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八二电子书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时空倒爷的民国奋斗-第3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不过想了想倒也正常。他家里并不富裕,之前也只是个学生,大学时代虽然打过不少工,但收入并不高,加上期间还谈过女朋友,花销自然是大,基本没什么存款。毕业后,他去当乡村医生,收入一样不高,赚的钱能付生活费就不错了。能有这五千多的存款,大半部分都是他后来在网上写小说赚的。

    实际上他写小说期间,赚的还是可以的,远远不止这五千,不过他那时候过于年轻,赚了钱就不知道怎么花,结果掏出大部分去买了个挎斗摩托车,也亏得那时候他女朋友跟他分了手,自己也因此而性子变稳了,平时花销很少,才能剩下这点存款。

    “不过,那都是过去式了。”李志高摸了摸小手指上的黑指环,“很快,就会好起来的。”

    接下来,就是要大采购了。

    之前他就想好了,以他目前的能力,不适合搞太大,应该是先以赚快钱,积累资金为目的,而在清末民初那个时代,有什么东西比药品还暴利的?

    手表?嗯,那个可以有,就是购买成本有点高,可以少量进点货当点缀,先试试行情。

    钢笔?这个也可以有,自己在那个世界第一次交易就是用圆珠笔换的,不过圆珠笔有点小敏感,还是钢笔好,看刘润生的样子就知道,这钢笔之类的肯定好卖。

    想到就做,他很快就骑车来到小商品城,去了一家比较熟的药店,他一比较要好的大学同学就在这工作,不会亏了自己。

    去的时候,他同学不在,不过其他人都认识他,因此同学在不在的,也没啥两样,同样会给他优惠。因为都知道他在卫生所上班,连理由都不用找,就在药店批发了一批复方新诺明之类的磺胺类药品,都是找那种最便宜的来。

    除了磺胺类药品,他还买了些链霉素,氟哌酸,青霉素等价格便宜的广谱抗生素,外加治疗肺结核的异烟肼、利福平等药物,这是他给刘润生老娘准备的,就算用不上,也是有备无患。

    此外,消毒药水,碘酒,酒精,纱布,红药水等外用的,以及其他常用药,也都弄了一批,又把针头,玻璃制的肌注器,口罩,白大褂,橡胶手套,全套输液器,听诊器,体温计,水银柱式血压测量仪仪等医疗器械,都买了一套。

    总之,这么一批连药带器械下来,开诊所未必成,但带着行走乡村,给人看看常见病还是绰绰有余的,要是去清末民初,那绝对是大杀器,横扫一切啊。

    买完药品,他又在小商品城批发了两百支不锈钢外壳的钢笔,杂牌子,便宜货,批发价五块钱一支,但样子很好看,很能唬人,想必去清末民初应该会有市场。

    买了这些后,李志高想了想,又去了一个搞演出用品的服装店,选了半天,终于租了一套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美国上流社会人物的演出服。

    这套演出服,是一整套燕尾服套装,什么高顶帽,黑皮鞋,披风、上衣、裤子、衬衣、领结、粉手绢、白手套之类的都包含在内,大都是比较高档的仿真丝面料,其中还有许多小花边小点缀,看着就高端大气上档次。

    除了燕尾服套装外,他还另加了一根装饰精美,杖头鎏金镶宝石的文明棍,当然,宝石自然不是真钻石,而是被称作苏联钻的立方氧化锆。这假钻石做工很好,又用现代工艺多面切割,不但外形典雅,而且光泽亮丽,奢华而不庸俗,以清末民初时候的水平,就算是宝石类的专家,不拿来仔细辨别,也根本分不出真假,更不用说普通人了。

    李志高早就想好了,去清末那个时代,弄个假辫子戴着实在难受,而且也不保险,如果不想戴假辫子,又不想被抓,恐怕只有一个办法,那就是当假洋鬼子,挟洋自重了。

    他以前也看过不少写那个时期的小说,其中发现,那些洋派打扮的买办之类的假洋人,是不受清政府辫子限制的,而且还有各种优待。不过,清朝时期的一套洋装价格不菲,一般人也穿不起洋装,更别说燕尾服了,普通人还真没条件去做那个打扮。看看清末民初那些穿洋装闹革命的,有几个不是家里有钱的富二代富n代啊。

    至于身份问题,他也想好了,就打算假冒留美归国人员。

    要知道,美国是个移民国家,又很注重个人**,因此是没有身份证的,所以驾照就成了美国人的身份证替代品。而在二战罗斯福总统之前的时代,由于情报机关很不给力,美国人在个人身份的问题上更是隐秘无比,要查一个人,还是旅美华人的情报,基本是查不到什么东西,跟后来美国的强大情报能力相比,根本就没有可比性。

    而相反,当时的英国德国等列强国家,本身外来移民少,又已经是一战边缘,气氛紧张,国家机关对本国家人口的控制力还是比较强的,起码要查个华人还是比较容易的,再加上李志高的英语实际上带着不少美国味,因此,综合起来看,假扮留美生,是最好的选择。

