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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懂我多么不舍得-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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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声响起来时,安静站在椅子上欢呼起来。
何夕很少见这么疯狂的女客人,眼神扫过来却看见付云倾稍显淡漠的脸。
几乎一瞬间他就明白了,那头小狼崽子被彻底踢出局了。
他扯住林嘉:“我们换一家。”
他在等一个证明“绝对不会”这四个字存在的人。
纪多晴在飞机上一直闭着眼睛睡觉,不过空姐的送餐车推过来时,她闭着眼睛伸手去接,倒是把那妆容精致的美女吓了一跳。不同于编辑部的其他兴高采烈的女人,她的情绪有点低落。她也有心情低落的时候,付云倾借着笔记本上的反光的保护膜看她闭着眼睛把飞机餐装进包里。
林嘉也很奇怪:“纪多晴病了吗?”
他说:“大概是累了吧。”
原来她也是会累的。
多晴是觉得很累,当她去排练看见她的位置上坐着别的人时,她突然就觉得很累。也觉得很难堪。洛洛愧疚地低着头,何夕则坦然地把她请出排练室。何夕学长还是那个跟她一脸诚挚地说邀请的何夕学长,她知道,他一直没变。
可是到底是什么变了?
唯一变的就是被邀请时,她不喜欢他,而现在她喜欢他。
“纪多晴,是我错了,你根本不适合这个乐队。”
她把手放在口袋里,微微笑:“如果是因为我耽误乐队演出的原因”
他摇了摇头。
多晴闭上嘴巴,专心看他胸前的铆钉纽扣。
“我听洛洛说,你当初学鼓是因为你妈妈看见电视上女孩子打鼓很帅,所以觉得女儿会打鼓的话也会很帅,你才去学的。我真怀疑你这么孝顺乖巧,你的妈妈真不是真的会开心。你并不是真正的喜欢音乐,不是喜欢乐队。可是你做得很好,简直太好了,你很聪明。你聪明到连喜欢一个人保持怎么样的距离都刚刚好。你不觉得这样很可怕吗,完全把自己的本性抹杀那么清醒的活着,不像一个风华正茂的女孩,而是一个活了几百年的吸血鬼。”
多晴干脆数他皮衣上的铆钉,一个,两个,三个好多的铆钉。
“多晴,我是喜欢过你的。”何夕低下头,把右手覆盖在她的头顶,“可是我没办法继续喜欢你,因为我有种感觉,即使某天我变得非常喜欢你,你也非常喜欢我,只要你在意的人让你离开我,你就会毫不犹豫的笑着离开的。而且离开我,你一样可以过得很好,可以很容易的喜欢上别的人。”
她知道他说得很对,就像在复制她内心的独白那样,原来何夕一直都是在悄悄看着她的。并不是像他以为的毫无察觉无动于衷。
“所以你离开,对我们乐队也是好的,对你也是好的。”
她摇摇头,她只知道她出局了,被抛弃了,有什么好呢?
为什么人抛弃别人的理由都是如出一辙?
“纪多晴,你需要好好谈一场恋爱,遇见一个让你头脑发昏不顾一切的人,不过,就怕你遇见了看不到。”
她的视力是不好,不过她有带眼镜。
不是她找不到,只是她不想找而已,而且,跟他很容易喜欢上别人,所以找一个母亲喜欢的有什么不好呢?
简直是最完美的结果。
多晴揉了揉太阳穴,有只手探到她的额头上。
她睁开眼看见付云倾收回手:“没发烧,是哪里不舒服?”
