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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花救赎下的影子信仰-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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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之前算是个有身份的人,只是这人还背着一把长剑,看起来颇为古怪。
  “太平盛世哪来的强盗?听你口音也不像西谷那边的人。你们都有武器,不会是逃亡的叛军吧?”黄披风狐疑地看着四个人。
  “大人误会了,这些武器都是用来防身的。我们几个就是聿亏有这些家伙,才有命从歹徒手里逃出来。”
  菲利说话不紧不慢目光坚定,看起来不像是撒谎者。黄披风心想叛军也没胆子停在风声峡谷里歇脚。于是他挥挥手示意继续赶路。
  一个戴着眼镜骑着灰马的家伙突然策马上前,靠近黄披风,在他耳边低声说了几句。他说话声虽低,却被菲利听得一清二楚。那人说:“一个月前东边传来的通缉令说有个叛军魔法师少了条左腿,我看那个骑马的一直控制着马用右边对着我们,很可疑。”
  黄披风眼中的怀疑之色重新盛起,“骑马的那个,给我看你的左腿!”
  不远处的植物枝叶整齐划一地倾倒,瞬间,一阵风从前方的破口处涌进峡谷,轰鸣声震耳欲聋。马儿兜着圈努力保持平衡,众人都或拉紧缰绳,或放低重心。
  峡谷内的风就是如此高调且猛烈。
  很久以前有军事家说过一句真理:人少打人多就要出其不意。此刻,最后一个突击的机会就在风弱之时。
  菲利·艾维拨出细剑冲进马群,眨眼之间刺翻一个军人。维姆虽身材魁梧,反应却一点也不慢,他紧跟队长冲进马群,巨型十字剑俨然已双手把持。黄披风第一个恢复意识应敌,他抽出佩剑砍向维姆,被他的巨剑结实挡下。维姆借着力道,顺势右腿发力,竞将右边对手连人带马一起踢倒。
  丰塞卡在菲利冲进人群的那刻向后一滚,等他半跪左地上时,手中的弓和箭早巳就位。第一箭射倒了跳下马举剑游弋到菲利后侧的人,第二箭则正中在马上刚掏出V2步枪的枪手咽喉。
  先出手带来的嘉奖是干掉三个人,将人数比扳到了四对六。
  对手付出三条性命才算完全清醒。这伙军士中有三人佩枪,被丰塞卡干掉一个,另两个有时间举枪瞄准。其中一个把枪口对准了速度奇快的烂衣剑士,瞄准间却被他又干掉一名同伴。枪手仓皇开枪但没命中,反让菲利·艾维注意到这边,他身形一晃就已接近目标。枪手没来得及再放一枪,身体某处便感觉到一丝异样,眼前一黑栽下马去。
  另一个射手则对准对方的远程火力输出。他位置较好人也心细,稳稳地瞄准,力求一枪致命。丰塞卡刚射出一箭,突然才看到对准自己的枪口,他意识到来不及避开,生死关头冷汗大出。
  枪声响起,然而却偏得离谱。逃过一劫的丰塞卡斗气大盛,回报的一箭毫无悬念地命中。
  “是你。”丰塞卡边移动位置边对路易斯喊道。
  “显然是老子。”路易斯双手不停地结出魔法印,念魔法咒语的嘴百忙之中回了丰塞卡一句。表象曲率可以在视觉上破坏敌人的位置感,结界科的中阶必修课。随着这些年枪在部队中的普及,这种魔法被使用得更加频繁,属于交战前必定释放的一种。
  优劣势瞬间逆转。菲利和维姆又各自解决一个,对方只剩下黄披风头目和眼镜揭发者。黄披风还在和维姆缠斗,试图顽抗到底。揭发者看出势头不妙调转马头就逃。
