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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夜人归 耽美-第5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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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钟乐洋气得跳脚:“我非叫我哥搬出去住不可!”
  沈固关上防盗门,隔着门上的铁栏说:“小声点,别把你哥吵醒了。”
  钟乐洋真想打他一拳,但想想他的身手,勉强忍住了。沈固愉快地下楼,一路吹着口哨。小屁孩,毛还没长全呢就教训他?对付这种自以为已经长大的小孩子就只有一个办法——把他当小孩。不过——口哨声慢慢停了下来,沈固微微眯起了眼睛——钟乐洋有句话说在了点子上——“你和我哥是纯朋友?”
  是纯朋友吗?开始的时候肯定是的。因为牌九的缘故,沈固并不反感同性恋者,何况钟乐岑那个人,任何人都会觉得他是个好人,虽然有一点爱钱有一点狡猾有一点太过心软,可是优点真是数也数不清。所以他在冷雨中淋得透湿蜷在他家门口的时候,几乎是毫不犹豫地他就收留了他,甚至后来看见他租的地方被烧成那样,直接就把人又带回了自己家。沈固敢对天发誓,那时候他真没胡思乱想。可是,究竟从什么时候开始这事变了味的呢?好像,好像也是那个晚上吧?他切葱花下面条,厨房里充满饭菜的香味,而旁边有个人在等着饭出锅……这感觉很奇妙。也许这就是所谓“家”的感觉?总之沈固对此很陌生。沈芝云不是不给他做饭,但一般都是他放学回家之前就已经做好,让他自己吃。有时候饭冷了,就自己热一热。沈芝云不愿意跟他一起吃饭,其实她就不怎么愿意看见他,因为沈固长得很像母亲,看见他就会想起自己的女儿,就会伤心。所以这祖孙两人一天顶多见一两次,时间不超过十分钟,对话不超过十句。上大学之后当然住校吃食堂,参军之后当然住宿舍吃食堂,于是所谓厨房这种家庭必需品,沈固很少使用。退役之后倒是用得多了点,可是空荡荡的房子就他一个人和一只猫,无论油在锅里爆得多么响,都爆不出家庭的气氛。
  所以说,自己其实很脆弱?沈固平生头一次有点疑惑。就为了有个人可以一起在厨房里转悠,就——动心了?也不是吧?寂莲酒吧里的钟乐岑,镇定地指挥着所有的人,差点被虎伥附身的男人咬断喉咙,仍然面不改色。说他脾气太软,说他不像个男人,但那一刻,他冷静、镇定、自信……就像在金玉大厦里抱着铜鹤冲向睚眦的那一瞬间,简直耀眼得让人难以呼吸。
  手机在口袋里震动起来,打断了沈固的思想,拿起来看看号码,沈固不由笑了笑:正好,他正想去找小黑子,这家伙倒给他打电话了。
  
  “我说大哥——”小黑子忙得帽子都戴歪了,鼻梁上还有不知从哪里抹来的一道墨水,“我这还想找你帮忙呢,还没张嘴,你倒给我派了一堆任务!”
  沈固安然地坐在他对面:“查人这事,你比我方便。金玉大厦落成那年,七八个月大的婴儿失踪,应该也不会很难查吧?”
  小黑子咬牙切齿:“我就不该认识你!”
  沈固笑笑:“还有那血迹化验呢?”
  小黑子从桌子里摸出一份东西狠狠摔在他眼前:“还说呢!叫化验科的人把我好骂!那是狗血!”
  “狗血?”沈固有几秒钟的怔忡,随即想到了电梯外的那块狗皮,“行了,我的事说完了,你有什么事,说吧。只要我能办得到。”
  小黑子没想到他说得这么郑重其事,推了推帽子瞪着他:“真的?”
  “真的。”沈固点了点头。小黑子顿时眼睛一亮,嘿嘿笑着凑过来:“我说大哥,这可是你自己说的。”
  沈固笑了笑:“是啊,过了这个村就没这个店,说吧。”
  小黑子搓着手,一脸的猥琐相:“其实吧,也不是我……是左队长。他打电话回来,让我问问你,上次他说让你到这边来,你考虑得怎么样?”
