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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说我神经 作者:章无计-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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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过窗玻璃,朱大春牵着一条大狼狗,俩畜牲一边散步一边交谈什么,朱大春仿佛还抹着眼泪,他一定为我们惊天地泣鬼神的家庭故事而震撼,可那条大狼狗仿佛不为之所动,这个家伙连畜牲都不如。
  事情是这样的。
  啊,嗯,咳
  到底是怎么回事?快说。
  哦,哈,哟
  怎么了你
  是这样的
  哪样的,接着说啊你
  不知道该从哪说起
  王翠和花灰发结婚后就争吵不断,他们通过媒人介绍,没有丝毫感情基础,所为之事也不过是一些鸡毛蒜皮,你爱吃这个我爱吃那个,你喜欢喂猪我喜欢散步,你喜欢打麻将我喜欢看言情剧,道不同不相为谋。有一天他们争吵后,王翠赌气说去合肥边打工边寻找失散多年的弟弟,她通过小道消息证实,一个与她长相颇似的小男孩去了合肥。王翠当然不会真的去找什么弟弟,那么渺茫的事情她不情愿浪费时间,说逃避争吵和避开那副面孔才是真实目的。
  到了合肥人生地不熟,首先得生存下去,碰了几次壁之后,王翠到张凹的单位里应聘操作工,张凹本来就是花花公子一名,喜欢拈花惹草,猎捕美貌女性,对少妇他也不放过,看到王翠他咽了些口水说,你被录取了。王翠当时很纳闷,我啥都没说呢。张凹的哲学是,你不说话比说话的那些人都有魅力,不录取你录取别人那是天理不容。
  王翠因此得到张老板各个方面的照顾,他亲手教王翠如何清洗酒瓶,亲手教她如何把酒精和自来水兑匀,在工资上,张凹更是给予特殊照顾,每个月都是王翠拿的奖金最多。傻子都知道老板的居心叵测,王翠心里明白,除了增强自我防范意识别无二法。可是,再狡猾的狐狸也斗不过阴险的猎人。张凹逐渐让王翠做些财务上的工作,借以笼络她的芳心,这份工作很容易与老板接触。张凹那幢别墅一般不带女人进去,他多次让王翠去他那汇报财务情况,顺手帮他洗洗衣服。
  纯真善良的王翠怎么经得起张凹的循循善诱,威逼利诱。那个夜晚,对账到很晚,张凹就邀请王翠留下来吃饭,他自己亲自下厨,身为老板,既然开口王翠怎么能拒绝。其间,王翠喝了几口啤酒,是张凹硬灌进去的,这之后她就觉得生活多么美好,身子像飘在半空中,原来腾云驾雾的感觉这么舒坦。再接下来,醉酒就为后续铺了一块奠基石,张凹强行占有了王翠。事后,张凹有些疑惑,王翠和盘托出自己已经结了婚,张凹恼羞成怒掏出一沓钞票让王翠滚蛋,后来他又立刻改变主意让王翠住进来,做他的情人。王翠不太愿意,自己是已婚人士,犯法的事不能干,可张凹容不得她拒绝,还说她丈夫的事由他去解决。王翠推断,若不是参与了财务上的事,张凹不会继续利用她。
  第三部分 复仇诺曼底情人的黑色幽默(6)
  花灰发后来果然找到合肥,从长江南路找到长江东路,从桐城路晃到蒙城路,找了七七四十九天终于找到王翠,他对她说,我找你找得好辛苦,上学还没上过四十九天呢,光走路找你就用了四十多天,快跟我回家。王翠看他可怜就说好,回家过日子吧。张凹不允许,他叫了几个黑种流氓把花灰发殴打一顿,把他脑子洗了一通,花灰发受到刺激进了精神病医院,从此安分守己,混迹于医院。
  张凹把王翠软禁在别墅里,让她当自己的女佣,不允许她再插手财务上的事,王翠预感到自己被利用的时间不多了。
  那咱爹妈呢?
  我姐兴致勃勃说着她的故事,我对其中女主角父母近况更为关心,这将是父贵子贵,母荣子荣的关键揭牌之刻,我忍不住插话。
  他们他们在九一年发大水时就被冲走了,当时我就成了孤儿,在父老乡亲的哺育下成长起来,已经很多年没见着他们了,据说他们死了连尸首都没找着。
  怎么又是件无头案?我怎么就这运气,老是没一件好事光顾我,那他们长啥样呢?
