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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同往事-第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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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忽必烈大帝周身透着降龙伏虎的霸气,他喜欢雄视四方,君临天下的感觉。他坐的龙椅座北面南,其座位之高,使臣工只能仰望而无法平视。这位满面红光、鼻子高挺、留着两撮山羊胡子的皇帝,习惯在身边放两只豹子,使本来就望而生畏的场面,更添几分戾气。缺少胆量的人,见了忽必烈是不敢正眼相望的,碰上皇帝打个喷嚏,朝觐的大臣不是筛糠般的哆嗦,就是尿湿裤子。
  元朝至元十二年(1275年),跟随父亲经过三年多长途跋涉,经两河流域经过中亚一带,从意大利威尼斯远道而来的马可·波罗,有幸看到了忽必烈参加大典的热闹场景:元大帝坐在四头大象拉的龙辇上,十万匹骏马列成一排排杀气腾腾的方阵,五千头大象整齐的排列在队列中央,龇牙咧嘴的虎豹蹲立在忽必烈身边,其身后是穿着朝服的文臣和肩披盔甲、手持宝刀的武将。除了站在大帝两侧的皇后、太子、公主外,手握经书的和尚、提着桃木剑的道士,以及来自西洋拿着圣经的传教士,也被赐请到龙辇两旁。
  马可·波罗像一堵厚厚的石灰墙横立在那儿,他的心被一只从黄土里钻出来的手死死揪住,根本没有空气挤进去的胸腔却最大限度地膨胀。这个二十来岁的西方小伙子,在1295年回到他的祖国后,写了一本叫《马可·波罗游记》的书,他把在元大都亲眼看到的宫殿、庙宇、街道、观象台、钟楼、城墙、城门、宅院、桥梁、瓷器,以及帝王将相和普通百姓的生活,全方位地收拢在书中。
  自负的欧洲人,终于从马可·波罗的书中知道了这样一个强大的帝国,一个神话般的都城。
  航海家哥伦布也正是看了这本游记,才扬帆出海,试图寻找东方的天堂,可上帝偏偏戏弄了他一把,使他偏离航向,驶到了美洲大陆。他的航舵在某一时刻心不在焉,欧洲人便莫名其妙地拿起了书写美洲殖民历史的鹅毛笔,世界发展的走势图陡然间波澜汹涌。
  马可·波罗这样描述元大都:“整体呈正方形,周长二十四英里,每边为六英里,有一城墙围绕全城,城墙底宽十步,愈向上愈窄,到墙顶,宽不过三步。城墙上全披上苇草编的草席,成为不镶砖的蓑城。城垛全是白色的,城中各条街道都沿一条直线,直达城墙根。外城有十一个城门,北面有两个,东、西、南各三个。在城里的大道两旁有各色各样的店铺,全城建屋所占的地也都是四方形的,并且彼此在一条直线上,每块地都有充分的空间来建造美丽的住宅、庭院和花园,整个城区布局像一块棋盘那样。整个设计的精巧美丽,非语言所能形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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忽必烈—横空出世的帝王(3)
马可·波罗的游记,使一些保守的欧洲人难以置信,他们认为,这是马可·波罗杜撰出来的神话,“马可·波罗太不诚实了”。
  为了马可·波罗不至于死后下地狱,在他临死之前,神父要他在上帝面前忏悔。马可·波罗听后叹出了最后一口气:“上帝呀!你可以作证,我所写的,连我亲眼看到的还不到一半呀!”
  他想,为啥把心掏出来两手捧给他们,这些人不领情就罢了,还愣说是个热地瓜呢?
  正是马可·波罗的游记,才使我们的世界完整的留下了元大都—这座只在纸页上热闹浮华的都城!
