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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秦皇-第3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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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是不知道那所说的姑娘是不是属实,但是这不重要,因为他想到了一个绝妙的主意,一个让他可以安心离开草原,游历中原的主意,汉人治汉,草原人不是也可以做自己的奴隶管理草原吗。
    很快秦峰就打定主意,这兀立索有用,有大用。
    若说兀立索强大了之后会背叛,秦峰倒是不怎么相信。所谓的背叛与否,谁能说得准,你比人强大,那么人家臣服于你,受你庇护,为你效忠理所应当。
    但是要是你弱小,又不能带给别人利益,还想别人不背叛,那是做梦。背叛常常有,每个人都会,只是有的人自身价值太小。一点点价码就被忽悠了去,之后身灭只能是一抔黄土。
    其实每个人每天都在背叛,他们背叛是自己,第一天他们为了更好地生活选择了一条路拼搏,他们认为这是他们最好的方向,不会再变了。但是第二天他们或许会想到更好的方法让自己过的好,于是他们就会背叛自己的选择,重新开始。只是这个时候,他们只会说这是他们自己的决定,自己的事算不上什么背叛。
    都只是骗局罢了,骗自己的真实想法。
    背叛不是没有,只要有足够的筹码,谁都会背叛!
    秦峰自己都会,但是他不相信兀立索会,或者换句话说,兀立索敢!
    燕云骑的神秘,燕云骑的厉害秦峰深有感触,这就是一柄神器,举世无双,最可怕的是它还是一柄藏起来不知道在什么地方的神器,这就更加让人害怕。
    兀立索见识过燕云骑的厉害,他心底留下了阴影,他就不敢,又不会有能力。这是秦峰的自信,对燕云骑的自信,他们的兵锋实在太强了。
    秦峰不认为这是他的功劳,因为他有一点发现,死老头似乎对这支骑兵做过什么。秦峰甚至发现这些人的武力都在加强,这是不符常态的,他也问过方闻,但是方闻只是说他们的命都是秦峰的,一句话逼得秦峰闭上了嘴。
    燕云骑,或许有一天它会闻名天下!秦峰深深有感。
    之后,秦峰带着兀立索离开一段时间,说了很多话,就叫兀立索离开了,一起消失的还有暗三十七。
    不多时,丑时已到,杀机凛现。
    “传令!袭杀!”
    秦峰又变成了那个杀神,嘴里传出了死神的旨意。
    “轰!”
    燕云骑幽灵一般冲向胡力营地,漫天杀机滚滚而止。
    胡力营地。
    帐篷到处都是,鳞次栉比,但又各自有异,显然这里不止一个部落的人。
    歌舞依旧,狂欢正酣,没有人知道有两条件事将会带给他们一条走向地狱的路。这里是数个部落的狂欢,这里有数不尽的勇士,这里也将有流不尽的血。
    兀立索早已回到部落,带着自己的心腹离开营地,去收拢那些失去部落首领的草原人,走之前他还给秦峰留下了一份好礼,他将自己所有的好酒,部落的酒都散给了营地里的人,也因此很多勇士们都喝醉了。
    他也不知道这个无意之举,将带给他多少好处,秦峰会有多么高兴。
    营地早已混乱不堪,多少人都席地而睡,怀抱女人醉倒在篝火旁边,甚至那些女人都被灌醉在地上。
    “啾!”
    乌黑的天空陡现一点明亮。
    “嘭!”
    一只狼牙贯穿了还在游查的草原骑兵的脖子,钉在了营地帐篷上,颤抖着!
