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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特拉少爷-第2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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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回答说:“我不敢去打搅他,天才知道呢,也许是老天爷让我们滚开。对,我看,咱们还是随他去。”

    我说:“那我就去送这封信,然后回来陪你守在这里。”

    太太说:“你就去吧。”

    整个下午我们俩就坐在那里看着爵爷的门,很少说话。刚才的情景时刻在我脑海里闪现,与我以前的幻觉何其相似乃尔。顺便提一下,这里发生的故事经过加油添醋早已远走国外。我还看见有人写成文字出版发行了,上面的细节描写还把我的大名也框了进去。不管事情真相如何,反正他们的描写是:爵爷在屋子里,头枕在桌子上,起身的时候脸上那表情简直让我伤心透顶。可是此时此地这间屋子就不同了,爵爷伏在桌上的姿势也大异其趣,脸上的表情是那种痛苦不堪的愤怒,而不是我幻觉中经常(除了上述已经提及的一次之外)见到的绝望神色。现在全部的真相已经大白于天下,如果事实与我的想象相去甚远的话,那么我对这种偶然的巧合就会感到焦躁不安了。是的,整个一个下午我坐在那里独自冥思苦想;太太自有她自己的心事,我怎么也不会把自己的胡思乱想拿去烦扰她。就在我们苦苦等待的时候,她突发奇想把亚力山大弄过来去敲爸爸的门。爵爷差遣儿子去干活,但无论举止还是言语都是和风细雨的,我暗自庆幸他的疯魔总算过去了。

    最后,天黑了,我点着灯,拨了拨灯心。门忽然开了,爵爷站在门槛上。灯光不够亮,我看不清他的脸庞。他说话的时候声音有些异样,但还是那样镇定自若:

    “麦科拉,你亲自把这封信送去。这是绝密,要亲自交到收信人的手里。”

    太太说:“亨利,你没事吧?”

    他愠怒地说:“忙着呢。没事儿,就是忙了点。男人有了点事就是生病了?莫名其妙!把饭端到这儿来,倒一壶酒:有一个朋友要来拜访。其他的事就别来打搅了。”

    说完,他又把门闩上了。

    这封信是送给一个叫海瑞斯大王的,他住在码头附近的那家酒馆里。这个亡命之徒的大名我早已如雷贯耳,风传他以前干过海盗,现在又在冒险跟印第安人做买卖。我怎么也想象不出爵爷找他有何贵干,他跟爵爷又有何干系。再说,爵爷又是怎样知道他的呢?要不就是他最近遭审判的时候突然畏罪潜逃,闹得满城风雨,爵爷才知道他的?反正我跑这趟差事是百般无奈。跟大王打了一个照面之后,我回家时心里更是万般凄凉。他住在一个臭味熏天的小屋子里,坐在蜡油四溅的烛光下,旁边立着一个空酒瓶。他身上颇有军人气质,要不就是装模作样的,此人的举止粗俗不堪。

    船长看完了信说:“有劳你告诉爵爷,我在半个小时之内前来拜访。”说着,他卑躬屈膝地指了指那个空酒瓶,让我给买酒。

    虽然我十万火急地往回赶,船长仍然紧跟在后,跟爵爷一起一直呆到半夜。鸡啼二遍的时候,我从窗口看到爵爷点着灯送他出门,两人都是一副不胜酒力的样子,有时还头靠着头亲切交谈几句。第二天一早,爵爷口袋里揣着一百英镑,估计他连一个子儿也没有带回来。我敢肯定钱也没有到大少爷那里,因为我在那间木屋的附近转悠了整整一个早上。打那以后爵爷再也没有走出自个儿的府邸了,他时而漫步到天棚里去,时而坐在屋子里跟家人聊天,一切都是那样正常。不过,镇里的人再也见不着他的踪影,每天去大少爷门口的习惯也戒掉了,海瑞斯此后也再没有来造访,或者说还没有到时候。

