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八二电子书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鬼吹灯同人之升棺发财-第17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我闻言转过去一看,果然!上面密密麻麻地用瘦金体刻满了字。   

  一看这情况我心里猛地一凉,完了,怕是要坏事!这些字划破了漆层,露出了里面木料的原色,我伸手一摸,毛刺不平,这明显是后刻上去的,而且一定不是墓主的后人,因为这么大的墓都建了,不会去省这点儿功夫!   

  难道我们哥儿俩辛苦了这么半天竟让人抢了先不成?   

  我苦笑着把情况跟胖子一说,他当场就急了,掏出探阴爪就准备下手撬棺材。   

  我忙一把拦住他,说:〃先看看他留下什么话再撬不迟,别是又给咱下了什么套。〃   

  说完我不再理胖子,趴到棺材上仔细研究起那些刻字来。待我辨明了第一行字,心立马沉到了谷底,这赫然是位倒斗的老前辈的留言。现在我连死的心都有了,搞了半天,这墓压根就不是原装的,早让人破了处了!没奈何,谁让咱生得比人家晚呢,现在只求这位老前辈吃完肉能给我们留口汤喝喝了。   

  事已至此,再怨天尤人也没用了,我只好耐着性子,看看他都给咱留了什么话。上面是这么写着:   

  后世元良台鉴:   

  余姓张名越,字子良。少时承袭祖业,以摸金为生。恰逢乱世,人命轻贱,投伪齐帝豫(刘豫)麾下,任淘沙官以自保。自此挖坟掘冢、夷墓扬骨,行此田叔奸事以全身,凡二十年!(注:《史记》〃掘冢,奸事也,而田叔以起。〃)   

  时值天下大乱,二帝北狩,堂堂宋人于此北地竟与猪狗无异。余虽行此贱役以糊口,然扪心自问,亦宋人矣!思及此,实不愿复掘先人冢而肥汉贼蛮夷,故携家眷,挂冠入陕,为一田舍郎也!   

  年齿渐长,每思及所犯之孽,无不痛哭流涕,悔不当初。后得智光先师点化,遂散尽家财,遁入空门以赎前罪。得佛祖垂怜,罪孽如吾者,亦得寿永。   

  年逾古稀,死则不为夭也,然思前事,尤感孽不可消,因果循环报应不爽,吾发掘冢墓毁人尸骨无算,常恐身后亦遭此报,祸及子孙。         

◇欢◇迎◇访◇问◇虹◇桥◇书◇吧◇BOOK。  

第57节:鹊巢鸠占(2)         

  恰逢夏党项族嵬名氏大将殁,其后辈子弟行堪舆奇术,立〃七星引煞立勾陈〃大局,欲其安息且长旺氏族。余思之,若无党项蛮夷扰吾边关,损吾军力,堂堂大宋何至有徽钦之耻,彼亦为吾大宋之仇敌也。损敌利己,此非亦为正道乎!   

  是故,余访嵬名氏后人,献〃勾魂直道〃及〃大衍阵图〃,为其督建此穴,后假死得脱!待其下葬,余携族中子弟,寻其疏水之管,溯而上之,则入其墓。   

  尽洗明器,贷之以资乡民。复移其棺,欲残其身取其珍,孰料始移之,方开其椁,尚未及发,已有尸变之兆,料其杀孽过重且枉移佳穴,故有此变。未敢发,觅铜椁镇之,于下掘一穴,坠之永镇。   

  余自知寿元将尽,且常虑身后之事,逢此良机岂能失之乎!故占此佳穴,乞能全身而佑及子孙也!   

  然,君既视此赘言,足证阁下高能,千古佳穴,竟亦不足全,此诚业报也!吾家财散尽,存者惟一琉璃茶盏,一则吾实爱之,不忍弃;二则料知今日事,实所难免,故存之以馈后世元良。   

  君高义,望毋伤吾身。非吾惜此皮囊,实乃为后世子孙计。吾张氏,行摸金之事千载,余亦不能止,惟望能于幽明之中,能保全一二。   

  呜呼!掘人冢者亦难逃此报,此岂所及料哉?   

