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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人-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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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年级的夏天,由于上课说话被老师轰出教室罚站。那天下着雨,站在屋檐下,我看着大雄宝殿左右的那两棵大芙蓉树,心中说不出的寂寞和凄冷。芙蓉花的一丝丝花叶上缀满了微小的水珠,更加显得艳丽和不凡。水珠好似水晶一样,在花叶的顶端凝结着。那一天把我看痴了,视野里的所有东西都消失了,只剩下雨和芙蓉花。
    从那天起,我开始喜欢了雨,开始喜欢了芙蓉花。
    那次因为被雨中罚站,我患了重感冒,最后又转成了肺炎。我父亲暴怒的找到了那个老师,随后,她也被开除了。但我还是因病休学了半年,那年夏天,我再没看到过芙蓉花。
    四年级的时候,北京已经开始流行穿旅游鞋,当然,价格也是不菲的。一直清贫的父母没有多余的钱给我买上一双去追赶潮流,对此,幼小的我一直闷闷不乐。在上下学的路上,看到大部分的人已经穿上崭新的旅游鞋时,看着脚上那双已经破旧的棉窝,也觉得没有以往那么温暖了。
    我是一个心重的人,从小就是那样。心里有事的话,就总是闷头不语,把所有事都写在脸上。但我又不敢开口直接要什么东西,因为我清晰的记得4岁时在天安门附近,我哭着要一把塑料的大刀。父亲不但没给我买,反而严厉的打了我的屁股,直到我自己哭的不想哭为止。并且家教甚严的家族理念从小就告诫着我,无论如何都不准开口向亲戚或朋友要钱,要玩具,甚至是一口零食。整个童年,我没有什么玩具。唯一的几样就是一个魔方,一个父亲自己动手制作的吊车模型,和跳棋、军旗、围棋以及象棋了。所以从那时就养成了看书的习惯,因为那是消磨时间不想玩具的最好办法。
    从小一直如此的家教,让我深知即使向父母要鞋穿也是枉然,故此虽然心里有些委屈,却也一句也不敢提及。
    母亲是个心细的女人,她能看到自己的儿子在心里盘算的任何事情。有一天我父亲上夜班,母亲就问我想不想要一双旅游鞋。我说想,当然想。翌日的清晨,那是自打我上小学以来母亲第一次送我上学,那天我们提前了半个小时出门。在离学校不远的一个胡同里,母亲带我来到了一个专门批发鞋的人家,和人家好说歹说的便宜买了一双旅游鞋。那是我一生的第一双旅游鞋,我清晰的记得那双咖啡色的棉制旅游鞋因为上面烫了个小洞不好卖,所以被母亲花20块钱买了下来(当时正常的旅游鞋大概在80元左右)。母亲脱下了我那双棉窝,放在包里,让我穿着新鞋上学去了。
    那时冬天很冷,我家旁边的运河水都冻上了冰,所以我一般都喜欢在冰上走着回家,又不耽误回家,又不耽误玩。当天晚上,我和我一个同学一起步行回家。在河面上玩的正美,不知是哪个缺德的捞鱼人把河面砸了个大洞,但没有围起来,我一脚就踏进了窟窿里。幸好洞不很大,我下半身掉了进去,上半身卡住了。等我爬上来,已经冻的不成人样了。
    我同学买了一盒火柴,我们就在河边点起了一小堆火,烤烤衣服裤子。我看着那双湿漉漉的棉鞋,想起了母亲给我买鞋的样子。怕她心疼,也怕她生气,就想脱下来烤一烤。
    一个小时过后,鞋烤干了。穿上后突然发现劣质的泡沫鞋底已经烤化了,除了一个完整的鞋面,脚下连一点鞋底都不剩了。
    怀着歉疚和不安的心,我穿着那双鞋回了家。吃饭时,我望着母亲的脸几次便想开口,可又几次欲言又止。我不想她生气,更不想因为我在一天就浪费了她很珍贵的20块钱而挨顿好打。
    就这样,我穿着那双没有鞋底的鞋足足走了两个星期才被母亲发现,因为她发现我的袜子一双双的被磨烂。结果可想而知,我不但穿回了那双白底黑面的破旧棉窝,脸上也多了几个清晰的手印。
    五年级。我和我们班的几个蹲班生混在了一起,大多比我大上3岁左右。几个人在一起除了学抽烟学喝酒就是偷看女厕所或者女洗澡堂子。从那时起才开始真正的早熟,懂的东西比同龄人要多的多。
    某日,看过一部香港黑社会武打电影以后,几个人都觉得热血沸腾,弄来几瓶啤酒就开始推杯换盏。酒到酣处,不知哪位仁兄提议我们几个结义金兰,携手共创一个今后叫人闻风丧胆的帮派。一致通过后,就开始着手给帮会起名字了。
    这位说:“不如叫十三太保吧!”