    现在我的心头总有一种压抑感,觉得一举一动都是那样神秘莫测。从爵爷改变生活习惯这一点就不难看出,困扰他的是非同一般的心事。可那究竟是什么,从何而起,他千吗老闷在家里和花园里,这是我敲破脑壳也猜不出来的,不过不需要什么证据也可以知道那些传单是引起他巨变的因素之一。我翻箱倒柜把所有的传单都找到了,都看了一遍,里面全是一些鸡毛蒜皮的东西,无非是党派之间的攻击谩骂。在我看来,这些言论即使是政界的头面人物也会把它置若罔闻的,何况爵爷是一个不喜欢抛头露面的人物呢;而事实上,万恶之源的传单久久地萦绕在爵爷的胸怀。最后,当爵爷抛尸北部荒野的时候,我在那种地方、那样的场合才看到了一些荒诞不经的闲言碎语,都是威格党①人攻击那些效忠詹姆斯二世子孙的保皇派的言论。其中提到:“还有一个臭名昭著的叛乱分子就是巴兰特拉大少爷,企图恢复他失去的爵位。这件事折腾了很久,因为他在苏格兰和法国干了一些见不得人的卑鄙勾当。他的弟弟杜瑞斯迪爵爷的性情跟他差不多,也不是什么好鸟。而原先准备继承爵位、后来给晾到一旁的巴兰特拉大少爷生来就是一个荒淫无耻之徒,他们兄弟俩,用一句俗话说,是半斤对八两。如果这时再去恢复兄长的爵位那就太过分,我们决不能等闲视之。”凡是智力正常的人对类似的胡言乱语连眼睫毛都不会动一下的。这样的事情政府居然插手过问,除了写这篇文章的那头蠢猪之外,这对任何一个有理智的人来说都是无稽之谈。爵爷虽然不是那种聪明绝顶的人,但他头脑冷静、处事理智确实是有口皆碑。而他对这样的无稽之谈笃信不疑,把传单揣在怀里,把里头的话听进了心坎里,就无可争辩地证明他已经精神失常了。显然,传单里提及到亚力山大先生并且反对孩子继承爵位,这就加剧了长期淤积在他心头的忧思。还有一种可能:爵爷很久以前就患上了精神病,只是我们的感觉太迟钝或者跟他太亲近、太熟悉,所以对他的病情的严重性浑然不知。

    ①威格党:为英国十八、十九世纪的政治党派,后改名为现在的自由党。

    那些传单到达之后大约一个礼拜,我在海边呆到很晚才折身朝大少爷的木屋走去。这时门开了,一股光亮喷射在路上,我看见一个人正在彬彬有礼地告辞。等我看清正是那位亡命之徒海瑞斯的时候,简直大惊失色,估计是爵爷派他来的。我放慢了脚步,边走边陷入沉思之中。回到家里的时候已经很晚了,爵爷正在打点旅行箱准备出远门。

    他说:“怎么这么晚才回来?明天去奥本尼,咱俩一块儿去。你也该准备准备了。”

    我说:“爵爷,到奥本尼去?有何贵干啊?”

    他说:“换换风景。”

    太太似乎在哭泣,这时她示意我遵命而行,不要回嘴。过了一会儿,我们瞄一个空儿说了几句话。她告诉我,爵爷到海瑞斯大王那里去了一趟,回来后才突然决定的。她开始极力劝阻,后来询问此行目的,都无果而终。
一一 涉足蛮荒(上)


    我们乘船沿着风光崎旎的哈得孙河旅行,正值秋高气爽,万山红遍,心情分外畅快。到奥本尼找了一家客店住下来。我不是瞎子,爵爷也不够狡诈,所以不难看出他是企图把我关在客店里面不出门。他让我做的事并不很急切,完全可以在客店的房间里面写完了必要的文件之后再去做。事情也不是特别重要,根本不需要把同一份文件誊写四五份。我当面点头表示服从,但是暗地里有自己的打算,每天从殷勤好客的老板那里打听镇里的动静。就这样,我至少得到了一条翘首以盼的消息,据说海瑞斯大王和一位叫“大山先生”的商人乘船到河的上游去了。因为我特别担心有人合谋加害于爵爷,所以跟房东说话时毫无顾忌。我向他解释说,这位大王的情况我略知一二,至于大山先生却是闻所未闻,然后问他同行的还有谁。他说不知道。大山先生是到这里来采购的,他在镇上又是买东西,又是大吃大喝,又是瞎吹牛。看样子那伙人是去干一件什么冒风险的事,因为他说等他回来了要做好多大事。老板知道的仅此而已,其他的人还没有上岸,很可能他们急着赶路,要在这场雪下来之前赶到某个地点去。

