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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的空白处-第1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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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切地感觉到了两个字:明白。

  人类历史就是相斫史,打个没完,古今中外,都差不多。只是中国人喜欢弄文字(四大发明,两个跟字有关),好琢磨,记录下来的东西多,关于战争的学问特发达,四大实学,兵学为首。李零告诉我们,兵学其实也不是兵家的专利,老子、孔子、墨子和荀子,也都谈兵,在某些人看来,老子甚至就是兵书,诸子谈兵的部分,在流传过程中逐渐佚失,但痕迹还在,说别的事情,一不留神,就扯到战争上。反过来,作为兵学的著作,《孙子》中为大家耳熟能详的谋略部分(李零将归为“内篇”),当作人生的一般哲理,也相当高明。

  战争是人类的基本活动,本质上跟人类的谋衣谋食以及文化装饰并无不同,甚至就是这些活动的一部分。原始的初民状态,部落居民对不同物种下手叫做狩猎,对自己同类的抢劫叫做战争,其实目的是一个,都是为了让自己活着。所以我们今天看原始的文化遗址,每个聚落都有深沟高垒,甚至城墙,防谁?恐怕主要是同类。从事农耕的民族如此,游牧民族或者游猎的民族更是变本加厉,因为他们没法子像农民一样储粮备荒,一有灾害,非行劫掠不能活下去,如果摊上了大面积的灾害,那只好结起伙来南下找种地人的麻烦,于是有了从东到西,欧亚大陆上游牧文明和农耕文明之间几千年的战争。

  虽然跟农耕人比起来,游牧人没有什么兵书战卷留下来(估计当初人家就没多少心思去写),游牧人的仗却打得比农耕人好(正如李零所说,真正会打仗的人,是不写、也不读兵书的)。除了汉与唐两代的部分时段,在历史的多数时刻,农耕的汉人都是居于守势的,反反复复地修长城,修城墙,修村圩和寨墙,躲在墙后面探头探脑,还往往守不住。兵书出产越多的时代(比如宋代),仗就越是打不好。

  游牧人会打仗是天生的?不,他们自己说是狼教的,或者干脆就说自己是狼变的,狼是自己的祖先。前一段流行的小说《狼图腾》,似乎延续的就是这种游牧人的理念。当然,尽管我们的自己史书和传说上言之凿凿地确信,来自北方的游牧人是狼的后代,今天的我们,只能将之理解为农耕人对游牧人的一种根深蒂固的恐惧,不过,狼教的这个说法,倒是有些道理。据猎手们说,群居的狼最可怕,在草原上,没有什么动物敢跟群狼抗衡,而群狼围捕猎物,其战略战术,我们现在记载的东西它们基本都会,什么包抄,什么埋伏,什么佯攻,什么诱敌深入,什么擒贼擒王,以及“敌进我退,敌驻我扰,敌疲我打,敌退我追”十六字诀,它们好像全都无师自通,可以像我们的英雄岳飞那样,运用之妙,存乎一心。在草原上,天天跟狼群进行羊群争夺战的游牧人,向自己的敌手学了点东西,应该很自然。严格说,在古代的草原上,游牧人和狼群,不存在谁战胜谁的问题,他们处于均势,而且这个均势,是作为万物之灵的人,靠工具和兵器取得的。说到底,狼的兵法更高明。




“肉食者”的学问(2)




  严格说来,一切肉食者都有这样的本能,或者由本能发展起来的一种技术,其中,也包括从事狩猎的人。只是群居而且需要集体行动的狼,往往能更鲜明地把这种技术应用得比较到位,至于人,本来打猎的时候是可以运用这种本能的,但在文明的演进中,文化吞噬了本能,一度反倒堕入“礼”的讲究,像司马法提到的古兵法那样,把战争变成了贵族之间的决斗。以至于春秋时,鲁国的曹刿(李零考证过说是此人就是玩过劫持的曹沫)要感慨,肉食者鄙。要他挺身而出,回归打猎者的本能,玩点诈术,打败了齐国。这个时候的肉食者,吃的肉,已经主要来自驯化的动物,猪和羊,所以他们不行。

