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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收尸人-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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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收尸人》全集
作者:无路可走
引言
收尸人起源于何时,没有人知晓,也从没有人考证过,甚至都无法确定是不是有‘收尸人’这样一个奇怪的职业,但它却是真实存在的,游走于生死边缘,阴阳两界的特殊人群。
大家最初接触‘收尸人’这个词的时候,还是在很多香港的古惑仔电影里面,当两个帮派械斗过后,总会有人来处理那遍地的尸体,其中一个就是警察,但是比警察来得还要快的就是‘收尸人’。
他们用麻袋装尸体,也用麻袋装钱,死亡对他们来说似乎已经麻木,甚至可以边吃着手里的汉堡,边将那被砍得血肉模糊的尸体塞进麻袋,或许会多塞上一两只别人的手。当一切完毕,收尸人将装满尸体的货车开走,要么去山间埋掉,要么扔到海中沉底。
警察的出现,也只是例行公事,其实他们更头疼的还是那些尸体要如何来处理,现在一切的麻烦都解决了,大家都只不过继续维持着黑白两道的权力平衡而已。
据传说,‘收尸人’自打有了战争的年代就已经存在了,最开始,是附近的村民在战场上寻找着死尸身上的剩余物品,而后有一个快咽气的人求他们把自己的尸体送回家乡,并掏出了身上所有的银两。从那以后,很多还活着的士兵,在大战前将自己的姓名籍贯,都写在了一条即将装载自己的麻袋上,连同军晌交给附近的村民,如果自己不幸死在战场上,就让这些人把自己的尸体送回家乡安葬,因为他们知道,军队是不会好好保存自己身体的。
就这样,久而久之负责寻找尸体的人也慢慢的有了组织,并主动和军队交涉,帮他们清理战场,收拾残尸,只要军队可以给他们一笔钱。大家乐得轻松,潜规则就此而生。
在军队里,有这样一种特殊的队伍存在,历来被称为‘摸金校尉’‘发丘中郎将’,他们起源于后汉时期,由曹操设立专门的官方盗墓部队,盗墓无数,自然也累积了许多盗墓知识,每当这些人上战场的时候,他们除了留下银两,还将这些盗墓的笔记也一并留了下来,而那些收尸人便把他们留下的盗墓手法与内容都记录在了一起,起名叫做《葬经集略》。
到了太平年间,没有战争,‘收尸人’的日子就不好过了,他们已经成为了一种帮派的存在,没有战争,就没有饭吃。于是这些人就把目光转向了那些早已死去多时的古人身上。也就是进行盗墓活动,而他们所依靠的正是这本集盗墓手法之大成的《葬经集略》。
但是中国古代历来就有门户之见,帮派之别,盗墓界已经有了摸金,发丘,卸岭,搬山四门在前,此时无端端的又出来一个‘收尸人’和他们抢饭碗,自然不会轻易的放过了,再加上收尸人挣的是死活人的双份钱,可谓占尽了便宜,引得别人妒忌才是其根本原因。
就这样,在朝廷的背后支持下,盗墓界终于进行了一次派别的大清扫活动,目标就是这些‘收尸人’,只不过是三天的功夫,收尸人的大本营告破,四大派将这些‘收尸人’的统领全部集中到了一起,逼着他们发下了毒誓,此生不许再盗墓,否则天打雷劈。
盗墓本来就是损阴德之事,就算不发誓也会天打雷劈,但现在盗墓的人却以此来逼迫别人不许盗墓,到成了一件极为讽刺的事情。
最后,四大派烧掉了‘收尸人’的《葬经集略》便扬长而去,从此‘收尸人’这样一个特殊的职业,便销声匿迹。
