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绚日春秋-第17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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狄南堂不动声响,按住突突不安的心,问:“大人,一千人是少了,但既有王事,安能不用?”
“我这事儿可不是冲着狄大人的。猛人之仗,龙大人可是败敌五万余?”杨达贵试探到正题来,敲击说,“这岂是区区数千人能做到的事情?”
五万自然是上报时夸张一点的说法,狄南堂不知道他不信战绩还是不信如今只能一两千人可用,为了不让让他们在这样的疑惑中盘结,便说:“猛人来,五镇个个自危,举镇全为兵,方小胜而已。如今我防风一镇确实无几兵力,其他几镇未知听于不听,唯有发令等待!”
“恩!”杨达贵含糊地过去了。其实他已经就此事问过田夫子了,田夫子别有目的,多讲其它三镇的不是,说镇上不出兵平叛,也是借朝廷之力压不住其他三镇的。狄南堂又这么一说,反倒正加重了田夫子的话。
两人面色沉重,对视了一眼,有些不知道该不该顺着形势提出该提的东西。他们本就是试探而来,若关外真有十万人马树在屯牙之边,是谁都不会放心的。但来了却被套住,其他三镇蔑视朝廷,本着“犯我天威者,非远必诛”的朝廷天威,不发讨伐之命不行,发了反而真把几镇捏到一起来了。此时,他们都有送上门来的感觉。
“不知道朝廷在这里设郡如何?”好半天,方白才拿出一个不算合理而又是胡乱拈来的解决办法,“关外之地久不经治,其它之镇不伏王化也是教化不利呀!”
“不可!关外之地自治已久,猝然设郡,变数太多!”狄南堂诚恳地说,“若是朝廷形势稳定还好一些,现在不是时机!”
方杨两人不再就这件事往下,搪塞了几句又胡乱吃了些东西,接着就告辞。狄南堂有些摸不到头脑,更不知道狄南齐他们现在出发了没有,军部省兵文虽然拿到了,了入了关后又干什么?他慌忙追出去问,两大人却已经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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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鸟依然漫无目标地在草原上游荡,手,脚身上都生了冻疮,偏偏一张厚皮革一样的脸窝在狼皮里一点事情也没有。人人都称为肥马的“笨笨”也已经瘦了许多,脂肪全去。他们一路走来,也遇到过猛人的帐篷,但一家生猛贪图他的马匹,竟然去夺。飞鸟射了两人,夺路而逃,再不敢胡乱见人家就进。
他们一人一马都是路痴,经常性地迷路了。刮风下雪的时候就顺着风走,有星星的时候向东走。一开始让人奇怪的是,除了飞鸟偶尔逢到林地,山谷打点猎外,常常有意外的收获,比如牧羊,狍子什么的。几天后,飞鸟也明白这些猎物是谁送的了,他开始请夜晚出现的白狼吃自己烤的肉,白狼先是一个,后来是带着一个大肚子的母狼。
那时,它们会默默趴伏飞鸟旁边,听他自言自语地讲东讲西,听他用烂鸭一样的嗓子唱歌。有时候,白狼还会伴着他的歌声长啸,两人关系与日俱进。可一旦飞鸟和白狼亲热,“笨笨”都会赌气地扭头不看。
一天,在一处雪窝里。
飞鸟注意到白狼的脖子上有一块小小的骨饰,便凑过去看,竟然看到一些不认识的文字。
“你曾经被人养过?”飞鸟大吃一惊。