    二十世纪初的美国上流人士在穿衣打扮上,跟英国人差别不大,区别只是一些细节上。比如英国人的穿着整体看起来更紧凑,或者说比较收身,穿起来要美观多过要舒服,而美国式的则略显宽松点,自由点,穿着更舒服。

    李志高租的这套演出服,如果真的穿去清末民初的话,那是绝对的吸引眼球。

    正所谓佛要金装,人要衣装,穿这么一身闪亮套装过去,估计就不会再有不开眼的警察找麻烦了吧。

    至于为什么是租,不是买,这个么,人家这套衣服虽然不是真丝,但用料做工都很好,加上那堆零碎,整套的价格依然是很贵的,他目前可买不起,但租还是可以的,顶多以后有钱了,再买下来就是了。

    租好了衣服,觉得差点什么,李志高又去买了个复古的精美皮箱,以及一只样子精美,镶钻鎏金的复古怀表。

    皮箱子实际上是人造革的,很便宜,只是外表看起来很实在而已;至于怀表,样子虽然很复古,外表用料也很讲究,但其实是石英表。

    皮箱还好,但那个怀表,表面可都是鎏金镂空带镶钻的,看起来华贵无比,在设计风格上,属于古典中带着一些现代元素,不管怎么看,也都是同样的高端大气上档次,尽显奢华典雅的贵族风范,绝对配得上他那套燕尾服套装。

    这怀表也就是表面光,虽然工艺不错,但上面的装饰品都是高仿假货,比如金丝不是真的黄金,钻石也不是真的钻石,看着好看罢了,当然,由于是石英表,时间上反而要比普通机械表准多了。

    买了这些后,李志高这才想起来,只是买个怀表去那边装逼似乎太浪费了,这东西在那时候也是很值钱的啊。

    干脆一咬牙,把剩下的钱,全买了十块不锈钢壳的机械手表。

    这十块国产机械表的样子远不如那个石英怀表好看,没有镶钻,没有鎏金,只是普通不锈钢壳子,还是小厂杂牌子,但因为是机械表,做工不错,还能三十米防水,所以价格也不便宜,每一块表都比他的复古怀表贵,批发价最少二百二,十块表加起来一共花了他两千二。

    本来他想买更便宜的,可惜这年头的机械表,就没有真正的便宜货了,跟廉价的石英表以及电子表远远没法比,他买的这批,已经是这里最便宜的机械表了,当然,不在这小商品城买,仔细网上搜,肯定还会有更便宜的,但他没那个时间等了。

    不过想一想,这些手表是拿来卖给人的,自然不能搞石英表或者电子表那么高技术的东西,所以只能是机械表了。

    弄完这些后,李志高看看也差不多了,再多,他的三轮挎斗摩托车就装不下了。

    又买了一套护目镜,外加一顶仿德国m35钢盔之后,这才带齐东西,再次骑车回到他当初在小河村当医生时候租的平房里。

    之所以还回来这个地方,自然是因为隐秘,毕竟穿越这种事儿还是保险点,别让人知道的好。

    等回家之后,李志高就开始把买来的东西开始二次加工,也就是把一些敏感的包装啊,刻字啊,标志什么的去掉。

    比如胶囊,他都给去掉胶囊皮,药瓶也撕掉标签,重新用笔写上成分,药片如果有英文字母,那也干脆都磨成粉。其他如钢笔,手表之类的倒是好说,毕竟他买的时候就选择过,顶多有一些英文字母的刻字,没啥敏感的,甚至更显档次。

    等忙完这一切,天色也黑了,这就去饱饱的睡了一觉,等睡醒之后,发现戒指的穿越能力已经结束冷冻期,可以再次进行穿越了。

    洗了澡吃了饭,穿戴整齐,又在屋子里把大包小包的东西都放在自己的三轮挎斗摩托车上。

    什么?怎么不放进空间里?那是因为空间储物的收纳释放功能还没出冷冻期,而他却等不及了。

    再说了,他上次穿越的时候,没用储物空间,但身上的衣服圆珠笔之类也跟着穿越过去了,因此他觉得可能自己身边一定范围的东西,也可以跟着穿越。

    这次骑着摩托车,正好尝试一下,看是不是自己周围的东西能一起带着走,就算不行也没关系,反正自己衣服口袋里也放满了东西,不愁去那边身无长物。

    看看准备的都差不多了,李志高这才骑上摩托车,念动咒语,一下子原地消失,向另外一个世界穿越了过去。

    欢迎广大书友光临阅读,最新、最快、最火的连载作品尽在!
第六章 高调进城
    安平客栈的老板张富贵也算见多识广的人了,但眼前的一幕,还是让他有些目瞪口呆。

    好家伙,原本穿的挺寒碜,表现挺鬼祟的一人,这才一天不见,转过头来就成了气派奢华,富贵的让人不敢直视的洋人,不,假洋人。如果不是他自己走过来说要退房,他怎么也不会相信这个趾高气扬一身贵气的假洋人,就是原先那个人。

