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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明史-第36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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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资源方面看,当时明帝国的资源虽然是世界各国中最为丰富的,不过帝国国内资源地开采一直受到了限制。帝国政府制定了一系列的保护国内资源的法律,并且数度提高了国内劳动力成本,导致资源开采型产业在帝国国内几乎无法发展。从而保护了帝国地资源。这同时也迫使帝国的工业资本家必须要依靠海外资源才能得到发展,而这就需要帝国采用一切必要的手段去海外掠夺资源,当然战争是最为主要的手段!
以景泰十二年为例。帝国在各种原料的消耗方面,棉花的七成,羊毛的六成,木材的八成,粮食的四成,牲畜的七成,铜矿石的八成,铁矿石的六成,硫磺的八成,橡胶的全部都是依靠进口的,其他的原料进口比例也都在一半以上!可以想像,当时帝国到底需要原来之巨大,而且主要都是依靠从海外进行掠夺来获得的!
同样的,在朱祁钰决定让国内市场稳步成长,而不进行强制性改变的情况之下,帝国工业产品的绝大部分其实都是出口的。而这就需要大规模的海外市场,只有庞大的市场需要,才能带动工业的发展。市场决定论是肯定的,没有市场,生产的产品就无法销售出去,那么工业就没有发展的动力。而在帝国工业的产量远超过了国内市场的需求量的时候,唯一的办法,就是开拓海外市场。而这也正是帝国为什么要发动大规模对外战争,并且在战后不设法扩大疆域,而是以控制市场为根本目的的原因了!
当时,帝国工业产品出口比例是非常高的。钢铁的三成,铜的两成,军火的五成,棉布的七成,毛料的五成,成衣的六成,成品家具的四成,粮食制品的三成,肉类制品的四成都是出口到海外市场的,而其他的小宗商品的出口比例更高。比如,当时帝国的奢侈品,竟然有超过九成的是出口到海外去的!
从这里就完全看得出来,帝国的经济是外向型的,而帝国在整个世界(当时还没有拓展到欧罗巴,以及北非地区去)中,帝国扮演的其实就是世界工厂的角色。帝国从外界掠夺资源,让国内的工厂能够获得足够的原料,然后将工业产品倾销到海外市场上去,并且以保证国内的工厂能够开工生产,能够让大量的工人有就业的机会!
这一经济结构,给帝国,乃至全世界带来了五个结果。
第一,帝国工业得到了非常迅速的发展。短短十二年时间之内,帝国的工业从无到有,再到壮大,其发展速度几乎是不可想象的。特别是在成立帝国中央银行,以及帝国银行之后,帝国工业的发展速度更是如虎添翼,几年之内,工业生产能力翻了好几翻。一个根本的原因就是,帝国通过在其他国家掠夺的大量财富,转手交给帝国的银行机构。并且由银行进行放贷,以此奠定了工业发展的基础,为帝国地资本家提供了大笔的原始资本,从而绕过了原始资本积累的阶段,直接进入了资本发展的时期!