  “烟鬼,别让他逃了!”菲利将黄披风拉下马,干净利落地千掉后指着山道喊。
  丰塞卡不用队长提醒已拉箭在弦。他定了定神,对准那人后心射去。
  箭比马快,正中目标。
  那人身体发颤双腿用力一夹后伏倒在马背上。马被他一催跑得更欢,竞追不上了。
  维姆受了剑伤,自己包扎着伤口。菲利和丰塞卡掩埋掉地上的血迹。路易斯则下马一瘸一瘸地挨个搜查尸体衣袋,找到四个让人满意的钱袋。随后四人各自从尸体上扒下没有染血的衣物,除了维姆那套看上去不太合身外,其余三人都比先前感觉好多了。马匹是重要资源,他们选了四匹好马,将剩下的四匹和原来那匹老马一起除下马鞍后赶跑,把马鞍则连同八具尸体从峡谷缺口处抛下悬崖。
  “想不到这种地方还会打一架。”维姆捂着右肩上的剑伤说。
  “都是那个戴眼镜的家伙,本来都已经混过去了。”菲利有些不忿。
  “那人说不定没死,他要是回去报告,那可就没完没了了。”路易斯掏出一块脏兮兮的手帕擦了擦额头上的汗,突然想起自己是四个人中出汗最少的。
  “你在质疑我的箭术吗?没见正中后心?”丰塞卡怒道。
  “就算死了,毕竟是被马载走了,会被发现得更早。我们要尽快赶到那里。”菲利·艾维作出队长的决断。
  “我找到了不少钱。”路易斯开始得意地数那些钱袋里的钱。
  “你不会找几包烟吗,白痴。”丰塞卡刚才那根烟只抽到一半就开打,现在想去捡了把它抽完,哪儿还找得到。
  “蠢货,有了钱什么烟买不到。”
  随着新一轮争吵的开始,逃亡者赢得了他佃逃亡后的第四场局部胜利。

  出了风声峡谷再往西南走一天,就会进入被称为自由天堂的里卡贝多。那里是夹在西部珐嘉山脉与东边王朝统治区域之间的灰色地带。流亡者、叛逃者、隐匿者——任何在社会中无法露脸的人都可以来里卡贝多,或拉帮结派或独自苟活,只为能够生存下去。庞珀尔王朝的统治者曾经数次派出军队,试图清扫掉这片光从地图上看就令他们恶心的区域,但小股部队进入会被吃掉,要是大规模集结,里卡贝多的居住者又会四散躲进气候恶劣的“珐嘉怒吼圈”,结果每次都以失败告终。这个地方慢慢成了约定俗成的灰色区域,成为了天堂。
  进入天堂之前有个特殊场所,它坐落于通往风声峡谷、里卡贝多以及峡谷西北城镇隆里的三岔口之上。
  中午时分,初春柔和的阳光往往使人懒散,但这伙逃亡者还远没到可以允许自‘已偷懒的地步。
  “‘呓语旅店’?真是奇怪的名字。”丰塞卡望着头上旅店的招牌说。
  “可能是指在这里会睡个好觉的意思吧。”菲利笑着说。
  “笑话,来这里的人有哪个能睡安稳的?还呓语,我看改名叫‘悲鸣旅店’更贴切。”丰塞卡对这个解释很不认同。
  “唉呀,不知道有没有漂亮的女招待呢,我可是很久没见到美女了。我们今晚就睡这里吧。我全身都要臭掉了。”路易斯这次没有与丰塞卡抬杠。
  说话间,他小心地跳下马,取下魔法杖改装成的拐杖,慢慢拄着和同伴一超将马牵进旅店外的马房,然后步入旅店。
  旅店很袖珍,只有三层楼,一楼是个简易的餐厅,随意地摆着几张饭桌。进门右边有一个小型舞台,正对门口的那面墙下则立着柜台。室内几乎根本谈不上装修,采光也很差,若不是今天外面光照极佳,店内还会更暗些。
  “四位客人光临,请问是住店呢还是吃饭?”柜台里的女人还没等他们走近就热情招呼着。
  可在这之前,菲利分明听到她对身边伙计说:“可能是叛军,别让他们住下。”
  “来四人份的饭莱,多加些蔬菜和水果,再拿一瓶餐酒。对了,请问还有房间吗?我们只住一晚。”菲利上前一步,站在柜台前。
  “好咧,酒菜这就准备。”柜台女人应承道,然后转头对身边那个年轻小伙说,“达尔斯,替客人们看看还有没有多余的房间。”
