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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风-第1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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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虎方豹兄弟俩对看了一眼,同时叹息:无知是福啊。
    还是浅水清拍拍雷火的肩膀笑道:“照理呢,我是该赞成你说的话,然后拍着胸脯说衡长顺算个屁?给兄弟你舔靴子都不配。不过呢,我还是觉得有些事该提醒你一下比较好。我是说。。。你要想揍他,恐怕比较困难。被他揍一顿;到是相对简单很多。”
    “怎么?”雷火不明白。
    “你大概还不知道,衡长顺的旅尉是怎么得来的吧?”浅水清问他。
    雷火摇头。
    方虎叹气:“他是百人斩,和别人不同的。”
    百人斩?雷火一呆:“什么叫百人斩?”
    旁边的几个人差点没喷出来。想不到这个直楞种竟然连百人斩都不知道是什么意思。
    “所谓百人斩,就是杀过一百个以上的敌人,才能叫百人斩。”浅水清无奈地拍着雷火的肩头道。
    雷火脑袋一晃,很是不服气地喊:“很难吗?风车陵一战,驻马店三战,俺前后已经杀了十多个敌人了。象这样的仗再打几次,俺也是百人斩。”
    方虎随手给了他脑袋一下:“你个傻子,你当百人斩真那么好做啊?象那样的战斗再来上一次,你小子能活着都是运气。当时要不是浅哥儿救了大家,咱们又正好碰上南督的部队,还不是全部都得死在那里。沙场凶险,你能活下来的每一天都有运气的成分。杀一百个人。。。你以为你是战神啊?还是敌人都是木头,伸着脑袋让你砍?”
    方豹哈哈一笑:“你小子也不想想,要是百人斩那么好做,那还不人人都成了百人斩?三重天一共才七万人的守军。咱们铁血镇一万八千官兵,每人杀十个,三重天的人全加起来都不够咱们杀的。为什么到现在我们都打不下三重天?对大部分的士兵来说,一个战士这辈子能杀一个敌人,就属于捞回来了!值了,懂吗?”
    雷火晃着脑袋,很是想不明白。
    他不明白:战场上永远没有一相情愿的战斗。
    一个基本道理就是:当你面临一个敌人的时候,无论武功高低;你和对手的死亡概率永远是一半对一半。
    另一个基本道理则是:战场之上,永远都是勇者的天下。有些人,一辈子可能杀敌无数,有些人,却可能训练无数日之后,连刀都未来得及举起来,就倒在了敌人的飞雨箭矢之下。
    死去的人,未必不是好汉,能活下来的,却个顶个的是勇士。
    真正的百战勇士,从来都不是一个普通小兵的力量所能抗衡的,哪怕他的功夫再强,斗志再盛。
    天风帝国对百人斩的称号有着很严格的要求:必须是在正面战场上以近身肉搏方式杀死的敌人才能算数。其他方式杀死敌人,计军功;但不入百人斩之数。至于击溃流寇逃兵再多,也不算进百人斩之数,更别说杀平民以冒功了。
    每一个百人斩的称号,都是必须得到士兵们的衷心拥戴后才能赐予的。
    凡百人斩者,必赐金质勋章,授军衔。所管辖的士兵更是绝不会低于其杀敌数。
    衡长顺征战沙场多年,杀敌一百三十余人,因此才获封的旅尉。他的这个官,完全是靠着自己手里的一把刀杀出来的,而不是靠指挥作战赢来的。理论上来说,你要是能一个人砍死一万八千零一名敌人,你甚至可以超越镇督做军帅了。当然,这实际上是个士兵们连做梦都不会出现的数字。
    帝国勋章中,金质勋章本属普通。只要稍有寸功即可获得。在帝国战史上,获金质勋章者,远比百人斩多得多。因此凡因杀敌百人而获金质勋章的战士,通常都会在自己的勋章上刻上一道深深的刀痕,涂上鲜血,以示区别。
    衡长顺的胸前,就有这样一枚刀纹金章。这也是为什么当初浅水清一看到衡长顺的那枚勋章,就知道这个人厉害到可怕的原因。
    凡百人斩者,皆强悍勇猛,死战之士!