  〃怎么样,上面写着啥?〃胖子看我久久不言语,忍不住问道。   

  我长出了一口气,拍着棺材说:〃这里面躺着的不是正主儿,丫的给鹊巢鸠占了。现在躺里面的是咱摸金校尉的前辈,在南宋初年还当过淘沙官,也就是跟曹操立的发丘中郎将、摸金校尉差不多,都是官盗!〃   

  〃啥?敢情咱这老半天的,全是白忙活了!今天非剐了他不可!〃胖子一听怒了,操起探阴爪就准备开棺毁尸。   

  〃别介,这事太缺德咱不能干。〃我连忙一把拦住气呼呼的胖子,想了想继续说道,〃人家也给咱留下个琉璃茶盏做买命钱,我看就算了吧。再说了,他老人家姓张,哥们儿也姓张,还都是摸金世家,别搞不好大水冲了龙王庙,回头再害到自个,那就不值当了。〃   

  胖子一听泄了气,把家伙随手一扔,一屁股坐到了地上,垂头丧气地说:〃那怎么办?咱累死累活半天,就拿一茶碗走人?回头还不被大金牙笑死。〃   

  〃茶碗?你还真别小看这东西,这可是个宝贝。〃胖子就是不识货,琉璃是什么东西?那可是咱中国五大名器之首(琉璃、金银、玉翠、陶瓷、青铜),佛家的七宝之一,又称〃药玉〃。   

  〃沙和尚记得不?〃看胖子那垂头丧气的样,我还真有点不忍心,得激励激励。   

  〃这还能不记得,他还是神仙呢,混得也忒差了,打破个酒杯就给人从天上扔了下来。〃胖子有气无力地回答。   

  〃嘿嘿,酒杯?人家打破的那叫琉璃盏。什么是琉璃盏知道不?〃我笑着拍了拍棺材,〃就是里面的那玩意。〃   

  一听到这,胖子的眼睛立马亮了起来,扑闪扑闪地冒着绿光。   

  我一看有效,就又加了把劲:〃再说了,这老家伙提到正主儿的棺材还没有被打开过,这会儿还埋在下面呢,最值钱的东西应该还在棺材里。〃   

  我话刚说完,胖子霍地蹿了起来,吼道:〃靠!那还等什么!〃         

。←虹←桥书←吧←  

第58节:开棺发财(1)         

  第三十二章 开棺发财   

  胖子大吼一声,操起探阴爪就开始撬棺。   

  这次没拦着他,我也想看看里面那位同行给咱留的是什么好东西。琉璃盏这玩意儿也只是听说,从来没有见过,也不知道能值多少钱。   

  我这边还在胡思乱想呢,胖子已经把外面的椁给撬开了。巨大的椁盖跌落到地上,扬起了好大的灰尘。   

  我靠近一看,只见里面停放着一具普普通通的白木棺材,看上去毫不起眼,跟外面的金丝楠木巨椁完全不配套。看来这棺材是老盗墓贼自己带来的,原装的已经被封在铜椁里了。   

  三两下撬开薄棺盖,千年的同行遗体就出现在了我们面前……他身着略显陈旧的僧衣,脚穿破旧的芒鞋,双手交叉叠于胸前,头上还有依稀可见的戒疤……   

  千年的时光,仿佛也不能在这位遁入佛门的摸金校尉身上留下太多的印记,除了老人常见的干瘪、灰暗的皮肤外,他似乎还停留在故去的那一刻,嘴角略略弯起,好像还在慈祥地微笑。   

  看了这位老前辈的遗体,我跟胖子不禁面面相觑。黑凶白凶我们是见惯了,但保存这么完好、这么安详的尸体还是第一次见。隔着防毒面具,仿佛还能闻到一股若有若无的檀香味,弄得我心里一阵阵发虚,直觉得打扰这位老和尚的安息实在是一件天打雷劈的事。   

  我心里正犯着嘀咕,胖子的声音适时地传来:〃嘿,还挺齐整的。涛子,你说这哥们儿嘴里会不会含着明珠宝玉什么的?要不这都多少年了,咋一点儿没烂呢?〃   

  说着,还伸出手在老和尚身上东捏捏西掐掐地试着手感。   

  〃靠,你能不能消停点儿。〃我一把拍开他正折腾老和尚的爪子,〃也不看看咱在什么地方,还珠啊玉啊的,想都不要想。〃   

  胖子这小子就是神经粗,我这边都给震慑得不行了,他倒好,把人家老和尚当小姑娘似的捏起来了。不过,经他这么一闹,还真轻松不少。靠,管他是不是和尚,该咋整还咋整,最多看在大家都姓张的面子上,不伤他的遗体也就是了。   

