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我先爱,你随意-第134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你能看到我?”等等诧异地问。
我恍然大悟,很多人都说,小孩子是经常能看到灵魂的。
我说等等,我们走吧,被人发现很难为情的。
“你们是死神么?来带走我妈妈的么!”韩念突然就哭了:“别带走她好么?她真的好辛苦的。我一直劝她给我找个爸爸回来,可是她说没有哪个男人真能受得了我这个儿子呜呜呜,你们要带就带我走吧。
我妈需要有个好男人来爱”
我承认我看韩千洛的儿子真的很不顺眼,比我家等等差远了。
可是他很懂事,简直跟人参成精了似的,还没过三周岁生日呢就已经这么难搞了
真是什么人生什么鬼。
后来姚夕醒了,问儿子在跟谁说话呢。
小男孩什么都没说,径自爬回了自己的小床。
姚夕坐起身来,擦着额头上的冷汗,目光直直得盯着前方。
我很紧张,就好像她能看见我一样。
后来她只是对着空气微微笑了笑,什么话也没说。
我从她身边穿过去,却只能留下一丝风吹乱了她鬓角的发。我想问她,有没有梦到过我,但说出的话比蚊鸣的声波还低压。
我看到她突然抱着膝盖哭了,哭得像个无助的孩子。她说一句话,几乎击溃了我残缺不全的三魂七魄。
她说,沈钦君,你走吧
她知道?
她一直都知道我在
我扑上去想抱住她,给她哪怕一丝一毫的体温。我想流下一颗眼泪,给她哪怕一点一滴的光明。
我想告诉她,我很想她。
可我终究什么都做不了。只能一次一次在她身边萦绕着诡异而凉爽的风,像个吊着威亚的马戏团小丑,使出浑身解数——也无法让你看清诡异笑容面具下的悲伤。
“你走吧!我很好,我已经忘了那些噩梦,也渐渐地学着笑着来回忆你。”姚夕赤着脚跳下地,对着空荡荡的房间呼喊:“我从不后悔爱上你,从不后悔给你生了等等,从不后悔在你生命的最后一刻,拥在你怀里。
我已经不需要任何人的守候和保护了,你走吧。
沈钦君,谢谢你给我一段念念不忘的青春岁月,谢谢你给我一片痛不欲生的花底淤伤。
你走了,我才会放心大胆地生活,放心大胆地爱!
但我会永远记得你,永远永远记得你!”
“爸爸,”等等飘在半空中看我:“你哭了?”
我说你看错了,我只是在放松眼睛。
“鬼不是没有眼泪么?”
“谁说的。”我轻松释出一口气:“人的眼泪代表执着,鬼的眼泪代表爱和重生。
流不出眼泪的鬼,没办法转世为人呢。”
“所以爸爸要走了?”等等无奈地表示说:“可是我哭不出来,怎么才能跟你一起走呢?”
我看了看她一脸懵懂又无辜的小表情,迸发出前世今生的第一次腹黑——拎起小丫头的腰,扒开她的小裙子,我照着她小屁股狠狠打了一巴掌:“哭不哭?”
“哇啊——”
唉,要投胎是需要付出代价的。
我牵着等等的小手往前走:“看到了么,前面那道光。我们一起走进去。”
“然后呢,下辈子我还要做你女儿么?”
“你想不想?”
“不要,我要做爸爸的小情人~”
那道光包围了我们全身,渐行渐远的距离,我终于还是忍不住回头看了一眼——
姚夕站在原地,被雨后的朝阳沐浴了全身。
仿佛十四岁那年偶然经过的长廊里,遭遇的那位已经与钢琴融为一体的白衣女孩。
她身上的魅力,夺去了午后暖阳的一切眷顾——
也塑成了,我这一生无怨无悔的情劫。
☆、番外三 骗尽多情是戏文,骗过天下是忠贞——记程风雨
首先,我要澄清一点,韩千洛口中的处男——指的是善于处理各种棘手事件的男人,简称‘处男’
就酱紫。你们爱信不信
三年前,我辞去了警职。用半颗心经营事业,用半只眼洞悉世尘。
看尽物是人已非,繁华散落心不随。
我这样的人,其实早就封闭了自我幸福的可能。把一切都描得又轻又淡,不入眼也不入心。
有次韩千洛跟我说:“明霞已经死了多少年了,就是投胎也会打酱油了。你准备什么时候才放下?”
