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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夜人归 耽美-第10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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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固抱紧他:“别胡说。就算诛妖雷也得有个缘故吧?刚才张升夷都说了,那棵桂花落地以来没伤过人命,雷都不会去打它。何况你是个人,不伤人不害命,雷凭什么打你?”
“可能是因为我情绪冲动,也可能是因为我用了法术,二者必居其一。我现在明白为什么前世师傅教我诵经持佛,就是要我心如止水,无喜无怒。至于法术,那更不能用。无论心中如何想行善,最终的结果仍然是……”
沈固打断他:“你那个师傅个糊涂虫!教你无喜无怒?那还是人么?是人就有喜怒哀乐,没有的那是木头。还有,你以前跟我说过来着,上辈子错就错在什么过执,对不对?”
“对。”钟乐岑有些黯然,“如果我不是那么固执想证明自己不是妖孽,就不会——”
“那你现在在干吗?”
钟乐岑有点反应不过来:“啊?”
“上辈子你总想着证明自己不是妖孽,这叫过执。那么这辈子你总想着证明自己是个妖孽,这算不算过执?”
“可是——”钟乐岑眨眨眼睛,忽然发现自己无话可说。老实说,他还从来没想过这个问题,但现在被沈固这么一说,确实好像从一个死胡同走进了另一个死胡同,“这个……”
沈固捏捏他的脸:“这个什么?”
钟乐岑挠挠头,有点不好意思地笑了:“嗯,你说得对,我——这也是过执。”
沈固轻轻拍拍他微红的脸颊,仰靠到床头上:“好,那现在咱们来说说,你为什么要对张升夷他们那么咄咄逼人?”
钟乐岑不满:“不是因为他们拿你当妖怪嘛!”
“那你为什么还要让我进特事科呢?”
“难道你不愿意去?”
“别拿我当借口。”沈固拍他一下,“照你的脾气,既然怀疑他们是监视我,就不会让我再进特事科。今天这是怎么了?为了什么?我有什么问题吗?”
钟乐岑又开始咬嘴唇,沈固把他搂过来亲了一下:“说实话。你是不是就想要张升夷那个保证?你怕什么?怕他们对我做什么?你不是说有什么天师安全法吗?那你还担心什么?”
钟乐岑苦恼地皱着眉,终于说:“以前我只觉得你身上煞气重,但二叔说过你有阴气,张升夷也这么说,就连乐洋以前也说过你好像是从鬼门关里回来的,可能……确实有点奇怪。”
沈固耸耸肩:“这有什么奇怪的?鬼门关我不是也去过好几次了?”
“那是生魂离体呀!可是他们说的是从鬼门关里逃出来的鬼呀!按天师的行规,遇到这样的鬼,完全可以直接出手灭掉。”
沈固愕然:“怎么?就算是从鬼门关里逃出来的,也不见得就罪该万死吧?生前没做恶,死后怎么就非灭掉不可呢?”
钟乐岑连连摇头:“不是不是。我说的是从鬼门关里逃出来的,那不是厉鬼就是恶鬼,直接出手灭掉完全可以。”
沈固更奇怪了:“你们怎么就知道肯定是厉鬼或恶鬼?”
钟乐岑沉吟一下:“其实,并不是人人都能转世的。人生在世,修德积福,修孽积祸,福祸果报,有在今生,有在来世。一个人若是这一世无德无孽,则人是庸人,魂即余气,至多一进鬼门关,也就自己消散了,根本没有机会再去投胎转世。至于今生有福未享的人,来世报福,今生有孽未偿的,来世报祸,这才要转世。但是转世之后却也未必成人。有些人前生造杀孽重,则死后化为猪羊之类,受屠割之报,这也算是转世。所以俗话说的修来世有两层意思:一层是要修得来世再能做人,第二层才是修来世福。当然这也都是小果报,如果是积大福德的,死后去极乐世界,不必再有转世之烦;而前世积恶太甚,则不能转世,要在地狱赎罪。要转世的灵魂进了鬼门关就会立刻过奈何桥再入转轮,所以在鬼门关里停留的,只有厉鬼和恶鬼。”
这次轮到沈固挠头了:“原来如此。你是怕有天师把我当成恶鬼回魂,直接灭了我,所以非要张升夷这个保证不可?”