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那残余下来的‘收尸人’分散在各处,不再吃官家饭,而是靠着替普通百姓收拾尸体来过日子,同时又将自己脑中记忆的《葬经集略》默写出来,暗中进行盗墓活动,成为了那盗野墓的一派,而这《葬经集略》也成为了残篇,被每一个‘收尸人’所持有,传给子孙后代。
时过境迁,到了现代社会,因为黑道活动的猖獗,这种特殊的职业又一次的兴起,同时也有了一个更为好听的名字——‘职业收尸人’。
1 我,收尸人
灯红酒绿的都市,醉生梦死的众人,这样一个充满着权利与欲望的城市,我只不过是一个坚强的生活在最底层的小人物,时近而立之年,却依旧混迹在这无谓的世界,似乎就连心也随着酒精一起麻醉了。
我叫荀珏,在这个叫做顺德的城市已经生活了十年的时间,听那酒鬼老爸说过,我们家祖上好像是三国时期,荀彧的后人,这个荀彧是曹操的首席谋臣,被曹操亲口称颂为‘吾之子房’,不只是智慧出众,而且还精通鬼神之术,据说当初那个什么‘摸金校尉’‘发丘中郎将’就是他向曹操建议设立的,用盗墓来补充自己的军费。
不过这事和我又没有半毛钱的关系,祖先这点威名传到我这辈,只怕是丢得连渣都不剩了。只可惜我爸不叫李刚,我也不是读书的脑子,就这样糊涂的加入了黑道,跟着顺德市里一个三流的帮派黑龙社混江湖。十年了,黑龙社早已成为了整个华北地区的龙头黑道,而我却离奇的变成帮派里最边缘的人物——‘职业收尸人’。
深夜酒吧里,我喝着啤酒,总是有故意来搭讪的辣妹,但我却推开了她们火热的身体,一个人走出门外,经受着入冬后的阵阵凉意。看了下表,时间差不多,便开着自己那辆小型货柜车,奔向市郊。
又一次的械斗结束了,三三两两的人满身是血的从我面前走过,漆黑的胡同里则则散乱的躺着几具血肉模糊的尸体,那些还有口气的连同没气的都被我塞进了麻袋里,直接扔到了货柜中。这就是我的工作,我,被称为‘收尸人’,官方的说话则是‘职业收尸人’。我用麻袋装尸体,也用麻袋装钱,每一次械斗之后才会有我的身影,平常我只会泡在酒吧里,喝着一杯又一杯的酒,以此来麻醉自己,只有在这时,我的双眼才是朦胧的。
之所以需要麻醉,却是因为我从小就可以看到一些‘不干净’的东西,我最怕这些东西,可是偏偏在黑龙社里,又要担任收尸的工作,见惯了死亡,我竟然也就麻木了。看着那些还站自己身体边,依然留恋的影子,似乎恐怖也与我远离。
收拾好了一切,将要离开的时候,却有一个人拍了拍我的后背,声音也紧随而来:“荀哥,你还好吗?”我起初是吓了一跳,但看清来人后,却放松了下来,说话的是我一位许久未见的老朋友——叶斯欣。
这个家伙是我在黑龙社收的唯一的小弟,因为家穷上不起学,才来混黑道的,我不忍浪费了他这个人材,就送他去外地读书。五年后,他竟然回来了,而且还穿的整整齐齐。
“荀哥,我真是感谢你当初对我的鼓励,还借我钱去读书,谢谢你。”叶斯欣拿起一瓶啤酒一饮而尽。
而我只是随意的喝了一下,便对他说道:“别光嘴上说谢谢,有钱了先给我个十万八万的花花,我这一段手头紧死了。”
“十万八万?荀哥,如果你知道我今天找你来的目的,别说十万八万,就是百八十万咱哥俩都没有问题!”叶斯欣对我鬼笑了一下。
我看过很多人的笑容,有虚伪,有邪恶,有谄媚,有豪爽,可是此时叶斯欣的笑容却让我有些狐疑,他的笑很僵硬,只怕是连他自己都没有发现刚刚笑了。叶斯欣看到我没有什么反应,便向我凑近了一些说道:“荀哥,我只是想知道,你当初给我说能看见那些东西的事是不是真的?你手中那本《葬经集略》是不是‘收尸人’流传下来的?”
