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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魔岛 作者:流浪的蛤蟆-第2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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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找个什么借口,去跟父母,学校解释失踪了这么久呢?难道说我对社会完全失望,愤世嫉俗,离家出走想要寻求心灵上的安慰,经过残酷现实的磨砺,终于醒悟到自己的幼稚,这才迷途知返,灰溜溜的回家”
  我是编不出来那种被人绑架之类的烂俗桥段,女高中还有可能被人强迫,男高中生根本没有市场,假设说我被欧洲正太爱好的富婆订货,或者俄罗斯特殊爱好的大叔悬赏那会是一辈子的污点,做人都抬不起头来。
  这种念头让我顿时恶寒起来,浑身鸡皮疙瘩乱掉,还是决定去选择那个出走的借口。反正借口这东西不要是最烂的就可以了。


第七十回迷途知返的羔羊
  ps:地震已经过去八天,救助被埋在地下的生还者希望越来越渺茫,在此祈祷,希望不断的出现奇迹,再多一个被救出来的人也好。
  “这位王麟同学离家出走一个月之后,终于安全回来,让我们欢迎这位迷途知返的羔羊。”
  讲台下同学们起哄的鼓掌让我尴尬无比,恨死了班主任这么调侃的解说,可以想象,迷途知返的羔羊这个绰号会伴随我很久,直到大家都忘记了我曾经离家出走过。
  “还是回到你原来的位子坐下,我一直也很担心你。少年时期有些心理阴影,会随着年纪成长被阳光照到的。”班主任的话弄得所有的同学都哄堂大笑起来。
  我暗骂一句:“你才心理有阴影咧!”怏怏的走到自己的坐位,望我这边的那种好奇眼神足够杀死我百多次,比什么洞穴魔犬,沼泽地龙,雷电鸟,小猎魔更加有杀伤力,让我根本不敢向四周看。
  我的班主任是个很年轻,看起来很普通的男子,看讲课十分幽默风趣,对待同学也很热心,在学生里很有人气。刚才他说的话我不太爱听,但是很明显这些话是很有效的。他轻易的就把大家的注意力转移到了自己身上,很快大家都被班主任的讲课内容所吸引。
  平心而论,班主任这种温和的处理方法,是最让我不会尴尬的方式,一堂课下来我也融入了课堂的气氛中。不过接下来的历史课,就没班主任的语文课那么有趣,我很快就进入了瞌睡状态。
  恍恍惚惚中,我突然有些后悔。“在恶魔岛应该买些历史通卡,或者八国语言卡之类的廉价卡片,以后学习都不用这么辛苦了。”
  体内的无名无功心法自动运转,虽然是炎炎夏日,我的身体也是一片清凉。
  离开恶魔岛之后,我没有感觉跟在岛上的时候有什么两样,要说不一样的地方也有,那就是在比较迷糊的状态,我会看到一些不可思议的东西。简单点解释就是,我偶尔可以看到过去未来,虽然时间不会太久,也不稳定,大概也就是过去三天,未来一天内的事情,准确率高达百分百。只不过看到什么并不由我作主,跟我的状态有很大关系。
  在课堂上大瞌睡,我当然会梦到考试相关,而且还是很恐怖的结果,我梦到了自己期末考试,全科尽墨,一下子就吓醒了过来。
  “哇,不要每一科都不及格好不好!”