“你既然进了特事科,就会有特事科的证件,普通天师是不敢随便对你动手的。”
沈固琢磨了一下:“我怎么觉得,你好像也认为我有问题?”
钟乐岑愣了一下:“我——”
“嗯?”
钟乐岑低下头:“我只是前几天忽然在想,如果你是素琴偷生,或者说,如果左穆认为你是素琴偷生,为什么要弄个阴器带在你身上?偷生虽然是鬼附人身,但毕竟是胎儿未出腹之时,而且鬼魂也未入鬼门关,还有阳气,所以生出来都算生魂,是很怕阴物销磨阳气的。他却弄个阴器放在你身上,实在不合理。”
一提起左穆,沈固也有点头疼:“那你觉得是怎么回事?”
钟乐岑低头半晌,终于说:“如果素琴不是偷生,而是左穆将她的魂魄收走,然后在现世寻了个身体让她走舍呢?”
108、浮尸
刑警队在没有案子的时候还是比较闲的。沈固和小黑子、柳五搬到了一间单独的办公室里,这下子用不着局长发话,大家也知道他们特殊了。
小黑子抱着电脑充当志愿网警,柳五则津津有味地看他那些烂心烂肝烂肠子的图片,沈固趴在桌子上,翻来覆去地思考那天钟乐岑说的最后一句话。他提起素琴做什么呢?什么叫做素琴不是偷生?以前他们不是已经认为素琴确实是偷生在沈芝云肚子里了么?他还倒楣地做了左穆的儿子,怎么这会又说素琴不是偷生了?钟乐岑管杀不管埋,说完了就不解释,只说自己还没想明白,愣是把他扔在了云山雾罩里,沈固也不能来个严刑逼供什么的,还拿他真没办法,只好自己糊涂了。
外面有些动静,小黑子热心地跑出去。他是相当热爱警察这一行的,清闲下来反而觉得没劲,因此听见动静就想往上凑。不过没一会儿他就跑回来了:“沈哥,海边发现了一具浮尸,有人报案了,咱们去看看吧。”
要说滨海市淹死人那并不怎么稀奇,差不多每年都会有几个,但冬天就比较少见,因为冬天下海的人少。但更少见的是这具尸体的表情——平静,甚至还带着点笑意,在那张被水泡得有些发涨发白的脸上格外诡异。
小黑子看得直皱眉。淹死的人卖相都不太好,他虽然敬业爱岗,但既没有沈固那么坚韧的神经,也没有柳五那么变态的爱好,所以看得胃里一阵阵泛酸:“这,这不像淹死的吧?”
“不是‘不像’,而是‘不是’。”柳五已经在戴白手套,指着尸体说,“淹死的人没这么衣着整齐的。你看连领带都没歪,跟赴宴似的。”死者是个不到三十岁的年轻人,西装革履还戴着手表,都是名牌,浅灰带粉色条纹的真丝领带果然端正整齐。柳五蹲下去翻一下尸体的手,“一般淹死的人会乱蹬乱抓,所以衣服会挣扎得很乱,指甲里也会有残留。但这具尸体指甲干干净净的,肯定不是淹死的。”
“那就是谋杀了!”小黑子顿时如同打了鸡血,一跳而起,“我去查查他的身份。”
柳五撇撇嘴:“得了吧,现在轮不着你管吧?”
小黑子被打击了工作热情,大怒:“你不也管不着了吗?还TM照样围着尸体转!”
柳五得意地摇手:“假网警,不懂了吧?老刘请假了,小王出差,局里现在就本人一个法医,啊哈哈哈!”
