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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路-第17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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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满了,甚至第四道圆环也隐约出现了,并且还在缓慢但却稳定地增长着。
王少川心中暗喜,努力维持着半睡半醒、无悲无喜的除尘入定的心境,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只觉得丹田处虚丹微微一颤,第四道圆环圆满形成。
长长地吁了一口气,王少川暗自放松下来,刚才还努力维持的那种奇妙的心境,顿时如玻璃落地样的哗啦破碎开来。就在王少川以为这次的提升结束的时候,他忽然感觉到自己的左手小指热烘烘的,好像有什么东西活过来似的。
王少川心中一动,放出神识去查看,顿时惊喜地发现,原来刚才是十指容佛被触动了,七佛珠当中的蓝珠被触发,现在已经浮出水面,就隐藏于自己的左手小指当中,已经可以使用了。
七佛珠到底有哪些作用的?王少川使劲儿抓了抓头,回忆了一下,总算是想起来了。不过七佛珠貌似有八颗,而不是七颗。
红珠可以驱除一切诅咒。
橙珠可以容纳万物,又名须弥,活物自然也是可以容纳的,但是活物进入之后却不能生长,只有一个存储的功能,胜在空间近乎无限大。
黄珠可以破除一切幻境和幻象。
绿珠可以解除一切毒素。
青珠可以设置结界,防护力强的可以抵抗一般的天雷轰顶。
蓝珠可以驭兽,雌雄蜘蛛精就是被困在蓝珠当中的,呃,希望它们还在。
紫珠可以纳灵,柳含烟、白兰度和柴安田一直都呆在紫珠当中,听小和尚说,只要他没事儿,他们三人就没事儿。
最后还有一个黑白珠,正转倒转可以操控时间和空间的跳跃,非常的神奇。
“蓝珠的话,那貌似我可以用它来驭兽了。”王少川抚摸着下巴上的胡茬子,自言自语:“雌雄蜘蛛精太凶了,可能我还不能驾驭它们,这倒是可惜的很,而且它们也没有实体啊。唔,要不然哥们儿弄个猪啊、羊啊、马啊的,弄到蓝珠里来,试试看能不能驭兽?”
既然想到了驭兽,王少川就自然而然地想到了他在情人河中遇到的那条超级食人鱼。对于那条好几次都差点儿把自己当点心吃掉的妖兽,王少川自然是不会忘记的,七佛珠当中的蓝珠开始启用以后,他就开始琢磨,要怎么才能把那条超级食人鱼收服呢?
想了半天,都没有太好的办法,虽然王少川上次在情人河的水底,成功地战胜了那条超级食人鱼,但那次在很大的程度上,是占了那妖兽知己不知彼的便宜,还有水底佛窟的暗流影响,再加上掌心雷……等等因素的综合,若是再来一次的话,王少川可没把握还能从水中生还的。
所以王少川想来想去,收服那条超级食人鱼的想法只能先放下,等以后再说了。反正,那条鱼也就是在水中还比较有作用,王少川可是在岸上活动的,没事儿花那么大的力气收服一条鱼干嘛呀,那才真真儿是吃饱了撑得,闲的蛋疼呢。
想来想去,都想不到太合适的兽来让王少川驾驭,太凶恶的降伏不了,太温驯的又没用处,太大的费力气,太小的又不值当……最后王少川终于决定,驭兽的第一炮,还是放到御马上面。
重生到天界以后,王少川直到现在都没有学会飞,气机感应下,他还没学会飞呢,二重天的地界又太大,所以有一匹宝马来代步就显得比较重要了。多的也不要,能日。行千里的就可以了,哥们儿的要求不高啊……
胡博臣若是听到王少川的自言自语,怕是要忍不住吐血,日。行千里都算是要求不高?乖乖的,大人您以为您随便就能找的到龙马吗?那玩意儿貌似二重天里好像没有啊。
当然,王少川是不愁找不到宝马的,胡博臣那里多的是宝马,他才卖掉了一批给胡博臣呢,大不了带着一车烧烤去胡博臣的家里挑好了。
呃,王少川想的倒是很简单,他觉得既然哥们儿的烧烤卖的这么贵这么好,大不了哥们儿单独到你家给你做一份好了,这总能顶的上一匹宝马了吧?
