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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宫赌后:这个皇后有点坏-第4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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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蹲着就在一边吹凉喝,他一脸想找碴的样子,谁敢跟他一桌啊。“到了,到了,有喝茶的地方了。”一声娇脆的女声快乐地响起,然后没等马车停稳就跳了下来,*嫩的衣服衬得一张小脸格外的可爱,圆滚滚的眼珠很是讨喜,然后一掀帘子说:“哥哥啊,喝点茶再走吧,屁股都坐硬了。”里面的少年如雪般的净美,儒弱,但是探头出来,有股子不容人小

第七十三章:斗气

我站在门口,也不出声。他瞧了我二眼,然后说:“穿上龙袍不像太子,这衣服,是你能穿的么?”不吭声,关你屁事啊,他们对我是真好。“不饿吗?”他冷然地问。我淡淡地说:“谢谢六爷你对一个丫头的关心,不必了。”他刚举起的筷子又狠狠地砸回桌子上,然后气怒地步进了里室。一室静悄悄的,我坐在门口,看着黑夜里那还滴滴答答的雨,心里就是这样倔强。他还是用脚尖来踢醒我,却是没有那么大力了。我揉揉眼睛看清楚蒙白天色中的他,然后又冷淡起来。他也不说话,径自就走了出去。想来是走了,没叫对面的莫家兄妹,他上了马车就啥也不管。我不坐他的马车,反正慢慢地走。走了些时候,他有些火气上来,掀起帘子,拿起放在一边的马鞭,狠狠地一抽马,受痛的马顿时就狂跑起来,飞掠过的马车差点擦着我的手,管他爱跑就跑,我还是慢悠悠地走,他要是不要我这个丫头了,那倒是好。不是我爱斗气,是他太不把我当人看了。小狗啊,高兴时抱着你说媳妇儿,不爽时,管你是不是悬崖绝壁一样会把你踢下去,我彻底受够他的喜怒无常了。很倔强地走,昨天脚底都走得磨起泡了,今天越发的痛,我也不知道路,也不害怕,反正就一直朝着前面走,有些过早的路人,用着诧异的眼神看我,我却是从来都没有这么坚定过。太阳出来,放出它灼热的光芒,不消一会就走得满头大汗了,稀稀落落的民房在路侧,但是一路望到尽头,依然看不到他的马车。汗湿了衣衬,我抹抹汗,心里哀落到了底。“姐姐,姐姐。”娇脆的叫声响起,背后的马车声急急,我回头看到莫愁和她的哥哥赶着马车急急而来。手挡住那刺眼的阳光,马车在我的面前停下,莫愁嘟起嘴说:“姐姐你们走也不叫我们,差点就赶不上了。”“上来坐吧。”莫大哥知道我的难处,也不多说什么。我拉住他的手上了以车,他将药给我:“再上点药为好,女孩子家,还是不要留有伤痕。”“哥哥,女孩子家的脚只给自个夫君看的。”莫愁吃吃地笑着。他敲她的头一记:“难道就不懂得要爱护下自已。”“哥哥说得对。”我抬起头:“女孩子要爱护自已,自已都不爱,就没有人会爱自已了。”他赞赏地一笑:“就是,比莫愁懂事多了,这么早走,一定没有吃早点吧,别饿着自已了。”从马车里拿出几个热腾腾的荷叶饭,简直让我差点热泪盈眶 ,跟着莫愁乱叫哥哥哥哥的。“哥哥真好,就是有点哆嗦。”莫愁边吃边说他坏话。“哥哥是挺好,很细心,不过就是乱对女孩子好,这样会让他桃花很旺的。”