    那位说:“别逗了,那是一部电影,多俗啊!”
    这位说:“那叫十三匹狼?”
    那位说:“你丫是不是看《七匹狼》看多了?怎么不叫十三只豹子!”
    如此这般,这般如此。最后起了一个俗不可耐的名字——冷血十三英。
    那日按年龄排好了名次,记不得我是第几了,不是11就是12。十几个人走到了玲珑塔下(位于西三环),撮土为香,一同跪倒在一座不知名的孤坟前。手持酒杯,齐声郑重道:“今日你我十三兄弟在此义结金兰,虽不同年同月同日生,但愿同年同月同日死,苍天为父厚土为母。今日这位已经过世的前辈乃是我弟兄几人的见证,望您在天之灵保得我弟兄周全,能闯出一片江山。”言罢,将杯中之酒一饮而尽。
    背手走到一处土坡之上,放眼望去,自己将来的天下就在不远处的那片平房区中。但觉云淡风轻,天高地阔,胸襟也为之一畅。
    两个月后,我们被一帮大我们几岁的另一小型团体打的落花流水。几个人见面都觉得脸红,哪里还敢提什么十三英之类的名讳。
    六年级,不知为何我的学习成绩出奇的好。老师刚开始讲,我基本就会了,这也越发的讨老师喜欢。那一年,我终于成为了少先队员。虽说是全校入队的倒数第4人,但为此,我父亲还是奖励了我一辆破旧的自行车。从那天起,我终于可以不用走着上学了。
    下半学期,我获得我毕生唯一的一次三好学生。因此也为我争取到了一个推荐生名额,因为推荐生才有资格参加一所市重点中学的复试。由于奥数知识的不够,我仅差3分落选了。想想也怪不得自己,奥数这东西学校是不教的,想学就得交钱去自己找中学单独补习。人家休息日时在环境舒适的教学楼里学习深奥的奥林匹克数学时,我在哪里?我在拍洋画,捞鱼,粘知了,挖沙坑呢。我在端着一碗面条蹲在公共厕所门口玩弹球,我在学习忍者,在一排平房的房顶上练习飞檐走壁呢。我在不远处的菜地里偷人家的倭瓜,我穿插在树林间,拿弹弓子崩人家刚要亲热的情侣呢。
    我并不后悔没有学习那些奥数知识。虽然失去了一所重点中学的学业,却换来了无比酣畅的童年。我现在有无尽的回忆,那种回忆是一种乐趣,虽然班驳,却永远甜蜜着。可他们呢?那些很小就戴上眼镜死抠书本的孩子们,想来他们值得留恋的生涯,难免要从大学时代才可以开始。如果非要回忆童年的话,就是那些无休无止的数学题目和外国文字了。
    虽然没有考上那所重点中学,但我还是以推荐生的资格进入了另一所不错的学校。开学典礼那天,我看到了一个站在我旁边的女孩,她是隔壁班的。看到她的那一刹那,我真正的初恋开始了……
    也是从那天开始,我的命运,起了决定性的改变……
    秋风依然在吹动着树叶,沙沙声还没有停止。我向窗外望着,极力想在感慨万分的这一刻看一看不远处的那座玲珑塔,那是我儿时嬉戏的场所。但到处都林立着高楼,我看不到它。我的视线无法穿越这些现代化的建筑去寻找那时我在塔下的身影。
    我想下楼亲自走到塔下去看看如今那里秋天的光景,可我还是以同一个姿势坐在窗前,没有动。
    因为我知道,真正的秋天,还没有到来。
我要报仇(短篇小说,06年)
    胡硕是个并不算非常优秀的男人。没什么大钱,也没有任何特长。
    说起来最让他感到自豪的就是自己身高和略显健美的体形,此外,他还有一点点的幽默感。
