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蝶眼看诗词-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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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她是其中的佼佼者。可惜竟天不假年,徒留遗恨无穷数。

  在大胡子让朝云唱这曲《蝶恋花》的时候,几乎是她生命中的最后一段时光。生为弱质女子,生产之后又一直疾病缠身,纵然皈依佛门也无济于事,当真是园上柳老,绵吹渐少。可叹的是大胡子后面还有一句:天涯何处无芳草。

  朝云那时是否会想,在她之后,是否会有新的芳草陪伴着大胡子,终老此生?她也想如此,但是无法实现。据说人到一定时候都会知天命的,而一直疾病缠身的她,又怎能不想到身后事?从黄州,到杭州,再到惠州,朝云陪着她的大胡子一路奔波,流离颠沛。大胡子虽然渐渐老去,她却依然年轻,只是没料到,年轻的她,竟然走在了大胡子的前面。

  “高情已逐晓云空,不与梨花同梦。”大胡子在写下这阙《西江月》时,多么希望朝云能够夜夜入梦中。他为她修建了六如亭,亭柱楹联云:不合时宜,惟有朝云能识我;独弹古调,每逢暮雨倍思卿。

  然而这一切,于朝云而言,又有多少意义?她早已是那吹到天边的柳絮,从此不再归来。大胡子纵然深情如斯,也不过是人寰两隔,如何相聚?难怪大胡子日后不敢再听《蝶恋花》,若他想到当日是如何令朝云伤情,又岂能不后悔?

  朝云是蝴蝶,却不再恋花,她已翩翩归去。大胡子,也只能空被多情恼吧。

不悔仲子逾我墙
将仲子兮,无逾我里,无折我树杞。岂敢爱之?畏我父母。仲可怀也,父母之言亦可畏也。

  将仲子兮,无逾我墙,无折我树桑。岂敢爱之?畏我诸兄。仲可怀也,诸兄之言亦可畏也。

  将仲子兮,无逾我园,无折我树檀。岂敢爱之?畏人之多言。仲可怀也,人之多言亦可畏也。

  《诗经》里有一篇《将仲子》,是写给爱人的,里面描述了一个少女欲爱还羞,欲罢不能的心态。以当时的时代背景来看,自由恋爱应该是很困难的,因此这个女子处处担心,既怕情人不悦,又怕别人说闲话,从父母,兄弟,到外人,层层递进,心理刻画十分生动。

  后来看金庸小说,里面有“不悔仲子逾我墙”这一回目,当是写纪晓芙,倒也形象生动。纪晓芙身为名门子弟,且是世家之女,该是受到最传统教育的贞洁女子,却爱上魔教的大魔头杨逍,甚是让人不可思议。况且,从小说里看来,应该是杨逍强迫在前,两人相爱在后的。这与《碧血剑》中金蛇郎君夏雪宜和温仪的爱如出一辙,彼此都是由仇家开始强迫,却由恨生爱,最终成了令人唏嘘的不悔之爱。

  更仿佛证明一点,男子不坏,女子不爱。亦正亦邪的男人最令女人喜欢吧,譬如杨过。若他不是刻意去挑逗陆无双,纵然是个面目俊朗的好男子,也未必能俘获她的心。

  爱便爱罢,只怕这样的爱不能善终。

  而且,能够翻墙入室的男子,恐怕也不会是一老实之人。或者名声在外,以至于喜欢他的那个女子十分矛盾,想爱又不能公开,怕闲言闲语。若父母同意,兄弟同意还不够,还需要外人一致支持,也说明这男子的品性确实该是与众不同,否则找个媒人过来下聘便罢,哪里有那么多的顾虑?

