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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八六一-第11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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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门左侧已塌陷大半,裸露出一个三丈余宽的缺头,城外明军主阵令旗摇动,两翼的明军立刻改变了进攻方向,四面八方的涌向缺口处。
    李全的眼睛中已布满了血丝,那血腥而狰狞的眼神,是一个绝望愤怒之人所爆发出的最后的怒焰。他拔起插在地上沾满血的大刀,跃下城头,站在那碎石乱瓦和兄弟们的尸体上,怒呼道:“兄弟们,为了我们死去的亲人报仇,是真汉子的,跟老子上啊,和他们拼个鱼死网破!”
    明军四面围攻,主城门的一万多蜀军已死伤大半,李全已是无兵再调,此刻,能拿起武器战斗的将士们,不过一千余人。
    但是,他们没有选择后退,也没有选择投降。他们在他们信任的皇帝号召下,握紧手中的锄头镰刀,撕开身上的血衣,视死如归,奋不顾身的堵向那缺口处。
    无情的枪声响起,在明军的弹雨中,那些不屈的战士们一个接一个倒下,但他们没有退缩,依然用最原始的武器,对那些冲上来地虎狼发起最后的反击。
    脆弱的枯枝挡不住汹涌的洪流,明军在付出了几百条性命之后,终于冲入了缺口,在那销烟与碎石之上,两军展开了最残酷地肉搏战。
    李全袒露着左肩,大刀舞得如风一般,一刀刀,挟着他所有的仇与恨,奋然劈向了敌人的身躯。
    “杀!”李全怒吼着。手起一刀砍在了迎面撞来地那明军地脖子处。那士兵惶恐万分。求生地**使他不顾血如泉涌。双手拼尽全力去拨那大刀。
    “杀贼!”李全如霸王再世。力有千钧。连刀带人往前猛推。直将那哇哇叫地明军逼撞在了城墙上。他身形猛地一转。将那深陷入敌躯地刀锋斜削而出。一颗人头嗖地飞下城去。而那喷出地鲜血溅满了他地脸。
    他整个人。几如从地狱中爬出地怨鬼一般。
    “小芬。他娘。我替你们报仇!”他拭干了眼上地血渍。大刀再舞。又杀向人群之中。
    与李全一样。残存地蜀军将士们皆抱必死之心。与数倍于他们地敌人苦战不降。就算流尽最后一滴血。也要与敌人拼个你死我活。杀一个够本。杀两个便赚。
    城外观战地曾国亦为贼军地奋勇气震撼。他生平征战无数。遇敌无数。尤是太平军以英勇著称。当年安庆破城之时。太平军视死如归地那般场面。他至今记忆犹新。他以为。那就是这天下间最不怕死地敌人了。但是现在他才发现那结论下地太早了。说到英勇。眼前地那些贼军才是名符其实。
    但令他想不明白的是,这些人半个多月之前,还是老实巴交,一辈子都只跟土地打交道的农夫,可是现在,他们抄起了锄头,滑稽的扮起了战士,却比谁都演得逼真。
    “奶奶的,是什么给了这些**这样地胆量,想不通,老子想不通啊。”曾国咬着牙自言自语。这句话,当年他在攻杀太平军时就反复自问过多少次,但至今却仍想不出答案,现在仍是如此。也许,他这一辈子都不会明白,那些平凡的人们,为何会在转眼间变成杀人不眨眼地死士。
    “哼,**终究是**而已,螳臂挡车是没有好下场的。杀进城去,给老子把绵州屠了,一个活口都不许留。”曾国一挥手间便决定了十几万人地生死。中军的又一千人马加入了战斗,这场战役,似乎即将划上句号。
    缺口处血战地李全恐怕也已经这样认为了,他那样狠力的拼搏,一身的力气几乎耗尽,而现在,他只是在用生命的潜能在战斗,刀式已无刀式,完全就是一个疯子在乱舞。
    身边的兄弟一个个倒下,身上带伤无数,他已无力再战,他以刀撑地,半跪在地上,汗水与血水模糊了眼睛,朦胧之中,那汹涌的兽群咆哮着向他扑来。当兽群从他的身体上踏过之时,身后这座城池,连那数以万计的百姓,都将被撕破。
    他仿佛已看到了那血流成河,尸叠如山的修罗地狱。而他,却已无力回天。
    “结束了吧。”他仰望苍天,阴云裂开了一道狭隙,脆弱的阳光艰难的挤出,照亮了尺寸天际。在那温柔的光中,他仿佛看
    张日夜思念的脸。她们笑着,向他张开双臂,似乎前来。
    “我来了,我们一家能团聚了,再也不会分开。”他的神情已经恍惚,竟也笑了,晃晃悠悠的站了起来,步步蹒跚,虚舞着双手,向那眼中的幻影而去。
    “杀贼,杀贼!”