  名叫达尔斯的伙计装模作样地翻看入住登记册,然后抬头,“很抱歉各位客人,今晚的房间都已被预订完了。”
  “开什么玩笑,又不是黄金期,就这破地方还能住满?”丰塞卡显然不信他的鬼话。
  “这位背着弓皮肤性感的客人说得对,这年头生意难做得很。只是几位客人来得不巧,昨天来了一批卖狐皮的游商,他们把房间都占了,而之前的几个散客又都没退房。我们这里小打小闹,竟腾不出房间来给四位安歇,还望见谅。”掌柜一边笑着,一边用女人特有的带着商量的语气拒绝。
  菲利·艾维听着不禁好笑:这年头来里卡贝多说谎都要扯上狐皮商人。不过这个女人的确老辣,居然一眼就看出他们是起义军的逃亡者。
  “美艳的女掌柜,你的举手投足都在告诉我你是这家旅店的老板娘,只要你说句话,我相信房间就不是问题。我们需要个能撑一晚的地方,哪怕没有床,房钱也一样不会少了你。你看我们这个兄弟受了点伤,刚止住血。你的慈悲也不会忍心让他再这样在野外过一晚吧?我们已经在野外睡了四天。”说着话,路易斯手上不知从哪里变出一朵蓝色的花,“蓝色的图戈雅正好可以配得上您的美丽与仁慈。”
  “哎呦,这位英俊的客人把我的脸都要说红了,如果我再年轻十岁,一定已经爱上你了。可是美貌和仁慈并不能生出房间呀,你真的让我为难了,我是多么想收获你的赞美啊。不如这样,你们先在座位上歇息一会儿,慢慢享用店里的食物。现在还早,或许下午迟些的时候,会有别的客人离开也说不定,那时候我发誓把房间留给四位——特别是你。”
  趁女人和路易斯说话间,菲利观察着她:大约三十五岁左右,算得上是漂亮女人:身材丰满;褐色长发扎着一条暗红的头巾,很惹眼。
  “珊娜,带四位客人入座,吩咐厨子赶紧。”女老板转头喊了一声。
  一个十七八岁的女孩从厨房跑出来,把他们领向座位。
  “上完菜把安吉拉给我叫出来。”女老板吩咐说,然后她像换电台频道一样换了种口气,“凹位客人请叫我姬玛,有事随时吩咐。”
  上莱时路易斯也没忘记与女孩调情。名叫珊娜的女孩长得矮小瘦弱,脸颊上挂着几颗雀斑,胸部平平,全身上下只有鼻子比较令路易斯满意。
  这样一个貌不惊人的女孩居然深得老板娘那套与客人逢场作戏的真传,和路易斯你来我往说了好几段。当她背身离开时,菲利听到她在嘴里小声嘟囔:“腿都残了还想勾搭我,恶心。”
  两大盘牛肉一上桌就被四人风卷残云地消灭个干净,他们确实太饿了,连酒都顾不上喝。
  当桌上只剩点零星残渣时,老板娘姬玛领着另一个年轻女孩来到他们桌前。这女孩看上去和珊娜差不多年纪,不过要比珊娜高半个头,身材也显得玲珑有致。女孩留着青色披肩发,脸蛋长得很漂亮,尤其是那对眼睛,怯生生的很让人怜爱。
  “这位客人的伤口还是需要包扎一下,我们的安吉拉处理伤口有一手绝活,让她来为客人清理一下以免感染。”姬玛说着推了下女孩,用手指了指维姆·琼克右肩上简单包扎的伤口。
  名叫安吉拉的女孩像是松了口气,似乎明白原来是叫她做这个。她迅速拿来一盆水和两条干净毛巾,身上还背着个药箱。
  安吉拉轻轻触摸了一下维姆的伤口,然后小心翼翼地揭开维姆自己绑上去的布条,用毛巾蘸水把伤口边上的瘀血擦去,又从药箱里拿出一个紫包药瓶,倒出几滴液体,用另一条干毛巾抹在伤口上。
  “从紫藤草中提炼的消炎药水,对伤口愈合有好处的。”姬玛在一边介绍说。
  女孩接着拿出纱布,在上面撤上青檬膏颗粒后利索地敷在伤口上。这是埃尔·卡菲尔用来缓解伤口疼痛的惯用药材,所以老板娘也没有解释。这女孩的包扎手法和她的人一样漂亮,维姆感觉好多了。
  安吉拉绑绷带时,在与维姆的短暂对视中读到了他的满意与感激,于是就后退一步,看着老板娘等她新的吩咐。
  老板娘点了点头,女孩如蒙大赦般端起水盆就走。