    实际上不止是他,当李志高头戴高顶帽,一身燕尾服,左手提皮箱,右手文明棍出现在客栈门前的时候,客栈里所有的人,都是先吃惊的看一眼,接着就迅速低下头,或是把目光看向别的地方,或是偷眼悄悄的看,基本没人能,或者说敢把目光正眼放在对方身上瞧的。

    这倒未必是自惭形秽,关键是大家都不想惹事儿,因为这明显就是一派洋人打扮,还是很牛很富贵的那种洋人,而如今的世道,洋人是最不能惹的家伙。

    对这个效果,李志高挺满意,这至少说明他的唬人战略成功了,连这些客商都这样,想必就算去了城里,那些警察巡丁之类的,也不敢随便过来找自己麻烦了。

    退了房,就在老板找零的功夫,李志高这才把眼放在了客栈门口,那里,正独自蹲着一个中年人,正是先前自己在这个世界最早遇到的那个货郎子——刘润生。

    之前自己走过来的时候,他就往自己这边看过,但也是看了一眼就低下头,显然没认出自己来。

    至于刘润生自己,也还是上次那身打扮,只不过这次他没有带他的扁担,是孤身一人在那蹲着。自己之所以没立刻跟他打招呼,就是想试一试自己的装扮效果,现在试出来了,自然就不必继续装了。

    微微一笑,跟客栈老板拿过零钱的李志高这才漫步走到刘润生跟前,轻轻用文明棍戳了戳他,一下就把刘润生给吓的蹦了起来。

    看见对方吓的居然点头哈腰甚至要下跪的样子,李志高连忙摘下帽子,再次展颜一笑:“别怕,是我,李志高。”

    听李志高这么说,又仔细看过后,刘润生这才惊讶道:“啊?你,您,您是那个李,不,那个留过洋的李医生?”

    “如假包换。”李志高笑道。

    “可您,您怎么,怎么穿的,穿……”

    “我怎么穿这身衣服?”李志高笑着问。

    “是,是啊。”刘润生木木的点点头。

    “这问题很重要么?”李志高耸了耸肩膀道。

    “不,不重要。”刘润生连忙摇头。

    “你等很久了?”李志高又问。

    “是。”刘润生点点头,“从昨天开始我就在这等了。”

    “昨天?”李志高诧异道,“上次我不是说后天么,你昨天来干嘛。”

    “这个……嘿嘿。”刘润生摸了摸头,笑了笑不说话了。

    “好了,先别说这些了。”看见他这个样子,李志高干脆学电影中那些西方绅士一样,挥了挥带着白手套的手指,“既然你来了,那我自然要兑现承诺,走,这就去你家吧,先看看你娘的病。”

    “啊?那太好了!”刘润生大喜,“那我们这就走吧。”

    “先不急。”李志高笑了笑,“你家在哪儿?离这多远?”

    “我家就在太平府,离这边么,也不远,走三个半时辰的路就到了。”

    “走三个半时辰的路?七个小时?我的天,这还不远?我可走不了那么远的路?”

    “这……”刘润生皱皱眉,“也是,您是贵人,走路是不成的,那,要不,我给您雇个马车?”

    “马车?算了吧。”李志高连忙摇头,“就这边的破路况,还有那没有减震的破双轮马车,得颠死我,坐车还不如走路呢。”

    “那雇轿子?”

    “轿子?我倒是想坐一下,但那也太慢了,我赶时间,可等不了。”

    “这怎么办?难道骑马?可我这一时半会儿的,也找不到可供骑乘的好马啊。”

    “不用急,我早料到了,跟我来。”李志高说完,就当头走了出去。

    看到李志高走开,刘润生立刻跟上,等走到客栈后面一处灌木丛之后,他再次张大了嘴巴。

    无他,只因为在灌木丛之后,正有一辆他从来没见过的,前后有两个大黑轮子的,外表呈蓝色的机器车,而李志高就骑在那个机器车上面,身上披了披风,头上换了铁帽子,还戴了个奇怪的眼镜,此刻正在往手上套一副黑色的皮手套。

    毫无疑问,这就是李志高带来的二手长江750挎斗摩托车了,试验证明,就算不把东西存进特殊空间内,只要这东西是在自己周围一定范围内,或者说,在戒指发出的光球笼罩范围内,也可以跟着穿越过来。

    “这,这是什么?”

    “摩托车,代步的洋玩意儿。”李志高笑了笑,“用这个,可比你走路快多了。”

    “可是这……”

    忽然,机器车轰的发出一阵响声,把刘润生吓了一跳,紧接着,那已经戴上防风口罩的李志高对刘润生摆摆手:“别废话,快点上来,顺便指个路,我带你去!”

    机器的力量果然就是比人力强,在刘润生印象中要走三个半时辰,七个小时的路程,坐这个摩托车只要半个多时辰,也就是一个来小时就到了,这还是因为路况不好,李志高不敢全力飙车的缘故。

    很快,在一路尘土跟一路惊讶的目光中,李志高带着刘润生来到一座县城的门口停了车,城门口几个扛枪的辫子兵只会张大了嘴巴盯着发呆,愣是不敢过来盘问。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