我反问,我为什么要放下呢?
从她扬着脸在我怀里闭上眼睛的那一刻,我放得下她归尘归土的身躯,却早已扣住她弥留不尽的灵魂。
人人都会因失去而悲伤逆流,因执着而痛不欲生。不过是把自己空空没有着落的念想硬生生从消失的人身上抽离掉,不习惯罢了。
而我始终觉得。明霞一直都在。所以我的爱情从没落空。
人如其名的俏警花,像明媚的光芒下吻上云朵的一片霞彩。
我也曾以为这世上最好的爱不过就是彼此多看了一眼,多走了遍心——爱就爱了,不爱就散了。那些矫情的人们没什么事总瞎闹什么啊,贱的真是。
可我忘了人是会死的尤其是警察这个高危职业。
我觉得我的爱情观多健康啊,跟韩千洛和黎安娜那种奇葩简直不是一个level。
如果一切按照最美好的轨迹走下去,我也想用双手解开她英气逼人的警服扣子,再为她蒙上纯洁的婚纱,最后像个傻逼一样去宠爱她一生一世。
可是为什么偏偏我爱的人一声不响地就死了呢?
Fu**k…the…god!
我是警察,所以无法像韩千洛一样执着于复仇。
我爱的女人站在她最自豪的岗位前沿以身殉职,我本该为她骄傲。
但我必须要为此做些什么,比如说——
换一种生活方式来隐藏悲伤,聚集一些同样绝望的人,彻底铲除那个犯罪大毒瘤。
S市特大活体器官走私案。牵一发动全身的罪恶滋长在看不到的迷雾里。
我力排众议,主动申请了比卧底还要辛苦的任务。
我组成了一支特案组,亲自挑选了那些让人大跌眼镜的成员,一时间,沸沸扬扬众说纷纭,洋溢在整个警局自上到下的所有体系。
那年我只有二十四岁。
最意气风发满怀热忱的年纪里,还没开始成长,就已经成熟了。
我想,死亡是最好的一本教科书。教会你在应该说爱的时候,一刻都不能等。
后来我问韩千洛,你后不后悔没有早点锁住姚夕?在她十九岁的美好年纪里,如果你像王子一样降临,也许所有的事都不一样了。
“后悔但那又能怎样?阿珏出事了。难道我还有心情去泡妞么!生活本来就是这样,什么时候,该做什么事而已。”他的回答很实在,很坦诚。
一点都没错。
爱情之所以值得万古长青地歌颂,正是因为它们常常虚无到缥缈,脆弱到不堪一击。
有时只是一个念头。一个眼神。一个转瞬即逝地擦身。
如果没捕捉下去的,就连影子都没了。
其实我也挺后悔的,最后抱着明霞的时候——我居然还喊她明队长。
好吧,我承认她比我大六岁。一心铺就的事业让她流产过自己的孩子,也失去了聚少离多的丈夫。
所以只有我能相信韩千洛是真心爱着姚夕以及她肚子里的孩子的。人都说物以类聚,我明明就比他重口多了。
说起我的特案组,我认为我今生所做最有意义的一件事,就是把那些曾经像我一样绝望的人聚集在了一起。
我跟韩千洛说,有时候人与人之间组建信任不一定要靠心机,也可以依靠人格魅力。
那些最可靠的左膀右臂,从来都不是胁迫架起来的。
他却说,我连人格都不健全,谈什么魅力
第一次见到莫绿菲的时候她身陷一处暗娼会所,被她赌博酗酒的继父卖进来的。
那年她才刚刚二十岁。
她头发乱蓬蓬的,脸上身上都是伤,胸前的校服上还别着一枚讽刺的校徽。
她端着半个敲碎的啤酒瓶子,山猫一样的大眼睛在惊恐之余又桀骜又决绝。
大有谁敢碰她一下,她就同归于尽的架势。
我问她,愿不愿意跟我走。条件是,我会把那个整天虐待你的继父送进暗无天日的监狱。
她同意了。
于是我送她去了一处颇负盛名的保镖专业学院去深造了整整一年,她先天敏锐的嗅觉和对人脸识别的能力都是为我所用的关键。
我选中她,不是偶然。
第一次见到张远的时候,他在酒吧厅里买醉。
几个小时前,他刑满释放,孑然一身后才发现还是监狱里更好。
我问他:“不想找你的前妻复仇么?”