王少川却是故意忘记了一个事实——烧烤做的再好吃,人家不吃倒也不碍事儿,都是位高权重的人,谁也不缺那一口不是?可是一匹宝马却不是你想要就能要到的。
不过您可别忘了,如今王少川不正在扮演野人童虎的角色嘛,用王少川的话来说:哥们儿这是本色扮演啊,牵臣臣(胡博臣)一匹宝马,那是哥们儿不拿臣臣当外人不是?
胡博臣泪流满面:大哥,您还是拿小弟当外人吧,千万别拿小弟我不当外人啊!
第三百零四章 我家悍马(之一)
丢下前院儿的生意,还有一把票等候吃野人烧烤的客人,王少川抱着乐秀儿上了马车……因为大马都卖光了,所以只好使人力来拉车了。
前雨林山庄的仆役们、现在野人烧烤铺子的伙计们,他们不得不从刚才烧烤卖场上的喧闹和兴奋当中出来,迅速转换到车夫的身份当中。
后来有一个有理想、有文化的仆役,写了一本回忆录。
回忆录的大意内容是说:就是在那段儿时间,我不仅学会了当服务员、收银员、清洁工等诸多职业工种,还学会了吹拉弹唱、忽悠客户,而且还练就出了人力车夫那样的结实体格,这些都为我将来的成功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但最最重要的,还是童虎大人遣散我们的时候,每人都发给了一笔巨款,作为遣散费。
有的人用那笔巨款吃喝玩乐、夜夜笙歌,但最后他们当中的大多数人,在凄冷的马路上穷困潦倒而死。有的人用那笔巨款做生意,但他们当中的大多数人,因为钱数财露白而被仇富的人杀死、被竞争对手暗害死。有的人带着巨款回到乡下,买了大片的土地和奴仆,过起了悠哉游哉的地主生活,他们中的大多数人,最终都失去了联系。
那么多的仆役,没有一个人在拿到巨额的遣散费以后,还选择跟着童虎大人的,他们都恨不得立刻离开这个看似对他们挥来喝去、又不曾发过半文钱数工钱数的主家,却全然想不到,他们所领到的巨额遣散费,足够他们以前五百年的工钱数还多。
而我,则与众不同地……将那笔钱数换成大额支票,然后跟着童虎大人走天下,成为一个传奇故事当中的……一个有名字、有正面儿、有台词的配角,而不是那些没名字、有侧面儿、没台词的死跑龙套的。
我就是童大卫。
……
这本回忆录据说后来曾经轰动一时,成为那个世纪最畅销的书籍之一,给无数有理想、有追求的小人物的奋斗指南,为他们指明了奋斗方向,被千千万万的小人物奉为红宝书一级的压箱宝典。
不过著书的作者,在野人烧烤铺子刚开张的那天,只不过是一个小小的服务员,而且他此时也不叫童大卫,而是叫且丁,他是一个个头儿矮矮、胳膊长腿短的小瘦子。因为他是仆役中极少数识字的,所以被分配做了门口的迎客,也是服务员的一种。
前雨林山庄的仆役们全都懂礼知礼,嘴皮子也大多都利索无比,也全部都识的一些字,但若要称得上有文化,那就是极少数人了。有文化而且又有理想的,就只有且丁一个人了,当真是凤毛麟角。
恩,且丁也一直这样自吹自擂,其实他自己心里清楚,他其实算不得有理想,说是有文化兼比较爱发牢骚,就比较正确了。因为他有文化,外貌又比较磕碜,所以在前雨林山庄的时代,他一直被称作“三寸丁”,同时备受排挤,在山庄里干的是挑大粪的活儿,谁都不愿意和他说话……不过没关系,野人烧烤铺子开张以后,且丁很快就会发达了,打上了野人童虎的顺风车以后,他才真正成为有文化而且,有理想的仆役。
不过王少川现在还不认得且丁是谁,也懒得关心这些雨林山庄里的旧人仆役,他的人力车赶到胡博臣的府上以后,也不管主人在不在家,更不等下人通报传信,直接就肆无忌惮地闯进门去了。
胡博臣正在当值,听到家中的仆役,气喘吁吁地跑来报信以后,顿时大惊失色,心想野人童虎这厮一向贪财好色,忽然闯到我家里来,莫非是想抢走我的财宝和我的女儿?呃,貌似野人童虎这厮在雪山宗有很大的影响力,连车笃才大人都会这厮毕恭毕敬的,搞不好是雪山宗某个大人物的亲戚弟子?亦或者是某个大人物的私生子?