  有兵法的农耕人打不过没兵法的游牧人,首先在于人的身体素质。食肉的和食草的,运动多的和运动少的,耐饥渴的和不耐饥渴的,有暴发力和没暴发力的,双方的比较,近乎专业运动员和普通人之比。虽然说,战士的军事素养,可以教成,可以养成,但身体基础很重要。孙武子的吴宫教战,一向为谈兵者传为美谈,但在后来吴楚之战中,却没有人用过这些“虽赴水火犹可也”的女战士,不仅仅是因为吴王舍不得美女(最漂亮的两个已经杀了),关键这些女人从身体素质上讲,不适合上前线作战。其次,战士的基本生活习惯很重要。蒋百里说,生活方式跟作战方式一致的民族,打仗就占优势,游牧人就有这样的优势,他们都是天生的战士,平时做的,跟战时做的,没什么两样。冷兵器时代,打仗是肉身相搏,招招见血,胳膊粗力气大,再加上点勇气,自然占优势。素质差的,只有靠人多,十个打一个,才能顶事,问题是,战争的关键在于机动性,几乎没有人会像春秋之前那样,约好战场摆开了打,你要找我偏不见,你不找我偏来。兵多而弱的一方,往往只能靠兵器和工事来限制对方的机动,勉强维持均势。当汉人在兵器方面还有优势的时候,对付北方的游牧人还能打些胜仗,到了这种优势不复存在之时,就基本上只有被动挨打的份了。想出头,只能等到冷兵器时代结束,火器时代开始,靠新的技术和兵器的优势,再次占据上风。

  所以,在中国的战争史上,兵法的运用,更多的是在汉人自己打自己的场合,我们历来列举的所谓的古代优秀战例,多半是内战的杰作。这其中,还包括许多完成杰作的人,其实并没有研读过兵法,顶多听人讲过《三国演义》和《水浒传》。李零多次提到的、打过很多不可思议的漂亮仗、让外国人很是佩服的毛泽东,实际上就是这样一个人,在他的军事著作里,提到上面的两本小说的地方,似乎并不比提到《孙子》的地方少。

  眼下,虽然国内外的军事院校依然在开《孙子兵法》的课,但真正热爱《孙子》的人,已经变成了老板和部分的领导干部,估计在所谓的儒教文化圈的国家,也差不多。我相信,尽管某些新儒家学者把这些国家的经济起飞,说成是儒教奇迹,但其实《孙子》的影响,显然要比《论语》大得多,所有的儒商,其实都不过是兵商(兵家之商)。在商战和政战的需求拉动下,《孙子》掺和一点《三十六计》,居然被制成了快餐,谁需要了,急用现填,上块汉堡包就行。不过,现在的商战和政战,毕竟不全是在丛林里打的,最大的麻烦是跟敌手不得不共处,不好让人家从地球上消失,按弱肉强食的法子,咬在一起,好像也不行,很可能学狼不成,比猪还蠢(当年宋襄公墨守古兵法教条,毛泽东说他像蠢猪,现在迷《孙子》的人,其实陷入了新的教条)。《孙子》的哲理,其实更可靠些,可以从中悟出点怎样不战而屈人之兵的道理来。人比狼强的地方,是人可以接受哲理。

  这一阵,李零正在整理他的一本关于《论语》的书,谈起来,他说,其实当年孔子特别不喜欢人家称他为圣人,然而后来不仅“圣人”了,而且“至圣先师”,而且“大成”,而且“文宣皇帝”。其实,孙子(齐孙子)也差不多,生前没有人叫他圣人,死后也变成了“兵圣”,而且越到后来越吃香,连拿破仑、西点军校,都被国人拉来给他老人家抬轿子。孔夫子一旦变神,《论语》就成了祭坛上的冷猪头,中看不中吃,孙子也是一样。




“肉食者”的学问(3)




  眼下,传统又有点吃香了,国学也有人在提倡了,但真的要打算了解一点传统,一点传统的学问,只有一个办法,关起门来,不听那些“王道”的鼓噪,那些“大师”的讲道,回到文本,啃一点是一点。这个时候,李零的书,有用。




台湾的招幌(1)




  如果你是一位对传统比较热爱的人,那么到了台湾你一定不会感到陌生,甚至还可能有几分亲切。除了女人身上少了些旗袍,男人身上少了些马褂和长衫之外,大街上的一切都恍惚让你觉得回到了上个世纪30年代,给人印象最深的,莫过于街上的招幌。