  沈固怔了一下,没有立刻回答。左健上次的提议,对他未尝不是一种诱惑。他爱枪,在部队里被人叫做枪迷,能有重新摸枪的机会,他怎么会不动心?何况八年的铁血生涯,突然成了个家长里短的社区警,这种落差,真的未免太大。
  小黑子这会儿倒拿出了做刑警的敏锐劲儿,往前又凑了凑,嘿嘿笑:“我说,左队长说你从前是神枪手,现在连枪都不摸了,不可惜么?再说了,最近队里伤了好几个,人手真是不够。不然,你先来帮帮忙?”
  沈固看他一眼:“这种也能帮忙?”符合规定么?
  小黑子嘻皮笑脸:“那什么,非常时期么……最近那个文物案子有眉目了,文物贩子想把东西偷渡到日本去——”
  沈固把手一抬:“等等,你违反规定了!”
  小黑子很满意地坐回去:“是啊,所以为了不让我挨骂,你是不是考虑来帮一下忙?好歹都是警察,就说借调一下不为过吧?”
  “是左健的主意吧?”
  “嘿嘿……”
  沈固有点无奈:“你们缺人就到这程度?”
  小黑子正色:“说实话,缺远程狙击手。你知道那批展品要去日本展览吧?文物贩子就准备借这机会浑水摸鱼。那些东西虽说是仿品也值钱,万一真搞成贴身混战,东西还真不好保护。何况你的材料,左队长早就上报局里了,否则我哪能借调得动?”
  沈固心里一动:“去日本?”
  “对!这帮人看中国什么都是好的,什么都想要!他妈的,真要叫这批东西流出去,我看大家也不用要这脸了!”
  沈固默然片刻,点了点头:“好。”
  小黑子顿时来了精神:“那现在就去领枪!今天晚上可能就要行动。”
  沈固想起钟乐岑:“我得打个电话回去说一声。”
  
  钟乐岑被卧室门开启的吱呀声弄醒了,睁眼就看见钟乐洋的头伸进来:“哥,起来吃饭了。”
  方便面煮一煮还是香喷喷的,特别在饿了的时候。钟乐岑扒着饭问:“沈固呢?”
  钟乐洋眼珠子转了转:“他说有事,晚上不回来吃饭了。哥,天这么好,咱们出去转转呗?你不是说有个什么酒吧要做法事?怎么回事?”
  钟乐岑笑笑:“我一个朋友开的酒吧,原来是片坟地,总是阴气太重。我三个月过去看一次,这样安全些。”
  “那带我去嘛。”
  “……那个地方是……”
  “我知道,不就是GAY吧吗?哎我说哥,你就没在那地方找个合意的?”
  钟乐岑脸微微红了:“胡说八道!”
  钟乐洋奸笑:“那你脸红什么?”
  钟乐岑无奈地用筷子敲了他一下:“行了行了,一会跟我一块去吧。既然沈固不回来,咱们在外面吃吧。”
  寂莲这时候一般人不很多,也很安静,往往只有非非调酒碎冰的声音和着低低的音乐。但是今天,钟乐岑还没进门呢,就听见里面传来的钢琴声。门童六点从里面跑出来,小声说:“乐岑哥啊?老板今天心情不好呢。”
  钟乐岑有点诧异:“空华来了?”空华一般都是七点钟之后才会过来。
  六点忧郁地点点头:“乐岑哥,这是——”
  “我弟弟,乐洋。空华怎么了?”
  六点跟钟乐洋打了个招呼,把钟乐岑拉到一边小声说:“听说老板以前那个男朋友从法国回来了……”
  钟乐岑了然地点头。空华的事他们多少都知道一点。大学里空华有一个男朋友,同班同学,好得如胶似漆,毕业之后又进了同一家医院。可就是那么山盟海誓,也敌不过现实——那人在家庭逼婚的压力下去相了亲,认识了一个颇有背景能送他出国进修的女朋友,于是双双去了法国。这其实很可笑,因为空华家里比那个女人更显赫,如果空华不是因为他跟家里闹翻的话,那个时候早就应该在美国了。结果空华后来还是去了美国进修,大概也就是三年的时间,回来自己开了家私人诊所,又开了这家酒吧,虽然和家里关系不再那么僵,但也一直不是太好。钟乐岑和六点他们都是后来才认识空华的,没人知道他以前是什么样子,也没人知道他在美国那三年是怎么过的,只知道空华从去美国的时候开始信佛,而且给自己取了这个“空华”的名字。
  寂莲酒吧有一架钢琴,但是不常用,因为地方太小,所以可怜的三角钢琴大部分时间只有一半身子露在外面,上面还铺了防水桌布,当成非非的新作品展示台用。现在桌布已经掀掉了,琴盖气势磅礴地掀开着,整个酒吧里都回荡着《爱情故事》那带着悲伤的旋律,加上幽暗的灯光,让人禁不住地压抑。小溪也来了,正和非非愁眉苦脸地蹲在吧台边上商议对策,两人看见钟乐岑就连忙跑过来:“乐岑哥你可来了,老板他弹了三个小时了,翻来覆去就这一首曲子,这不是要人命吗?”