    这些事,在当兵之初,大家几乎就都知道。大概也只有雷火这样的莽汉,才会不关心这些了。
    “雷火,你可知道咱们铁血镇一共有多少个百人斩吗?”浅水清问他。
    雷火摇摇头。
    浅水清伸出两根手指头做了一个交叉:“不会超出十个。”
    一万八千正规士兵;再加两千卫队的铁血镇,最终只有不超过十个百人斩,由此可见衡长顺到底有多厉害了。雷火终于哑火,再说不出半句话来。
    好半天,雷火才小心地问道:“那。。。咱整个暴风军团里,有几个千人斩啊?”
    这次他聪明了,把范围扩大到整个暴风军团去问。
    众人皆是一呆,互相看了看,然后同时放声大笑起来。方虎简直乐得合不拢嘴,拍着雷火的肩笑得上气不接下气地说:“我说雷兄弟啊,我算是服了你了。你知不知道杀一百个人是百人斩,杀九百九十九个也是百人斩?千人斩。。。那得打多少仗才能做到啊。”
    “假如你的功夫足够高,每场杀敌十人,历经百战,也就正好够了。前提是无论战争输赢,你都得活下来。死去的千人斩,等于没有。可惜啊,战争不是做算术,不是数一个数,就能倒一个敌人的。哈哈。最近十年来;铁血镇和止水人所有的交锋加起来大概也不过百次;所以你还得祈求每次战斗,都得有你上场的份。”浅水清也摇着头笑;因为雷火这个活宝,自己的心情到是好了许多。
    “真要能做到,那可就是真正的百战勇士啊。”方豹也叹息。
    “那。。。那到底有没有啊?”雷火也急了。他知道自己这个问题有点蠢,不过还是很渴望能有某个英雄创造出这样的奇迹出来。
    “当然是没有啦!”方虎大笑:“别说暴风军团了,就是整个观澜大陆都不会有一个的。幸好你没问万人斩,不然我真得要笑死了。哈哈哈哈!”
    就是那个时候,一个声音突然悠悠响起:“不,这个世上,有千人斩。”
    什么?众人愕然抬首,却看见说话的,正是戚天佑。他手中拿着酒杯,眼神中带着无尽的迷惘,象是陷入了遥远而深沉的回忆之中。声音仿佛从天际,飘飘忽忽,捉摸不定。
    戚天佑很肯定地说说:“这个世上,有千人斩。”
    。。。。。。。。。。。。。。。。。。。。。。。。。。。。。。。。。。。。
    衡长顺带来的危机感突然被千人斩的话题冲淡了。
    这刻,就连浅水清都很想知道,这世上到底有哪个战士,能强悍凶猛到在战场上先后杀死一千名敌人的地步。
    奇怪的是,为什么自己从来没听说过他的名字。
    “戚少,快说说,到底是什么人这么厉害?难道他都是和女人在打仗吗?”方虎半开玩笑的说。
    “不!”戚天佑立刻说:“他杀的都是真正的强敌。而且这个战士,就是我们暴风军团的战士。”
    暴风军团的战士?兴奋如煮沸的水,溢满了小小的酒馆。一个个纷纷问戚天佑那人到底是谁。
    他们的兴奋狂热的崇拜之情,就连浅水清都清晰地感受到。
    英雄的魅力,的确是所向无敌的。
    戚天佑悠悠叹了口气,问道:“你们真得就那么想知道?”
    “戚少你就快说吧,别折腾我们大家了。”方虎急了。
    戚天佑微微一笑,点点头道:“好,那我就说。”
    “三十五年前,有一名战士,武功豪强盖世,气力天下无双。他从军入伍,一路身经百战,浴血沙场,杀敌近千。在当时,号称狂龙武士。狂龙武士所到之处,敌皆丧胆。其人形象狰狞,武艺高强,下手狠辣。不过这个人除了功夫了得之外,当时一无是处。因此他虽然杀敌近千,却始终象衡长顺一样,仅做到卫校一职。不过这个人到也真正死心眼。他想做将军,掌一营之兵,领一地之威,所以十年来他拼力杀敌。按所辖兵不输于所杀兵的惯例,只要他能破杀敌千人的记录,一个游击将军的位置就怎么也少不了他的。那之后,但凡有战事,他必冲锋在前,勇猛杀敌。结果,在第十个年头,竟然真让他完成了杀敌一千零一人的宏愿。成为天风立国以来,观澜大陆上第一个真正的千人斩!”