  早上又看《今生今世》,原本以为,该不悔的人应该是张爱玲,虽然胡兰成负了她,可毕竟给了她一段美丽的时光,而那种心意相通的感觉是如此难得呵。所谓才子佳人,每每在文字中寻找彼此的安慰,进而灵魂相依,而这般的美妙又是俗人所不能了解的。然而这个薄情的男子说,真正不悔的女子是周训德,是这个十七岁天真烂漫的女子。

  十七岁,面对一个成熟男人的诱惑,如何去化解?只是浅浅的,不经意的显示了自己的才华,便赢得了女孩的一片真心。而从文字里的描述来看,胡兰成对这个女孩的怜惜似乎更甚于爱玲。爱玲是正大仙容,训德便是那上弦月,宽容的看待人生,又处处小心,怕有了半点失误。

  训德为胡兰成入了监狱,胡却仅仅有想去替换的想法,而无实际行动,狱中岁月又是如何的漫长呢?不知多年后,她是否会后悔爱上这个负心男子呢?似乎是赌气嫁了别人。然而在当时,她依赖着他,宽慰着他,他是她除了血缘关系外最亲的亲人。她只是念叨着他的好,而无其他。

  不悔仲子逾我墙,从来痴情女子遍天下,又岂独一个纪晓芙,一个周训德?而那时的月色皎洁,验证了她们无悔的爱情,如此便罢了。

既见君子,云胡不喜
风雨凄凄,鸡鸣喈喈。既见君子,云胡不夷?

  风雨潇潇,鸡鸣胶胶。既见君子,云胡不瘳?

  风雨如晦,鸡鸣不已。既见君子,云胡不喜?

  ——诗经《风雨》

  初见此诗,当是在《神雕侠侣》中,程英救了杨过,也对这样一个男子产生好感,却碍于儿女羞意无法表白,因此自己在房中反复的写道:既见君子,云胡不喜。

  云胡不喜,可是这君子岂是见了便一定欢喜?倒是反添三分惆怅而已。

  诗经中,这篇《风雨》也是描写了一个等待恋人的女子形象,等了一整天,看风雨飘摇,鸡鸣声声,一直在盼,希望君子的到来能让她心绪平静,满心欢喜。可是直到天黑,听得鸡鸣甚紧,以为有人来了,还不见君子踪影,也只能无奈吧。

  程英一直是金庸小说中我最喜欢的女子,每每看到此节,便想着一个青衫少女,多情而彷徨的样子。她是忍到了极点,反而不能化解这段情缘,便是后来与自己的心上人结为兄妹,到底也是意难平。如花容颜尽付水,不过是蹉跎了罢了。而这茫茫红尘,此般情愫,又有多少能得以圆满呢?

  既见君子,云胡不喜,不过是想象,可是,想想也是好的。

  其实天下痴情者,又独独女子?也并不其然。而最出名的,当算金岳霖了吧。

  爱上林徽因,不知是劫,还是缘。如林般大家闺秀,自有自己的一套处世原则,可爱而不可近,使得这个痴情男子荒废了一生来追随于她,为其终身不娶,实在令人扼腕叹息。而林逝世后某一天,金岳霖约众人去饭店吃饭,都不解其意,席上,这个痴情男子老泪纵横,言道,今天是徽因的生日。闻者无不黯然。

  但金岳霖还是能够有所满足的,毕竟能生活在心上人的身边,天天与之相见。纵然不能相爱,到底是欢喜的,便做个知己,也算不枉此生。虽然此君子非彼君子,欢喜还是一样的欢喜,总好过那个失事飞机上的诗人,所得不过一场空。

  只是爱情若非如此,又如何让人心动呢?

  年少时有过一场恍惚的恋爱,别离后,始终不肯忘却那个名字,但生活始终要继续,也只能暗自放在心底。六年后,一个陌生的城市里,忽然接到那个别离的人的电话,霎那间,不知自己身在何处,无论他说什么,总是一一答应。

  周末,一个阳光灿烂的四月天,看见公园前那个高大的身影,那个熟悉的有点坏坏的笑容,还是不敢相信这是真的。老朋友一样的相聚,诉说别离后各自的情形,不敢提起当年,只最后分手时,他告诉我,他女儿的名字里,有一个字和我名字里的字一样。

  不敢答话,转身上了回程的车。一路泪雨滂沱。四年后,自己宝贝的名字里,也有了一个和他名字里相同的字,而这一生,这一段故事也不过如此结局,没有后来。只是初初知要再见他面时,真的是欢喜到了家,无以言表,但默默谢老天,让我还能见到他。他好吗,现在什么模样,过的快乐吗?那么多的疑问,只为他费心的找我,在断了音讯六年后,在那陌生的城市里,再次给我一个惊喜。