  我现在惟一好奇的只能停留在对他们外表上的探求,我和姐都是美人胚子,但父母长啥样我总不能也往好处里猜。
  当然都是俊男靓女,在那个村子里他们是天造一双,首屈一指的漂亮夫妻。
  那他们一定家庭背景不错。这是我多年来寻求未果的问题,它决定着我身份背后的血统问题,是人渣型还是贵族型的,要取决于父母他们的职业背景,个人素质,何况是美男靓女,更应该是白领粉领一族。
  家庭背景还凑和着吧,爸是挑大粪的,妈是养猪的
  我眼前一黑,昏倒在地,任由我姐呼喊也不动半根手指头,这太对不起人了,我无论如何不再相信我和王翠是同根生,我是从石头里蹦出来的,这下成吧。
  悲剧就是把美好的东西毁灭给人看,俊男靓女的父母外形如此美好,却干着喂猪挑大粪的勾当,悲剧已经无法准确表达,惨剧还让人意犹未尽。
  这之后我就不怎么打探父母的其他消息,人都被水冲没了我关心有什么用,与其虚无的等待奇迹倒不如干点有意义的事。很快,我的结婚资金就到手了,张凹几笔扣点的款子被我截留在私人小金库里,本不打算动用这笔消费者赔偿款的,想想自己也是一名受害者,先垫上,结婚以后慢慢还也不无道理。每天陪着李雪出去散步,告诉她世界的美好,爱情的绚丽。她偶尔乐开嘴笑,我反而有种郁闷,谁说一个人的过去不重要,哪个男人不在乎女人的过去,一旦拥有了长时间面对了,就会用挑剔的眼光去审视她,她的不好,过去的现在的,就会一古脑钻出来,表面上我还不能有所反映,藏在肚子里又闷得很,甚至我在想,蒋小红现在如何了呢?
  一个不争的事实是,李雪我肯定不会放弃,她眼睛不好,出门踩到狗屎是小事,跌倒伤了骨头是大事,撞上大树是小事,鼻子撞没了是大事,没有我是小事,想不开喝农药是大事。我步步为营地跟着她,平时上班后就把她关在家里,让她乖乖地给我把业余记录下的东西用打字机打出来,她逐渐成为真正的打字高手,甚至是盲打高手。
  冬天不是个好东西,零下十几度也并不鲜见,小弟弟都蜷缩着找不着了,洞房里的事就让我汗颜,李雪不怪我,她主动担负起寻找小弟弟的重任。我跟她绝对是合法的夫妻,做的也是受法律保护的事情。结婚证领了好几个月,洞房也入了好几次,无奈这个冬天实在太冷,夫妻生活不是那么尽兴,不但本人容易患上感冒,小弟弟也从露头开始一直瑟瑟发抖。
  外面的积雪厚达一尺深,穿着棉鞋踩上去跟踩到粪池里一样,拔出来都能把鞋子带掉,一张嘴,口水就会结成冰。不是出去干活挣钱我不会选择出行,冻死没关系,冻个二等残废就给政府添麻烦了。这个中午我找不到我妈了,饭菜跟冰棒似的,尝一口肚子就哗哗地响,她跟踪我爸不是一天两天了,一直没什么好消息,她希望一辈子都没好消息,至少这样,我爸的证据不在她手里,她还残存一些希望。
  第三部分 复仇诺曼底情人的黑色幽默(7)
  可是中午没过完她就跑回来了,她还认得家,记得回家,有这点责任心就好。但这次她回来太兴师动众了,场面热闹非凡,她身后跟着一帮孩子,他们肯定在佩服我妈的毅力,对她赤脚在雪地上撒野产生膜拜。我妈的棉鞋可能跑丢了,袜子也一定隔着碍事,她赤裸着脚脖子,两只脚都光着站在雪地里,积雪那么深,灌到我妈的脚腕,风凛冽地吹过来,雪一会儿就覆盖住她的小腿。我没印象我妈在哈尔滨体验过生活,这么冷的天她如此是不是想证明她将付诸某种决定。我显然是被镇住了,试图拉她回来暖暖脚,她却笑着,是狂笑的那种,转而又像个孩子似的自个儿偷笑,她一定想到什么好笑的事情了,以致于连鞋子都蹬掉在雪地上狂欢。她后面的那帮孩子认得我,指着我议论,看,这是章无计的妈。我点点头,说,是啊,我是章无计,她是我的妈,但你们这些死孩子若再走近一点,我肯定让你们喊我爹。我随手抄起隔壁用于扫雪的铁锹挖了一捧雪抛向那帮孩子,他们欢快地笑着跑开,我妈鬼使神差地跟着他们跑,一直跑,两只脚踩在雪地上,留下两行硕大的像熊掌的脚印。我当然要追着,而且还哭着,我知道会有这么一天,迟早我妈要被逼疯,不是别人,是她自己逼自己,现在,她得逞了。