  钟乐岑皱起眉。幽暗的灯光里,空华穿着浅蓝色衬衣白色西装坐在银色钢琴旁边,真是一幅养眼的画面,可是和着这反复的旋律,就生生让人背后发寒。非非还在念叨:“哪怕换首曲子换个调也好啊……一会客人就来了,老这么着,谁敢久坐啊?”
  钟乐洋在一边听着,噗哧一声笑了出来。非非怒瞪他,他却满不在乎地拍拍非非的肩:“有小提琴吗?”
  小提琴还真有,另外还有横笛小号什么的,都是客人放在这里的,为的是来了兴致好自己来一曲,不过不常用,都放在后面的杂物间里。钟乐洋用嫌弃的眼光打量一下非非拿来的小提琴,随手试了试弓,摇了摇头:“这种东西你们也用,真是——”
  非非没好气地说:“有就不错了,请问少爷你要这东西干什么?”
  钟乐洋调一调弦,随口说了一句:“看着就知道了。”琴往肩上一架,和着空华的钢琴声合奏起来。空华微微怔了怔,往这边斜瞥了一眼,手却没停。小提琴明亮的音色和钢琴浑厚的声音协调地缠绕在一起,充满了整个酒吧。钟乐洋一面拉琴,一面慢步朝空华走过去。他走得很慢,从门口到钢琴边上也就几十步,可是他走到空华身边的时候,两人已经把《爱情故事》合奏了三遍。
  非非有点奇怪地抓抓头:“我怎么觉得,这调子好像跟刚才不一样了?”
  钟乐岑只是笑。当然不一样了,在这三遍合奏里,钟乐洋把节奏加快了一倍。想必看过《大腕》的人都会记得那一段哀乐,当指挥把节奏加快三倍的时候,那效果简直是让人惊悚的。钟乐洋虽然没有把节奏加快那么多,但已经足够改变气氛。而空华还沉浸在音乐之中,浑然不觉已经变了调子。
  钟乐洋拉完第四遍《爱情故事》,空华终于察觉到不对,但刚才那种哀伤的气氛已经被冲淡了,他无奈地停下手来。钟乐洋对着他笑:“别停啊,还能再快点呢。”
  钟乐岑笑着过来把弟弟拉回去:“空华,这是我弟弟,乐洋。”
  空华脸上也露出点惊讶的表情:“这就是你那个天师弟弟?”
  钟乐岑早就习惯了这种表情,笑着点了点头:“是啊。他比我厉害多了。乐洋,你把这里好好看看,能不能彻底解决一下?”
  钟乐洋用内行的眼光打量酒吧:“布局还行,就是房间边角里阴气重点,尤其是后面屋子。我得看看,才知道用什么符合适。”
  空华无奈地站起身来:“那就麻烦你了,跟我来吧。”
  非非“钦佩”地看着钟乐洋的背影:“乐岑哥,这真是你弟弟?”
  钟乐岑好笑。既然有弟弟出马,他乐得清闲。非非很狗腿地捧来一杯饮料:“乐岑哥,尝尝这个——天堂雨。”
  钟乐岑把杯子举起来看,浅绿色的液体里浮着一粒粒的金色果肉,果然像是天空落下的雨滴:“果粒橙?”
  “是我手工剥出来的!”非非很不满意,“那种东西我会端上来给顾客喝?”