白狼不会回答,倒让飞鸟自由发挥,想起传说中的狼神。但他立刻否认了这种荒诞的想法,而是想到兽人。虎克曾经给他讲过一些关于兽人的事。他隐隐觉得这和虎克所讲的生命兽相符。
生命兽又被兽人叫配克兽。一个兽族人,至他生下来的那刻起,就要找一个与本族相符的配克兽。等幼兽被抱到跟前,他们就共吃饭,共睡觉。若是配克兽死了,那主人就重新以它的儿子为配克兽,若主人死掉,通常他的配克兽都会选择死亡,但也有例外,那些非常显贵的家族,配克兽要活下来,认可他的继承人。
对兽族人来说,他们的配克兽不是他们养的宠物,也不是打仗冲锋的替死鬼,更不是神物。所有的兽族人都相信,它们是自己的另一个化身。兽族这样的文明让他们在人类的眼中成为异类,更让自己带有一些配克身上才有的品格特征。比如虎克,他的配克兽是一只第一代做配克兽的老虎,他也就有了夜里乱跑的习惯,而且夜间视力好得可怕。他的配克兽被猎取他的人类杀掉了,他从此也就郁郁寡欢。有一次,他与一头和他的配克兽长得差不多的老虎亲近,差点被吃掉。
后来,他告诉飞鸟,配克兽都是可遇不可求的,非要有灵性不可。那些显赫的家族,他们的配克兽固定而灵性渐长,子孙自然不愁无配克。也正是这样,兽族人也不是人人都能有配克,尽管在这个神奇的过渡里,父母从孩子一生下来,就为他寻找本命配克,但这种比例依然很低。
在原则上,男子选取的配克兽都是肉食动物,以狼,虎,豹,熊,鹰,和马,牛为主;女子则选取温顺的动物;而奴隶则选取狗,野猪等看起来不雅的动物。一旦男孩子的配克兽在观察下和本人不合或者灵性不足,则就地取消两者的资格,否则必有危险;女子虽然没有危险,但带着一只没有灵性的配克也是非常耻辱的事情,它常常会让求婚的男子以此推知本命人的风采,所以女子也同样需要合适的配克。
飞鸟想不到自己真的见了一只配克兽,他只是奇怪它为什么不远万里来到了这里做了狼王。“他是什么人?”飞鸟看着骨饰问,“一个将军吗?那天我看你带狼群攻击我,隐隐有打仗的味道。”
白狼傲然而立,迎风而啸。
飞鸟听不懂,只好算它肯定地回答了。兽人的国度太神气了,他决定回去以后一定要学习兽人的文字风俗,免得弄错了白狼的身世,也好满足自己的好奇心。
白狼好像已经脱离了狼群,否则飞鸟越走越远,它已经不可能每晚都出现,可它依然每天出现。甚至渐渐的,他白天也带着一只怀孕母狼跟随飞鸟。
不知道多少天后,飞鸟见到了一个大牧地,出于雪原的煎熬和毫无目的的游逛,他还是很想去问一问自己到哪了。有了前车之鉴,他下马,留下“笨笨”和两只狼,一个人进去问路。
在暖热的帐篷里,他见到这里的主人。
“到下野草原?”一个没有牙齿的老牧人说,“这里已经是了。”
“可我没有翻过山脉呀!”飞鸟奇怪地说。
“是呀,有山相隔,可是不是每处都有山的,孩子!”老牧人热情地给他倒了一碗马奶酒,看着他让他喝下。
“那到防风镇怎么走?”飞鸟急切地问。
“向东南走,不太远了,骑着马顶多二三天的路。”老牧人指着奶酒,示意他再喝,“你一个孩子是怎么过来的,到处都是雪,没吃的,没喝的。”
“我有三个同伴?”飞鸟喝了一口奶酒,感觉到香甜了整个心底。
“老阿爹,你家的奶酒真好喝。”飞鸟夸奖说,“你们这是哪,您又是什么人?我会记住您老人家的。”
“孩子,嘴真甜!我们这里是纳兰部,我是牧羊人卡达达衣,别说什么记住不记住的话。这是我们党那人的待客之道,带点奶酒上路吧。”老人给他递了个酒囊,冲着自己的妻子笑了一下。
“纳兰部?天哪!我婶母就是纳兰部的。”飞鸟高兴地说,“她的靖康名字叫铮燕如,族名叫什么来着?坏了,好像除了飞孝的舅舅没有人喊过她的族名,可飞孝的舅舅叫什么?”