“问这干什么?”我有些搞不懂了。而叶斯欣口中的那本《葬经集略》是我在老家无意间发现的,是一本非常古旧的线装书,书页已经脆得一掰就断,里面所写的也是一些乱七八糟的古体字,一个也不认识。但偏偏我就对它着了迷,拿着字典就逐字的翻译了起来。就这样,看了十年,我才把这上面关于风水术数的内容看懂了七七八八,也说不上精通,同时我也知道我手中的这本《葬经集略》只不过是一部残篇,那要是全本放在眼前的话,以我这脑子,恐怕要用尽一生的时间来解读了。
2 跟我盗墓去
看到我的谨慎,叶斯欣也不再对我有什么隐瞒了,便挪了挪身子对我说道:“是这样的,我上大学主修的是那种地质学,就是研究山川地理那些玩意儿,毕业后我就进入了地质局,现在做的是地质勘探工作。”
“那很好啊,国家公务员吧,生活有保证了,比我强。”我说道。
“你接着听我说啊,我们勘探的只不过是地下的煤层,或者是金矿之类的,足迹遍布全国各地,而在勘探的时候,却会无意间发现一些古墓的痕迹,但你不知道,局里的规定,我们是专门勘探地下矿的,如果发现了古墓我们也不能发掘,只能眼睁睁的看着那些墓里的宝贝离我而去,这心里难免有些痒痒的。”叶斯欣说到这里,脸上的那种笑容又露了出来。
我此时也想到他要说什么了,这个家伙一定是藏了什么猫腻儿,想吃回头草,自己去发掘这些古墓,以个人的名义狠赚一笔,不过我不知道,他如此的工作,一个月几万块的收入,为什么还要再冒这个险?
叶斯欣别的不说,最懂的就是看穿人心,看到我犹豫了,便马上加料:“荀哥,你不知道,入冬以前,我们队曾深入神农架去勘探地层,本计划在那里待七天就出来的,结果你猜怎么着,进山之后,我们才发现那里竟然满地都是磁石,带进去的所有的指示装备都失灵,我们整整在山里转了一个月才出来,当时只能靠吃山里的野果活着。在那个时候我就想,人的生命真的不是自己可以左右的,我工资再高又有什么用,到了那种环境下,我除了祈祷,还能做些什么呢。难道我真要生活在这么没有保障的世界里吗?反正也是死,我何不把这有限的生命用到寻找无限发财的机会上去呢?所以我才来找你,借用你的能力我和一起去盗墓,这几年古董大热,随便一件的真品就可以让我养老一辈子,我不用天天守在大山上喝西北风,你也不用收拾这些臭臭的尸体,我们过自己想过的生活。”
听了叶斯欣的话,却让我隐约间有了那么一点小激动,就好像青春第二次的燃烧起来,但很快我又冷静了下来,说出了我担心的地方:“帮忙不是不可以,但我们都没有盗过墓,这里的行当规矩,可是半分也不清楚啊。”
叶斯欣此时将手一甩,一脸鄙视的神情看着我说道:“这有什么啊,随便看几本盗墓小说不就好了,看来看去还不就是那一套,人点烛,鬼吹灯,北派讲规矩,南派乱折腾,前有霸唱翻天下,后有三叔镇乾坤,待有江山才人出,且看无路笑盗墓。”想不到这大学毕业的人就是不一样,说起话来一套一套的。
“可是书中写的和现实完全是两回事,盗墓可是犯法的,而且你这么敏感的身份,万一被发现的话,可就什么前途都没有了。”我说道。
“少废话了,做还是不做,你表个态,如果你不愿意,就当我没说,我马上就离开这里。”叶斯欣的态度突然的转变过来,好像在逼着我同意一样。
“给我考虑的时间。”我说道,其实我并非不想答应他,只是对于‘收尸人’的这段历史,有一些个担忧,毕竟这个行当已经被盗墓界罢黜了,同时还有那样的誓言在先。
看到我的犹豫,叶斯欣便继续对我说道:“你看看你现在,我离开黑龙社的时候,你就干这个,五年了,还是没变,身边连一个小弟都没有,那个少西当上黑龙社坐倌后,你的日子是不是更难过了,你可是黑龙社的十年元老,最后你得到了什么,这酒吧里来来回回的妞有几个是用正眼瞧你的!没有人同情弱者,弱肉强食,他们只会把你踩得更低,现在你有机会翻身了,为什么还不爬出那个火坑呢!来吧,我已经闻到那墓里尸体的腐臭味道,金钱在向我们招手了,我们宁可当一个地下的‘收尸人’,也不要在这里做什么‘收拾人’了。”