    箭营地炸开,一群幽灵一样的骑兵闯了进来,银色的弯刀,鲜红的血液在空中飞散。狼牙箭在跳舞,游走在还没醉酒的草原人身上,带起一朵朵血莲。
    草原人在疼哭,还没醒酒的草原勇士们已经失去了气息,他们死得安详。营地乱了,他们不知道哪里来的骑兵,只是有的人看到那装束时,吓倒在地,口中呐呐,不知说些什么。
    不知从哪里传来一声“是草原之神的使者!”顿时划破了无声的杀戮与哭泣。
    很多人都跪在了地上,他们没有抵挡,也是不敢。
    有的勇士拿起武器,但是是一瞬间,头颅就搬了家,那一抹银色吓坏了所有人的胆。现在想想那些传说,草原之神的是传说,就更加没有人敢于抵抗。
    只是嘴里颤抖着说着话,那是乞求原谅的祭歌,祈求神灵的祭歌。
    越来越多的人跪下,低下头,开始只是一些胡力部的族人,之后是草原上的骑兵,勇士,越来越多。当那些酒醒后的勇士睁开眼时,拿起的武器又放下。
    燕云骑,是的。
    血色披风,黑色面罩,狼牙箭,银月弯刀!草原人魂飞魄散了,没有多少人敢于抵抗。
    秦峰一马当先,胯下雷马蹄一跃,刀过人亡,直取中军大帐。
    “直接去大帐,一个,不留!”
    燕云骑象一股洪流,破开山石一样,草原人被分在两边。
    一路的屠杀,但是胡力部的人还有胆敢反抗的,他们都是胡力的死忠守卫。是胡力部最强悍的人,最勇猛的勇士,可惜在燕云骑的弯刀面前,他们挡不住那一抹银色。
    屠杀不停,直接到了中军大帐。
    “吼!”
    秦峰胯下雷马一声嘶鸣,顿了下来。
    秦峰下马,大帐内已经没几人了,秦峰眼睛一眯,审视着。
    “谁是胡力!”
    没有人回答,大帐里还有几颗人头,燕云骑已经包围了大帐。
    “没、没在!”
    “恩?”
    “他、他跑了!”
    一个草原人说话了,他脚下已经是一滩湿地。
    “你叫什么?”
    “桑巴哈。”
    “杀!”
    秦峰说完,就出了大帐,不多时大帐内就传出几声惨呼。
    “跑得好!”
    秦峰喃喃道,望向天空边际,那里已经泛白。



第六十六章 还记得我吗?
    冀州,常山真定。
    这日,风和日丽,懒散的阳光照着备受煎熬的土地,却依旧带不去一点欣慰。城外来了一个外客,翩翩公子少年郎,折扇飘逸神如玉。
    他手执缰绳,凝望着眼前的城墙,俊逸的脸上露出一个微笑,人畜无害,打马进了城。
    秦峰,他终于从草原上回来了,第一站他就直奔冀州,这是他们当初的目的地,首游之地,可惜计划夭折。这些年,还有一件事情缠绕着他,那就是当年的那群难民。
    这次来冀州,第一个原因就是因为要看一看那些难民,当初老头子说已经解决了。他丝毫不怀疑老头子说的话,但是没有亲眼看到,难免不安,毕竟是因为自己才让他们受难的,
    那群黑衣人,秦峰还不知道是谁,这叫他很恼火。所以,在他的授意下,白枫除了逍遥楼,又秘密成立了一个暗部,可惜一直以来,不知为什么,都没有再找到那股势力,但是对于他关心的很多事情都有了眉目。
    当年那些幸免于难的难民都已经被安排的很好,是老头子干的,不过是打的他的旗号。名声一时在冀州大震,再加上郑玄现下也在冀州,他在冀州的名气丝毫不比颍川差。
    奔雷马被留在了天池,它是马王,虽然舍不得,但是草原,天池才是它该呆的地方,它的的家。起码现在是,它还太小了,禁不起折腾。数年的草原经历虽说已经把它锻炼出来了,可是自己都知道歇一下,没理由不叫它休息休息。
    城门口,两个士兵像打了蔫儿一样,要死不活的站在门口,双眼无神,盯着路人,似乎是在数一天到底有几人出城,几人入城。
    笑了笑,折扇一展,牵着马慢慢悠悠的进了门。
    门口的一个瘦瘦的士兵本来想要拦下秦峰,马匹本是军用物资,这小子居然敢大摇大摆进城,要是拦下来,把马匹献给郡尉大人,那自个儿还不得赚翻了。
    不过,还没等他做动作,另一个老一点儿的士兵就拉住了他,把小瘦子弄得莫名其妙,这还没动手呢,难道就要开始抢?欺负新来的是不是,还没来得及发火,便被老军士一句话吓蔫儿了。
    “想死的话就去!”