  我说的很大声,顿时在课堂里引起了一阵的哄笑,不过当我抬头的时候,历史老师已经变成了英文老师,我居然一觉睡倒了中午放学。
  英语老师看到我这个样子,很无奈的摇摇头说道:“王麟同学,我很同情你,但是一个月没有碰课本,是不可能在一天内就补充回来,明天就开始期末考了,我祝愿你不要全科尽墨,至少英语给我及格。”
  我只能做点头虫,表示自己一定会努力,英语老师也只能摇头,宣布了放学。
  中午我都是在学校外的一个小吃店吃午餐,老实说,我不是很善于交际,虽然跟同学的关系都还不坏,却也没有特别要好的朋友,午饭也是一个人吃,比较冷清。
  随便要了一份炒面,我拎了到学校附近的一个停车场,上了我新买的一辆七座商务车,这款车型有商务头等舱之美誉,虽然我坐过飞机之后,对这个说法嗤之以鼻,至少没有美貌空中小姐的贴心服侍,这档次级跌落一级,但是也不得不说这辆车是我能买到的货色中最舒服的一款。
  那种可以带豪华大床,卫生间,沐浴,音响的大巴式房车,当然会更舒服,可惜连有钱也买不到,只能预定。
  我买车当然只是为了方便。经过改装之后,我在车上放了PS3,Wii;Xbox360,跟一款32寸的高清液晶电视,作为电玩的伪骨灰级发烧友,因为家里并不宽裕,垂涎同学家的游戏机就很久,亲自拥有一台就只有做梦。
  从恶魔岛回来之后,我手上金钱不虞匮乏,自然就花钱豪爽一些,不过这些游戏机都是不能带回家去的,我不敢让家里人知道我的秘密。
  让家里人不担心我失踪的事情,就已经很费唇舌,我要是再弄出几十亿的存款出来,我担心会把爸妈吓出心脏病。
  启动了眼馋很久的一款动作游戏,我双手就忙个不停,不过在玩游戏的时候,我也没忘记了午餐,在精神力的控制下,就像是有一双无形的大手,帮我拖着面碗,挑起面条塞入我的口中。
  一直到了快下下午上学的时间,我才恋恋不舍的放下了游戏,把方便餐盒一拎,慢悠悠的下了车,为了防备这个城市很猖獗的顺手牵羊旅行团,我还特意用魔犬召唤石召唤出来一头通体暗红的凶残魔犬,扔在了副驾驶的位子上帮我看车。
  等我快要走到学校的时候,我看到叶樱跟一个很高大帅气的男孩子正站在路边,我认得这个男孩子,他是六班的体育委员袁朗,不但外形俊朗,而且一手篮球也打的不错,很受女孩子欢迎。
  看到我出现,叶樱似乎下了什么决心,主动向我迎了上来,见到这个阵势,不用人家开口我也差不多明白,接下来该是什么桥段了。
  “王麟,弄到你不开心离家出走,我感到很抱歉。可我并不喜欢你这类型的男孩子,没法做你的女朋友。”
  袁朗步履轻快的走了过来,笑了笑道:“我是跟叶樱已经交往很久了,本来不想这么早曝光这层关系,她希望我们上大学之后才正式宣告给朋友。我觉得你努力做得优秀,一定会有其他女孩子喜欢你的。”
  我顿时一头黑线,从恶魔岛回来,我对叶樱的好感不减,却没有了那种一定要死缠烂打追人到底的想法。叶樱会担心我离家出走,也是蛮好心肠,不过袁朗这个高大帅气的男孩子虽然看起来跟叶樱很配,却让我很怀疑他们之间的关系,这不是什么不甘心,而是来自时空守序士这个称号的预知能力。
  很多青春小说里,男主角都很幸运被女主角拉来当挡箭牌,最后却从临时变成正式,我是从没想到自己也会遇上这么一次,更没想到自己回是那个倒霉的反角。
  “唉!就算叶樱没有男朋友,我也没机会的。”


第七十一回潘离儿
  “叶樱”我刚想开口,叶樱的俏脸立刻变得有些紧张。
  “没什么。”我耸耸肩膀,不知怎么突然什么都不想说了。
  给人干脆利落的拒绝,真不是什么好滋味。我低头从袁朗跟叶樱身边走过,让叶樱很是松了一口气,看我慢悠悠走开的背影,她猛地想起了下午的课堂,大叫了一声:“糟糕,快要迟到了呀!”然后撒腿就跑。
  叶樱今天穿了一件宽松的运动短裤,白色的无袖短衫,露在外面的小腿弧线优美,笔直挺拔,让我不知怎地居然想到了初次看到茱莉儿时,这个恶魔小姐身上的暴露打扮。
  “好像叶樱的身材比茱莉儿还要好哦!”
  我才这么想,就听到茱莉儿的声音在脑海里重重的哼了一记,我可不敢得罪这小恶魔,急忙中断了胡思乱想。
  “你喜欢的那个女孩子,真不会做假,跑的时候连临时男朋友都忘了叫上哦,要不要我帮你追回来?”
