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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商战风云录(下)-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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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商业帝国。      佳宁公开的资料显示,佳宁集团的盈利约2O亿港元!超过电王嘉道理, 超过船王包玉刚,超过超人李嘉诚;抛下渣打,直逼汇丰(注:1981年汇丰 集团年盈利为20。03亿港元),可与香港第一财主论伯仲了!      这个肥皂泡比上一个还大。须知,佳宁借壳上市不满两年,这么短的时 间,取得这么骇人的业绩,堪称世界商界神话。      不过,70年代末至80年代初,香港是个神话迭出的年代,年贸易额增 幅30%以上,物业价格平均5年增长两倍。李嘉诚、包玉刚能创造收购洋行 的奇迹,陈松青为何不可做商业机构盈利首户?      如果从陈松青海外政府背景去理解,就不会对“陈式天方夜谭”大惊小 怪。      只有陈松青的好友及同盟钟正文,最清楚“陈式天方夜谭”是怎么出笼 的。钟氏原是个传统的经营者,经不住陈氏花言巧语的诱惑,堕落为陈氏的 同谋。在与陈氏的合作项目中,以钟氏名义承担的贷款早达13亿港元。钟氏 担心,一旦市道不利,靠肥皂泡托起的空中楼阁将会塌落。      钟正文同时发现陈松青为人不地道,在集团内谋取私利,损害他的利益。 钟氏暗中派人到新加坡、马来西亚调查陈的来历,方知他原来是个破产的小 建筑商,财富遍及全球的大家族,全系子虚乌有。      钟正文正式向陈松青摊牌,陈认为这是商业敲诈,于是不得不与钟求和, 以保钟不把肥皂泡捅破。陈氏损失不少股权,不过仍踌躇满志,寄希望于香 港市景大旺,他的宏伟计划得以完全实现。这样,他的楼阁将不是建在空中, 而是落在实处。到那时,金盆洗手尚不迟。      陈松青的希望破灭了,1982年,香港经济大崩溃。这既有经济自身的规 律,更有政治原因。由于投资过热,地价楼市攀升到用户无法承受的地步, 地产商不得不收缩战线,以地产为龙头的百业处于滞胀时期,若无外界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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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致于这么快崩溃。      这年9月,撒切尔夫人赴北京谈判。北京传来的消息表明,这仅仅是漫 长谈判的开始。这一年的香港,出口额出现8年来第一次减少,港元下挫, 恒生指数由年初的1045点,到年底跌至676点 (注,中英联合声明公布后, 恒指回升40%)      股市的崩溃,预示着整个业界的崩溃。银行紧缩银根,地价楼价暴跌。 佳宁的支柱是地产,靠贷款支撑起的佳宁,此时得到的无疑是一根绞索。      益大集团主席钟正文自觉死神降临,唯有清盘破产这条路。钟氏仓皇逃 离香港,留下20亿港元的债务及其他贷款担保16亿港元。按照港英法律保 留的大清法中的“债务世袭”判例,由钟正文的儿子“子承父债”到赤柱监 狱服刑。      香港商界,无人不知益大与佳宁是孪生兄弟,钟正文与陈松青多次联手 合作,打得火热。益大如此糟糕,佳宁绝好不到哪里去。佳宁因有海外银行 支撑,仍想渡过难关,以期东山再起。但是,证券处否决了佳宁的供股集资 计划,并对佳宁进行财务调查。      肥皂泡彻底破灭,佳宁置业负债约33亿港元,整个佳宁集团负债约60 亿港元——实际上远不止这个数。昔日的盈利大户,一下子原形毕露,原来 是负债大户!      没多久,又爆新闻,昔日盈利最高、创香港开埠以来单项物业最高交易 额的金门大厦交易,实际上到现时仍未完成。      