    就这么一句话,小瘦子那点儿小心思刹那间灰飞烟灭,直愣愣盯着秦峰进了城。
    “为、为什么?”
    “没眼色的东西,刚来几天就想动手啦,要不是看在你父亲的面儿上,就由着你去!”
    小瘦子很机灵,一听这话儿就知道不对,看来想要看好城门,摸点儿油水,还得懂行情啊。连忙装模作样得给老军士扇了扇风,讨好献媚。
    “好了,装模作样,我还不知道你想知道什么,小兔崽子,这年头,想要过好日子,难。但是想要活着,也不难,尤其是我们这些人,都得练就一个眼力劲儿。”
    瘦子点点头,这倒是实话。
    “你看见没,就刚才那俊少年,绝对是哪家的少年公子,家世尊贵。一身气息做派,行步间,再加上那一脸和煦的微笑。你在注意一点,那少年的眼睛,人家不是好惹的,小崽子还想在老虎头上抓虱子,你不是找死吗?”
    小瘦子一听,倒是真吓了一跳。
    “谢长者教训!”
    “切,吊儿郎当的土猴子学什么圣人!你的路还长着呢,记住,要想活命啊,简单。练就一双好眼,不该惹得别惹,不能惹的别惹,不知底细的别惹,知道底细的也不要去惹,这就足够了,老头子我活到现在,就靠这呢。”
    说完话的老军士闭上了眼睛,享受着懒阳带来的温暖,小瘦子若有所思,在一边琢磨。
    秦峰牵着马进了城,当然他是不会知道门口两士兵发生了什么事的。
    摸了摸肚子,五脏庙得填填了,随便选了一家酒落,吩咐小厮拴好马,进了门去。
    很热闹,商旅来往甚多,这小酒楼生意也不错,选了个靠窗的座位,随便点了两个小菜,倒是没有要什么酒,要了一壶上好的茶,独自思量着两位兄长回了颍川,自己下一站到什么地方去。
    想了很多,小菜也上来了,味道还不错,先安慰下自己的小庙,边吃边想。
    不多时,秦峰敏锐的听力捕捉到一点呵斥声,是从窗外传来的,侧头一望。
    只见酒楼门口不远处有已经有一堆人围着了,叹息一声,国人的好精神啊。没有停下吃食,但是一双耳朵早已飞走,探寻着所有的消息,那堆人七言杂语,终于还是被秦峰理顺了。
    人渣当真到处是,又碰上一个。
    原来,是一个富家少爷,喝完酒发了点酒疯,在门口撞倒了一个在原地等待哥哥的少女,自己也因喝多了摔倒了。倒在地上破口大骂的他一望少女略有姿色,就想要把少女虏回家中,并且还以少女无理撞倒自己为由,说要少女家人前去府上领取。
    但是这酒醉少年常山人谁不知道,出了名的纨绔好色,用脚趾头想都知道明明是这少年又犯色了。虽然很多人都知道,但是还是没有几人胆敢前去,人家家族实力有点大。
    不是官方实力,只是一商贾之子,家资颇富,好像和郡守府上有点关系,估计也是凭借钱财打通的关系,财可通神古今不变,钱权交易,古来有之。
    听到这儿,秦峰笑了,这年头商人地位并不高,士农工商,商排最末。就是秦家都是一样,别看地位还不错,但是始终是商人之流,并不被世家大族重视。当然,现在好的多了,秦峰拜郑玄为师,自己又是闻名天下的神童,加之秦家的丰厚财力,地位有所上升。
    茶足饭饱,起身付账,方走到门口,才想起自己也是一样,都是因为好奇啊。
    不过,秦峰很欣慰的是,古人多仗义。汉人虽受儒家思想侵蚀,但是还是有热性的。他看见了一个中年人进了去好像是要和那酒醉公子争辩,不过看样子也是外乡人,甚至有可能也是来往商旅。
    先看上一看再说,那少女倒还真是颇有姿色,眉宇之间不失灵动,此时急切的脸上涨得通红。到是叫秦峰想起了当年的蔡琰,也是一样。
    但是,现在小昭姬怎么样了?还记得自己吗?随即邪邪一笑,应该记得,自己可是她的未来夫婿啊。



第六十七章 有故事的少年
    中年男子护住了委屈少女,义正言辞。
    “这位公子,大丈夫何必与一女子为难。”
    “你,你是什么东西?敢管公子我的闲事,知不知道我、我是谁?”