如果不是我对小八还是很深思,我想,我也会很喜欢这么一个半路哥的。他放下荷包饭,有些长叹:“你们二个,还要不要吃饭。”一手轻敲莫愁的头,手也很自在地伸到我的脑子,我和莫愁圆瞪着眼看他,他有些好笑,最后没敢敲我,估计觉得我比莫愁斯文一些吧,改敲为揉揉发。真好,很暖很暖的感觉。吃了荷包饭,然后就撩起裤管慢慢地上药,脱了鞋子脚底的水泡都磨破了,莫愁皱紧眉头说:“你那主人真是性子太不好,怎么可以这样对你啊,姐姐你真命苦,在他的手底下做事,喜怒无常的人最讨厌了。”“唉,没有办法的,其实我也不叫李必盈,我叫季梦琳。”我觉得朋友交往贵在相知,人家都对我这么好,我还给个假名,太不够意思了。莫哥哥只是笑笑:“名字又不代表什么,还有啊,你这是什么意思?”一张二百两的银票递到了我的面前。我低下头,轻声地说:“我错了。”接过放在腰间。朋友之间,是不能用钱来表达的。二兄妹一齐哈哈地笑着,忽然觉得天大地大啊,什么都可以看得很轻的。但是和他,还在斗气着。一路上说说笑,心情好了许多,走了老半天,才看到了六王爷的马车,他正靠在树荫下,估计是在等我吧。我们靠近,笑意便停了下来。我跳下了马车板,愉悦地说:“我下去赶马车了。”“姐姐你要是脚痛,就上来,我帮你赶。”莫愁二只圆滚滚的眼珠子看着六王爷的马车:“我们是好姐妹,也不是什么外人,也不是一点情份也没有的。”轻轻地笑笑,我怎么能让她帮我呢。牵着马扬声地叫:“驾。”他不说话,但是我知道他在里面,他浑身的戾气难以掩盖,他在气我不理他吧,我就偏不理。一路上慢悠悠地走,和莫家兄妹一起有说有笑,里面那位,像是死了一样,一点声音也没有。“季妹妹,喝点水。”“谢谢哥哥。”端起就喝,沁人心脾的凉水带着一些甘甜,是放了甜润的蜂蜜去,格外的好喝。“姐姐,你给我唱支歌吧。”莫愁甜甜地软叫着。刚才聊天,一个不小心把自已吹成了多才多艺的朋友了。润润嗓子:“好,给你唱一首,叫做站在山岗上。”比较适合现在的处境。拉高了嗓音唱:“蓝蓝的天上白云飘啊。”“好听好听。”才唱第一句就让莫愁小姑娘二眼发光,兴奋地叫着。估计是没有听过这样的歌吧,而且这首歌调子是相当不错的。有人欣赏,越发的拉开嗓门唱得大声了,就连莫大哥也陶醉了。一曲完毕,拍拍胸口:“最近身体不'炫'舒'书'服'网',唱得不是很好听。”“姐姐,我太佩服你了,好听啊,你教我好不好。”她对我可崇拜得不得了。“呵呵,这是流行的歌曲,古雅的琴声,才能陶治性情,我喜欢听哥哥弹的。”一杯水又递了过来,我喝下去润着嗓子,接受着莫愁那丫头无以伦比的佩服, 心都给美得飞上半边天了。“打把伞吧,这么热的天气,别晒伤了。”细心的哥哥又递上了昂贵的丝绸小伞,才正要打开,里面那位就出声,喝住了马。然后掀开帘子狠狠地看着我:“给我上来。”不上,我偏着头不看他。终于受不了啊,我心里更乐了,却仰头看着天空。“季梦琳。”他大声地叫着:“我叫你上车,你听到没有。”“你怎么可以这么凶啊?”莫愁吞吞口水,为我抗议出声了。他横她一眼,忽然看着莫哥哥,有些傲然又慢条斯理地说:“她是我小媳妇儿,跟我闹脾气你们也不看看就惨合着。我家的媳妇儿,我爱怎么对她,就怎么对她,犯不着让外人来说三道四的。”“不会吧。”莫愁睁大了眼睛。他唇角含着一抹邪笑:“不信你问她,她自个说的。”“姐姐。”莫愁有些不好意思了。我叹气:“唉,一失足成千古恨。”如果那时候不这样说,我怎么能脱身呢,如今却成为了他的话柄。他在干什么?又把我当成所有物吗?看莫哥哥对我好,觉得不能再冷傲不管。