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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的一万零一条理由-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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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也不知怎的,每次见到母亲,我满腹的话就无法表述,说的都是平凡的家常话,母亲回的话也如此。我想,也许最珍贵的情感往往难以用语言表达,只有用心来传叙罢了。
  

滴水之恩
我们当时的班里,有个名叫金龙的男生,此人的名字起得富丽堂皇,可品行却是一塌糊涂。他有点“斗鸡眼”,眼睛总像是在凝视鼻尖的正前方;头发理得极短,根根竖起;而且学习成绩也很烂。当然,他最大的特点,一是穷,穷到非拖欠书杂费不可;还有就是爱打架,谁冒犯他,他就抡拳头。有时他也打输,印象最深的一次是他的腮帮子被打肿了,顷刻间一张脸胀大了一圈,像猪头。
  我和金龙几乎没有什么交往,那时我是个胆怯的女孩,我保护自己的诀窍是:不去招惹金龙这样的首恶分子,甚至连目光都不在他身上停留。
  有一天轮到我值日,却发现金龙捂着肚子坐在椅子上。我放慢打扫的速度,故意看着窗外。隔了一会,忽听“哐”的一声,他竟跌坐在地上,牙齿将嘴唇咬出血来。
  我不得不跑过去问他怎么了,他只是摇头;我拿出手巾给他擦血,他没接,只用手背在嘴上抹来抹去。
  后来我才知道他肠子有病,有时会痛昏过去,可他怕贫穷的父母担忧,从不对家人言及,每次发病都是靠自己的免疫能力,慢慢挨过去。
  又过了不久,班里排演大合唱,准备国庆节全体上台演出,并且规定每人准备白衬衣蓝裤子,可金龙说他不参加。知情的人说,他没有白衬衣。到了演出那天,大家都觉得少一个人不好。于是我就出面向邻班的男生借了一件白衬衣交给金龙。金龙先是推让,面红耳赤,最后还是接受了。
  演出散场后,金龙将衬衣还给我,他居然把衬衣叠得工工整整,就像一个非常斯文的男生,这令我非常惊喜,忽然感觉他并不是那么可恨。
  不久,班里就传出闲话,说金龙在他的小本子里记着我的名字。有人说那是个黑名单,上了那个名单可能要挨拳头了;也有人说,金龙钟情谁,就把谁的名字记下来。
  这两种说法对我来说都是可怕的。可直到毕业,金龙都没来找过麻烦,弄得我倒在心里藏了个谜团,甚至又恢复了冷淡的态度。
  不知过了多少年,有一次我在闹市与金龙相遇。此时,他已是个沉稳、温和的父亲了,说起当年的生活,他忽然说:  “你的名字也在我的名单册里……”
  我几乎叫出声来:  “为什么?”
  他说他至今还保留着那个名单册,那里记的是帮助过他的人的名字,他是个不惯言谢的人,但他以他的方式表达深藏于心的感谢和敬意。
  人与人骨子里也许都是记情的。另一个我认识的女孩,也是家境贫寒到眼看要挨不过去了,后来社会送来了关怀,她的同学也慷慨捐款捐物。她将同学们的赠物放在箱中,舍不得动用,说是每天打开箱子看一遍,想到周围有那么多的关怀、爱心,就忍不住喜极而泣。她要永久保存它们,这是一生最宝贵的精神财富。
  还有一位学音乐的年轻人,怀才不遇,四处碰壁,有一次他遇上一位音乐大师,大师认为他有天赋,就给了他一张名片,并在上面写满赞扬的话。那年轻人从此敲开了音乐殿堂的门,步入成功。后来,他无论走到哪里,总把那张名片带在身边,一来表示永不忘知遇之恩,二来,提醒自己成为一个仁爱的、关怀他人的人。