“没有,是有点困。”
他也不点破她:“到了酒店再睡。”
虽然付云倾在东京有房产,林嘉还有很多私交很好的朋友。他拒绝朋友的邀请集体住酒店。分配房间时,其他两个女编辑,年长些的叫阿瓷,工龄只有一年的冯西。她们俩私下很能聊得来便自动组合开房。包括付云倾在内的三个漫画家都是每人一间,剩下的也只能是纪多晴和萧漫拼屋。
多晴也真是累了,反正她和那俩女编辑都不熟,跟谁在一起也都没差别。
在东京落脚的首顿晚饭,阿瓷提议去居酒屋吃点不同与国内的精致日式料理店。阿瓷算是个美食家,年纪轻轻就结了婚,还有个两岁的女儿。每年都要抽出半个月时间喝老公去旅行吃美食,还出了一本关于各国美食的书,听说卖的不错,还上过畅销榜。
经过当地人的介绍,他们在一条不起眼的巷子找到挂着红灯笼的梅泽家。
多晴对于美食没研究,烤鸡,炸天妇罗她都一口没动,只吃了些放在她面前的寿司。桌上的都是社里相处了很久的熟人,只有她是新人。萧漫不停地说着场面话,然后不停地敬酒。她做人八面玲珑,连多晴都不落下。
“多晴,以后大家一起共事,以前有得罪的地方你多担待,以前社里的实习生都要做那些事,我可没有针对你哟。以后云倾你就多费心,有你这么好的助理,我的工作也好做。这杯算我谢你的。”
这番话说得体面,既夸赞了多晴能干,又把自己洗得一干二净无比大度。多晴也没多废话举杯就喝。酒喝下去,好像感情也升温了,萧漫立刻嘻嘻哈哈地说:“多晴真痛快啊,刚才看你只吃寿司,难道是这寿司做得格外好吃?”
多晴摇摇头:“还好,没味道。”
阿瓷颇不赞同:“不会啊,味道很不错啊,你多沾点芥末和酱油嘛。”
多晴挠了挠,放下筷子听他们说一些行业里的八卦,听得津津有味。林嘉说到另一个社那个不择手段的总编时,拍着大腿一副泼妇骂街的架势。店里的客人若不是看见其他人都在笑得花枝乱颤,怕是早以为那几个中国人一言不合快要打起来。
他在等一个证明“绝对不会”这四个字存在的人。
关于什么国际交流其实很是非常轻松愉快的事情,真正手忙脚乱的,也只有主办方而已。
接下来的行程很松散,多晴本以为跟着过来会有很多工作做,却发现她完全插不上手。看来这一趟出行的确是社里的编辑们都想争取的福利,她跟着拍拍照,吃吃美食,时间过得很快。
多晴不跟萧漫他们一样喜欢买东西,最近天气不好,她便憋在酒店里睡觉。这天睡得迷糊突然听见门外传来吵闹声,门虚掩着,好像是萧漫在哭。
外面天已经黑透,她怕萧漫是不是遇见半夜喝醉酒的醉鬼,在桌上随手抱住一本大辞典蹑手蹑脚地出门。猛然看见的一幕让她吃惊不少,萧漫正踮着脚搂着一个男人的脖子接吻。那个男人被她压在墙上,拉下脖子,两条手臂却是闲闲地垂在两边看好戏似的。
噢,看这个会长针眼,她正要悄悄回屋睡觉,狗血剧的男主角已经看见了她。她被瞪得一怔,手中的辞典“啪”地一声掉在地上,萧漫满脸泪痕地转过头来。
“对不起,你们继续。”她挠挠头。
萧漫却是被撞破羞得不行,转身飞奔回屋,把狗血言情剧女主角的戏码演了个十足。多晴的脑子有点转不太过来,萧漫进门时受辱般地把门给甩上,此刻穿着睡衣蓬头垢面站在门外的纪多晴真有种学漫画里被父母赶出大门的小孩那样拍门大哭的冲动。
刚刚热吻过的男人还靠在墙上,两只胳膊抱在胸前淡淡打量着她。
两个人单独在一起不是一次两次,也许是因为深夜,她穿着单薄的睡衣,走廊里有点冷。他的眼神又过朦胧,朦胧到温柔,温柔到放肆,放肆到撩人。就那么不说话地看着她,带着若有似无轻佻地笑意斜睨着她。
多晴被看得发毛,觉得像被猎人的枪瞄准,只能束手就擒的份儿。
终究是兽类的习性,嗅到异样的气息也是会怕的。
她决定投降,向他走两步才闻到酒气,越近越强烈。她这才猛然猜测出他异样的原因。那么刚才也是被萧漫强吻,怪不得她羞愤而跑。吓,现在的女人地位果然不同往日,别说半边天,乌云盖顶的事都能干得出来。
“付老师?”