    “果然,第二天连奥本尼都稀稀拉拉地下了一场小雪,不过雪一着地就没了,只是给人们报了个信:大雪还在后头。我对这个寒冷的地方一无所知,所以对这场小雪也没有怎么在意。现在回想起来就不同了:有时候我真纳闷那些骇人听闻的事件是不是恶劣的天气——狂风和奇寒——造成的,因为我们当时倍受其苦。

    他们的船打这儿经过,我开始还以为就要出发了呢。没那事儿。爵爷仍旧呆在奥本尼,无所事事却又装着忙碌的样子,硬要我陪着他,远远超出了我正常的职责范围。正是在这段时间里我受到了责难,也许这是咎由自取。我这个人笨是笨了一点,但总算还有自己的脑子。我相信大少爷决不是那种用人不疑的人,特别是像海瑞斯那号子角色,更不可能肝胆相照。那家伙声名狼藉,私下里被爵爷玩弄于股掌之间。经过盘问,大山跟他也是一丘之貉。他们此行的目的是去索取一笔不义之财,这件事本身就容易使人产生不良之心,而他们要去的那个地方对流血冲突事件根本就没有法律惩罚之类的事。的确,对于大少爷的命运我有这许许多多的思绪、担忧和猜测,可是读者总还记得当年在船舷上试图把他踢到大海里去的也是我。就在不久前我很认真但很不恭敬地跟上帝做了一笔交易,企图把上帝当作工具来使唤。的确,我对这个敌人的许多偏见和仇恨都冰释了,但我总认为我这样改变态度是血肉之躯所共有的弱点,而我的心灵深处对他的敌意却是始终如一的。的确,我企图谋杀他而未遂,心中总有一种负罪感,但这与我看着爵爷即将身处厄境、名声扫地却袖手旁观完全不是一码子事,然而这恰恰成了我无动于衷的思想根源。如果我在这件事上做一点手脚,恐怕不仅救不了大少爷,肯定还要遭到爵爷的挪揄。

    就这样,我无所事事。也由于同样的原因,我觉得自己这样是完全正确的。我们仍然孤零零地呆在奥本尼这个陌生的地方,除了遇到熟人寒暄几句之外,别无交往。爵爷结识了许多本镇和邻近的头面人物,还到纽约去拜访了好几位要人。因此他经常外出,自然而然地就养成了好吃好喝的习惯。我经常躺在床上,但是他每次回来,我都没有睡着。他一进屋就是酒气熏天。白天总是挖空心思地找来堆积如山的活儿让我干,干完了又要我翻新重来一返,就这样没完没了的。我从不拒绝,因为他是出钱雇佣我听他使唤的。不过我也不总是故意装聋卖傻,有时冲着他笑一笑。

    有一天我对他说:“看来您是把我当驴推磨使呀,尽让人家做一些徒劳无功的事,这不是瞎子点灯白费蜡吗?”

    他目光炯炯地看了我一眼,就扭过头去,下颌动了动,但是没有说话。

    我说:“爵爷,我乐意听从您的吩咐,这件事我准备做第四遍。不过,明天您最好来点儿新花样,说真的,我都腻味了。”

    爵爷把帽子搁在头顶,转过身来对我说:“你这是在说些什么呀,真邪门了,总是想方设法来烦我,还要自得其乐。朋友之间嘛——那是另外一回事。真够邪门的,我倒了一辈子的霉,现在周围的人都在算计我。我总是钻进别人的圈套。”说到这儿,他的声音激昂起来:“人人都在跟我过不去。”

    我说:“如果我是你的话,就不会说这样难听的废话。你听我说,要是换了我,就会把脑袋瓜子浸在冷水里。昨天晚上你打的冷水不是没有用完吗?”