  说来也怪,我这一想通,再看老和尚,只觉得也就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干瘪老头儿,刚那股不容亵渎的味儿是一点儿也没有了。   

  〃你怎么知道没有?没有他能保存得这么好吗?〃胖子摆明不信我的话,伸手就去捏老和尚的下巴。   

  我懒得说他了,站一旁看他白忙活吧。这地界,除了皇亲贵戚外,死后一贯是不含珠的。为什么?这里古时候号称〃八百里秦川〃,系人口密集的富庶之地,民众多尚道教,崂山、茅山两派子弟多有行走,特别是这丧葬之事,少不了道士的影子。崂山和茅山并列为我国两大道门,皆擅长捉鬼伏妖、压魂镇尸的伎俩。为防止尸变,往往向他们求一颗定尸丹就可以了,哪儿用得着什么宝珠玉石的,搞不好再引来倒斗的,连个全尸都落不着。   

  考古那会儿,我跟陈教授去过一趟广州,说是那里抓获了一批专门倒腾干尸的同行,让陈教授过去鉴定鉴定。到那一看,还真是长见识了,一排十几具干尸,我看得直倒胃口。这年头,真是什么都能卖钱啊,就这些猪不叼狗不啃的干尸,听说在国外能卖十几万呢!   

  陈教授一看那情况,急了,真真一副痛心疾首的样子,一边翻检着尸体,一边还用他匮乏的语言翻来覆去地咒骂盗墓贼们,浑然忘了我这个正牌的摸金校尉还在身边呢,这不是连我也骂进去了?我听得是直翻白眼。   

  老家伙为什么那么激动连风度都不要了?原因很简单,那些干尸给毁得太惨了,一个个喉咙上都有T字型的伤口,有的更甚,连肚子都给剖开了。   

  这就叫〃本欲长保,反以贾祸〃。嘴上含珠本来是为了长保尸体,不为虫蚁所伤,不与土木同朽,没想到反倒招来祸事,死后还遭割喉剖腹。   

  当然,当时我是没有这么多感慨,光顾着鄙视那些同行们的手艺了。那手艺也忒潮了点儿,不就取个珠嘛,至于弄这么大动静嘛,外行!   

  相比之下,咱胖子的手艺就好多了。别看他五大三粗大大咧咧的,论到这取珠的手艺,我还真比不上他,看他那手叫一个巧,那劲叫一个轻。只见他伸出左手,利索地掐住老和尚的脸颊,拇指在右,食指中指在左,无名指小指居下顶住咽喉,然后右手伸至老和尚的脑后,稍稍抬高,接着一拍后脑,同时左手轻轻用力。   

  〃啪〃,一个朱红色的药丸被无奈地吐了出来,乖乖地躺到了胖子的掌心上。   

  别看胖子这两手干净利落,轻松写意,其实是有讲究的:首先捏着两颊的左手必须用阴劲,什么叫阴劲?就是一股柔力,否则用力过猛很容易伤到死者嘴里的珠玉;其次,无名指和小指都要抵在死者的咽喉处,否则等右手一抬高,珠玉什么的就容易被咽到喉咙里,甚至落到腹部。这就是为什么我在广州看到的那些干尸被开膛破肚的原因。可摸金校尉不能像他们那样百无禁忌跟蝗虫似的,那叫没品!咱不兴毁人尸体那一套,所以就要讲技术了,像刚刚胖子做的那样,就算得到个中三味了。   

  我这边对胖子的手艺啧啧赞叹,他却苦着一张胖脸盯着手上的红丸直看。         

。←虹←桥书←吧←  

第59节:开棺发财(2)         

  〃好啦,不用看了,我都说不会有好东西了吧,你还不信。这是崂山派的定尸丹,快给放回去,别再给咱惹点儿什么事出来。〃我拍着胖子的肩膀说道。这地方虽然是风水宝穴,按道理不会有什么尸变,但小心一点儿总是没错的。   