    “哇靠,那么厉害。那后来呢,他又杀了多少敌人?”方豹也急急问道。
    戚天佑又喝了杯酒,然后淡淡回答:“他杀第一千零一个人时,由于冲得太猛,援兵不继,气力不支,最终被敌人一枪刺中胸口。。。死掉了。”
    “不会吧?!”方家兄弟同时大叫起来:“眼看着都成千人斩,就要入营拜将了,怎么就死了呢?这也太离谱了吧!”
    戚天佑嘿嘿一笑:“世事苍茫,谁人能晓。这世上离谱的事多了,你们又何必为这一桩而叫冤呢?”
    “那。。。这以后就再没出过千人斩了?”雷火问。
    戚天佑淡然回答:“我想。。。应该是没了吧。”
    大家一起泄气。
    原来,这世界上终究没有活着的千人斩啊。
    到是浅水清,笑看戚天佑问道:“那这个狂龙武士,为什么关于他的故事,从来就没有传下来过呢?”
    “死人的故事,有什么好传的。”戚天佑喝了口酒随意回答。
    “那戚少又是怎么知道这个故事的?”浅水清又问。
    戚天佑啪的站了起来:“你小子,问题真多。衡长顺现在成了咱们的卫校,随时都可能找你的麻烦,你还有心思问东问西,我看你还是先关心一下自己的小命吧。我先走一步,找棺材铺的老板让他给你打造一副上好的棺材去。”
    浅水清嘿嘿笑着,看戚天佑离去的背影。他知道,戚天佑的这个故事,一定还没有讲完。
    第一部 战火兄弟情 第二十五章 夜话
     更新时间:2009…1…4 11:45:02 本章字数:3755
    夜深人静的时候,浅水清躺在床上睡觉。
    有人敲了敲了他的床,然后低声说了句:“出来。”
    是戚天佑。
    “什么事?”
    “去聊天。”戚天佑回答。
    “。。。你还真是好兴致。”浅水清懒洋洋的爬起来。不管怎么说,自己的顶头上司喊自己一起去数星星,他就只能奉命行事。
    夜空下繁星点点,满天星光。
    戚天佑抱刀而坐,就在营外的一处小山坡上。
    由这里,遥遥可望断龙山。
    那里,正是三重天所在。
    “五年了。”戚天佑悠悠长叹一声:“我从军到现在,已经有五年了。有时候我自己都惊讶我还能活到现在。”
    “我到觉得,你从军五年,到现在才刚坐到旅尉这个职位,爬升的速度,实在是慢得有些惊人了。”浅水清一屁股坐在戚天佑的身旁,接他的话茬笑道。
    在军中,流传着这样一句话:“三日可为校,千日难为将。”
    意思就是,作为一个士兵,如果你作战勇敢,杀敌无数,也许三天就可以坐到卫校的位置上。但是无论你怎样表现,就算花上三年时间,都很难掌一营之兵,成为游击将军。
    之所以有这种说法,完全是因为就算你身为卫校,同样要沙场参战,几乎每战必冲锋在前,死亡几率极大。而对卫校的评选,通常直接由上级军官从下级中选拔。有时候由于战事打得太惨烈,死人太多,根本就无需选拔,直接就由当时官衔最高的士官自动接任,事后再进行承认即可。身为卫校者,不需要懂排兵布阵,只需要作战勇敢,懂得如何贯彻实施上面下达的命令就可以了,因此升官极易。除非是小型战役,卫校一般很少有单独指挥战斗的局面出现。象驻马店发生的战事,对沐血来说,简直是一生也难得有一次的机会。也因此,他输给碧空晴那是半点都不冤枉。毕竟后者可是名副其实的沙场大将。
    身为营主,就完全不同了。
    在天风军制中,关于营主的解释是这样的:掌一营之兵者,拜游击将军。为将者非必要时刻不得亲自出战,拥有独立之生杀大权,可自立营号,自建卫队。(军例,非战时期,卫队人数不得超过属下兵员百分之五,战时可翻倍,镇以下将军卫队,属军中编制。镇以上卫队属军外编制。)功高位显者甚至可以自领军制,自掌一地。俸禄优厚,可得府宅赐第,自属领地。辖三卫,领3000正规兵。