  “请等一下,美丽的少女,请让我来为你的灵巧与善良吟一首诗”路易斯急忙喊道,想叫住女孩。但安吉拉像没听到一样,头也不回地继续走了。
  “不用那么客气,这是安吉拉份内的事。而且你的朗诵再美妙她也听不到,她是个聋子。”
  “你是说这么乖巧可人的女孩居然听不见声音?”路易斯大吃一惊。
  菲利·艾维望着女孩即将消失在过道的身影。听不见声音?他想起一些旧事。
  一阵杂乱的马蹄声打断了菲利的思考,他所在的位子刚好对着窗,可以看见外面的情形。一群人在旅店门前下了马,看他们的穿着是军人。
  “老板娘,你又来生意了。”菲利望着窗口说。
  旅店门被不礼貌地大力推开,一名士官用手挡着门,请他身后的上级进来。
  “哎呀,罗斯比大入,您亲临小店真是让我不胜荣幸。”姬玛丢下四个客人,一阵风似的迎上去。
  陆陆续续一共进来了十个人,他们众星捧月般围着最先进入店里的那个男人,即姬玛口中的罗斯比大人。这个男人身材高大健壮,就算比起有“巨人”称号的维姆·琼克也只矮了一点儿。他的右边腰带上插着一把剑,左边则是一把袖珍版V3小口径手枪,典型高级军官配置。
  罗斯比给手下一个眼色。先前那个为他挡门的士官立即从包里取出几张通缉令,“有没有见过这伙人?”
  菲利四人小中一寒,桌下的手暗暗握住了武器,准备随时发难。
  姬玛凑上前,先看看通缉令上的画像,接着小声地读着边上的字:“三人犯罪团伙,在隆里附近大量猎杀稀有动物黑眼狐以倒卖狐皮。知情者予以高额奖赏。”
  姬玛理了理头发,有意无意地抛了个媚眼给罗斯比,“回大人,小店最近并没有这种长相的人出没。”
  丰塞卡悄悄对菲利说:“刚才她说店里住的是狐皮商人。”
  “那是骗我们的。”菲利小声回答。
  风声峡谷西侧除了是失去身份之人的自由天堂外,也是狐狸的故乡,这里有狐皮商人出没不足为奇。但并不是所有的狐狸都可以自由猎杀。一种名叫黑眼的狐狸因为数量稀少而被列为保护动物,只允许政府每年限量捕杀,但由于用它的毛制成的皮草服饰在时尚之都瓦格诺里大为走俏,在名牌店里仅一条围脖就可以卖到一万卡尼尔,所以尽管私自猎杀黑眼狐会被判以重刑,但金钱回报率实在太诱人,仍使得许多人铤而走险。
  两天前,有人在隆里城北郊外发现了二十具被剥皮的黑眼狐尸体,其中有三具还是特别值钱的未成年幼狐。小道消息说这是一个专业猎杀黑眼狐团伙的最新杰作。隆里市长对这事大为恼火,立即指派警卫队队长德德·罗斯比侦查此案。
  对这种任务,所有的隆里官员都会自觉地全力完成。其中道理显而另见黑眼狐皮是隆里城本地收入的重要来源,偷猎黑眼狐简直就是在抢他们隆里政府官员的钱。
  “可是根据我们得到的情报,有人看见这伙人往这边来了。姬玛,你很清楚猎杀黑眼狐是重罪,而包庇者会被判同样的处罚,搞不好下半生就在死鸟点监狱过了。看在往日的情分上,我再给你一次说实话的机会。”德德·罗斯比冷漠地说,他的语气好像已经确认罪犯就藏在呓语旅店一样。这是他的审问技巧,一般胆小的犯人都扛不过这一招。
  “罗斯比大人,您可吓坏我了。不过我真没见过这伙人,叫我怎么说啊?”姬玛一副害怕得马上要哭出来的模样。
  罗斯比环视旅店四周,只有靠窗那桌坐着四个人。
  “德姆,你去看旅客登记册有没有可疑。”罗斯比这样吩咐着,自己则迈步走向菲利四人。其他属下自动一起跟上。
  “你们是干什么的,去哪里?”他将视线慢慢扫过四个人的脸后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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