小黑子悲愤扭头。沈固拍拍他:“激动什么,想查你就查去,闲着也是闲着。”
柳五又撇撇嘴,指挥人把尸体抬走。尸体放上担架,一抬起来的时候,沈固看见一个什么东西从死者身上掉了下来,很小的一颗,绿豆大小,在阳光下还反了一点粉色的柔光,随即掉在了沙滩上。他走过去找,却发现沙滩上什么都没有。沈固噫了一声,皱了皱眉。他明明就看见有东西掉下来的,虽然只是闪了一眼,但绝对不可能看错。那东西像是颗珠子,似乎是从死者左手衣袖褶皱里掉出来的。他蹲□——这里的沙滩被潮水冲得干净坚实,连一条裂纹也没有,一颗珠子掉下来绝对不可能就看不见了。可是——它又确实不见了,就好像他刚才看见的柔光不过是错觉……
小黑子果然是个闲不住的命,虽然这案子交给了其他人,他还是兴致勃勃地去查死者的身份了。结果两个小时之后他就招呼沈固:“沈哥,查着了查着了。嘿,这还是个富二代呢,紫晶大酒店老总的公子哥儿,叫邱峰。会不会是被绑票了。”
“胡说。”沈固轻轻拍他脑袋一巴掌,“以后讲话先过过脑子。绑票他能这么衣装整齐?说是赴宴倒还有点靠谱。”
小黑子摸摸脑袋:“赴宴也不能赴到海里去啊?难道赴海龙王的宴?不过这个邱峰如果真是被绑票,怎么家里人也不报警呢?”
沈固沉吟一下:“不报警也是有的,你去看看他们有没有查到邱峰的身份,要是没查到,就把资料给他们用吧。”
小黑子悻悻扭头去了。他刚走,柳五就一阵风地进来了:“有点奇怪。”
“什么奇怪?”
“邱峰还真是淹死的,肺里全是海水。”
“会不会是被人注射镇静剂之类然后扔进海里的?”
“可是体内没有任何药物残留。而且还有一件事奇怪——邱峰的死亡时间不会超过六个小时,但他手上戴的那块表进水了,说明已经被海水浸泡过至少三四天的样子。”
“这也能看出来?”
“那块表是牌子货,我在亨得利见过,瑞士的,做工精良,号称在水下72小时绝不进水,其实质量好的可以保证防水四到五天。现在内部零件已经进水,说明至少也泡了72小时以上。”
“可是尸体绝对不像在水里泡了三四天的样子。”如果那样,就根本没法看了。
“肯定的。死亡时间就不会超过六个小时嘛,也就是凌晨三四点钟的时候。不过——表进水,倒不代表人一定也是泡在水里……”
“但是谁会把一块表泡水里好几天,然后再拿出来戴上?”
柳五看着沈固,小声说:“除非……他在水底下呆了三四天,今天凌晨才死……”
“他是人不是妖怪吧?”
“尸体解剖绝对是标准人体结构。也许我应该再去化验一下血型?”
沈固无奈:“死者的身份已经查到了,紫晶酒店老总的儿子,不可能是妖怪。”这个柳五,接受能力未免太强,自打上次亲眼看见了左健的狐狸,现在好像说谁是妖怪他都能接受。
小黑子大呼小叫地又跑回来了:“沈哥,刚才他们跟邱家联系了,邱家父母还根本不知道儿子失踪了!这公子哥儿经常和朋友出去,好几天不见影也正常,所以他家里根本没想到他是失踪了。据他母亲说,最后一次看见他,是他和一帮朋友出去参加生日宴会,你猜是和谁?就是萧楠那一帮人。怎么样?你认识萧楠,那咱们可以参与这个案子了吧?”
萧楠家里还是那么冷清死寂的,而且佣人似乎比上一次来的时候少了好几个,越发显得没人气。萧楠一个人在家,脸色不太好,像是感冒了。佣人说有客人,他不怎么耐烦,等到看见是沈固上门,态度老实了。
“认识邱峰吗?”沈固开门见山。
“小邱?”萧楠揉揉鼻子,“认识。我们经常一块玩,上个礼拜还去参加别人的生日宴会来着。小邱怎么了?”
沈固拿了张照片给他看,萧楠开始没看明白,后来一下子看清楚了那被水泡过的脸,登时扔了照片干呕了一声:“这,这是——小邱他——”
“是邱峰吗?”