  钟乐岑仔细地看着:“含酒精的?”他知道自己没酒量。
  非非鼓着腮帮子:“你尝尝嘛!”
  钟乐岑笑笑,刚把杯子凑到嘴边,门外走进一位客人,怀里抱着一个手提袋。钟乐岑的目光瞥过去,酒杯顿住了——那个人他认识,左健。
  左健难以觉察地对钟乐岑微微摇了摇头,径直走到吧台边上:“一杯啤酒。这是什么?”
  钟乐岑没有答话,非非没有看出他们之间的示意,很尽职地回答:“这是我们的新品微量酒精饮料,天堂雨。”
  “看着倒挺漂亮的,给我来一杯。”左健把手提袋放在吧台上,袋口动了动,伸出一个脑袋,长着湿漉漉的小鼻子和圆圆的黑眼睛。小溪一眼看见,惊喜地叫起来:“小狗!”
  “唔噜——”狗从嗓子里发出不悦的声音。左健毫不客气地在狗头上敲了一下,狗老实了。
  小溪对毛茸茸的东西有偏执一般的喜爱,无奈她有哮喘病,家里坚决不让养宠物。现在看见一只狗,眼睛都直了:“是博美犬吗?哎呀真可爱!”
  狗把头缩回去,不愿意人摸它。左健却把袋子直接推给小溪:“小姐喜欢狗?”
  钟乐岑没心思去听小溪回答了些什么。他已经看见有人在酒吧门口晃动,还有两个人走了进来。他记得沈固说过左健可能是去执行任务了,那么这些人…… 
    “天堂雨”上来了,左健喝了一口,点点头:“味道不错,就是甜了点。”
  非非立刻摸出个本子:“是吗?可能是果肉糖分太大,要改进。”
  狗被小溪摸得不耐烦,嗓子里又呜呜噜噜起来,左健随手在它头上又敲一下:“我得去对面药店一下,人家可能不让带宠物进去,能在这里寄存一下吗?”
  小溪玩得正高兴,头也不抬地回答:“可以呀。”
  左健道了谢,抽出一张钞票放在柜台上,起身时看了钟乐岑一眼,走出了酒吧。他一走,那两个人立刻走到吧台边上,粗暴地把狗和袋子一起拽过去,伸手就翻。非非叫起来:“你们干什么翻别人的东西?”
  钟乐岑轻轻拉了一下非非,伸手把开始龇牙的狗也抱过来。那两人在袋子里没翻出什么,又把钞票也拿起来仔细对着灯光看,最后一无所获地转身走了。钟乐岑抱着狗看着他们,手指伸进蓬松的狗毛,狗配合地把一条后腿抬起来,于是钟乐岑在狗腿根部的窝里摸到一个小小的纸卷。他的第一反应不是把它拿出来而是去摸手机,一摸却摸了个空:“我的手机呢?”
  




57

57、古剑失踪      
 
 
  沈固没有打通钟乐岑的手机,拨了三遍,都没有人接听。他当然不知道钟乐洋在出门的时候偷偷把手机从哥哥兜里摸出来扔在了沙发上,只是有些着急——就算在酒吧里,也不会一点都听不到吧?不过时间已经不容许他去酒吧,因为他已经跟着刑警队的人出发了。
  滨海市近年来港口的吞吐量日益加大,这无疑给刑警们的工作增加了困难。有几个人打扮成码头的工作人员在近处监视,小黑子和沈固则埋伏在外围。力图在码头外就能截下文物,不要影响港口正常运转,这是上头的指令。
  “谁知道哪一辆是啊?”小黑子身体趴得纹风不动,嘴里却忍不住轻轻念叨着。沈固静静地伏着,没理他。年轻人就是有点沉不住气,发泄一下,有利于更高质量的潜伏。
  有博物馆标志的车辆开始驶进码头。这已经是最后一批了。滨海市对这批马上要到国外展览的展品十分重视,特别安排人员来处理,大约三小时就可以装船完毕准时起航。沈固低声问:“要开箱检查?”
  小黑子也低声说:“不。都是看着封箱的,全程有我们的人盯着,就防着装箱中间混进来。”他话还没说完,沈固在瞄准镜里就看见一辆车风一样抢到展览车辆前面,码头工作人员吓了一跳,赶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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