  四
  至元三十一年正月二十二日晚上,在位三十五年,享年八十岁的一代帝王在大都紫檀殿阖然长逝。忽必烈死后,他的子孙们躺在琼华岛广寒殿他用过的“五山珍御榻”上,喝着从“渎山大玉海”里舀出来的陈年美酒,日夜笙歌燕舞。
  好日子过得快,就在大都城建都九十二年,元顺帝招集文武百官,提前筹备大都建成百年庆典之时,小和尚出身的朱元璋麾下的一员猛将徐达,正亲率一支虎狼之师朝大都扑来。几个回合下来,元顺帝抵挡不住,匆忙中,扔下了堆积如山的金银财宝和背不走的大都城,带上老婆孩子逃回了蒙古茫茫的草原。
  这一年是1368年,从此,这座城市不再叫大都,而改叫“北平”。
  朱元璋的儿子燕王朱棣登基后,为了显示他抗击匈奴的决心,他特意把都城由南京迁到北平,以实现其“天子守边”的战略构想。
  元大都被朱棣当作前朝的不祥遗物,很快被扫荡干净。一座当时世界上最繁华、最壮观,与罗马、雅典、开罗、耶路撒冷一样著名的都城,像一场下在仲春的不真实的雪,轻而易举地融进了地平线。这时的大都,不再叫北平,又改称北京。
  从明朝永乐元年(1403年)起,北京这个名字一直沿用到今天(民国与北京陷落时除外)。忽必烈和元大都留到今天的,除了北海团城里的那只“渎山大玉海”酒缸外,就只有横趴在蓟门桥一带的一段土墙渣子了。
  五
  在元大都消失了六百三十九年后的一个冬天,我从明光村学院路元大都城垣遗址的南端开始,踏着厚厚的积雪,一路朝土城东端走去。电影学院对面的“蓟门烟树”,花园路口的“元水关遗址”等元朝遗迹,并没有引起我思古之幽情。盯着矗立在小堰河土城绿化广场上的一组忽必烈巡行的雕塑,就像看着一堆刚刚出土的石俑,此时,再没有一匹蒙古战马的嘶鸣可以战栗这老钝的黄土;再没有一头骆驼驮得动元大都那厚重的历史;再没有一只广寒殿的蝙蝠可以看得懂如血的残阳。
  如果元大都和她的大汗忽必烈再从元曲里飞出来,已无处歇脚。
  

袁崇焕—牵引明清两代(1)
古时的北京,有三个砍头行刑的地方:元朝的柴市口(今东城区交道口),明朝的西市(今西城区西四)和清朝的菜市口。每年过了秋分,朝廷就对犯了死罪的囚犯开刀问斩。
  杀人是对犯罪者的惩罚,是对尚且无事可犯的人的震慑,更是统治者精心设计、比祭祀还要庄重的一种仪式。
  监斩官站在熙熙攘攘的闹市高台上,面无表情地手执令牌,眼睛紧盯着时辰的变化,时辰一到,便把杀人的令箭掷向刽子手。此时的刽子手凶神恶煞般的环顾四周,尔后抡起鬼头大刀,随着寒光一闪、咔嚓一声,人头落地,鲜血喷出一尺多高,一个生命就这样被按部就班地终结了。那些围着里三层外三层的看客,直等到人头被挂上一二十米高的木桩上,拖罪犯的囚车吱吱呀呀地消失在胡同尽头,才意犹未尽地渐渐散去。
  看杀人,是人们从老祖宗那里传承下来的一种廉价娱乐方式。那些头脑麻木,生活乏味的观众,可以从被杀者恐惧的眼神、绝望的哀号、痛苦的抽搐中获得瞬间的满足和快感。他们瞪着眼皮肿得鼓鼓的眼睛,青色的眼白像碎玻璃渣子,被行刑者从站在囚笼里直到人头落地,都像踩在钢丝绳上的一出猴戏,大家饶有兴致地瞅着他们指指点点,像仰望一只哆嗦个没完的猴子。
  那个时代,被杀者并不一定都是罪犯,那些人当中许多是遭受了冤屈,有些甚至是在后世被载入史册的千古忠良。
  元朝时在柴市口遇害的文天祥,明朝时在西市被冤杀的于谦,清朝时在菜市口就义的戊戌六君子,他们当中随便哪位不是顶天立地的栋梁、铮铮铁骨的好汉?然而文天祥、于谦、谭嗣同的死与袁崇焕的死比起来,应当算是幸运的。首先他们死的痛快— 一刀下去脑袋碗口大的一个疤,一了百了,更为重要的是,当他们走到生命尽头之时,他们看到了都城的百姓是如何为自己夹道哭送。老百姓的泪水,是在壮士远行前喝下壮胆的烈酒。为了京师,为了百姓,死得其所。
  可明朝蓟辽督师袁崇焕,这位北京的保护神,当他在西四街市的十字路口上被凌迟处死时,没人落泪哭送也罢,在行刑的全程他都尽是领受百姓的唾骂和叫好。“袁崇焕是通敌叛国的头号卖国汉奸!袁崇焕是丧家卖国的大奸贼!”