他曾是金融界的骄子,是站在金钱顶端运筹帷幄的天才。却因为有了外遇的妻子跟情夫的勾结,以经济犯罪类涉嫌内幕交易的罪名将他陷害至此。
不仅带走了他全部家当,还偷偷打掉了他三个月大的孩子。
我说我是警察,可以用最正义最崇高的手段让你堂堂正正地笑着看他们哭——条件是,用你的才华和能力,为我做事。
我在少管所里第一次见到何明天,那年他才十四岁。清清瘦瘦的,戴着一副深度的近视镜。
父母离异的打击让这个本来就内向的男孩变得更加腼腆寡言,除了疯狂沉迷在计算机的数字世界里,他没有任何与外界的交集。
也许他只是对某家商业银行的内部系统进行了一次‘老朋友’式的交流,却在无形中损毁了人家十几个亿。
他是个歪才,决不能被埋没在这里。
我说你愿意跟我走么?我会给你最好的机会,用最正确的法则和最有效的交流方式,让你尽情地留在那个只有严谨逻辑的世界里。
我在地下黑拳场找到白龙,特种兵出身的他半年多前从战场下来。大概是遭遇了太多血腥和死亡,历练出了一颗暴力冷血的心。
退役后的他被诊断为间歇暴力狂躁的轻度抑郁症,使他无法与人健康正常地合作相处。
我说,我要怎样做,你才愿意跟我走。
他说除非我能赢得了他的拳头。
我自认为自己的身手一流,但绝对不会是这个狂人的对手。
于是我张开五指,说:“看,我出布,我赢了你的拳头。”
我得到了我想要的人,但还是输了一个细节。
因为韩千洛说,你不是要靠人格魅力么?这还不是耍手腕——
我说时候未到,总有人会心甘情愿地臣服在我程式运筹帷幄之下,与你那种机关算尽完全不是一个道德层次的!
当时他只是冷笑着避开了我的话题。直到很多年后,他才说‘你用所谓的人格魅力不过只征服了一个傻瓜罢了,却从来不肯多放一眼在她身上。
我知道他说的人,是韩千蕊。
我二十四岁时她十一岁,我三十岁时她十七岁。
我觉得我的故事放在她的耳朵里,都能称得上是历时久远的神话或传说了。
隔了几个代沟就隔了多少难以缅怀的心境。
每个少女都有英雄梦,可对于今天的我来讲——少女是什么?好吃么?能吃么?
我曾经把韩千洛的女人用一只手铐给按在了床头,总不可能再把他的妹妹用一些沧桑的魅力扣在崇拜里。
欣赏和爱慕是两回事,爱慕和相爱更是两回事,而相爱与相处——简直就像隔着一整个太阳系一样
“所以你宁愿去挖唐小诗这个墙脚也不愿意接受那个小姑娘?”那天林子赋突然问我。
我说你管好小绿的肚皮吧。马上就要临产了,别生了孩子跟你一样八卦。
“你不是说,咱们这一行最重要的就是厚着脸皮逼问么?难道证据和线索会自己长脚跑到你面前?”
