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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政局的三角恋:皇帝.文臣和太监-第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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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男五十里。”成王封叔虞为第一等“公”,所以封地是方圆百里。而接受赠予是有附加条件的,即诸侯必须定期向王室上贡,王室受到战争威胁时,诸侯要起兵勤王。所以春秋战国时,楚国贡包茅不入,齐国带头提议伐楚;周幽王能烽火戏诸侯,以博宠妃褒姒一笑。   
  那么,由此能不能说在周朝就真的是“溥天之下,莫非王土”(《诗经•;小雅•;北山》)?周朝版图内的所有田土、山川、滩涂等等都是周天子的私有财产,他有任意处置权?一般人是这样认为的,海外史学家唐德刚也说,周朝封建之时(此封建非我们常说的五大社会形态之一的“封建社会”),“土地属于天子或诸侯,大贵族可以将土地‘封’与小贵族,但不得买卖,百姓黎民更不得私有”(《晚清七十年•;自序:告别帝制五千年》)。但另一位研究土地制度非常有成效的史学家赵俪生则认为远古的周朝,还没有后世那么纯粹的土地国有制或土地私有制,他说:“井田制到头来只可能是不完整的公社所有制和不完整的‘王’有和贵族所有制的混合体。”(《中国土地制度史论要》)他认为周天子裂土封侯,“远远不是像后世那样按清楚不移的顷亩分授,而是极其粗略地按‘族’的居地划线(如‘少昊之墟’、‘殷墟’、‘有阎之土’、‘相土之东都’等)。由此可见,当时土地的‘王有’、‘君有’或者‘国有’,很大程度是名义上的,而实质则仍然属于一个古老的共同体”(《有关井田制的一些辨析》)。   
  唐、赵两先生的论点,我比较认同赵先生所说。具体对照“桐叶封地”这段史实,我们就发现,封地的界线也是很模糊的。“河、汾之东”究竟指哪些地方?汾河从南向北流,在新绛拐了弯变成由东向西,在河津注入黄河。那么字面上的理解,“河、分汾之东”则是汾河以东、风陵渡至河津黄河段以东到太行山以西这片广袤的地区,何止方圆百里?可见经济制度包括土地制度在内必然受制于生产力水平和技术。也就是说成王只能粗略地将一块封地送给弟弟,不可能将田亩、人口登记造册,产权明晰、数目清楚、界线明确地将土地所有权转移给唐叔。自然不可能按照现代产权制度的概念去理解,认为封地内所有的土地都是唐叔虞的,只能是象征意义上属于他。比如,在那些被晋国君主又转手赐给贵族的“公田”之外,小老百姓在荒凉的地方自己开垦一小片“私田”究竟属于谁的呢?《诗经》、《左传》中不乏“公田”、“私田”的并行记载,《孟子》中说道周朝井田制盛行时,“方里而井,井九百亩,其中为公田,八家皆私百亩,同养公田,公事毕然后敢治私事”。   
  土地所有权真正公私分明应当在秦汉废封建、置郡县以后,赵俪生把汉代的土地所有制分为“国家所有、土地大量私有、土地小量私有”三种状态,若从所有制来说,也就是公有、私有两种并存,这应当是两千多年来中国土地所有制的主要形式,其中宗族集体拥有少量的族田、坟山,但这种集体所有本质上是私有。   
  那么此阶段土地流转有哪几种形式呢?凭借手中的暴力非法或合法抢夺,仍然是重要的方式,比如政权没收私人土地。同时也有封赠,当然不是周朝那种模糊的土地、人口捆绑在一起的赠送,而是田亩比较精确地授田给农民,或者奖赏给大臣。另外一种常见的土地流转形式就是买卖。   