老牧人笑了,说:“想不起来就算了,我们和镇上的人通婚的人太多了,好多人都搬去住了。”
“啊?那我……”飞鸟认亲要好处的想法破灭了,只好说,“老阿爹,再见了,我还要赶路。”
“带你的伙伴来,在我家住上几天?”卡达达衣的老伴说。
“它们是两匹狼,一只吃肉的马!”飞鸟看着热炕,奶酒,油茶,想住都不行,只好希望老两口同时接受三个同伴说。
“这孩子,胡说八道,不住就算了,干嘛还要撒谎?”卡达达衣的老伴不高兴地说。
飞鸟急得几乎要发誓,可偏偏他们都不相信。飞鸟只好掂了些人家的心意离开了。“草原上的人太善良了,镇上的人奸诈多了,可他们好多还要到镇上去住。”飞鸟一边走一边总结,说这话的时候早忘了和生猛发生的不快,不但有得了好处卖乖的嫌疑,还有好了伤疤忘了疼的忘性。@@
第一部刀花马浪 第四卷 十七 一人不恤,天下皆贼(3)
更新时间:2009…5…2 0:42:42 本章字数:2544
飞鸟再次出发了。约摸一个星期后,他终于接近了防风镇。这里的住户也多了起来。三三两两的土房群落,埋在厚厚的雪地上,远远看去,如同拉在棉花上的牛粪包。
这种近家的感觉最让人难熬。
飞鸟挺不住了,看着熟悉的一切心中激动到极点,心中酸酸的,总是想掉眼泪下来。
终于,他在环顾周遭之后,忍不住跳下马趴在雪地上,先抓狂发泄一样打上几个滚,又崩溃地叫。好一会儿,他这才又上马赶路,抓耳挠腮,急着一下子到家,这种焦躁的侵蚀让他感觉到,自己如何拼命赶路都慢如蜗牛。
在看到镇外的小河后,这种感觉又一次强烈起来,思念力量的作用几乎让他骑不好了马。
“阿妈!我回来啦!”飞鸟终于忍不住,举住长枪高喊,然后就是一阵子猛人般的怪叫。
然而,让他所料不到的事情也发生了,一个出门小解的汉子看到了飞鸟和两只狼。
“狼!!”他提着裤子就跑回屋里抄家伙,“猛族人!”
飞鸟也吓了一跳,他这才想到自己身上还穿着猛人的衣服,经过这么多天的跋涉,不洗不换,脏脏烂烂,和猛族人几乎再无半点分别。他骑着马儿,唤上白狼就跑,没多久,几个汉子都掂着刀具,骑着马追了上来,还惟恐别人不知道地大声叫喊。
镇外的居民闻声而出,不一会就把飞鸟围起来。
“我不是猛族人呀!我是拉队的散兵呀!”飞鸟跳下马来搂着两只狼,自然是害怕人们不打招呼就伤害它们。
“散兵?”周围人都大笑起来。一个汉子问:“你是哪家的孩子,怎么带了两头狼?”
“它们是品种狗!”飞鸟转着眼睛回答。
“我看你撒谎撒得太离谱了。”又一个大汉说,“我打猎打得多了,狼和狗还分不出来吗?”
“不然怎么说它们是品种狗呢?”飞鸟信口开河起来。
“我看他是猛人俘虏劳力的孩子,跑了过来找他父亲的!”第三个汉子判断说。
“你忘了吗?”飞鸟拉住一个眼熟的人,有点气急地说,“你卖给我过东西,好像钱还没给你呢,你难道一点印象也没有了?”
那两颊张满胡子的男人想了半天,才说:“原来是那个叫什么的少爷!你怎么落到这付田地?”之后张了半天嘴,一个字也不往下说了。
飞鸟也不知道自己到底成什么样子了,但看那男人又高兴起来,发觉不太对。
“怎么回事?”飞鸟奇怪地问。
“还是让我送你回家吧!”男人搓着手说。
“哎!陈老三,你认识他?”旁边的人纷纷问。
“一个亲戚!”陈老三的手抖着说。
飞鸟觉得不对,却又说不出来什么地方不对,只是觉得一个人送送自己倒也真的省上不少事情,这就任他带着自己走。陈老三确实够出力,到了镇子边,在盘问的兵士面前又说好话又递小钱,飞鸟再次怀疑他的动机,却硬是找不出破绽。
大街上的人纷纷围观他。
一个衣衫褴褛的少年围着狼皮,牵着一只瘦骨嶙峋,有些地方围着羊皮和狍子皮的马,背后跟着两条很像狼的狗,又怎麽能让人不好奇。可飞鸟自然想错了,他自认为人人都在瞻仰他这牵战马,别弯刀,持长枪,背后有苍狼的勇士呢,于是一边走一边带着自谦味,不停向周围的人点头微笑。
“晚容姐姐!”飞鸟看到了在大街的拐角过来两个少女,一个是段晚容,一个是雨蝶,慌忙摆手喊他们。
“少爷!”段晚容高兴不已,“你在哪?”