我觉得他很烦。当初就不该一时心软答应林展西要带好他这个日了狗一样的弟弟。
“明明可以做个高大上的人生赢家,搞定青春无敌美少女。可你为什么偏偏要去做屌丝一样的接盘侠呢?”
我说你可以洗洗睡了。
我有多喜欢唐小诗,其实我根本弄不明白。
就好像是年纪到了,总该对周围的一些雌性生物稍微产生点荷尔蒙才合理。否则我会觉得自己真的变成了无性向主义者。
唐小诗和叶启皓在我认识他们之前就已经相爱了,而我所做的一切,就是想办法让他们更加相爱——
我觉得一定是我的打开方式不对,这根本就不是男二应该出的戏!
那天我去问韩千洛,你是不是觉得我应该谈恋爱了?
他正在给昏迷卧床的阿珏擦身子,突然很诡异地看了我一眼,然后拉紧领口往墙角躲了躲。
我说你滚,我认真问的。
还没等他回答,就见外面闯进来个风风火火的小身影:“我觉得不行!”
十七岁的小丫头一下子冲到我面前,语重心长地对我说:“风雨哥,我觉得你还没有调整好呢。
就这么随随便便找个女人,实在是太不负责任了。
你要踏实下心情来等,说不定,会有好姑娘已经在路上了!”
看着她涨的红苹果一样的小脸,我只是觉得很想笑:“大学校园生活怎么样?
今年能拿奖学金么?有没有男生追求?放寒假了带来看看,顺便让你哥打断他的腿——”
我像个长辈一样摸摸她的头,说了些让她瞬间就抓狂的话。
“程风雨!我才不用你管这些事!”她掉头就跑了,我很无奈地耸耸肩:“韩千洛,我觉得你妹妹以后可能会很难嫁。”
“要不,你考虑下收了她?”
在我与韩千洛近三十年的相处相识中,他永远只会一本正经地胡说八道。所以我以为他只是在开玩笑——
直到很后来,我才意识到,没有哪个兄长会用自己疼爱的妹妹的名誉来开这种玩笑。
唐小诗与叶启皓终于修成了正果,他们的幸福太不易,承载了多少活着的死去的人们的期望?
我想,如果我的祝福是发自内心的,那她一定不是我想要的那个女人。
阿蕊整整半个月没理我,以前她常常缠着到我的事务所瞎晃悠,霸占我的冰箱,霸占我的专属沙发,还把唐小诗留在我这里的警长吓出了神经病。
我只觉得她是个很难搞的妹妹,连半点非分之想都没有过。
我承认她很漂亮,青春的活力悄然滋生在她愈见明显的身材上。
胸是胸腰是腰的,尤其一到夏天,每次过来必洗澡——
我问韩千洛,你们家的教育是未成年的姑娘可以随便到陌生男人家里穿着半透明的睡衣闲逛么?
“阿蕊,”韩千洛上去把她妹妹抓下来。个死丫头刚刚又把冰箱里藏着的最后一盒冰激凌给翻出来了,正一脸卖萌样看着他。
“我跟你说了多少次,有的放矢,事半功倍。想勾引谁就直接到人家卧室去,你这么楼上楼下的走,可是饱了一屋子男人的眼福”
就见韩千蕊把一整盒冰激凌扣她哥脸上去了。
一个人赌气得跑回了卧室——我的卧室
我的卧室从来就没有过任何女人出现。
家政阿姨和偶尔上来送东西的小绿不算。
所以当这个死丫头四仰八叉地往我床上一瘫,我的第一个反应是——
“给我下来!头发还湿着呢。”
她不睬我,于是我去抓她。
她反抗我,还喊救命。说再碰她她就跳楼!
于是我站在窗台上说,好吧,我不敢动你,要么我跳下去行么?
她突然就蹦下地拦腰把我抱住了,印象中,那还是她第一次这么亲密地与我接触。
软软的身子匝得我紧紧的,沐浴的香氛是我最常用的味道。
我扳开她的手,笑说:“别闹了,等下你哥进来,说不定真把我从楼上踹下去。”
她似乎生气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