  “不要!泡妞用别人帮忙,是我泡还是你泡?”
  背后一支手臂搭上了我的肩膀,条件反射下我猛的沉肩,反手就是一记倒肘,那只手掌立刻转移向下,托住了我的手肘,拼了一记硬的。
  当我转过头来,袁朗立刻双手举起,露出很抱歉表情的说道:“我不是要打架,只是想跟你说,我们似乎都要迟到了耶。”
  “真是太多敏感了。”我嘀咕了一声,匆忙道谢,正要加快脚步,就听到那袁朗对我说道:“没想到王麟你居然还有功夫在身,欢迎到我们武术社团来玩?”
  “哼,保证扫扁你们所有的社员。”我腹诽了一句,加快了脚步,袁朗象是跟我较劲一样,同时也起步奔跑。
  如果是在进入恶魔岛之前,我肯定跑不过袁朗这种体育优秀的学生。那时候我的身体素质也只是一般般。不过现在顷刻之间我把袁朗甩脱一大截,如果不是有些顾忌,我甚至能跑的比猎豹还快,袁朗也只是普通的高中生,怎么会是我的对手?
  我踏入班级的那一刻,正好上课铃响起,险之又险的算是没有迟到。比我还慢一点的袁朗,他是肯定迟到的啦,不过那又不关我的事情。
  下午的课堂,都是在为明天的期末考做准备划重点,各科老师轮番来去,十分之热闹,我完全放弃这次考试,一下午都在发呆。
  在恶魔岛的历次战斗中,我对飞花扫叶腿,逍遥洞天掌的招数,在实战中锻炼的得心应手,任何时候都可以不假思索的使用出来,遇敌的反应已经融入了身体的每一寸肌肉,成了本能一般。
  腿法上的造诣更是到了可以瞬间踢出十七八脚,让普通人看都没法看清我的动作的地步。逍遥洞天掌虽然比飞花扫叶腿低上一级,但是双手比腿脚更灵活,在速度上也不会慢过腿法多少。
  不是我自夸,即便在不动用十倍力量卡,也不用无名无功心法,白金荣耀这些异能,那一肘只靠出击的角度,时机,速度也绝对足够把一个职业拳手放翻在地,
  袁朗却在那么短的时间内就做出了最适合的反击,不但化去了我的一肘,还立刻拉开了距离,让我没法发动后继的攻击。这种举重若轻的功夫,可不象是什么社团的武术爱好者能练就的,至少也有一二十年的苦练才能有这种成绩。
  虽然我似乎听说,袁朗确实出身某个武术世家,但是也未料到他居然强到这个地步,他拍我的那一掌,掌上的力道大的惊人,明显不是提醒,不然也不会引发我的反击。
  “下次,要是他还不识趣,我出手一定不会那么轻。”
  袁朗为什么想要给我个下马威,那理由简直是明摆着的,我也懒得计较这些了。快要到了放学的时候,老师们终于肯放过可怜的学生,我的耳根子也清净了。同学们都在收拾书包,我也打算回家。这个时候同班的女生潘离儿走到了我身边,笑嘻嘻的问道:“王麟你暑假里有计划么?我们一些同学打算去海边玩,你要不要来?”
  “不要,我要好好补习功课,新学期的时候可不能太落后了。”
  潘离儿神色一黯,不过我的借口无懈可击,她也没什么话说。等我收拾完书包,潘离儿却还未离开,我有点好奇的问道:“你不打算回家么?”
  潘离儿眼睛骨碌一转,突然笑了起来,对我说道:“我正好要去买本书,跟你回家顺路,我们一起走吧!”