    正因为营将不是阵前将,所以升卫校易,升营将难。营将不死,只要不犯大错,手下卫校,旅尉就算立功再多再大,顶多赏赐些金银财宝,总不能把自己的位置让出去吧?战时还可临时扩编,加封几个将军,可战后就需重新撤编,安养生息。到时候多出来的将军们怎么办?军队的编制该多少人还是多少人,大家都那么容易升官,谁还当兵去。反到是占城夺池之后,到是有空缺给功臣分发了。但那也是绝对的僧多粥少。所以倘若谁以为立了些功劳就可以一步登天,身居高位,那才叫滑天下之大稽呢。
    因此,卫校与游击将军虽然只是一步之差,却有着天地之遥。
    天风帝国这些年来虽屡战屡胜,攻城掠地却是有限,封将便更难了。
    戚天佑不同于衡长顺,他不但武功高强,而且有勇有谋,要不然沐血也不能这么重视他。私下里,沐血常说,如果戚天佑想当官,只怕现在就成了虎豹营的营主了。问题是,他好象对升官一点兴趣都没有。五年里到有四年,始终徘徊在哨官的位置上,掌一哨兵,纵横于沙场之上。
    此刻,浅水清这样一说,戚天佑笑了起来:“如果我告诉你,我来参军,从来都不是为了升官,你信不信?”
    “我信。”浅水清点头:“但是你也绝不是为了保家卫国,做个英雄那么简单。不然你的箱子里,那三枚刀纹金章也不会布满一层灰了。照理你早该做旅尉了,算一算,帝国可少给了你不少军饷。”
    戚天佑微微皱了一下眉头:“这事你怎么知道的?”
    “大家都知道。。。雷火那个傻小子例外。很多事,其实只是你自以为大家不知道而已。但事实却是,你戚少在整个铁血镇,也是相当有名气的一个人物呢。至少比他衡长顺要得人心多了。”浅水清嘿嘿笑。
    戚天佑呆了一呆,突然放声大笑起来:“哈哈哈哈,我自以为低调,却不明世人已皆知。弄了半天,敢情我和雷火那个傻小子一样,竟然也成了个什么都不明白的傻子。”
    这种感觉很新鲜,戚天佑笑得肚皮都要痛了。
    突然他停止了笑声,声音逐渐变得低哑嘶沉起来:“其实。。。我当兵,只是为了见一个人。”
    “女人?”
    “不,是一个男人。”戚天佑笑道:“但却是为了一个女人而去见他。。。那个女人是我的母亲。”
    “见到了吗?”
    “见到了。。。他活得还算不错,位高权重;天下景仰,只是,他从来也不曾开心过。。。”戚天佑的眼中闪现出一片怅然。
    “那见过之后,为什么不离开军营?”
    “那是因为一个誓言。我在母亲的坟前,曾经立誓再不让身边任何一个亲人受到伤害。母亲死后,我举目无亲,惟有和军中的几个兄弟,算是有了些感情。我把他们当亲人看,舍不得他们,所以便没再离开。”
    浅水清微微一滞,犹疑着说道:“我也是其中一个?”
    戚天佑笑了起来:“没错,现在你也是其中之一,属于我想保护的人。你既然喊我大哥,又是我亲自挑来的,我就怎么也不能让你被人欺负了。”
    浅水清的心中,一股暖流涌上心头。
    “我找你来,是有件事要告诉你,你也好早做心理准备。”
    “什么事?”
    “衡长顺明日就到营中任职,洪营主白天叫了我去他大营,告诉我上边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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