    他喜欢扎在女人堆儿里,即兴的发挥着他那幽默的特长,从而把那些饥渴的女人们逗的前仰后合。
    虽然他从不缺少随时可以睡在自己旁边的女人,但他一直都不很满足。他时常在暗暗的祈祷着老天能够赐给他一个美丽贤惠的女人成为他的妻子,伺候他穿衣吃饭,并且能让自己看到她随时都有欲望。
    但他却从没想过,要从他经常出入的那种灯红酒绿的场所里找个贤惠的女人,是有着多么的高难度。
    胡硕是在三里屯的一个酒吧里认识那个女人的。那是在一个普通晚上。
    每次进入酒吧以后,他喜欢先环视四周,看看有没有什么可以轻易得手的货色。同时还得注意观察对方有没有带男人来,免得发生冲突。准确的说,自己实在不想因为这种事情而挨顿臭揍。
    那天他一眼就看中了那个打扮妖艳的女人。
    她独自一人,大概二十七八岁,手里握着一瓶明显变温的啤酒坐在吧台上抽烟。
    看着那女人手中的半瓶啤酒,胡硕心想:“酒都变温了才喝掉半瓶,看来这妞不是没钱就是不会喝酒。”
    那个女人把香烟夹在指尖上,几乎是用指甲在夹着烟。胡硕很清楚那是标准不会抽烟的表现,通常刚刚接触香烟的女人,都会把烟夹在手指的这个位置上。
    胡硕准备想个办法留下她的电话,然后几天内把她弄到手。
    他走过去,斜靠在吧台上,故作潇洒的说:“姐们儿,借根儿烟抽。”同时,他用放电的眼神盯着那个女人的眼睛,好让对方明白自己的意图,顺便还可以让这个女人看清他自认为还算英俊的外貌。
    女人瞟了他一眼,把整盒烟都递给了他,然后又扭过头去,不再看他。
    “怎么酒都温了你还不喝?”他拿了一根烟,把烟盒又放回她面前。
    “我不爱喝啤酒。”女人终于开口了。
    “你一个人吗?”
    “嗯。”
    “我在这存着半瓶洋酒,没人陪我喝,今儿约的人都没来。你帮我喝点儿吧,我不常来,糟蹋了可惜。”
    那女人的脸突然沉了下来,斜眼看着他说:“你丫拿我当废品收购站呢?怕糟蹋了,让我喝剩的?”
    胡硕愣了一下,一时不知所措,他实在没想到这个女人的脾气如此古怪。他很后悔刚才说的话,看来这妞是没什么希望了。他想立时发作回骂几句来挽回他的面子,但又有些舍不得,他挺喜欢这个女人,更喜欢她那头烫着大波浪的长发,显得很成熟,很性感。
    这时,那女人又说:“要喝就拿整瓶的。”
    胡硕先是吃了一惊,然后开心的一笑。连忙叫来服务员,一边看着酒单一边心中窃喜:“今天真是走运,让我捞到一个这么好的货色。”
    那晚,胡硕记忆中的最后一部分是他要来第二瓶酒后的情景,他一边喝掉杯中的最后一口酒一边笑着问那个女人:“你怎么刚才对我那么横啊?”
    女人当时已经醉态尽现,媚笑着说:“我知道你丫刚才是什么意思,你不直说,非得装孙子,我就给你点儿颜色看看。”
    胡硕微笑着用手指在那个女人的嘴唇前面来回摆了几下:“能不能别叫我‘你丫’?”
    这是他第二天睁开眼后,回忆起的最后一句话,其他的什么都不记得了。但他还是很高兴,因为昨晚那个女人现在就睡在他的身边。
    他坐起来点了根烟,欣慰的看着还在熟睡女人。“看来我成功了,”他得意的抽了一大口烟心想,“这妞长的还真不赖。”
    那天早上,胡硕对她说的第一句话是:“你叫什么?”
    “白霞,你呢?”