“是。”萧楠一个劲地揉胸口,“他怎么,怎么,死了?”
“对。今天早上在海边发现了他的尸体。听他的家人说,最后一次看见他就是跟你们出去野营,你来回忆一下,当时怎么回事?你们什么时候分手的?”
萧楠震惊太甚,半天才能说出话来:“怎么会——那天我们是一块去的,林枫的生日宴会嘛,啊,林枫他爸是环保局的,他二十四岁生日请我们去,其实就是大家吃个饭。吃饭的时候……也没发生什么事啊?本来吃完饭我们说要去洗脚的,结果小邱一出饭店门就接了个电话然后就走了,之后我回家有点腹泻发烧,这几天没出门,就再没看见他。”
“他接了个什么电话?”
萧楠犹豫了一下,才说:“他——他女朋友来电话。”
“女朋友?”沈固一下就想到司晓琪的下场,估计这个“女朋友”在他们嘴里的意思也差不多,不禁皱了皱眉。
萧楠也知道他在想什么,底气不足地说:“其实,也还算不上女朋友吧。小邱也挺风流的,女朋友换得勤。前一阵子他看上了一个女孩,一直在追她。听说是个裁缝,专门给人做婚纱的,据小邱说长得特漂亮,天仙似的,但是个冷美人,小邱追她,她半点意思都没有,连理都不理。小邱这个人吧,越是难到手的他越——”他看看沈固阴沉的脸色,越说声音越小,“那天我们出了饭店门,那女孩忽然打电话来,小邱特别得意,还跟我们吹了一通,接着就走了,然后我就不知道了。”
“既然一直没追上,为什么那女孩会打电话来?”
萧楠干笑了一声:“因为,因为小邱给她写了封情书。这个还是他在网上看的,说现在的女孩子都追求浪漫,送花送钻戒什么的都太俗,这年头最浪漫的是手写情书。我们当时都笑话他,说现在哪还有信这个的。可是他追得急了,真写了封情书送去。那情书还是让他爸的秘书帮着写的,他念给我们听过,什么‘把我的灵魂献给你’,反正挺酸的。谁知道情书寄过去没几天那女孩就会主动给他打电话,把他美的,当时跟我们好一通吹才走的。这几天没消息,我当他还是跟那女孩在一块顾不上联系我们了呢。”
沈固不愿意再听他废话:“知道那女孩叫什么名字,住在哪里或在哪里工作吗?”
“都不知道,只知道是作婚纱的,住哪儿根本不知道。我们也问过他,但小邱没追上人家被我们笑话得心里憋着火,而且大概这个女孩真长得特漂亮怕人抢了,非说等追上了再告诉我们。所以我们都不知道。”
沈固看再问不出来什么,起身要走,突然想起一件事又回过头来:“邱峰平常戴什么饰品吗?”
“表。他就喜欢瑞士表。”
“还有别的吗?比如珍珠什么的?”
“珍珠?那个也不是男人戴的东西啊!就是表上镶东西,也是宝石,没有镶珍珠的。哦,倒是有用贝母的,但那种一般都是女式表,小邱不可能戴。”
“那他会买来送给别人吗?”
萧楠想想:“那倒有可能,拿来送他那些女朋友嘛。不过我没见他买过珍珠,倒是买钻石或红宝什么的多点,比珍珠值钱。现在那些女孩子,识货着呢。”
从萧楠家出来,小黑子叹口气:“得,这线索有了跟没有根本没两样。滨海市年轻漂亮的女孩子得有多少,就是做婚纱的也得成百上千的,难道一个个去问?而且要是开店的还好查,如果就是在家里或者网上卖卖,玩命也查不出来啊。”
“不管怎么样也得去查。台东那边是婚纱一条街,我们不行就从那边开始,挨家问一下。”沈固话还没说完,手机就响了,是柳五打来的:“那尸体烂了……”
“烂了?”沈固一下子没想出来这怎么也值得特地打电话来。柳五已经急促地说:“活见鬼了,就放在冷藏柜里几个小时,就腐烂了。大量的尸斑,根本不像死亡才六七个小时的样,至少死了三四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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