  中午没有做饭也没有饭吃,我妈想必饿急了,她抓起一把雪塞到嘴里,对此我并不持反对意见,从小到大我吃雪的次数并不比吃盐少,我感到不解的是,那捧雪有一堆谁家吃剩的骨头,抑或是谁家看门狗衔出来也未可知。我制止她的行为显然慢了一个节拍,她又得逞了,带着脏的白雪在她嘴边周围孤零零地粘着,我举起手替她揩去,她大概怕生,让我想起她最后一次跟我说的故事,大姥姥是她的宿命,她一定在学习她,效仿她,做一个合格的跑步运动员。
  我堂堂一个小伙子竟然追不上一名年逾古稀的老大妈,这肯定是精神上的动力,我妈在寻找一种力量摆脱一样东西。她的头发散开来,浓密地罩在脸上,除了眼眶清晰可见,我分不清她的脸上是否噙着泪水,她不觉得痛么?她的脚底明明在流着血,一块碎玻璃通过白雪的隐藏穿透她的脚板,那抹鲜血跟白雪相互对峙着,好像全与我妈无关,如同那血不是从她身上流出来的,可我真切感受到,那血一定通过了我的血管。
  我妈不记得我了,但她一定记得我的眼泪,她从小把我养大,一定熟悉我要是歇斯底里的哭一定意味着缺少奶水,她会动用她的母性照顾我这个小孩。我哭得响彻大地,这让我很矛盾,太低声我妈听不到,太大声可能引来一些耗子什么的东西,它们如果耻笑我,会比用刀刺我更难受。我妈听到我哭喊,看了我一眼,她不过就是随意瞥了我那么一眼,无关自己的像是看一只狗嘶嚎。
  我妈乐呵呵的在雪地上看风景,一直往前走,化雪的地方现出一条道,稀泥铺满了两旁。她的脚从上面踏过,粘着几块泥巴继续前行,突然脚底一软,一个趔趄匍倒在地上,稀泥糊了一脸,她从未享受过如此自由和疯狂,忍不住抓起一小撮泥巴塞进嘴里。
  身后有某种声音,我回过头去,李雪与我们的队形保持得不好,这一定受了她眼睛的影响。她没有表情,耳朵好像在仔细倾听什么。我说,你回去。然后扯开嗓门放大一倍声音对李雪喊,你回去。她颤巍巍地转身离去,我摆脱了她的注视,心情愉悦地坐到地上,无声的在心里嘶哑哭泣。我妈爬起来继续往前冲,胜利的旗帜大概在向她招手,她义无反顾地冲上前去,不顾道路的荆棘。我抹了一把眼泪爬起来,跟着那条有些肥胖的背影冲刺,她跌倒我就停下来,她奔跑我就不要命地跟着,路上有行人好奇,或者无聊观望着,他们在猜测,这样一个冬季的早晨,这一老一少在比什么赛,如此坚忍不拔。
  这样一直到天黑,我妈也累了,傻呵呵地盯着我,我走一步她走一步,我将她重新按原路引回家,这么短的距离,一个来回我们用了整整一天。我要做的是将她送进医院里,或者我仔细考虑后放弃这个决定,一匹野马永远不适合圈养,一个追求自由精神的人也不会甘囚于房间,我妈现在不是普通人,她追求阳光、自由和空气,她每天乐此不疲地飞奔着,我又何必阻止她的步伐呢。
  倘若我爸在家,明天市井小报必将有一则儿弑父的天大新闻,我钟情于出名,我那么不甘于寂寞,即使在牢狱里我也得做最后一次的虚拟享受。可惜的是,我爸失踪了,从我妈疯的那一天起,他彻底离开了我们的视线,这就是三十多年的婚姻,抵不过风花雪月的一场激情。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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