股东如梦初醒,咒骂陈松青为香港第一老千 (骗子),同时又埋怨传媒 不负责任的吹捧。不过,仍有不少人相信陈松青的海外政府背景,说不知哪 个倒楣国家的该死政府,派这样一个酒囊饭袋来香港大撒银纸。亦有人坚持 认为:海外政府不会见死不救,佳宁还可望重振雄风。      1983年酷夏的一宗血案,使陈松青的神秘背景真相大白。      佳宁的主要往来银行,是裕民财务公司。这是一间马来西亚政府银行— —裕民银行设在香港的二级银行机构。在案发前,陈松青要求裕民财务给佳 宁一笔400万美元的贷款。裕民财务已贷给陈氏相当多的贷款,情知铸下大 错。可事到如今,如果不给佳宁注资,佳宁必将清盘,裕民财务只能将贷款 作坏帐处理。这样,裕民财务的首脑们,将逃不脱大马政府严厉的法律或行 政制裁。贷与不贷,对他们来说,都是十分痛苦的事情。      陈松青不断地向裕民财务的首脑施加压力。主席奥斯曼犹豫不决,总经 理伊巴拉希表示反对。      7月18日,陈松青及助手何桂全,约请伊巴拉希的助手钱某在佳宁的餐 厅午膳。伊巴拉希挂来电话,叫钱某不要急于签约,事情未办妥。不久,奥 斯曼传来指令,说可以批出贷款。钱某同陈氏等人回裕民财务办公室,伊巴 拉希从丽晶酒店挂来电话,但电话突然中断。钱某犹豫良久,终于在陈氏的  “说服”下批出贷款。钱某不知道电话为何中断。      裕民财务总经理伊巴拉希,正是在这时被勒死的。凶手把尸体装进袋子, 运出丽晶酒店,拦了一辆的士运走。然后又转换一辆车,把尸体扔到新界的 笆蕉林中。      警方接到举报,很快把一个麦姓的男子拘捕。据麦某的口供,凶手是一 个冼姓的朝鲜人,而他只负责弃尸。冼某在逃,警方搜查了死者伊巴拉希的 办公室,在死者助手钱某的协助下,找到一本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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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来,陈松青的巨款资金来源,正是这家大马国家银行的驻港财务公司。 陈氏既无什么巨富大家族为背景,也不是什么马科斯总统夫人的私人代表, 更不是莫斯科人民银行与中国政府的驻港机构专员。      陈松青与大马政府并无联系,而是与裕民财务的首脑有“私人关系”, 陈氏凭三寸不烂之舌,说服裕民与佳宁合作地产,佳宁给伊巴拉希等人优惠 股份,而获得贷款的便利,1979至1983年案发前,佳宁得裕民40亿港元贷 款,其中90%以上是美元贷款,陈氏做交易多半是用美元结算,这使得外界 对陈氏的海外背景深信不疑。裕民财务的首脑自身不干净,故对他们与陈氏 间的“业务往来”,捂得严严实实。     据传媒称,裕民、汇丰、获多利、宝亨等银行机构,贷给佳宁的债款近 百亿之巨!不少高级主管因呆帐而失掉饭碗。      1983年9月18日,警方全面搜查佳宁集团总部、佳宁财务顾问获多利 公司、法律顾问律师行,以及有关人员的私人住宅。证监处也于同日,下令 对佳宁集团清盘。      10月2日,警方拘捕了陈松青等数名有关人士,另有数名有关人士在逃。 1984年4月13日,协助佳宁完成多项地产交易的著名律师约翰·温巴思, 在警方准备向他套取口供的前一天,自杀溺毙在家中游泳池内。     冼姓疑犯在逃,伊巴拉希谋杀案只能束之高阁。传闻中的主谋陈松青, 自然也不必为伊巴拉希的死负责。     经过两年多的调查,警方也只能以串谋他人讹骗佳宁股东及债权人的罪 名指控陈松青,此案自1986年开审,一年后审完。主审法官是当年审理张祝 珊家族财产纠纷案的柏嘉(可参见第56章),他以证据不足与罪名重复为理 由,判决陈松青等6名被告无罪,当庭释放,其中两名被告获赔偿3600万港 元诉讼费。     全港舆论哗然,法律界与传媒抨击柏嘉的办案能力。1988年3月,柏嘉 引咎辞职。有人戏言,陈松青砸了柏嘉大法官的饭碗。这场官司,港府直接 费用高达1亿港元。      那个负责弃尸的麦姓男子,另案审理。他罪名成立,被押送赤柱品尝铁 窗的滋味。      