  我迟疑了一下,然后点点头算是同意了。
  潘离儿在高一的女生里,也算是比较有名气的美少女了,不过叶樱是标准的清纯型,潘离儿是标准的早熟型,身材跟欧美那边的女孩子都有的一拼,说话又比较开放。我不太喜欢她这个类型的女生,可不知为什么,自从入学起,潘离儿就好像很喜欢跟我说话,也有过几次约会,不过都是大家一起出动,并没有发生什么事情。
  有了潘离儿在身边,我就不能去开车回家了,不过明天就要期末考,我回家温习功课来来不及,也没必要把这辆就是为了放游戏机的商务车开回家。虽然说已经放弃了,但是临时抱佛脚,也好过不抱吧。
  一路上潘离儿很高兴,叽叽咕咕的说起这一个月来学校的各种传闻,让我听的有点不耐烦,不知不觉的就表现到了脸上。
  “王麟,你是不是很讨厌我?”
  冷不丁被潘离儿问了这么一句,我下意识的回答:“没有,就是有点怕你。”
  “你为什怕我?”
  发觉自己说错了话,我干脆实话直说:“你看起来是很爱玩的那种女孩啦,我怕跟你太亲密会动些不该有的心思,然后很热火的时候,你再冷冰冰跟我说,我只是玩玩罢了,你居然还当真或者我已经喜欢上别人了,你以后都不要来找我。”耸耸肩膀,我看着潘离儿,很无奈的说道:“那样我会觉得自己很衰,很倒霉。”
  ps:上一章讨论情节的读者真多,我没想到这个地方会被大家关注,这本书的感情戏比较复杂,不是种马,也不是一夫一妻,嗯,也不是和尚戏


第七十二回凄风冷雨的未来
  换作进入恶魔岛之前,我肯定说不出来这种话,不过现在的我有勇气多了,做事情少了很多瞻前顾后的怯懦。听到我的话,潘离儿漂亮的贝齿咬着红润的嘴唇,眉头整个都皱了起来。
  不得不说潘离儿是很性感的女孩子,比起叶樱那种清纯型的,有更多男孩子喜欢,这个诱人的动作,让我也不禁失神了一下,这才镇定了下来。
  “跟我做朋友你又不会吃亏,男孩子不是都喜新厌旧的么,到时候抛弃我的说不定是你耶!”
  “喂,潘大小姐,我们还不是那男女朋友好不好?又怎会扯到喜新厌旧,抛弃旧爱上去了?嗯,经过了一些事情现在我不那么幼稚了,以后都会认真读书,感情的事情打算等大学毕业后再说。”
  “那你打算考哪一座大学呢?”
  “我们才高一,考大学还是很遥远呢。我是打算靠美术院校,不过也不知能不能过父母那一关,他们比较希望我上金融类的专业。”
  潘离儿绝对不是个叫人讨厌的女生,只是跟她一起,总让我没什么安全感。我们一路结伴回家,随便的谈起人生,理想,未来,这类少年人总是很有兴趣,也总是很迷惘的话题,倒也很有些同龄人的共鸣。
  在路过冷饮店的时候,我考虑到男孩子的面子,买了两罐可乐,自己开了一罐,递给身边的女孩一罐,潘离儿默默的接过来,很优雅的打开了饮料,让我突然有了一个原本不会产生的念头。
  “潘离儿其实也很漂亮啊,追她一定比追叶樱成功率高罢,要是我当初选潘离儿做目标,说不定已经是男女朋友了。”
  从恶魔岛回来,我的审美观念变化很大,原来喜欢叶樱那类的清纯型少女,如今似乎也对成熟型的有些兴趣,不过我在学校并非很优秀的份子,虽然我有把握在以后日子里,变成学校的风云人物,但是现在却没有什么自信,可以让我有勇气随便跟女孩子抛红杏枝。
  我迅速把不良念头踢出脑海,都没注意潘离儿似乎正在挣扎着要下什么决定。在经过回家路上最大的书店,我正要跟潘离儿告别的时候,她却抢先说话了。
  “让我做你的女朋友好不好?”
  噗!我一下子就喷掉了。而且不巧正好是我掉头,喝到的可乐都喷在过路的一名高大男子那看起来价值不菲的西装上。
  “很抱歉,不是我没有公德心,这完全是个意外,请问您需要我赔偿新的还是要我帮忙送洗衣店,如果您不放心可以跟我回家,我保证不会跑掉那么没道德。”
  被我喷到的高大男子是很少见的混血儿,体型健壮,气质轩昂,绝对是女性杀手一级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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