    他忽然雅兴大发,说:“是吗?那真的管用吗?我从没试过这玩意儿。”

    “你那时候没有理由去试嘛。爵爷,要是你能够像当年那样冷静就好了。现在是明摆着的,如果你继续这样酗酒无度,到头来只会害了自己。”我说。

    爵爷说:“可现在不像过去那样随身带着酒啦。不过,我确实是喝多了一点。今后要注意节制。”

    我回答说:“我正要请求你这么做呢。你应该时刻记住你是亚力山大先生的父亲,也应该好好地培养他不辱祖宗的责任心。”

    他说:“对,对。你倒是个明白人,在我身边也伺候这么多年了,要是没有别的什么我这就走了。还有没有什么要说的?”他的脸上露出像小孩子那样急不可耐的神情,而最近这些年他身上的孩子气越来越重。

    我无精打采地说:“就这些,爵爷。”

    “那我就走了。”爵爷站在那里,再次摘下帽子,放在手上拨弄着,眼睛却看着我,“估计你没有什么差事,对吗?我去拜访威廉姆·约翰逊爵爷,不过我会注意节制的。”他沉默了片刻,然后笑着说,“麦科拉,你还记得一个地方吗,就在岸沟儿下面一点点有一片山梨,一条小溪从那里流过,那一段溪水格外深。小时候我经常到那里去玩——现在回想起来就像一首老歌!一总是到那里去打鱼,一网下去逮到好多。唉,多快活啊。麦科拉,为什么现在怎么着也快活不起来了呢?”

    我说:“爵爷,你喝酒悠着点,没准会好些。老话说得好,举杯浇愁愁更愁。”

    他说:“没错,没错,那我就走啦。”

    我说:“再见吧,爵爷。”

    他说:“再见,再见。”就离开了客店。

    以上只是举了一个例子来说明爵爷的精神状况。如果读者忽略了他精神异常这一点,还会误以为我在给主人抹黑。请看看他是怎样江河日下的吧:在社交界别人把他当作一个糊里糊涂的醉鬼;之所以在上流社会还有一定的市场,人家完全是看在他那个爵位上。你说这叫人可恼不可恼,可悲不可悲?

    他一端起酒杯来就不知天高地厚,现在就举一个例子。那一次我被吓昏了,所以印象格外深刻。至今记忆犹新。

    我躺在床上,睡意全无。这时听到他趔趔趄趄上楼的声音,嘴上还在哼哼唧唧地唱着歌儿。爵爷天生就没有多少音乐细胞,一家的才华全给他大哥占尽无遗。我说他唱歌那是恭维他,其实呢,就是扯开嗓门在那里瞎嚷嚷,说话不像说话,唱歌不像唱歌。唱出来的那味儿跟还不知羞耻的幼童差不离,而从他这种半老人的口里吐出来,那别扭劲就甭提了。他噼里啪啦地推开门,朝里面瞅了瞅,用手遮住灯光,以为我睡死了,便走了进来,把蜡烛放在桌上,随手摘下帽子。他的面孔我看得很清楚,浑身的血管里似乎热血沸腾,欣喜若狂的样子,站在那里望着蜡烛一个劲儿地傻笑不止。一会儿,他伸了伸胳膊,弹了弹手指,开始脱衣就寝。脱衣裳的时候似乎忘记了屋子里还有一个我,又接着方才的那支歌唱了起来。这时我才听清了歌词,原来是一首名为《两只乌鸦》的老歌。他没完没了地反复吟唱其中那一句副歌:

    微风啊,长年累月地吹,

    吹着那满地的尸骨成堆。

    我说过这人没有音乐细胞,唱起歌来缺乏起码的连贯性,只是稍稍有点短音阶的味道。不过那声音有一种粗犷的豪情,吐字清晰,很能抒发唱歌者野性的情感。开始时他拖长着声音,整个儿的一副酒徒咆哮的样子。后来那种狂喜的劲头稍减,渐渐地动了情,最后哀怨成泣,惨不忍闻。与此同时,他那敏捷的动作也迟钝了,等脱了个精光,就一屁股坐在床沿上,独自嘘唏。酒徒的泪水在我眼里是一文不值的,于是我厌烦地翻了个身,背对着他。

    不过估计他这时又从自悲自叹、顾影自怜中解脱了出来,对于他这种过去饱含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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