第二,帝国的商业在这个时代的发展速度远超过了工业,成为了帝国最庞大的产业。显然。这是一种不太合理地结构,不过在这个特殊的时期,这却是一个必然的结果。因为帝国从一开始就是走的外向型发展道路,原料需要从海外收集,产品需要卖到海外去。这两个环节中,都缺少不了商业。也只有以商业做为基础,作为工业的推动力,才能让原料顺利的进入帝国,让产品顺利的销售到海外去。显然。在这个特殊时期,商业的重要性是决定性的。不过也带来了一系列地弊端,比如垄断经营,以及商业寡头的出现。
第三,帝国国内地经济结构并没有完全跟上工业与商业发展的步伐。在最初的五年,帝国最缺乏的就是有素质的工人。虽然在朱祁钰登基前,帝国的城市人口占到了帝国总人口的两成左右,不过其中绝大部分还是农民,特别是小城镇的居民,几乎都是农民。工业要想得到发展。出了原料与市场之外,还需要大量的工人,即那些摆脱了土地束缚地自由农民。显然。帝国百姓的思想转变速度是跟不上工业发展的速度地。帝国数次出现了劳动力欠缺的问题。直到后来,帝国公布了保护性的农业政策,将很多被大地主所控制地农民解脱了出来。并且提高了农业的生产效率,让更多地农民能够从事农业之外的工作之后。这个,问题才逐步得到了解决。而真正解决这个问题,那还要到二十年之后了。所以,在当时,帝国国内的经济结构,其实仍然是半农业半工业化社会,如果不是帝国本身有着一个庞大的人口基础的话,那么帝国是不可能走上这条发展道路的。
第四,海外资金的大量流入,催生了帝国的金融业。这也是世界上最早的成熟的现代金融业。帝国的金融业要比西方成熟的金融业(大英帝国银行)早了近两百年的时间,一个主要的原因,就是当时大量海外的金银流入帝国,导致帝国国内的金银数量远远的超过了实际需要的数量,由此而催生了金融业。当然,金融业在帝国的出现,以及迅速的崛起,为帝国的下一次腾飞奠定了基础,这算是好事。另外,金融业还催生了现代货币体系,即金本位的货币体系(这是三种现代货币体系中的一种)。纸币的出现,就是代表性的产物。在金银面临严重贬值的危险时,纸币的出现,解决了帝国国内出现的金融危机,并且让帝国的金融业能够从操控纸币的过程中,逐渐掌握更为深层次的金融控制能力。最终,这也为帝国控制全世界的金融体系奠定了基础。
最后,也是最为关键的是,帝国工业的迅猛发展,最终导致了世界众多国家农耕经济体系的崩溃。一个根本的原因就是,帝国的工业发展是建立在掠夺的基础之上的。对资源的掠夺,就需要帝国控制住其他国家的劳动力。这一点,在日本表现得最为明确。为了帝国国内的工业需要,日本的土地基本上种植的都是棉花,而且至少有三成的日本劳动力从事的是开矿,以及木材砍伐工作。这让日本的国内产业结构非常不合理,甚至可以说是畸形的。同样的,工业对市场的需要,迫使帝国不得不打击其他国家的国内产业,并且对其他国家自给自足式的农耕产业构成了致命的威胁。比如,布匹在南洋的倾销,就直接导致南洋众多王国的自然经济结构模式遭到了毁灭性的破坏。大批的自耕农破产,农业社会的经济体系全面瓦解,沦落到只能依靠向帝国出售原料,以换得生活物资的地步。同时,这又导致几乎全世界的黄金白银都流入了帝国,直接使这些国家在贸易中处于极为不利的地位。当然,一个很少人没有注意到的结果就是,正因为全世界的黄金白银都流入了帝国,结果,导致很多国家在后来虽然也建立起了自己的工业体系,不过却因为他们没有办法在金融领域方面与帝国竞争,从而仍然处于被掠夺,被压迫的地位。当然,在当时,帝国迅猛发展的结果只有一个,那就是导致其他的国家迅速的衰落。换句话说,帝国的发展,是建立在整个世界的基础上的,用整个世界的资源与市场,来支持了帝国的发展!
显然,朱祁钰时代,是一个极为特殊的时代,一个在历史上从来没有出现过第二次的时代。作为世界头号强国,明帝国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并且通过不断的发展,不断的自我完善,在短短数十年之内,就建立起了一套完整的工业与商业体系,并且让金融业逐渐成为了资本舞台上的主角。
当然,从当时的情况来看,帝国最大的敌人不是其他的国家,而是帝国自身,是帝国自身所存在在弊病与矛盾。当朱祁钰认识到了这个问题的时候,他的主要精力就从对外征战转移到了处理国内矛盾上来。能够击败帝国的,就是帝国自己。这次爆发的纸币危机,其实就是一个信号。在迅猛发展了十多年之后,帝国虽然取得了伟大的成就,不过也累积了大量难以调和的矛盾。如果无法解决这些矛盾,或者说,无法处理好这些矛盾的话,那么帝国就将在自身的灾难中崩溃掉!