  自从秦汉土地国有和土地私有之间界线分明以后,朝廷当然不可能像周朝那样分封了,一个人通过买卖得来的土地凭什么被皇帝赐封给另一个人?那么朝廷要赐封土地或授田,只有两种途径。一是战争过后人口大量死亡,土地大量闲置,可以将这种无主地收为国有,然后再行分配或赏赐;二是利用政权的力量没收大量土地归朝廷所有。也就是说,在承认私人能拥有土地的前提下,一个政权并不自然拥有土地,他只能先“化私为公”,然后才可能再“化公为私”。比如朱元璋将大富翁沈万山找个理由充军,沈家大量的动产、不动产归朝廷没收,土地所有权发生了转移。   
  一旦承认土地可以私有,中国历朝历代凭借政权的力量来主导、左右土地流转是一件很艰难的事情。为缓和社会矛盾,抑制土地兼并可能引起动荡;同样,朝廷要想大量赐给功臣宗室土地,也不是很容易的。明朝万历帝宠幸郑贵妃所生的第三子朱常洵,而不喜欢长子朱常洛,在大臣的苦谏下才很不情愿地立长子为太子,封第三子为福王。郑贵妃和福王要求得到补偿,请求赐田四万顷,最后讨价还价变成两万顷,这依然是个惊人的数目。周天子能把河、汾以东的土地给弟弟,产生不了什么社会震荡,反而几千年后三晋乡亲还在传诵唐叔虞父子的德政;而明天子要赐田万顷给心爱的儿子,却不能随心所欲。因为周朝的土地国有、私有之间并不很明显,除了当时地广人稀的原因外,周王封地给弟弟并不会产生现代法律意义上的财产权转移,所以可以将土地、人口模模糊糊地打包在一起,说弟弟,这个礼物送给你了,包里大多数人并不会感觉到自己切身利益受损害。明代的土地公有和私有界线分明,不像周朝那样模糊,朝廷没有那么多的公田赐给福王,就必须先“化私为公”,就如万历帝早年没收了死去的老师张居正大量良田,赐给弟弟潞王。可到了福王就藩时,没有张居正这样的大臣有大量的田地可没收,那么就只能侵占普通农民和小地主的土地了,这样就必然激发社会矛盾。   
  承认土地私有必然就会承认土地买卖合法,土地买卖合法就可能引起土地兼并。中国历代王朝在大的政治制度没有改革前,解决土地兼并的办法只有一条:暴力。像王莽这样的野心家兼理想主义者,试图一劳永逸地解决这个问题,干脆恢复过去的王田,让朝廷拥有所有的土地,然后进行合理分配。他忘了时势异也,自秦汉后私人拥有土地所有权已十分明确,怎么可能开历史的倒车回到西周时期?   
  朝代更替后,通过战争减少人口,用政权力量没收一部分土地重新分配,人与地的关系出现一种较为理想的平衡状态。但私有的土地一旦参加交易,就必然会重新出现土地兼并,而土地兼并到一定的程度就不是个经济问题,而是个政治问题了,会产生失地流民,引起社会动荡。      
第二编 文臣之辅政千古文人策士梦   
  盖天下之治乱,不在一姓之兴亡,而在万民之忧乐。是故桀、纣之亡,乃所以为治也;秦政、蒙古之兴,乃所以为乱也;晋、宋、齐、梁之兴亡,无与于治乱者也。为臣者轻视斯民之水火,即能辅君而兴,从君而亡,其于臣道固未尝不背也。夫治天下犹曳大木然,前者唱邪,后者唱许。君与臣,共曳木之人也;若手不执绋,足不履地,曳木者唯娱笑於曳木者之前,徙曳木者以为良,而曳木之职荒矣。   
  ——黄宗羲《明夷待访录•;原臣》   
  千古文人策士梦   
  陈平原先生曾写过一篇文章《千古文人侠客梦》,文弱书生,幻想着纵横江湖、策马中原,大致是难以实现的白日梦,而做辅佐圣君、成就大业的策士,则是千古文人更为现实的一个梦。   
  大到开国君主,小到帮会头目,一般说来得有流氓性格、赌徒气质,而饱读诗书的士人,大多不敢出头造反,他们最好的选择是因人成事,傍一个有政治前途的主公,当一个摇鹅毛扇的军师,主公成功了他则可宣麻拜相。   