“嗯。”
“我送你回房间。”
他又嗯了一声,拥有清醒无比的外表和烂醉如泥的大脑。多晴扶住他,就感觉到他半边的身子的重量都落在她的肩上。多晴一瞬间觉得自己在拖着被自己灌醉的狗熊在前行,像个女超人。
她把他拖到楼上的房间,跪在地上任劳任怨地帮他脱鞋子,又挽起袖子帮他脱外套。她累得出了一身汗,付云倾额头不知为什么也是汗津津的,她伸手去擦,他本来朦胧的眼神却有了焦距,一下子握住她的手腕。
“别碰我”
她被吓得惊叫一声,连滚带爬地跌下床,脑袋磕在床脚,痛得连话都说不出来了,傻傻地望着前方,眼神却是茫然的。付云倾这才意识到自己吓到她,顿时心里猫挠似的抽了一下,把她扯起来检查有没有撞坏。
她看着他,有点回不过神。
“多晴,多晴”
现在是付云倾,不是别人。她一下颓下来,那一瞬间,她以为他是纪多澜,那种声色俱厉的拒绝,像看最恨的人一样的拒绝。在这陌生的时间和国度,怎么会有纪多澜,她怎么会在刹那间将这个气质迥然不同的男人当成哥哥?
“多晴,跟我说话,哪里难受?”
多晴突然扑到他身上,付云倾躲闪不及,又怕她再撞倒,抱着她仰面倒在地毯上。他再叫她,她也是紧闭着嘴巴,只是死死地抱着他。付云倾从未被这种手脚并用攀着过的经历,不知道她发什么狠。
她很不安,强烈的不安,想怕被抛弃似的。
付云倾的心一下子就软了,慢慢抱住她,想到刚才拒绝的原因不自觉地自嘲地笑了。他抗拒有任何人接近她,尤其是女人摸他的额头。因为他小时候身体不好,母亲总是习惯性的摸他的额头。
也许是因为晚上真的喝了太多,他不知不觉睡着了,醒来时纪多晴还在他的怀里。
两个人竟在地板上躺了一夜。
他摸了摸她的额头,还好没发烧。
他把她叫起来,她坐在床边发了半天的愣,付云倾拧了湿毛巾帮她擦了脸。两个人之间的气氛无比的暧昧又默契。只是他们谁都没有发觉。
他在等一个证明“绝对不会”这四个字存在的人。
纪多晴某天一大早披着付云倾的衣服穿过走廊被出门吃早饭的冯西撞见,而且室友萧漫证实她彻夜未归后,不到两个小时,整个隔着一片海洋海棠社摔桌子砸板凳地沸腾了。
而知道部分真相的始作俑者萧漫,却未对此事发表任何澄清。昨晚确实是她借酒行凶败露后逃匿,她才没胆子讲出来,因为付云倾跟她说,别白费力气了。
这是留在东京的最后一天的购物时间,第二天一大早就要驱车去京都。
多晴只听得懂日语里简单的问候,想着给母亲和哥哥带点礼物,还有同学拜托带的药妆,便亦步亦趋地跟着萧漫她们。付云倾和林嘉他们被当地的朋友扯着去喝酒,一直喝到晚上八点多才回到酒店。
没想到女人买起东西来那么恐怖,竟然买了一整天,大包小包抗在肩膀,比他们回来得还晚。几个女人唧唧喳喳地讨论着战利品,林嘉在人群里找了一圈问:“狼崽子呢?”
萧漫有点吃惊:“啊,我们在商场走散了,她还没回来吗?”
林嘉也觉得事情严重起来:“快点打她的电话。”
萧漫结结巴巴的:“我的手机欠费,拿她的手机打电话后忘记还给她。”说完声音又大了一些,“她那么大个人了,连酒店的名字总知道吧,打车就可以回来啊,难道真能丢了?”