  既见君子,云胡不喜?虽然我们只是擦身而过的人,到底还在彼此的世界里有了美好的记忆,如此便也足够,足够在偶然的日子里去思念一番,当作一个很老很老的朋友来思念。爱一个人未必用一生,思念却可蔓延整个人生。

  既见君子,便是欢喜。嫣然微笑。

只有别离
静女其姝,俟我于城隅。爱而不见,搔首踟蹰。 

  静女其娈,贻我彤管。彤管有炜,说怿女美。 

  自牧归荑,洵美且异。匪女之为美,美人之贻。

  忽然有些茫然,不知道自己该做什么。游戏玩的没意思,文字也写不出来,不知道做什么好。

  这样的夜总是寂寞的,寂寞的让人不知所措,不会吸烟,倘若此时能点燃一根烟,该是什么样的滋味呢?

  想起《诗经》里的静女,那是一个多么幸福的女子啊,一根红色的草便能得到她爱人的欢喜,简单的爱情原本如此美好。

  以前给他写信的时候喜欢用毛笔,不是说自己的字写的好看,而是因为太丑。可是用毛笔的时候总是正规一些的,一笔一划,虽然没有章法,倒也整齐。他也很欢喜。他的字比我写的漂亮多了,因为是男子,更多了一份大气。还有他寄给我的画,虽然寥寥几笔,却是神态备具,一只小猫活灵活现的在我面前懒懒的注视着我。

  有时想,他的眼神里,其实也有那种懒懒的神情。不想给我发觉,于是一闪而过。

  那是两年前的事了,如今想来,其实还有些怀念。最怀念莫过于那个夜晚,生病的我躺在床上,开着手机,听他在手机里为我吹口琴。那时我是多么娇纵的女子啊,和那个与自己爱人开玩笑的静女又有多大的分别呢?

  他吹了很多首,直到我倦意上涌,听不见我叹息的声音。

  一向是被宠爱的女子,一向认为自己需要很多很多的爱,所以,会毫不吝啬的付出,也毫不羞愧的索取,总觉得爱是彼此的,在每一次的真心付出后,应该是能得到回报的。可是,爱情中总有付出较多的一方,日久天长,也有些疲倦的。疲倦了的爱,又是怎样的爱呢?最好的结局莫过于变成普通朋友,最差的也不过是从此陌路,而成为敌人,老死不相来往的,竟然是少数,极少极少。真正别离了,恐怕连恨,都很茫然吧。

  有段时间试着去爱自己不爱的人,因为他爱我,所以试着接受他。可是不行,始终无法融合起来,只好再次别离,甚至不说再见。再见是会再见的,不说,也许就是永别。

  以前还写过一个帖子,宁愿死别,不愿生离。宁愿接受死亡,而不愿接受背叛。但事实上,真正的别离还是眼前发生的多,那个不再爱你的身影慢慢的离开,你看着他蹒跚的脚步无声泪下,也只有惘然。更多时候,只希望他还会快乐,会幸福,会在偶然的日子里想起你,微微的痛楚一下,也许这就足够了。

  听着悲伤的歌,在这个夜晚,翻看自己以前发过的帖子,黯然落泪。我们都是过客,不曾在彼此的世界里多做停留,所以,才会说再见,才会别离。无非如此。

绿兮衣兮 
绿兮衣兮,绿衣黄里。心之忧矣,曷为其已!

  绿兮衣兮,绿衣黄裳。心之忧矣,曷为其亡!