  待到胖子心不甘情不愿地把定尸丹放回去后,我们便开始在棺材里摸那琉璃盏了。   

  自古的传统,陪葬的玩意儿是最值钱的东西,往往放在死者的左肩右脚,最心爱的东西则往往攥在手上。我跟胖子一人一头儿分别摸开了。   

  说到这儿,我倒想起一个民国那会儿流传的笑话来。民国正是我国盗墓最猖獗的时候,倒斗的同行们手上有了钱怎么花呢?逛窑子呗!可往往一伸手,窑姐儿就知道这小子是盗墓的,可以狠狠地宰。为什么?全是职业病给闹的,因为连摸女人都是从左肩摸到右脚。   

  棺材里其它地方还有很多大包小包,不过那些不用看,一定是生石灰、冥纸之类的东西。这尸体之所以不腐,我看一是风水好,二是金丝楠木蚊虫不侵,三就是棺材里的生石灰放得够多。生石灰这东西吸水,没了水分就不容易变质,这跟我们买的腊肉是一个道理。靠,我这说的都是些什么啊,以后还吃不吃肉了?!   

  我一边胡思乱想着,细细摸过了老和尚的右脚下,除了一双破芒鞋晃眼外,啥都没有。看到芒鞋我倒记起一句词来:〃竹杖芒鞋轻胜马,一蓑烟雨任平生。〃是啊,能不轻嘛,知道啥是芒鞋不?草鞋呗。   

  〃涛子,找到了!〃我正糟蹋苏东坡的词呢,胖子惊喜的声音传了过来。   

  抬头一看,一盏淡黄色的琉璃茶盏出现在我的面前。         

▲BOOK。▲虫工▲木桥▲书吧▲  

第60节:富贵险中求         

  第三十三章 富贵险中求   

  眼前的琉璃盏,在手电的光亮照射下,折射出一种如珠似玉的光泽,璀璨流动间,把胖子的圆脸映成富丽堂皇的金黄色。   

  细视色泽,体纯净之至极;轻扣盏身,则有若金属之音。怪不得古人把琉璃当成至宝,非高官显贵不能拥有。   

  〃这一看就是个好东西,涛子你看能值多少?〃我看得入神,胖子不耐烦了,凑过来问道。   

  〃你问我我问谁去,这东西咱谁都没见过,还是拿回北京让大金牙伤脑筋去吧,咱就只管分钱得了。〃 我随口答道,想了想又补充了一句,〃不过嘛,这琉璃盏是淡黄琥珀色的,在琉璃中代表尊贵,据说是可以招财纳富,应该是比较值钱的吧。〃   

  听我这么一说,胖子来了兴致,喜形于色地说:〃可以招财的?那咱不卖了,咱们不是要开古玩店嘛,等回去大金牙那小子也应该张罗得差不多了,就把这玩意当成镇店之宝怎么样?〃   

  〃镇店之宝?好主意,没个像样的东西还真是不够档次,就这么定……〃我一听也觉得有道理,张口就这么一说,说完才觉得不对劲了,〃琉璃盏拿来当镇店之宝,那咱这趟不是白忙活了?靠,咱哥儿俩都没米下锅了,不行,还得卖!〃说完,我恋恋不舍地看了看手中的琉璃盏,这玩意儿我实在喜欢,可是形势逼人啊。   

  〃去,你少装。〃胖子不屑一顾地一撇嘴,然后拍了拍棺材说道:〃这底下不是还有一口棺材嘛,里面的东西这老家伙没敢动,咱把它倒了不就有钱了。〃   

  〃可是……〃我看了看棺材,又瞄了瞄手中的琉璃盏,犹豫开了。   

  〃老和尚不是说了嘛,底下那个姓嵬名的西夏大将刚被挪窝就起了尸。这老和尚还真不能小看,老元良了,连他也愣是不敢动,还弄了个铜椁给镇住了……〃说着说着,我越来越觉得没底气。   

  我犹豫不绝,胖子看不惯了,跟机关枪似的张口就是一阵数落:〃涛子,不是哥们儿说你,你就是〃江湖越老,胆子越小〃。不就是大粽子嘛,咱又不是没见过。再说了,都一千来年的事了,搞不好现在烂得就剩了骨头,怕他个球啊!〃   

  我一听,当下就感觉挺不好意思的。也是啊,见得越多胆子越小。想想十年前那会儿,我跟胖子满打满算就两破铲子,那还敢去倒斗呢,哪儿像现在都武装到牙齿了,心里反而直发虚。还真让这小子说准了,咱就是〃江湖越老,胆子越小〃。   

  心里知道胖子说的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