    酒醉的少年公子怒目圆睁,这常山郡还有人不知道自己的?这对他来说就是讽刺。横行霸道这么些年,每次看到街上的人对自己近而远之,尤其是少女们少妇们,见着自己就跑。
    每次这个时候,他都感到很满足,这种被人害怕的感觉让他的心里私欲暴增,他自认为这是他的王八之气,并乐此不彼。家里父亲常常说他不学无术,不思进取,他也不以为意。既然有这么好的老爹,有家业够自己挥霍,何必学老子辛辛苦苦,自己也劝过老父亲,可是老头子太顽固。
    人生之乐,就得早点享受,省得老了没气力了,那不得亏死。不得不说,这家伙还是有点小心思的,起码懂得享受了还会找个好一点光彩的理由。
    中年人的确就是秦峰所想的那样,只是一个刚刚从商的外乡人,还不知道这酒醉少年的能量。更不知道自己会有大祸,所以倒也有七分气势,毕竟他占理不是。
    “我不知道你是谁,就算知道又怎样?难道你还能颠倒是非吗,哼!”
    酒醉的少年实在没有想到这中年人哪来的勇气,居然敢挑衅自己,没看到其他人都不敢管自己的事吗。这让他感觉到自己的权威被挑战了,就像被踩了尾巴的猫一样,呼啦一下子就从地上跳了起来。
    刚才醉醺醺的样子云散于无形,红肿的眼睛盯着中年人。
    “好,好,好,你胆子真大!”
    中年人不屑一顾,转身对着魂都像掉了的少女,询问有没有事。
    没看醉酒少年红得冒火的眼睛,但是少女知道少年的背景,这就是常山郡恶名远扬的赵大少。自己和哥哥出来买点酒和货物为自己哥哥远行学艺践行,没想到碰到了这恶少。
    一想到这儿,少女急的都要哭了,俏脸上泪欲摧。都怪自己没有注意,这下不但给哥哥惹了祸,还给这好心大叔惹了祸,哥哥怎么还没回来啊,小姑娘六神无主。
    赵大少也是一样,本以为自己恶名远扬,可以横行无阻,却没想到会碰上这一号不知道自己威名的。本来第一眼看到少女,只是一点惊讶,有点好感,有一点心动,那是一见钟情的感觉,到也没有要强抢。不说他不想,也更不敢啊,要不然回去了老爹非把自己的腿打断不可。
    而且不是说了他的家人可以去府上吗,到时候自己再把自己的委屈诉说一番,那时候心上人一定会得手的,自己一生就什么都有了,不过现在,真是郁闷。
    这几年,他只是努力提高自己的“威名”,但是要说做什么伤天害理的事情,还真没有一件。就是想要好好过完一生,自己的威名让他尝到了不一样的甜头,别的有家世的公子不会把自己看在眼里,那是不屑与自己计较。至于那些一般的自己又不怕,这好日子说起来爽不可言。
    就是差个满意的媳妇儿,现在还不容易遇见一个,自然是不想错过了,可是没想到自己以往的经历,又碰上一个不认识自己的,事儿黄了。
    他家老爷子是白手起家,要不是自己没有做什么出格的事情,怎么会容忍自己这样。可是现在这家伙居然敢挑战自己的权威,自己要是不接着,那不是毁了自己一生英明吗。
    “你、你真不知道我是谁?信不信少爷我找人抓你进官府,让你吃牢饭!”
    秦峰看得有趣,凭他的眼力劲儿,看得出这少年不是表心得那么坏和平庸,至少他说的话很巧妙。没有真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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