陈老三却惊慌起来,贴进飞鸟,也好显得是一路来的。
“这里呀!”飞鸟冲过去抱她,“笨笨”也冲了过去。
“你是谁?干什么?”段晚容神色一变,望着眼前一人一马发愣,过了半天才认出是飞鸟。
她看着眼巴巴想说话的陈三,眼睛一转想起自己贴出去的悬赏。
“他是假冒的!”段晚容跨过飞鸟,站到陈老三面前说,“这是八个银币,也算是辛苦费。”
“他怎么会是假的呢?”陈三觉得不对,但说不出哪里不对。
段晚容给飞鸟施了个眼色,一边比划一边说:“你看他贼眉鼠眼,哪会是我张贴出去的人?再看,他是猛人呀,我要找的人怎么会是猛人呢?还有,他一见我就叫我晚容姐姐,以前却是叫我晚容妹妹!”
陈三傻眼了,但却反驳不动,想了好久才找到破绽,说:“是你张贴的告示?既然认错了人,可你怎么知道我带他们过来就是领钱的呢?”
段晚容答了不上来,即刻向飞鸟看去装做辨认的样子。飞鸟大致明白了怎么回事,他把手抓成拳头,摇了摇头,说:“是呀,你怎么知道的呢?”
段晚容争取到了时间,又得到了提示,立刻回答说:“每天都有一大把人领着小孩来找我,他又叫我晚容姐姐,你不用说我就知道是怎么回事!”
陈三变了脸说:“可他怎么知道你叫晚容?”
“这我该问你才是!”段晚容说完拉着怯生生想和飞鸟说话,又不知道怎么说的雨蝶往回走。
“你到底是不是他要找的人?”陈三问。
“可能以前是,但现在不是了,因为我没有钱了。”飞鸟再次说谎,因瘦而变大的眼睛转如星盘,“你也知道我以前多风光,可现在破产了。她不认我了也是很平常嘛!”
陈三恨恨地一跺脚,飞鸟继续抓狂地说:“我还以为我回来,她会嫁给我呢。我小小年纪四处贩生意,到底是为了什么?不就是被响马抢了一次嘛,现在连吃饭的钱都没有,连相好的都不认我了!”
陈三也黯然起来,把手里的八个银币分出四个给飞鸟,说:“买点衣服和吃的吧!”说完后就要离开。
飞鸟却一把拉住他问:“那张告示许诺了什么?”
“一千个银币,也就是一百个金币。”陈三笑笑说,“我想发财想疯了,打仗因为心软也没拿到太多的好处,还以为一千个银币就这样到手了呢。你不用太担心,你那些帐单,好像不知道是龙家还是什麽人替你偿还了。”
飞鸟再次看去,发现陈三竟然多出了几分英色,不由脱口说:“噢!不是太多,我给你!”
“说什么呀!”陈老三摇了摇头说,“你家中爹娘或者有这个钱。可我突然不想要了,我也只是在镇边见到你。你不知道怎么回家么?四个银币已经足够了。”
“你这个朋友我交定了。”飞鸟拉着他说,“跟我一起回家,我要请你喝酒!”
“也好!只是你年纪太小了。”陈老三说,“等你再有了钱,我就去找你,要你请我喝酒!”
飞鸟见拉他不住,也只好作罢。
第一部刀花马浪 第四卷 十八 苍狼大地(1)
更新时间:2009…5…2 0:42:43 本章字数:3209
十八 苍狼大地
长月城一代,终于渐冷。
今年的冬天姗姗来迟,却也终于下起了小雪。这荞麦皮一样的雪儿在北风中纷纷扬扬,还夹带着少许的冰籽。入地徐化的雪儿还并未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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