    “乡亲们,想活命的跟我上啊。”
    ……
    身后,忽然想起了震天动地的喊杀声,如同刹那之间,平地杀出十万雄兵。
    失神的李全被这最后吼声叫醒,他猛的抖了抖头,确信那起此彼伏的吼声是真实的,而身后那滚滚人潮,同样不是虚幻。
    是绵州城的百姓,在这最后的关头,他们挺身而出,不是为正义,也不是为了复仇,只是为了人之尊严最后的底线——生存。
    扫帚、锄头、铁勺,任何可以伤人的东西,都成为了他们手中最后一搏的武器。那些天性温顺的绵羊,在这最后的时刻,决心不再任人宰割,当成千上万的勇敢的人们从李全的身边冲过时,他的神智彻底清醒了,目光之中,重新闪烁起希望之光。
    “莫非,天不亡我?天命,这就是天命,哈哈哈——”他仰天大笑,是何等的猖狂,于是他提刀奋起,随着奔涌的人群杀向仇敌。
    而那些高傲的明军,自以为大局已定,当他们以为可以肆意的蹂躏城中的羔羊时,他们却惊讶的发现,那些温顺的羔羊变了,变成了凶残的狮虎,令他们这些恶狼都为之恐惧的兽中之王。
    但他们并没有吓破胆,丰富的战争经验使他们很快自觉的组成了射击队形,毫不吝惜子弹的向那些不知死活的农民军展开齐射。
    一批接一批的中弹倒中,但他们却义地反顾,前赴后继的顶上去。尸体堆了一层又一层,已如一座座的小山,但仍然阻挡不住他们的前进的脚步。
    生存的勇气所激发起来反抗之势,是任何力量都无法阻挡的,终于,他们的子弹耗光,他们的信念被挫败,他们彻底为敌人钢铁一般的意志吓破了胆。然后,人群漫过,将他们淹没在了无尽的仇恨之中。
    那洪流从缺口处涌出,一路不停,追着奔逃的败敌,直撞入明军的中军主阵中。
    曾国没想到自己引以为傲的精兵,竟然会败在一群泥腿子手里,他的信心又一次遭到了严重挫败,这令他感到万分的耻辱。
    只是,他已经没有任何办法,军心已溃,所有人都有狂逃,他连杀了几名逃兵,都收拾不住败逃之势。最后,他只能选择撤退。
    当李全站在了明军的阵地上,昂首望着明军败逃的烟尘时,他竟有一种恍惚如梦的感觉,直到震耳欲聋的欢呼声让他回到真实。
    “万岁!”
    “万岁!”