  崇祯三年八月十六日(1630年9月22日),袁崇焕被明廷以“通虏谋叛”、“擅主和义”、“专戳大帅”、“失误封疆”的罪名处以磔刑,其家产没收入官,兄弟、妻子被流放两千里外的福建。
  磔刑,俗称凌迟处死,按大明刑律,磔刑应剐三千六百刀,一刀刀片下去,让犯人短时不会死而活受罪,直到皮肉被片尽,露出筋骨,生命才在极端的痛苦中气力耗尽而死。
  据计六奇《明季北略·逮袁崇焕》记载:“时百姓怨恨,争啖其肉。皮骨已尽,心肺之间,叫声不绝,半日而过。所谓活剐者也”。
  老百姓们像一群扎着冲天小辫、穿着开裆裤的黄毛小儿,被统治者撺掇了两下之后,苦大仇深的情绪便如火如荼地烧着了。
  当人们聚到一起形成群体,仇恨便成倍地扩张,人群的鼻息将一个“恨”吹成一堆活蹦乱跳的“恨”。此时,唾骂已难平心中之愤,大家干脆争相拿银钱买其肉食之,大家看准了这个苦命人,于是将心头的陈年旧账一同翻出来让袁崇焕付总账。
  一个混账的皇帝,一个凶残的刽子手,一群不明是非的糊涂百姓,就这样举重若轻地杀死一位忠臣。
  袁崇焕死了,拱卫北京城的长城变成一堆碎砖烂瓦。
  袁崇焕死后,京城陷落,崇祯皇帝铣足披发,煤山上的那棵歪脖子树上多出来一条软绵绵、飘忽忽、干巴巴的黑影。
  崇祯错杀袁崇焕,是袁崇焕的悲剧,是北京城的悲剧,也是这个皇帝自己的悲剧。崇祯在死前哀叹:“朕凉德藐躬,上干天咎,然皆诸臣误朕”。
  这位颇为勤政的皇帝,死前仍不忘把丢掉江山的责任推给他的手下臣子。其实,真正断送大明江山的怎会是他朱由检以外的人,如果硬要拉上几个分担罪责的活羊,那也只能找到万历皇帝头上。
  

袁崇焕—牵引明清两代(2)
万历朝因为滥杀无辜,误杀了努尔哈赤的父亲塔克世,使努尔哈赤椎牛祭天,含恨起兵。而崇祯错杀袁崇焕,是明廷自毁长城,大明皇朝这座华美的大宅院本不该遭受此劫难,但无奈它于百般聊赖之时,自己捅破了贮洪的堤坝。当袁崇焕驾着木舟前来搭救的时候,明明是同坐一条船的崇祯,却在将袁崇焕一把推下水之后才记起自己压根不会用桨。
  是努尔哈赤的儿子皇太极,巧妙的利用了反间计使崇祯上钩,才使这位曾取得“宁远大捷、宁锦大捷”,又在北京保卫战取得了“广渠门”、“左安门”两战的胜利,他本人更是“两肋中箭如猬,赖有重甲不透”的战将,死在了自己人的刀下。
  《明史·袁崇焕传》,这样评述这一事件对明朝历史的影响—“自崇焕死,边事益无人,明亡征决矣”。因果相成,努尔哈赤不敌袁崇焕,但袁崇焕却成了皇太极掌中的一只死老虎。
  袁崇焕(1584—1630年),字元素,号自如,广东东莞人,后随父落籍广西藤县,父辈以耕田经商为主。农民的勤劳、俭朴与商人的机警善变,使袁崇焕具备了双重性格特征。1619年(万历四十七年)经过十三年的不懈努力,袁崇焕终于由举人考中进士。这一年他刚好三十五岁,就是在这一年,明朝的军队在萨尔浒大战中被清金军全线击败,此战既决定了明皇朝由盛转衰的历史命运,同时也决定了袁崇焕这位读书人,将要放下笔杆拿起刀剑,由四季如春的南国邵武县衙,走上冰天雪地的北国抗金前线。
  历史上有人曾把文官不爱钱、武将不怕死作为这个国家是否太平昌盛的评判标准。作为邵武县令的袁崇焕,他首先是一个清官,在任上没有为自己敛财不说,更是身体力行为民做事。据乾隆《邵武府志》记载,袁崇焕“尝出救火,著靴上墙屋,如履平地”。这个父母官,遇到百姓房子着火,立即穿着官靴上墙爬屋,实在让人感动。他微服私访、秉公执法、平反冤狱,史料称“明决有胆略,尽心民事,冤抑无不伸”。
  天启二年(1622年),到京师接受朝廷政绩考核的袁崇焕,在明朝先失陷抚顺、清河、开原、铁岭、辽阳、又失陷广宁,丢弃全辽,举国上下谈敌色变的情形下,单骑出关,了解战场形势。