  世界因为这大大小小、绵绵不断的人与人的关怀而变得永恒,事实就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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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与汽车
对于机械的构造以及操纵机器这类事,我是天生的笨拙。为此我是又喜又忧,喜的是世上哪有完人,人常是这样,在某些方面弱智一点,在其他地方便冒出些许看家本领,既然与这些钢铁家什无缘,那就只求尽多地聚些才能在文字方面。至于心怀遗憾的是,我从小酷爱汽车,长久地凝视飞驰而过的汽车总是幻觉那化成一匹匹飞马,能够载着人去梦想的地方。
  当然,人是极容易爱上汽车的,因为它确实是个上好的东西,它圆了人类日行千里的奢望,给予人们以往所可望而不可即的观念和想象力,它使人类抵达了自由奔腾的新境界,甚至,它改变了人类的生活。自一九○八年亨利·福特开始批量生产T型汽车,迄今不过九十余年,这门新兴工业席卷而起的发展旋风足以说明,在当代生活中,它具有异乎寻常的力量。
  汽车已无所不在地渗透于我们的生活,驾驶汽车者也成为庞大的一族。平心而论,我见过的车技最棒的司机几乎都在山野,不在都市。其中有个名叫恩主的藏族小伙子,他驾一辆旧依维柯载我们从梅里雪山山脚下的德钦赶回迪庆中甸,夜深了,海拔四千米的险峻山路上闪着寒冷的雪光,从路边的断崖陡壁下冒出一团团浓雾,汽车似乎只有贴着山脚才能蹒跚前行,就是这样,恩主的车仍在疾驶,仿佛腾云驾雾,他把持方向盘时的那种怡然,真是达到了人车一体的境界。
  另外,多年前还有一次,我去四川峨眉山,包下一辆个体汽车,车子临开时,车主才将司机招来,我一看,那人竟是位独眼龙。尽管如此,他在盘山公路上将车开得风驰电掣,还常常将双手从方向盘上移开,真是令人惊魂难定。一路上,他大谈他曾把车开得滚下山崖,车子挂在尖石上,而乘客都从破车门里抖落出去。事后才知,他这是在要挟乘客,乘客若服软,奉上若干小费,他就能把车开得平稳非常,我至今仍为自己那种咬紧牙关,豁出来冷眼观望的劲头而自豪。
  大约是在年前,我又抱着这种豁出来的劲头去学驾驶,于是,这所驾驶学校就有了个技艺极臭的学员。我的师傅姓张,很是苦口婆心,每次见到这样的好人坐在我开的车中头一点一点地做鞠躬状,我都心生愧意,只恨朽木不可雕也。不过,比起我的一位相知的文友,我还算是块特殊材料。她在学车期间,慌乱之中错将油门当刹车,将站在车前指指点点的师傅一头撞进水沟。
  与丈夫相约一块去学车,是因为惧怕人与人之间不带感情色彩的竞争,不料,掺和情感的竞争也麻烦。在学车进程中,这位先生实在好为人师,对我的车技频频指责,还自称为戴师傅。不过,每次坐丈夫开的车,总是为其担惊受怕,毫无享受之感。我的另一个朋友表现更绝,她坐其夫开的车,每每便在一旁督战,叫着:  “当心!刹车!”而且说腿酸难忍,原因是她为丈夫捏一把汗,喊刹车时还非得在脚下使劲,暗自帮丈夫做踏刹车的动作,那是令人感慨的,自己人呵,相伴中有着柔软无尽的琐碎,更有催人泪下的彼此的呵护和亲情。
  驾驭汽车需要经验与勇气的完美统一,然而,我认为更高的境界则是理智与思想以及对人的珍视。我不是个开车好手,但我信奉匀速前行。只因汽车再聪明也仅仅是机器,它不懂在黄昏时,应该体察行人归心似箭的心情;也不明白下雨天要礼让抱着婴孩的母亲,而驾驭汽车者能赋予它这样的好心和智者风度。另外,适当的车速真正符合一个伟大亘古的物理现象:匀速前进,风景无限,车速过快,视野越窄。不仅驾车如此,生活何尝不也被包含在其中?悟到了这一点我十分欣慰,似乎已不枉这一番对汽车的痴迷,以及对生活和人的敬畏之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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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客
