说,故而坚守阵地的代价便是要花费更多的脑力,思考如何不断地推陈出新。
每当想到了一个好主意,例如密室问题的诡计,霍尔特就仔细地写在纸上,然后把这些纸放在一个绿色的鞋盒子里。天长日久,就能够积累很多点子。在开始编织故事情节的时候,喜欢历史传说的霍尔特通常都以一个著名典故为蓝本:比如说开膛手杰克,魔术师胡迪尼的生平,大力神的传说,神秘的亚特兰蒂斯等等。他还尽量让小说中的人物贴近所选中的故事背景,以便营造最佳的神秘氛围,接下来再到绿盒子里去寻找最合适的诡计,将诡计与传说完美地糅合,辅以吸引人的情节,一部杰作便这样诞生了!
然而知易行难——一个故事可能只有50多页,但是要想完全解释清楚构思的过程,至少需要1000页纸。构造一个绝妙的谜题需要漫长的时间和艰苦的工作。
霍尔特的工作习惯是这样的:天明前的时间是他的最佳写作时间………也就是凌晨的四个小时。天还黑着,万籁俱寂,思路也很清晰;柚子汁,咖啡,面包片………开工了!
保温咖啡壶就在手边,这是保持清醒的良药。这样一直写到中午。吃过午饭之后,要进行一场远足,因为霍尔特认为散步最有利于思考。一边回忆已经完成的内容,一边在脑子里准备后续章节(这一点更为重要)。等回家的时候,大概下午四点,写一些笔记,总结散步思考的成果。然后,从事一些休闲活动,比如看电视、阅读,或者其他。晚饭后,继续考虑故事情节,并开始写一个新的章节,但是不会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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