朱祁钰要做的,就是在一个个的来解决这些矛盾,并且为最后的远征奠定基础。可以说,他仍然是一个以征战为主的皇帝,朱祁钰的理想也正是如此。现在,他是被迫的回来解决这些问题了。不过,也正是在这个过程之中,这个曾经让于谦觉得有点幼稚的皇帝,也在慢慢的成熟,并且用他自己的政治观念去迎战着道路上的敌人!
新明史*第十二卷 国之根本 第
在两项新法案通过了议会审议,正式开始实施之后,朱祁钰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立即让薛希谦开始行动,从几个著名的寡头商人开始,逐步清查那些搞垄断经营的商人。同时,还通过之前的一些法律,彻底清查那些辞职的议会议员与商人之间的收受贿赂的犯罪行为。显然,垄断经营最多只是民事罪,而受贿与行贿却是刑事罪。朱祁钰让薛希濂对两个方面都进行调查,这就完全是对寡头商人集团的报复性行动了!
在《反垄断法案》中,对垄断经营行为做出了明确的,详细的规定。拟定这些法案条款的是丁用,而丁用在商业头脑方面几乎是无人能比的。显然,由他这个超级商人来策划对付商人的办法,肯定会做得非常的全面。在法案中,任何排他性的,通过独家经营来获取超过了实际回报价值的商业行为,不管是个体,还是联盟,或者是合作,都将被视为垄断性经营。这都是法律所打击的对象。
薛希濂也确实算得上是法学方面的专家了,虽然这是一部彻底的民事法律,而且是一部他之前从没有接触过的法律,不过他只花了数天的时间,就搞清楚了这部法律的意义,并且弄明白了他所要做的事情。当薛希濂将第一批审查的名单递交给朱祁钰的时候,正是法案通过的第三天。
朱祁钰迅速的看了一下名单,他没有去看名单下列举的那些证据,然后就把名单放了下来,说道:“薛大人,自从朕设立帝国宪法以来,就一直努力使帝国成为一个法制的国家。在帝国上下,任何人都得依法办事,当然,作为帝国最高法院的首席大法官。朕也希望你能依法审判。不要被感情所左右。既然我们手里有了一部法律,那么就应该让法律作为最高的权威,法律规定该怎么办,那就怎么办。这些事情,你今后不需要来征询朕的意见了,拟定法律的是政府,给予法律权利的是议会,而你们是对法律做出解释,并且执行法律的机构。只要你们都做好了,那么朕还有什么好担心的呢?”
薛希濂尴尬地笑了一下,说道:“陛下,臣明白该怎么做了!”
“薛希濂,朕相信你会做好这件事的。”朱祁钰走到了薛希濂的身边,“还有,调查审理那些收受贿赂的事情,你也要抓紧了。对付垄断行为,这是民事方面的,而收受贿赂,这已经是刑事重罪了,这更为重要,千万不能松懈。”
薛希濂在表态之后就告退了。他当然清楚,皇帝急着在这几日就要他拿出结果来,就是要为发行纸币的事情扫清障碍。打击商业利益集团。虽然薛希濂是法律方面的专家,而且这些年来主要负责的就是司法方面地事务,但是。他也是帝国老臣了,对帝国内部的政治斗争是非常了解的。皇帝表面上是要依法办事,而实际上,他是要用法律的来打击那些反对他的商人。而薛希濂作为皇帝的手下,现在就应该充当起打手的角色来!