  就在失陷广宁第四天,御史候恂慧眼识才,不泥成规,上奏皇帝请求破格任用袁崇焕。天启皇帝的一纸诏书,使袁崇焕一下子由文官变成了武将。随着袁崇焕积极防御,营筑宁远的战略主张被皇帝采纳,他的苦心经营实施,使宁远城终于成为努尔哈赤一道无法逾越的战略屏障,明清两军从此进入战争相持阶段。
  是袁崇焕改变了明朝军队一败再败、一退再退,不得不把山海关作为屏障北京的最后一个营垒的危险处境。
  可是就在袁崇焕取得了“宁远大捷”、“宁锦大捷”,升任兵部尚书、督师蓟辽,创立的功勋达到了他人生的顶峰之时,祸患也随之而来,他临死前曾留下这样带血滴泪的名言:“勇猛图敌,敌必仇;奋迅立功,众必忌;任劳则必招冤,蒙罪始可有功。怒不深,则劳不著;罪不大,则功不成。谤书盈箧。毁言日至,从古已然”。
  看来袁崇焕活得明白,死也死得不糊涂。问题是到死他也没有参透自己的主子,为何皇帝高鸟未尽,良弓便藏,敌国未破,谋臣已亡,狡兔没死,走狗便烹?
  袁崇焕哪会明白,一个昏庸残暴的皇帝是不按常理出招的。
  有人统计,崇祯在位十七年,除杀死袁崇焕外,还杀死或逼其自杀的督师、总督十人;杀死巡抚十一人;逼死一人;十四个兵部尚书中,有九个或被杀、或自杀、或入狱;在这位亡国皇帝上吊自杀前,他还残忍的把刀挥向他的妻子女儿及身边柔弱的女子。
  崇祯的黄袍太像一个躯壳了!这个貌似坚硬的外包装里头是滑腻腻、脏兮兮的一摊杂碎。愚蠢的人遵守的人生法则应是“袖手旁观”,他们越辛勤地将脑中的想法付诸实践,他们对社会的恶性冲撞程度就越激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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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崇焕—牵引明清两代(3)
袁崇焕就是为了这样一个不争气的暴君,出生入死、血战疆场!
  历史常常是公正的,但又喜欢同现实开玩笑。在袁崇焕被冤杀155年后,清乾隆皇帝在修明史时,终于公开了清廷这份天字号绝密档案,并为大清国的昔日仇敌树碑立传。乾隆为袁崇焕平反的目的很多,当然有拉拢汉臣、粉饰太平、收买民心、故作姿态的作秀成分。但作为一朝天子,如果把表面文章能作到如此程度,实在也够水平了。此举,并非小肚鸡肠的崇祯之辈所能做到的。
  为袁崇焕平反,是乾隆一生创造出无数政治杰作中,最为出彩的一个作品!
  直到这时,北京的百姓才昏昏沉沉地醒过来。
  但北京毕竟是一座有良心的城市!当年,在袁崇焕遇害之后,一位广东籍姓佘的义士,冒着杀身之祸,盗走了袁崇焕被挂在旗杆上示众的头颅,连夜掩埋在了自己在广渠门一带的居家后院里。没有墓碑和坟头的袁大将军之墓,一年年、一代代地保护下来。佘义士和他的后人为袁大将军守墓的责任,也一代又一代地传承着。到了佘树芝老人这一代,已是第十七代的守墓人。有位来自美国的游客,在参观过墓地和了解到佘树芝家历代守墓的历史后说:“我们美国的建国历史才两百多年,佘家人为一个蒙冤死去的将军竟然守了三百七十年的墓,实在令人敬佩!这正是中国人的精神和北京城的魂魄所在啊。”
  今年夏天,我找到北京广渠门东花市斜街52号,在参观了袁崇焕之墓后,打算再拜访佘树芝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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