胡博臣又想,不管这厮的具体身份是啥,反正他肯定是个大人物,貌似这样的话,我的女儿被他抢走也不是什么坏事情哎。从野人童虎对待乐秀儿——是的,现在整个胡镇的人都知道,乐秀儿其实就是乐清儿了,这种八卦绯闻,根本就瞒不过爱打听、爱娱乐的天界居民啊——的事情来看,这厮倒不像是个吃干抹净拔**无情的恶人……不过,呃,那个啥,要是这厮抢走我的宝贝女儿以后,又看上了我的新娶进门的那一房小妾咋办?
想到这里,胡博臣顿时激灵灵打了个冷战,心想我可不能学胡佳亮那个绿帽公,我得赶紧回家去,看紧了我的老婆和小妾先。至于我的宝贝女儿嘛,啧,那个啥,女儿啊,你可别怪爹爹心狠,这野人童虎可是个大人物,榜上这一位,不光你在族中风光无限,就是整个儿家族,搞不好都要跟着你沾光勒。
胡博臣拼命打马回府不提,王少川一点儿时间都没耽搁,闻着马骚味儿,就直奔着马厩而去了。
一路上走着的时候,说实话,王少川真是打从心眼儿里感谢胡氏家族的族长与长老会联席会议,正是他们规定了镇中房屋院落的最大面积限制,使得即便是胡博臣这种家族高级官员,他的官邸也不过只有区区十亩而已,他很容易就直接找到马厩的位置了。
至于雨林山庄的大面积,那是因为雨林山庄不是官邸,更不是任何族人的固定住所,那里只是一个别院,产权永远在族长与长老会的手中,赏赐出去的只是使用权而已。也就是说,今天能赏赐给胡雨南,明天就可能赏赐给胡佳亮。
当然王少川要是赖着不走,或者硬是不还,胡氏家族也只能捏着鼻子认了,谁叫他王少川现在势大呢。
很快来到马厩的位置,乐秀儿还没到门口,就被浓重的马骚味儿给熏的有点儿头晕。不过她是决意要誓死跟随野人童虎的了,所以硬着头皮跟着走过去。但是到了马厩的门口以后,她就实在是走不进去了。
胡博臣的官邸总共才十亩地大小,就算他爱马如命,也不可能把官邸的十亩地全都改成马厩不是?总还要有足够的地方,容纳女儿和妻妾居住吧,仆役和下人也总不能住到府外面去不是。
六个标准篮球场大小的马厩,里面塞了超过六十匹马,刚从王少川手里买来的宝马,还都没来得及转移到他在镇外的别院当中去呢,所以,也就可想而知马厩里是什么味道了。
王少川笑着朝乐秀儿点点头,说:“你就在那里等我。”
乐秀儿嫣然一笑,温驯地点点头,摆出最优雅婉约地姿势站在那里。只要有这个男人的一个眼神儿,什么臭味儿啊、骚味儿啊,统统地都不在话下了。
一个身穿绿色长裙的黑发少女,悄悄地来到乐秀儿的身后,乐秀儿没有武功,自然毫无察觉,王少川看到了,却毫不在意。看那个少女一脸好奇宝宝地模样,对马厩里浓重的马骚味儿毫不在意,连眉头也不皱,说明她是闻惯了这种味道的,再加上她熟门熟路的样子,王少川几乎可以肯定这个少女就是胡博臣的宝贝女儿了。
绿色长裙的少女容貌只是中上之姿,比起乐秀儿都差得远,王少川自然混不在意,他修炼的合欢图,乃是神奇无比的自己循环,自然就导入天地间的阴阳之气为己用,根本都无需找人双修,所以找女人多是为了纯粹的乐趣,就像有人喜欢收藏古董和字画,有人却喜欢收藏火花和海报一样,王少川现在的乐趣是收藏美女。
这个少女并不是美女,看起来貌似也没什么特长的地方,所以王少川自然而然地也就对她不感兴趣了。
不管少女看向他好奇的眼神,王少川笑呵呵地走入马厩当中,自顾自地走马观花地看六十多匹马。