  真正的文人,多数是没有胆量和气魄做英雄的,他们顶多是做英雄身旁的策士。   
  大多数书生,有自知之明,不去当那个领头的英雄,而是在波谲云诡的大变革中择良木而栖,倚明主而仕。   
  选择主公的重要性,对立志当策士的书生来说,不亚于一个花容月貌的女子选择夫婿,要把一辈子的幸福托付,最怕遇人不淑。   
  张良遇上刘邦,算是君臣风云际会,成就了一段历史佳话,而范增碰上了那个只有匹夫之勇、妇人之仁的项羽,最后只能生闷气,背疽发作而亡。   
  不过即使找对了明主,当稳了策士,也未必有好下场,就以明朝开国三大策士:李善长、刘基、宋濂为例。这三人性格、特长不一样,辅佐朱元璋的重点也有差别,李善长管行政,刘基出奇谋,宋濂掌文翰。其中李善长跟随朱元璋时间最早,出力最多,下场也最惨。   
  《明史•;太祖纪》载:元至正十三年(1353年)春,“(太祖)道遇定远人李善长,与语大悦,遂与俱功滁州,下之”。《明史•;李善长传》则是这样写的:“太祖略地滁阳,善长迎谒。知其为里中长者,礼之,留掌书记。”可见这次君臣相会决不是偶遇,而是李善长策划已久的投靠。朱元璋此时才二十六岁,只是郭子兴麾下一员初露锋芒的将军,当时天下板荡,群雄并起,比朱元璋兵士多、地盘广、声势大的人多了去了,但李善长相中了朱元璋,可见他目光如炬。“跟对人”是策士最重要的一门学问,张良跟对了范增没跟对,两个智商、谋略差不多的人功业判若云泥。   
  李善长认准了朱元璋是可以成大事的明主,一见面就给朱元璋打气,以汉高祖的伟业激励这位起于阡陌的穷小子,对元璋说:“秦乱后,汉高祖以一介布衣起事,为人豁达大度,知人善任,不妄杀人,五年内就成就了帝业。今天元朝的政治已经紊乱,天下土崩瓦解。主公是濠地的人,距离高祖故乡沛县不远。山川的王气,公应当承受。效法汉高祖所为,天下就可以平定。”   
  这一碗米汤灌得好舒服,元失其鹿,天下人逐之,可最终谁能捉住那只鹿呢?李善长归依朱元璋,固然有他对朱元璋的观察和对天下群雄的分析,但也有赌博的成分。最大也是最险的一次赌博,是他刚到朱元璋军中,据《明史•;李善长传》记载:“郭子兴中流言,疑太祖,稍夺其兵柄。又欲夺善长自辅,善长固谢弗往。太祖深倚之。”此次谢绝朱元璋顶头上司郭子兴的橄榄枝,说明他看出了子兴不能成大事,冒了一把险,这种坚决的态度当然让朱元璋很是感动。果然不久郭子兴亡故,几个儿子也先后阵亡,郭子兴和小张夫人所生的宝贝女儿,也成了朱元璋的妃子。   
  在诸文臣中,李善长从龙最早,因此他的前程和主公捆绑得最紧密。元至正二十四年(1364年),朱元璋已经打败了陈友谅,在长江中下游站稳了脚跟,李善长率领群臣劝进,朱元璋没有同意,至正二十七年(1367年),李善长再次劝进,朱元璋终于不客气了,进位九五,李善长自然是开国第一文臣。事实这个人也有萧何之才,李善长当年主动追随朱元璋得到了回报,晋封为左柱国、太师、中书左丞相,爵位为韩国公,子孙世袭,颁发免死铁券。   
  和李善长的主动积极相比,刘基和宋濂观望了许久,而且摆足了架子。朱元璋攻占了金华后,听说隐居在家的刘基、宋濂的大名,史载“以币聘。基未应,总制孙炎再致书固邀之,基始出”。如果说李善长是稳定后方的萧何,刘基就是足智多谋的张良,他对朱元璋的认识始终比李善长更为清醒。《明史》说李善长“习法家言”,而刘基则是个谦谦儒生,还受一些黄老术的影响。更近于法家的李善长,为了目标不择手段,可以主动去拜谒朱元璋,毛遂自荐。但这类功名性太强的法家知进不知退,难有好下场,商鞅、李斯都是如此。   