1991年11月,廉政公署检控陈松青涉及8项向银行职员行贿罪。1991 年6月开始法庭聆讯,陈松青的洗罪术再显神威。陈氏的好友,曾做佳宁“高 参”的立法局议员詹培忠说:“没有充分证据就不要告人家。”     下面我们再看另一位股市枭雄,其能量绝不在陈松青之下,运气则比陈 氏好得多。                                    走为上计     或许把李明治归为枭雄过于草率。正如《资本》杂志吴小明所说:也许 我们不能采用任何单一的形容词来描绘李明治,因为他在马来西亚、澳洲, 香港及内地,都被人给予不同的评价和不同的看待。在澳洲和香港,他是证 监机构的 ‘眼中钉、肉中刺’     李氏是陈松青的的同乡,1941年生于马来西亚。1960年前往澳大利亚学 土木工程,大学毕业后回到大马,进英国卜内门化学公司设在大马的分厂任 工程师。1970年发明提炼橡胶的新方法,出售专利获得60万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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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明治拿平生第一桶金,开办一家地产建筑公司。其后又收购一家公司。 70年代未,李氏将两间公司双双出售,赚得7000万马元。大马业界对李的 评价,是一位前途无量的成功商人。      1981年,李明治移师到澳洲发展,并于1984年正式移民澳大利亚。李 氏成立辉煌澳洲集团公司,邀请一家英资财团为大股东。在英资的资助下, 辉煌澳洲收购了两间公司:Enacon Primtronic和wormald Lnernationa1。      李明治拆骨术玩得比香港拆骨大师刘銮雄还精湛,经过一连串集团内股 权调整,生产灭火器的Wormald公司,在1985至1986一年间成了一个空壳, 6000万澳元的资产不翼而飞,除核心成员外,所有股东损失惨重,股票贬为 废纸。      同时,李明治在集团内外的多家公司间,进行极其复杂而频繁的交易, 连炒股老手都不知谁是真正的买家。众股东被李氏魔术玩得晕头转向,自然 引起澳大利亚证券委员会一NCSC的密切关注。      其间,有一家来自香港的代理公司,正把澳洲Hooker Corporate公司的 股价炒高。      NCSC调查后,断定是李明治在幕后操纵。为何托市?只有李氏心里明 白。NCSC认为抬高股价是不能接受的行为。      1986年,NCSC公开谴责李明治逃避股市交易规则,造市牟利,暂停了辉 煌澳洲的股票交易,并进行聆讯。      李明治得了个“资产买卖商”的绰号,他反反复复进行股票买卖及交换, 集团内互相控股,盘根错节,恍若迷宫。正因为如此,辉煌澳洲在短短两年 间,膨胀为一个庞大的商业王国,经营网络遍及亚太地区。      NCSC对辉煌澳洲的指控找不到证据,李明治在对证监机构的交战中,取 得第一回合的胜利。不过,李氏却不敢懈怠,因为猎物被猎手盯上了,等于 在猎手的眼皮底下找食。      三十六计,走为上计。      1986年初,李明治移师来香港发展。据李氏后来解释,他来港的目的, 是在港投资回报率高。但舆论普遍认为,李明治的主要原因,还是与澳洲证 监机构交恶,他不断地把资产转移到香港,令澳洲NCSC鞭长莫及。      聪明的李明治审时度势,第一步就与中资机构搭上热线,将辉煌澳洲占 有的21%的泰富公司股权转让给中信(香港)公司,为中信集团在香港借壳 上市,铺平了道路。李氏此举引起证券界的注目。      辉煌澳洲在港借壳上市,是收购兆安地产。因超过35%的临界点而未全 面收购,受到香港证监会与收购及合并委员会的点名谴责。有人说李明治与 证监机构结下了不解之缘,此话不假。不过,这只是未守股市的游戏规则, 与“罪状”丝毫扯不上边。李明治重新调整,完成收购,把购下的空壳易名 为联合海外,作为李氏集团在港的控股公司。联合海外在1990年改名为联合 集团。      不久,李明冶又以壳收壳——透过联合海外收购新昌地产的空壳,改名 为联合地产。