付云倾还没听完,转身就往门外走。他心里只有一个念头,必须快点找到她。
而且,他有种强烈的感觉知道她在哪里。
他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这样确定,大概是因为她虽然聪明却是个死心眼。她在这方面的单纯执拗就像那些被主人丢在街边的流浪狗没什么两样。所以毫无意外的,他看见商场门口的蛋糕店橱窗门口找到她。她像是站累了蹲那里躲雨。蹲累了就再站一会儿,没有左顾右盼,只是很认真地站着,连一点不耐烦的神色都没有。
付云倾一句话都说不出来了,他走到她面前,等她慢慢抬起头一寸寸地把目光寻到他的脸上。她冻透了,身体微微瑟缩着,却立刻兴高采烈起来。
就像流浪狗等到主人良心发现回来找它,它还是摇着尾巴迎上去,觉得自己是世界上最幸福最富有的狗。
当然这个比喻很不合适。
回到酒店里萧漫百般道歉,低眉顺眼的愧疚让人无法责备。不过纪多晴心里很清楚,她是故意的,她明明是去了个厕所,回来她就不见了,还带走了她的行动电话。没有这样的巧合的,她知道,付云倾也知道。
“是你连累的我,萧漫喜欢你,所以这么对我。”
“你要把她做的脏事扣在我头上?”付云倾挑眉,“别忘了是我把你捡回来的。”
“哈哈,是啊,我就知道你能找到我的。”她很得意,“我就是知道。”
付云倾拉长了调子,懒洋洋的:“哦?”
“因为”多晴歪头看着她,笑盈盈的眼,粉嘟嘟的唇,“因为我们都是一样的,我们最擅长的就是,等。”
等,他一震,心里像是被热油泼开,沸腾起来。
他等的是什么。
而她又是在等什么?
他在等一个证明“绝对不会”这四个字存在的人。
而她也在等一个证明“绝对不会”这四个字存在的人。
纪多晴望进他的眼睛,去掉了伪装的温柔,只剩下荡漾着波光的一双澄澈如水的眼睛。他真美,橘色的灯光将他的侧脸都修成油画里美丽的剪影。他荡漾地望着她,像在引诱她做些什么惊世骇俗的坏事似的。
多晴下意识地收回目光,这个人果然是太危险了,要离他远一点才好。
幸好接下来的几天都十分的顺利愉快。
林嘉经朋友的邀请去了他们在京都开的民宿,是传统的日式庭院,架着花藤,又是红枫正艳的季节,倒是非常的舒适。
经过上次的走失事件,付云倾一天到晚地把纪多晴栓在身边。这种形影不离隔着网线传到编辑部那边又被传得面目全非。不过两位当事人丝毫不在意这件事情,他跟林嘉在娱乐区打乒乓球,她就套着浴衣坐一边打盹。
连林嘉都觉得付云倾对这孩子好过头了,开玩笑似的嚷着:“不知道的以为你们真的是在热恋呢。”
他一本正经地说:“我只是讨厌发生不好的事情而已。”
林嘉感叹:“你总能将善良和邪恶发挥到两个极致。”
有吗,付云倾觉得林嘉把他想得太高尚了,他也只是比较随性而已,心里想的什么就怎么做。两个人打了几圈乒乓球,发现原本坐在窗口椅子上的多晴不知道去了哪里。他起身去找,在院子里的花棚下看见她正和二楼的住客一个从台湾来的女孩喝茶聊天。
对纪多晴来说,跟这种一辈子可能只能遇见一次的人聊天反而更容易一些。女孩对老北京文化很感兴趣,两个人胡天胡地扯了半晌,说得口干舌燥,茶壶都喝干了,女孩起身去厨房添水。
院子里一下子安静下来,多晴仰头从嫩嫩的藤隙间望着浅蓝浅蓝的天,耳边还有潺潺的流水声,风擦过枫叶时细小的沙沙声,心里也有了空隙,又想起何夕说的话。
这些日子她一直在想学长说的话,每一次都细细的琢磨,却怎么都想不明白。她这个样子有什么不好。这个世界上的父母谁不盼望有个这么乖巧省心的孩子,四平八稳地过着到了头发花白时回头看看,觉得虽然没有什么轰轰烈烈,却也算得上平淡的幸福。
人最应该做的就是珍惜拥有的东西,而不是去奢望那些即使辛辛苦苦争取到,也会随时没有的东西,不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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