  绿兮丝兮,汝所治兮。我思古人,俾无尤兮。

  这几日都在看《诗经》,这是一篇我很喜欢的《绿衣》,描述了一个丈夫思念他故去的妻子的故事。起先是从妻子曾经穿的衣服上回想,然后想起妻子缝补衣服的情形,文字里充满的那种无奈深深感染了我。也许这便是最朴素的爱情吧。

  苏大胡子有一首《江城子》,也是怀念妻子的佳作。文人到底是文人,所描述的更加仔细,也更加痛彻心扉。只是这样的爱情也许只有文人才有,而更多的,不过是睹物思人而已。普通人的爱情其实就是柴米油盐,是每日里拉的家常,每天要面对的种种家务事。而文人的爱情,到底多了一些浪漫的东西,美则美矣,却也似不近人间烟火。

  不过苏大胡子的妻子王弗确也值得苏轼悼念一生,其人聪慧而敏学,初嫁苏时未曾言及自己会书,即到苏有书中疑惑时方为解惑,而苏故意试其也能应答如流,正所谓才子佳人,相映得彰。唯一可惜的是情深不寿,二十七即撒手而去。苏轼某夜梦见其妻,因而写下此篇,也算是古今书写夫妻情深的绝妙好词。只是相比起更早的这篇《绿衣》而言,更喜欢前者的素淡。但这篇《江城子》也开辟了词中悼念的先河,算是一个突破吧。

  清朝大词人纳兰性德也有一首悼念妻子的词《蝶恋花》,古今称绝。纳兰的妻子卢氏17岁嫁给他,三年后去世,虽相处时间甚短,却是夫妻情深。纳兰性德的这首词绮丽动人,很多人更是因为他的这首词,近而认识他的作品。纳兰出身贵族,却有此美丽婉转的爱情,且用情如此之深,确实叫人兴叹。然而从文中来看,他的爱情到底还是浪漫恬雅的,与一般的柴米爱情有所区别,只一句“春丛认取双双蝶”,便知其从前爱情生活一角,定是携手相游人间,享尽欢愉欣快。

  少年夫妻老来伴,虽然前面所说几乎都是半路撒手而去的,然而思念之情却是相通的。由景思情,由情念景,心心念念的,不过是枕边那个呢喃的身影。生不同时,但愿死时同穴,古人的想法一般都是这样的,也不枉相守一场。

  如今的节奏变快了,生的幸福,其实是对死的最大诠释,所以现代人对于爱情的消亡,几乎都是瞬间变化的。生时不负深情,死后活的更加灿烂,这才是对死者的最好纪念。想来,如果是真正相爱的人,怎么会容忍自己的爱人,整日里沉思于往事中呢?

  而看到这些眷念的诗篇时,便会想起我的爷爷,他和我奶奶只有五年的爱情生活,虽然生活了一辈子。然而在奶奶的心中,该是满足的。

  爷爷是六年前过世的,也算过了这个千禧年,此后奶奶身居庙宇,整日啖素,只为求得来生与爷爷还有其缘。奶奶原本是吃花素的,只是初一十五才吃素,平日里与别人饮食并无两样。自从爷爷被查出直肠癌后,便许下心愿,若能抢救及时,便从此茹素。于是,他们又维持了五年的爱情,直到2000年爷爷过世。

  年少时的爷爷奶奶也是冤家,虽然一辈子没有离开过对方,但是从未想到还有爱情的存在。他们是平凡的生活着,简单的生活着,看不出有什么深情所负。也像平常人一样争争吵吵,甚至有过别离的打算,然而还是携手走了一生。

  爷爷过世后,奶奶曾经把房子装修了一下,看不出原先的模样了。这使我有些怨恨。然而渐渐明白了,所谓思念,是无时无刻不在的,看见那些与亡人有关的事务,只有悲痛。所以,也明白为什么奶奶会住到庙宇里去。出家之人是无情无欲的,而奶奶却是因为有情有爱而身处其中,仿佛一个微妙的讽刺。可是菩萨是仁慈的,想必一定明白奶奶的心。不是所有的人都有出世的境界,凡人,只求一些淡薄的爱情,今生今世不能,但求来生来世。

  绿兮衣兮,绿衣黄里。我思古人,俾无尤兮。含泪微笑,也许,该去拥抱我亲爱的奶奶,因为,我们爱着同一个男人。 txt小说上传分享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初看这句,是在张爱玲的小说《倾城之恋》里,里面写道:柳原不语,良久方道:“诗经上有一首诗──”流苏忙道:“我不懂这些。”柳原不耐烦道:“知道你不懂,若你懂,也用不着我讲了!我念你听:‘死生契阔──与子相悦,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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