这样,李明治在1986年的短短数月间,就完成了借壳移资香港。      李明治大举收购地产物业,参与合作地产发展。较重要的有联合广场、 联合鹿岛大厦、地利根德阁,等等。      到1992年,李明治在一系列眼花缭乱的收购战中,共控有7家上市公司, 它们是:联集、联地、联工、亚证、三泰、百乐门、东荣。李明治拥有联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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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33%股权,而控股公司联合集团的市值为26亿港元,但李明治通过联合 集团再向下控制的6间上市公司,使他控制的资产近100亿港元。      李明治撤离澳洲,出卖大部分股仅套现4亿港元。也就是说,李氏只带 4亿资产来港发展,仅7年时间,就使联合系的资产膨胀到近100亿港元! 除了李氏够胆、够准、够速、够狠外,澳洲的那一套魔术移到香港重演,也 是至关重要的。      李氏难免不会受到证券界及传媒界的批评,股市更风传李氏买来卖去都 是自己的,借一些私有公司,抬高联合全系公司的股价,使其市值大增。       《资本》杂志一篇题为《招风唤雨的李明治》的文章道:“李明治对他 在公司的调动上耍花招的手法,并不表示歉意。1990年。当他接受外国传媒 的访问时便开门见山地说: ‘有人整天批评我,为什么我要这样将公司资产 买来卖去,我确实不晓得他们为什么这样说?如果你觉得这个计划可行而又 有钱赚的话,在生意中又有何不可?这些人究竟是否在做生意?’       “李明治再面对这些收购合并手段的指责时,更将自己与李嘉诚来 作比较: ‘李嘉诚不是作过不少收购吗?许多人根本不明白整个事的来龙去 脉,但却没有人直接质询他的做法;你有头有面、地位显赫,便没有人会去 质询你。’”      大概是上帝要安排NCSC继续与李明治决一雌雄。      从1989年起,曾在澳洲证监机构NCSC任要职的罗德滔、高士宏、迪勤 思等,相继来香港证监会任职 (英联邦高级公务员经常调换)。其中罗德滔 在1990年任香港证监会副主席,1992年升为主席。香港传媒把他们称为“澳 洲证监帮”。      澳洲证监帮对李明治在澳的行径了如指掌,因为李氏溜得快,澳洲证监 帮只能隔洋瞪傻眼。如今,曾被李明治黑炭涂脸的澳籍英裔证监官员,借天 赐良机,“追杀”到香港来。      有人说,澳洲证监帮占尽天时地利人和。现在他们大权在握,而对手李 明治在证券界及舆论界的名声并不佳。如一名股评家指出:李明治的联合系 总是在不知疲倦、不厌其烦地重组,许多进行联合系股票买卖的经纪人时常 觉得,很多次交易中的沽家和买家都好像是一个人。联合系的小股东于大股 东李明治,好比“人为刀俎,我为鱼肉”,处于可怜兮兮、任其宰割的田地。      在澳洲,曾败在李明治手下的NCSC仍锲而不舍调查李氏的辉煌澳洲,并 从1991年开始,把所获的有关李氏的材料寄给香港证监会。      绝大部分舆论都不同意“澳洲证监帮来港欲报昔日败绩之仇”。香港股 市比澳洲股市大,亦复杂得多。股市本身就是一个最集中的投机市场,三教 九流,龙蛇混杂,层出不穷的“事端”够证监官员们头痛了。      事实上,由于李明治“故伎重演”,在澳洲证监帮未来港之前,联合系 已受到香港证监机构的注视。      1991年11月,联合集团正式公布以发行新股换取联合地产、联合工业、 亚洲证券股份,进行合并。香港证监会进行调查,认为在联合集团计划合并 期间,股价出现不寻常波动,可能有人幕后操纵股价,交易可能违反收购守 则及证券公开权益条例。      证监会向李明治出示“黄牌警告”。       “你有飞檐术,我有过墙梯。”1992年1月,伟益公司宣布供股集资两 亿港元,购买联地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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