    千里之外的济南,曾纪泽尚不知道四川的战局发生了微妙的变化,而湘王的兵败,对他而言,不知是喜还是忧呢。
    而现在,东军高层,以及济南的权贵们都已聚集在了南门城楼上,所有人都张目眺望着南边,仿佛在期待着什么重要人物的来临。
    收到邀请帖的人士遍及了军政、教育、工商各界的人士,这一场上吴王亲自操办的聚会,自然没有人不敢不给面子,但他们来了两个多时辰,除了吃些瓜果干点之外,就只能向着南边干瞪眼。谁也不知道他们在迎接着什么人物的到来,很显然吴王是想给他们一个惊喜。
    “照这样一个阵势,莫不是万岁爷御驾要来济南不成?”人们私下议论着,而能让吴王亲自排下这样的大场面来迎接,这个猜测也不是没有道理。
    “王兄,咱都在这里傻坐了好久了,到底是谁这么大排场,还不来呀?”纪芬不耐烦的抱怨着。
    “不要着急,呆会自然会有分晓,我敢保证你到时一定不会觉得白等。”曾纪泽故作神秘,把人们的胃口吊了个十足。
    “嗯,等就等嘛。”纪芬好生无聊,便只好吃起了瓜子。
    又过了二十多分钟,杜聿光到了过来,附耳道:“王爷,快马来报,那东西已经马上就要到了。”
    曾纪泽便站了起来,高声宣布:“让各位久等了,这位贵宾马上就要到了,请大家往南边看。”
    众人精神顿时一振,皆是瞪大了眼睛远望南面。
    过不多久,果然有什么东西出现在了他们的视野,而令他们惊骇的是,那并不是什么贵宾,也不是从官道上而来。而是一个浑圆的如袋子一样的大球,从天际飘摇而来。
    只有曾纪泽知道那是什么东西,那是一支热气球。(未完待续,如欲知后事如何,请登陆www**,章节更多,支持作者,支持正版阅读!)
      首发
第二百二十章 空军
    快看啊,天上飘来个大圆球。”
    “哪里是什么圆球,分明就是个孔明灯嘛。”
    “胡说,孔明灯哪有这么大的。”
    “不是孔明灯还能是什么,快看,飘近了,哎呀,下面好像还吊着一个人哩。”
    所有人都涌向了城墙边,兴奋而又惊奇的观望起那支热气球来,人们叽叽喳喳的议论着那东西的来历,什么稀奇古怪的猜测都有,但孔明灯的结论还是得到了大多数人的赞同。
    世界上公认的最古老的“热气球”确实是在中国古代出现的孔明灯,它至少有一千年的历史。古时候,人们用绣篾扎成方架,糊上纸做成灯笼,然后点燃下面托盘上的松脂,于是上升的松烟便能将灯笼托起,这就是孔明灯。
    与今天人们所见到的热气球相比,两者的工作原理是惊人的相似的:当空气受热膨胀后,密密会变小从而带动物体向上升起。
    不过,孔明灯却是不能承载人体的重量的,真正的载人热气球产生于八十年前的法国。
    1783年6月,蒙戈菲尔兄弟在里昂公开表演,他们将一个用糊纸的布制成的热气球在下面点火升起,并在上面搭载了第一批乘客,一只公鸡、一只山羊还有一只丑小鸭。
    同年11月,在巴黎凡尔塞宫前,两兄弟在巴黎进行了世界上第一次载人空中航行,宣告载人热气球的诞生。
    在西方世界。热气球应用于军事已经十分地广泛。而在遥远地中国。人们连这三个字都还没有听说过。曾纪泽这一次特别从美国请来了个位热气球制造方面地专家做这一次由徐州到济南地飞行表演。除了让本国人能开一下眼界。接触新鲜事物之外。还是在为他地下一步计划做铺垫。
    那支热气球在三百米地高空中时快时慢飘行着。不久便接近了济南。曾纪泽便命人在城头上点起烽烟。作为引导降落地信号。
    但热气球没有控制飞行方向地装置。它其实是靠驾驶者升高降低飞行高度。凭借不同高度地风向来改变方向。因此从徐州起飞到济南这段路程。它曲曲折折地飞了两天地时间才到。途中还要不断地有地面人员为其导航才不至于偏离航向。
    曾纪泽也是在不久之前才接到了热气球到来地消息。所才仓促地招集了这个聚会。而这个时候。因为风向地原因。它不得天在天上绕啊转啊地。又花了一个小时地时间。才好不容易地除落在了济南城外。但离预定地点还偏了有七八百米多远。
    当在场人们在城头上清楚地瞧见。从那“孔明灯”地吊篮下跳出一个黄头发蓝眼睛地外国人时。全场响起一片惊呼。