表面上看起来,受贿行贿是更重的刑事罪。早在朱祁钰对政府改制,并且大幅度的提高了政府官员,以及公务员的工资水平,减轻了官员的负担(之前,一个官员要养活一大批的下属,而现在则不存在这个问题)之后,帝国政府颁布了极为严格的反受贿的行政法令。随后,《反贪污贿赂法》获得了通过,将反贪污,行贿,受贿的范围扩大了所有的政治职能机构中去,立法与司法机构也被包含在内。而按照这部法典,受贿行为是极重的罪行,最多可以判处死刑,少的都是数年徒刑(帝国已经取消了流放这一刑罚)。
朱祁钰用刑事罪来对付那些议员,商人(行贿照样是刑事重罪,与受贿的惩罚力度相当)并不是其根本目的,他的根本目的,是要在打击这些寡头商人的同时,彻底地摧毁这些人的权利基础,即他们的财富!所以,此时的法律审判重点还是在反垄断方面。虽然这是民事方面的法律问题,不过,只要能够削弱与摧毁商业寡头的基础,那么就算不判他们刑事罪名,他们也都完蛋了!
审判的速度完全可以用雷厉风行来形容。两日内,也就是在帝国中央银行公开发行纸币的前一日,薛希濂就亲自对第一批审理的五家企业做出了宣判。当日下午,另外一名帝国最高法院的大法官宣布了对受贿议员,以及行贿人员的审判结果。因为这是最高法院的审判结果,已经不存在上诉的问题了。当日下午,朱祁钰就在两份判决书上盖上了皇帝的印章,两份判决书即时生效。
显然,如果是在正常时期的话,这样的审判其实是没有任何基础的。到后期,随着法律体系的完善,以及辩护律师等以法律为生的职业的出现,审判过程不但严明得多,而且所需要的时间也长得多。特别这种涉及到解散大型企业,以及判处死刑的案件,有的甚至要拖上好几年,甚至十几年的时间,经过了数次上诉之后,才会有最后的结果。而且,直接用最高法院进行初审的案件也少之又少。一般的情况下,都是由地方初级法院进行初审,然后再逐级上诉,最后只有极为重大的案件才需要由帝国最高法院来做出终审判决。
可以说,这是历史上一次非常特殊的法律事件。从案件的调查取证,到最后的终审判决,一共只花了不到一个月的时间,而且整个审判的过程就短短三日!这在后来几乎是无法想像的,一个将要解散五家超级集团公司,并且将要判处数人死刑,数十人无期徒刑,以及上百人徒刑的重大案件,竟然在短短的三日内就能做出终审判决。用当时的一些人的观点来看,这完全是在草菅人命。不过,朱祁钰并不在乎几条人命,为了维护帝国数万,数十万将士用生命与鲜血在战场上换来的胜利果实。就算死再多的人,他也不会在乎。皇帝所在乎的,就是要铲除这些帝国的蛀虫,让帝国能够在一个更好的国内环境下发展壮大!
在对那五家超级集团公司的判决中,最重要的,就是解散这五家集团公司,各拆解为数家规模小了很多的公司,这些新的公司相互之间没有任何的关联,从管理,到财务,以及人事安排,都是独立的。也就是说,这五家超级集团公司被拆解成了十多家小的独立公司,并且单独经营。而在股份权限上,原有的股东将分别控制不同的小公司。而且,拆解出来的公司不能进行合并。
这么做有三大好处,一是鼓励竞争。其实,垄断的出现,就直接限制了竞争。而对朱祁钰这个比较了解资本主义的皇帝来说,竞争是整个社会的核心思想,没有了竞争。那么社会就没有了动力,将完全失去发展创新的动力。也只有鼓励竞争,才能让整个社会活跃起来。二是降低了国内市场商品的价格。垄断的目的本身就是要获得高额回报,也就是超过了应该所得的利润。这直接导致了商品价格高得出奇,增加了百姓的生活负担,也减少了百姓手里的财富,导致社会财富向极少数人手里集中,社会贫富差距扩大,产生严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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