自小就有东方人传统的好客倾向,喜欢家里人来人往,而且最好是远途而来的客人,有点神秘,难以捉摸。这种对来客的特殊要求来自于我的一个女伴的经验:她有一大门亲戚,就住在相邻的弄堂里,他们经常趿着拖鞋,套着汗衫不请自到。这样的客人虽然彼此不生分,但也失却了主客间的彬彬有礼,甚至某种期盼和惊喜。
  当然,这已是一种相互烂熟的关系,不存在客来客去的分寸和情致,那两大家人在一块的不分你我,无所顾忌,不知怎的不像是人来客往,倒像是聚众闹腾。
  最难忘的是自己成立家庭后第一次请朋友上门来做客。当时,真是怯生生的,惟恐难以使朋友尽兴。后来才慢慢发现,较客人而言,主人才是一个灵魂性的人物,从某种角度说,还能左右客人在这段时间内的幸福还是痛苦,比如主人热情,客人就倍感温馨;再比如,主人端出什么待客,客人就得用什么,天经地义,别无选择;主人要是盛情留客,客人一时半刻就无法脱身。
  我就做过被盛情挽留的客人,开心温暖中有着感叹和不如意。那是一个单亲家庭,朋友的孩子七八岁。这个小男孩每次总是瞒着他母亲早早拨来电话,听我答话就明知故问地说一句:  “你还没出来呵?”有时,他会隔十分钟拨一次,有点等不及了。直到有一次,拨过来没人接了,这才舒出一口气,飞跑到弄堂口来候着。最好玩的是,他会在我抵达后,悄悄地把我的皮包和鞋子藏起来,不让走,一定要保证过不久再去,他才放行哩。其实,客人在时,他也没太多的话,最多是当客人说到他时会倏地抬起头,感激地一笑。他还是孤独,祈盼多一点爱抚。所以每次去这位朋友家我都会多坐一会,唤着这小孩的名字与他说说话。
  我见过最奇特的来客是一位外埠的朋友,她说想喝点我煮的鸡汤,我说欢迎欢迎。结果她上门来时竟像迁移似的提来五口大箱子,满满地堆了半间房子,而且一个个都沉甸甸的,像是装着金银财宝。问下来才知,她要坐中午的航班,为了能从容地品尝鸡汤,只能把行李来回倒腾,省下些时间。这是个什么样的人哦,为了多见朋友一面,舍得不厌其烦地大忙一番。那样的人,即便不开口,也会暖着人心的。
  待客之道中最沮丧的事要数说好要来的客人,突然变卦说不来了。那仿佛是一朵花结了花苞却无法绽放;一个句子有了逗号却无法继续,活活憋在那里。
  我还觉得邀请父母来做客是最温馨的,在完全属于自己的空间里和老人叙叙家常。昔日的一家人分掰成两家人,脑子里想什么就絮絮地说什么,既有一家人的松弛,又有两家人的得体,那是待客的最高境界了。
  不过,如今的潮流是另外一个样子了,待客往往都在饭馆酒肆,彼此进退自如。但我觉得这也是现代人善于将自己藏起来的一种表现,其实,相熟相知的朋友连相互的家都未拜访过,那个中的感情应该是跛行的,因为惟有上门做客才能更多地看到一个人的生活痕迹。
  人与人的美好往来,包括好客的天性,永远是一种美德,它既是人内心的热情与强大,也是一种软弱,与人共处时,时光流逝飞快,生活会更容易,更舒心。
   。。

校园生活
我常跑校园,小学、中学、大学都去,到了国外也会找学校进门兜一圈,那种急切程度仿佛不仅仅是职业需要,而是从骨子里生出来的一种情结。只可惜从小到大,我的那些母校不是被兼并了就是因故搬迁了。说实话,再回母校已找不到原汁原味的记忆了,连毕业前悄悄镌刻上自己姓名的那堵墙亦被推倒了,这是件伤心的事。
  先生在一所大学当教授,有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我们与校园毗邻而居。那是些令人欢喜的日子,我们常去挤食堂吃大铁锅里煮出的饭菜;在人声鼎沸的大礼堂看电影;或是听合唱队的女生唱歌,那种生活带着一种年轻人的芳香。