  旧中国的店铺都有招幌,招是招牌,幌是幌子,招牌上书写店名,字号,幌子则展示行业的特征,鞋店则幌如鞋状,扫帚店则挂把扫帚,当铺则书一大大的“当”字,唯有酒家的酒幌有点特别,状若华盖,而且幌子挂得越多,证明酒家的等级越高,类似今天的“星级”。招幌到了近代,由于欧风的习染,已经有所改良,比如说加上霓虹灯,串上点洋文什么的,就像我们在老照片和过去的电影看的老上海。

  除了零星居住的农户之外,台湾几乎有人的地方就有街,有街必有店铺,有店铺就有招幌,哪怕仅仅是个卖粥的小店。稍微大一点的街市,长扁方圆的各色招幌排成队,招呼着来往行人,到了晚上,招幌上的霓虹灯花花绿绿,眩得人眼晕,几乎让人全然忘却了背后怎么看到很一般、甚至还显得有些破旧的房子。凡是从过去的中国过来的老人,以及看到过30年代上海老照片的不那么老的人,身临其境,一定会产生错觉,哦,这就是令现今上海众小资们怀恋不已的旧上海。这个错觉,百分之八十是招幌惹的祸。

  台湾的招幌是个积淀传统的地方,别的地方似乎见不到这么多的“店”、“堂”、“局”和“铺”,古色古香地就像每个都开了上千年。不仅招幌传统,跟招幌配合的街景也传统,即使是在号称大都市的台北,也依然可以看到这样的场景,一个老的招幌下面,当街趴着一懒洋洋的肥狗,对所有的过往者一概不理不睬。从西方学来的健身房,到了台湾也不得不跟传统有所结合,名曰“美体小铺”,当然,从这些小铺里出入的,大半是些洋气的男女。

  台湾的招幌也是个发挥创意的所在,店家的创造性思维,大概大半留在了招幌上,让人见了没法不留下印象。一家招幌曰“瓶瓶罐罐”,进去一看,哦,原来是卖各种玻璃和陶瓷器皿的。一家招幌曰“独臭之家”,进去一看,原来是卖臭豆腐的,何以曰“独臭”?一打听,原来是因为人家出的臭豆腐最好吃。还看到一个招幌上写“小道消息”四字,走进才知道是家饭馆,还见过一个招牌写着“YES”,作为店名,其实是家美发店,高雄有家饭店的招牌上写着“自由羊肉汤”五个大字,大概店主对自由有着非同常人的推崇,遗憾的是始终没有发现“民主牛腩面”,平白失了一副绝对。

  台湾的招幌有时候也能让人从中一窥一般平民百姓的生活情态。比如在台北的一条巷子里,我曾发现过一个店家的招牌,主体部分写着“美容美发”四个大字,旁边另有一行小字:“水管电工”,在我百思不得其解,想不通“美容美发”与“水管电工”有什么关系时,一旁的台湾朋友告诉我,这是夫妻老婆店,妻子做美容美发,占了店面,老公会一点管工和电工的技术,不愿意吃闲饭,也不肯为老婆打下手,所以挂出招牌吃碗手艺饭,由于收入没有老婆多,所以招牌上只能做附庸,也不占什么空间,有个工具箱即可。由此看来,台湾的市民,还是挺勤勉,也懂得“经济决定政治”的基本原理——谁收益多谁就占得空间大,可能家里的地位也高。

  槟榔店是台湾的一景,车过城乡,时常会看到路边的槟榔店,里面常常守着一或两位穿得很少的“槟榔西施”,有次一位槟榔西施还将槟榔送到我们车上来,惹得车上一阵骚动,大家纷纷举起了手中的掌中宝和傻瓜机。据说这些穿着暴露的槟榔西施的规矩是“兴看不兴摸”,算不得色情行业,所以在台湾风声特急的扫黄中,还是照样做她们的生意。槟榔店的招牌很平常,不过是美美、香香之类,但就要离开台湾之际,居然让我看见了一个挂着“道德槟榔店”的店铺,看来即便是“兴看不兴摸”,多少还是有伤风化,所以有人硬是出面扭转世风。




台湾的招幌(2)




  招幌是店家的脸,或者是眼睛,走马观花,看到的也就是露在外面显眼处的脸,好在,脸或者眼睛,多少也能透出几分店家心思和当地文化的消息。其实用不着看别的,看了台湾的招幌,你就会明白,为什么有人说,台湾其实很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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