王少川不是二重天的人,自然审美观和挑马标准儿就和二重天的人不同。实际上,就算还是在地球上,因为王少川不是什么爱马之人,所以挑马标准儿也肯定和公认的挑选评判马的标准儿不同的。
直接略过了自己刚卖给胡博臣的那些宝马,王少川开始看胡博臣收藏的宝马,那些马可都是在单独的马厩里的,很显眼儿,不过,这里的马显然也不能让王少川满意,因为它们统统都不符合王少川心意中的标准儿。
王少川没注意到,当看到他略过那些宝马的时候,身穿绿色长裙的黑发少女暗暗地吁了一口气。
最后,王少川在马厩里转悠了一圈儿,目光最终落到了一匹光溜溜的小马身上。
见到王少川的选择,乐秀儿和绿裙子少女全都看直了眼,不可思议地嘴巴张成一个圆圆的“○”字型……
第三百零五章 我家悍马(之二)
乐秀儿虽然不懂好马是怎么挑的,但是她至少知道劣马是什么样子的。就算她连劣马是什么样子的都不知道,那么她至少能看到那匹小马的旁边、小马的妈妈是什么样子的——那分明就是一匹安塔马。
安塔马其实并没有乐秀儿想象中的那么不堪,其实,安塔马才是二重天马匹历史上的一个划时代的发明。因为发明人叫做安塔,所以叫做安塔马,以及现在N多的安塔马变种,也统统都称之为安塔马。
很早以前,二重天里拖车的一般是牛和驴子,有钱数人用牛,一般人家用驴子,马匹可很少有人舍得用来拉车,因为那个时候的马匹只适合单骑,并不适合拉车,马匹的负重能力更是糟糕的一塌糊涂。
这个时候安塔出现了,这位“不务正业”的内劲高手是个爱马如命的人,他花了七十多年的时间,终于通过一系列手段,创造出了特别善于负重的安塔马。
从此,安塔马成为拉车运输的第一选择,因为再跑的慢,安塔马总归还是马,要比牛车跑的快几倍,负重能力却更强几倍。之后不断有人对安塔马进行改进,使得安塔马的变种越来越多,应用范围也越来越广泛,最便宜的安塔马就算是普通百姓也买得起用的起。
所以说,安塔马才是二重天马匹界划时代的发明。只不过,大多数人的眼睛只盯着那些拉风的名马宝马,都忽略了自己身边不起眼的安塔马。
王少川最终挑选的那匹小马,正是安塔马的变种之一。
看看小马的妈妈就知道了,至少乐秀儿知道,这种安塔马绝对和漂亮无缘,黑色和灰色相间的毛色,就好像一个人剃完秃头之后才发现脑袋中间还有一圈儿毛茬子似的,难看的一塌糊涂。
而绿色长裙的黑发少女惊讶的则正是这一点,这种安塔马虽然毛色比较丑陋,但是负重能力非常出众,耐力也非常的强大,跑起来速度不慢且又稳当,就是食量大了点儿,体重也偏大了。不过好在这种安塔马不挑食,上好的精饲料可以吃,山上的野草也同样吃得,好养活。
这种安塔马基本是军用的,价格虽然不是特别的贵,但是却是有价无市。也就是说,就算你有钱数也买不到,要提前好多年预约才成。胡氏家族也是好不容易次购进一批,特地给后勤运输部门增加机动能力的。
胡博臣仗着权势扣下两匹,悄悄地配种,想着到时候还回去两匹大马,他则名正言顺地留下小马。这事儿知道的人不多,如果不是事先知道的话,就算你看到这种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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