或许这番话才真正的说到了我的骨子里,我闭上了眼睛,回想着这些年来遭受的怨气,牙一咬,当下就举起了酒瓶对着叶斯欣说道:“喵了个咪的,干了。”
这一夜,我们玩得很尽兴,喝得也很多,其间叶斯欣给我讲了许多他们勘探时所遇到的有趣的事情,不知不觉间,天就亮了。
3 寻墓之旅
从家中醒来,我重新翻出了那本《葬经集略》,打开第一页,纸面上空白的地方,有一段前辈们用繁体字留下的话,而这正是古时‘收尸人’立下的盗墓规矩,总共十条,被称之为‘收尸守则’。
“凡入此道者,皆守十戒,若犯一条,福祸自顾。一,不与官斗;二,女人不倒斗;三,伤者莫救;四,墓死无怨;五,不信鬼神;六,入墓无声;七,出墓无形;八,勿毁墓室;九,别回头;十,?????”
看着这前人所言,我竟陷入沉思,之前曾无数遍翻阅过这十条守则,虽然只有短短数言,却包含了无尽的经验之谈,有些话可以从字面上来理解,但有些却让人挠头,尤其是这最后一条,是几个问号,到底是前人没有想到第十条是什么呢?还是这问号包含了更多的意思。
本以为可以马上就和他出发,但是叶斯欣却对我说,他还考验一下我的专业水平,看看我是不是真的有两把刷子,让我先在这顺德市里找到一处古墓给他看看,通过考核之后,才能带我去那些他留下标记的地方。
这下可把我难住了,虽然说那《葬经集略》上的内容我已经可以倒背如流了,但要真正的运用起来,却有了非常大的难度,而且还要在这现代化的城市里寻找古墓,那将更加困难。
‘风水之法,得水为上,藏风次之。高垅之地,落势雄雌,或去或止,而好龙多从腰落,分布枝蔓于数十里之间,或为城郭朝乐官曜禽鬼捍门化表罗星之类,皆本身自带不可为。彼即流行,而余者非止也,但当求其聚处,而使之不散耳。平支之龙,大山跌落平洋,四畔旷阔,其为城郭,亦不过高逾数尺而已,且去穴辽远,朝山一点,在乎去霭之表,人墓不以八风无蔽为嫌,又岂知支垅气隐,若零散而其深者犹有聚也,但得横水拦截,使之有止耳。此言支垅之气盛者如此。’
看着这有如天书的内容,我几乎都要放弃,现在我才明白何为纸上谈兵,再说这些地势之说,都必须要有山有水做为辅助才可以看出来这气势走向,但是这市里呢?山早就被高楼大厦所代替,地下打了深深的地基,就算是有墓,也早就被那些工程队发现,怎么会轮得到我呢?
就这样,我在市里走了一天,除了繁华还是繁华,根本看不到什么高垅之地,平支之龙这类的环境出现。时至傍晚,我坐在公园里休息,却不禁想到,是不是自己把目光放得太大了,以我现在的能力,想要看到隐藏在整个城市中的风水走势那是根本不可能的,如果我把目标放小一些,转换到普通人所居住的房子上,化整为零,从每一户人家的住址方位去看的话,一定会得到意想不到的收获。
天色很快就暗淡了下来,冬天的季节,差不多五六点钟就已经全黑了,路灯也慢慢的亮起,不知不觉间我也逛到了市中心的一条河边,这条河名叫‘小黄河’,存在的时间几乎这顺德市的历史一样长了。
最早这条河是被开发成了护城河,后来经过了这么多年的变化,以前的老城区早已经不在,而周围更多的荒地被开发成了新的市区,而这条河也就被纳入了市区的范围里面。最开始,政府是想把它填住,但是每每要动工的时候,就会出许多奇怪的事情,不是机器无故烧毁,就是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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