  刘基初次拒绝朱元璋的聘任,是中国传统策士一种自涨身价的公关方式,就如躲在战火纷飞的南阳等着被请出山的诸葛亮,一定要摆出“不求闻达于诸侯”的姿态,让刘备三顾茅庐。刘基看起来没有李善长那样积极主动的另一个原因是,他和宋濂都是元朝的进士,都当过元朝的官员,后看出了元朝气数已尽,和宋濂回乡隐居。   
  但对中国古代的读书人来说,隐居永远只是一种暂时休整,当策士、建功名才是他们永远的梦,有机会他们一定会冒出来的。只是李善长是一介布衣,就如当时在上蔡的李斯一样,是厕中的老鼠,为了跑进谷仓中,没有资格矜持,因此主动将热脸贴过去,和主公共命运。而刘基当过前朝的官,更能看清楚新旧权贵本质上没什么差别,只是在历史的潮流下,不得不弃旧从新。因此,他对新主公,能在心理上冷静地保持距离,最后功成身退,告老还乡。   
  李善长是儒表法里,《明史•;李善长传》说他,“善长外宽和,内多忮刻(嫉妒刻薄)。参议李饮冰、杨希圣,稍侵善长权,即按其罪奏黜之。与中丞刘基争法而■(侮辱之意)。基不自安,请告归”。而刘基比李善长气度恢宏得多,太祖因事责备丞相李善长,刘基说:“善长勋旧,能调和诸将。”连朱元璋对刘基这番话都感到惊讶,说李善长几次要害你,你怎么还给他说话?朱元璋准备让刘基代替李善长为相,刘基力辞。   
  刘基此举固然是他知进退,善保身的表现,也是由于他对帝王清醒的认识。天威难测,对帝王来说,赏罚恩怨只是一种帝王术,帝王没有真正的恩与恨,一切都为了统治的需要。赏一个人未必是好事,罚自己的政敌,对自己并不意味着是一种胜利。刘基能参透这些,而李善长不能,最后自取其祸,以七十七岁高龄被灭族,“遂并其妻女弟侄家口七十余人诛之”。——只有他那个驸马儿子和公主生的两个孙儿,身上有朱元璋自己的DNA,得以赦免。   
  李善长参与胡惟庸谋反显然是欲加之罪。李善长的侄子李存义是胡惟庸的女婿,善长曾经请求免除自己的亲戚丁斌的罪过,而丁斌曾经在胡惟庸家供职过。大案总是从大官身边的人打开缺口,朱元璋亲自审理丁斌,丁斌招供李存义和老丈人胡惟庸一起谋反。大明办案有种著名的“瓜蔓抄”,皇帝醉翁之意不在小小的丁斌和死老虎李存义,而在大臣李善长,最后如愿以偿地把第一从龙文臣李善长牵连进去了。   
  善长被灭族当然是一大冤案,是朱元璋为了剪灭勋臣有计划的行动。善长死后的第二年,一个小小的五品郎中王国用上书,说了公道话。王国用说,李善长和陛下“出万死以取天下,勋臣第一”。生是国公,死后会封王,儿子娶了公主,亲戚做大官,是人臣中的顶峰,而要图谋不轨造反,成败尚未可知。有人说他想辅佐胡惟庸造反,大谬不然,一个人爱自己的儿子肯定甚于爱自己的侄子,善长与胡惟庸,是侄儿结亲,与陛下则是亲子亲女结亲。他即使辅佐胡惟庸造反成功,无非封太师国公王而已,男的娶公主女的嫁给王子而已,难道能比今天的富贵更加进一步?而且善长难道不知道天下不能侥幸夺取的吗?   
  太祖看完这封上书,竟然没有怪罪这个大胆的郎中,大概说得他哑口无言。李善长被灭族,固然是朱元璋刻薄寡恩所致,但和李善长参不透帝王心有关,“出万死以取天下,勋臣第一”正是他的死因,不知道他被杀时,和李斯与儿子一起被绑缚至刑场的心态是否一样?   
  和管理百僚的李善长,参与军机的刘基相比,宋廉作为一代文宗,只是替朱元璋起草文书,教育太子,对江山的威胁应当不如两人,但朱元璋仍然不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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