    “王兄。王兄你快看啊。孔明灯里竟然装了个洋鬼子呀。”纪芬惊奇地又蹦又蹦。扯着曾纪泽地袖子叫嚷着。
    “那不是什么孔明灯,那叫‘热气球’,是外国人发明地一种可以载人在天上飞的工具。”曾纪泽向她解释道。
    “哇,太厉害了,那不是可以带着我们飞到月亮上吗。我也要飞,我要到月亮上瞧瞧娥有多美,看看广寒宫有多漂亮”纪芬地想象力很是丰富。
    “呵呵,月亮上可没有什么嫦娥,也有没什么广寒宫。那都是古人虚幻出来的。”曾纪泽笑道。
    “那月亮上有什么呢?”纪芬眨着眼睛问。
    “除了灰,还是灰。”曾纪泽如实回答,但这个回答却令纪芬好生地失望。
    结束了这次观看热气球的聚会之后,曾纪泽在他地统帅府亲切接见了驾驶员,美国人哈里森雷格。这是一位三十岁的物理学工程师,他的业余爱好就是制造热气球,在美国的南北战争中,他就是用这次带来中国的这支热气球为联邦军进行侦察工作,并在战后获得到银星奖章。
    战争结束之后,同其他军工相关的技术人员一样,他们都面临着失业或是转业的难题,而曾纪泽则不失时机的根据中美军事交流协议,大批的招聘引进这些跨国人才。
    “哈里森先生,这一路上还算顺利吧。”曾纪泽表示了他的关怀。
    “当然不可能顺利了,我对中国的气候资料了解太少,没有任何参数,一路上调整方向,完全就是靠自己的经验,要不是可以提前一天就能到达的。”哈里森如实的回答。
    “呵呵,安全到达了就好,你现在可是济南城的明星人物,街头巷尾都在议论着你呢。本王之后为你安排了一场酒会,庆祝你这次飞行的成功圆满成功。”曾纪泽道。
    殿下,我听贵国的领事说,贵国这次邀我来华,是想到一个新项目的研究工作来,这到底是个什么项目呢?总不会就是让我进行热气球飞行表演吧。”哈里森有点急性子。
    “本王听说你曾在贵国内战中,利用你的热气球为联邦军进行侦察,战后还被授予了银星奖章,可有这样的事吗?”曾纪泽并没有下面回应。
    “这是事实,我还记得在南海岸的那次大战中,南军企图绕过密林偷袭联邦军的后翼,他们几乎要成功了,可是却被身处在三百米高空的我给及时发现了,联邦军因此才能将计就计,打了一场漂亮的围歼战,我的银星奖章,就是因为那一战才得到的。”哈里森兴致勃勃的讲述着他的光辉战史,显然他对自己的这一段经历感到十分的骄傲。
    “看来南军当时没有把你这位热气球专家挖过去,实在是他们的失策啊。”人家正骄傲着呢,曾纪泽顺势恭维了几句,“不过,热气球情尽管有高空的优势,但不能否认的是,它的缺点也使它的使用有很大的局限性,这一点哈里森先生也应该很清楚吧。”
    “这倒没错,这玩意儿想控制飞行方向实在是不容易,有几次我对风向把握的不够准确,把热气球直接飞进了南军防线内一百多英里,下面有二十多名南军骑兵跟着,当时燃料也快用完了,我差点要成了俘虏。”哈里森提及此段经历,仍是一脸的心有余悸。
    “那后来呢,你是怎么脱险的?”曾纪泽顺着他的话题问。
    “那就要感谢上帝的保佑了,就在我无计可施的时候,忽然来了一股逆向的大风,很快就将我带出了南军阵地,现在想想,还真是很凶险呢。”哈里森做了一个夸张的惊悚表情。
    “上帝总是眷顾虔诚的人,这是你的幸运。”曾纪泽笑着说,“这么说来,热气球想广泛而安全的应用于战争,最先要解决的就是它的方向控制难题了。”
    “其实殿下有所不知,现在欧洲已经发明了一种热气球的变种,欧洲人管那叫做‘飞艇’,这玩意儿完全可以自由控制飞行方向,是一种绝佳飞行工具,我也正在研究这种新式的飞行器。”哈里森终于在曾纪泽询询诱导下,拐入了他所设想的“正题”之中。
    “要说对天空的向往,法国人在这方面算是独领风骚,这飞艇也是一名法国工程师吉法尔发明的。他把气囊做成了橄榄型,有效的减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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