    “我叫胡硕。”
    “你丫把我灌多了,真讨厌。”
    “能不能别叫我‘你丫’?”
    ◇◇◇◇◇◇◇◇◇◇◇◇◇◇◇◇◇◇◇◇◇◇◇◇◇◇◇◇◇◇◇◇◇◇
    他们发展的很顺利。不久,他们就成为了正式的恋人。
    胡硕逐渐发现其实白霞不是那种非常随便的女人,她是个纯真的女孩,既漂亮又温柔,有个不错的外企工作。
    那一晚她风骚的举动和妖艳的装扮全是她由于刚刚失恋,想随便找个人发泄罢了。
    胡硕很庆幸那晚正好是自己遇到了白霞,要不是那天自己运气正佳,这口肥肉指不定让哪个混蛋叼走了。
    白霞的条件比胡硕要优越的多,为了不放跑这样一个优秀的女人,胡硕用尽了浑身解数来讨好她。他很懂得女人的心理,所以他每次的殷勤献媚都很让白霞非常感动。
    很快,他们订婚了。
    在订婚宴席的那天,一个叫姜古诗的男人让胡硕感到无比讨厌。
    那是他的一个女同学带来的男朋友,这人不但不和自己的女朋友呆在一起,反而没完没了的跟白霞套近乎。因为姜古诗也出身外企,所以他和白霞有很多共同语言,两个人聊得甚是投机。
    胡硕虽然很生气,但苦于不能在这种场合中显得自己过于小气,只得一直隐忍不发。可他心里很清楚,姜古诗这小子绝对是不怀好意的。
    过了几天,胡硕的那个女同学约他和白霞一起吃饭。虽然很不情愿,但多年不见的同学,他也不好意思驳人家面子。不出所料,那天的晚饭,姜古诗又出现了。
    这一次比上次还要过分,白霞和姜古诗就像是没有另外两人存在似的,聊得很是火热。胡硕很少能插上话,整晚都在扒拉着眼前那盘不知叫什么名目的凉菜,他心里清楚,今晚的饭局一定是姜古诗这孙子让他女朋友约的,这孙子一定另有企图。
    三个星期后,白霞告诉胡硕,自己和姜古诗有了业务上的往来。胡硕意识到了事情不妙,但却苦于暂时没有对策。
    从那以后,白霞经常很晚回家,有时承认和姜古诗因为业务需要一起吃饭,有时也找些别的借口。但不管白霞口中的理由是什么,胡硕始终认定其实每顿饭都是和那小子一起吃的。他有证据,因为白霞对自己的态度,明显越来越冷淡了。
    两个月后的一天,白霞在电话里对胡硕说:“我要和姜古诗结婚。”
    胡硕的心里充满了怒火,他在得知这个消息的第一时间就做出了重大决定——我,一定要报仇。同时,他强忍着怒气对白霞说:“很好,祝你们幸福。”
    白霞和姜古诗真的结婚了,但胡硕没有离开他们。长久以来,他一直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在各方面帮助着他们,反而成了这对夫妻最好的朋友。
    胡硕每个星期都有两三天会请他们来自己家吃饭,他学了一手不错的烧烤厨艺。各个民族,甚至各个国家的烧烤方法他都驾轻就熟,而且味道相当不错。
    为了不让他们吃腻,每次姜氏夫妇来访时,胡硕总会变着花样的给他们做各种烧烤类的食物。这得到了姜氏夫妇的一致赞赏,时常夸奖他的厨艺简直是登峰造极。
    姜氏夫妇也经常邀请胡硕来自己家吃饭,胡硕每次都会赴约。同时,他每次都会带上一些刚刚烤好的食物给他们吃。
    表面上三个人相处的不错,然而每次等到分手以后,胡硕都会咬着牙在心里暗骂:“你们等着,我一定会报仇。”
    一天,在姜古诗家中,三个人刚刚吃完饭。白霞去厨房收拾碗筷,胡硕和姜古诗坐在客厅里抽烟。胡硕看着白霞颇为臃肿的背影,知道时机已经到了。
    他抽了一口烟说:“老姜,我要结婚了。”
    姜古诗正在看电视,有些心不在焉的说:“嗯,我听白霞说了,听说挺年轻的。”
    “是啊,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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