  最最美不胜收的是黄昏在校园散步,校园里竖着高高的旗杆,图书馆灯火通明,带着一种上进和朝气。校园内的树往往较公园的树少一些雕琢,我喜欢有几棵粗枝大叶的树;它们也喜欢我,每次我漫步到此地都会飞落几片叶子表示问候。站在校园,总有些神圣的感觉,目光看出去是如此,灵魂中闪过的更是一片非常晶莹剔透的景象。虽说现今的校园生活已不似以往那般纯净,多了许多五花八门的东西,但与尘世相比,仍有一种隔岸相看的纯洁和干净。
  人在校园里待久了,嘴里讲的词汇也常飘着书香:学生、先生一叫,相互间就有些脱俗,也有些闭塞。先生在那儿当博士生导师,我因而沾光做了他不少弟子的师母。我的观点是这种博导当得古董些为好,做学问的人越老越值钱,容易让弟子望而生畏。可先生却老穿着布裤子、运动鞋,装束上多少有点年轻人的浮夸。有一次我撞进书房,却见他比划着胳膊在唱“弯弯的月亮”,后来才知是为校庆排演节目。演出那日据说大礼堂学生观众爆满,这位博导还像模像样地留了不少舞台剧照。又过了一阵,我在同仁相聚联欢时看见北大教授曹文轩载歌载舞,这才释然;人在校园,即便有几根白发,心中仍会存有些激动不安的语言,外人难以读懂,也不必去读懂。
  校园生活是一种经历,那种经历带来的最大财富是有一大拨同学。一个同学抵十个熟人。人与人彼此一称同学,心胸便敞开许多。一道成长,一道求知,同一个起点,这就形成了铁定的好感和亲近。人往往可以不记别的情,可却不由自主地念及同学之情。我参加过的几次同学相聚,无不带着那种让人心软的情绪:真切的问候,细细的追索,美好之中又带着清高和矜持,不似别的社交场合的人物关系,乱糟糟地夹裹着私下交易。
  我常对女儿说,将来我要送你去住校园,睡硬板床,吃大食堂的粗茶淡饭,到图书室去抢占座位读书到深夜。去那儿并不仅仅为了文凭,而是去过真正的校园生活,那是一种美好的年轻人的经历,带有一种特别明媚的光泽。这种光泽会零星地存在着,不论多久,蓦然回首,它仍在闪烁。在它闪烁光芒的那一刻,人都会发觉自己被轻轻地触动着,因为曾有过的纯洁其实是生活中最美丽也是最精髓的东西,它将留在心底直至永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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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格里拉并不遥远
对于地处滇西北的迪庆香格里拉,我梦萦魂牵。当然,我对所有美名传天下的地方都存有着难以遏止的心动。在我的观念中,最为理想的生活模式就该是:写作、旅行;再写作、再旅行。套用一句老话,即为:假如我不在家,那我一定是在旅行;假如我不在家,又没在旅行,那我肯定是在去旅行的路上……
  “香格里拉”在当地藏语中意谓:心中的日月。我认为它那最奥秘神奇的好看之处,在于天然的瞬息万变。我们几乎在一天之内“走”过了世上所有的季节:一会儿是芳草青青的金沙江畔,一会儿便到了冰雪皑皑的雪山峡谷;先是广袤无际的千里草原,后是密林之中的粉白色民居;隔了一条河,翻过一座山,就是另一种民族风情了,人们的服饰,村落的布局,甚至牧羊女的山歌都变了,是簇新的韵味了。
  在穿行香格里拉大峡谷群时,我几乎成为一个沉默的人,只顾凝望着近处碧绿的草甸,那分布着的秀美旖旎的兰花、龙胆、百合;远处则是一派雪域高原的壮丽,洁白痴情的雪峰,映衬着湛蓝的湖泊。这奇异的美景让人叹息、发呆,一时难分天上人间。
  置身于纵横的河谷、灵秀的山川中,时时能感受到心灵的憩息。在现代都市忙碌而躁动的生活里过久了,跑到这雪峰群山脚下,亲近着大自然,倾听大地松涛的声息无异于精神上的吸氧。博大的自然具有难以抗拒的感召力,久久地面对它,倏地,心里像点起了灯,仿佛有亮光摇曳,教人心生感动。在那一刻,质朴而安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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