他跳下马车,将站得远远的我一把抱住,我低头咬着他的手,他也不放开,还自在地说:“我这小媳妇儿跟我呕气呢,再不哄她,真要跟你们走了。”低头柔声地对我说:“小媳妇儿,我错了,你别生气生坏了身子。”哼,我才不接受,可恶的他根本就不是在道歉,他只是在炫耀一样。我咬,狠力地咬,他手腕让我咬破,有些腥味冲入我的喉间。居然还不放开,抱了我就入马车,然后放下帘子一喝马,又走了起来。我怔怔地看着他,唇角带着血腥味,咬破了他的手腕他居然没有生气,而是低头,轻轻地叹气:“你还觉得挺有理的是不是,倔到什么时候?”“不关你事。”“季梦琳。”他拧紧眉头:“你敢发誓,那*的事件,与你无关。”靠,现在什么时候了,过去那么久的事,还在追究着。“不记得了。”我淡淡地说着。他一手抓着我的肩头,低头看见我腰间的银票,扯了出来掀开一看,然后脸色变得沉黑:“这是什么?”“你白痴啊。”银票也不认识了。“这上头什么字?”他脸色很不好看,我也斜眼看了会,看到上面的印,写着是江家的。有些吞口水:“我不认识繁体字。”“骗本王,没有你好处。”他捏着我的下巴:“说。”他一直就不相信我,也是啊,繁体字我还是懂得的,毕竟我也是中国人啊,老祖宗传下来的不能忘了。他捏着信:“这是江家的银票,你怎么会有?我一直怀疑你有份,现在证据确凿,想赖也赖不掉了,可恨啊,季梦琳。”“我,这是给我的封口费。”我辩驳着:“江青青对你有私心,想要得到你的青睬,她给了我二百两见面礼。”这个借口有些苍白无力。他淡淡地笑:“别以为我会相信,季梦琳,这一张银票查过去,你想,能查出什么来?”我恼了:“是我又怎么样,我给的*,我让她下的,我说是金银花粉,还骗她来着呢,又怎么样啊,就害你了。”他眼神越来越冷,变得冰一样让我压迫得不敢大力地喘气。“行。”他咬牙,然后居然出去了。真的是天落红雨,居然把马车让给我,做主子的亲自出去驾车了,这里面很'炫'舒'书'服'网',吃的,用的睡的都是上好的,就是我揣着一颗心,怎么也安定不下来。连中午饭也没有吃呢,莫家兄妹这一次觉得有些不好意思,没再和我们同行了。马车颠簸得很,不过里面铺着软软的被毯,倒也不会屁股难受。就是心里折磨着,这倒是好,心里的秘密全都说了出来。他不罚我,不打我不说我,我却觉得对不起他了。唉,我想我没有做坏人的潜质,一点坏事都藏不住。头二天是我和他斗气,现在就是他和我斗气。换他不跟我说话了,我自认有些心虚,小心地看着他的脸色行事。端了饭给他,他连看也不看就扒着吃。唉,这年头男人也是这么小气的,一点绅士精神也没有。他和小八可一点也不一样,小八一生气,自个闷着,也不会告诉别人的。他可不同,他展现出来的那种冷肃,让我胆子特别小,不敢招惹是非,那张银子让他狠狠地丢到水里去了,我心一个痛啊,二百两,有银也不能这样糟蹋,他太不知道做穷人的苦了。剥开栗子递过去,讨好地说:“你不要生气啦,事情都过去这么久了,再说,你又没有什么损失。”他狠狠地看我一眼,然后拿起一粒栗子吃起来。“我气你,拒绝我。”他忽然淡淡地说了一声。这一声,可让我心头倒上一桶冰水,冷得我一个冰啊,太可怕了。他伸手过来拿我手心里的栗子,那淡淡的体温透了过来,让我惊得差点没有跳起来。忽尔,幽幽深深的眼神,带着无比的感叹一样,他说:“你怎么还是这么傻,脑子还是这么笨呢。”我呆了,我楞了,他的话让我老半天还回不过神来。今天他不急着赶路,我走出这陌生的地小镇,走在人流之中,还有些觉得匪夷所思,他一定是在开玩笑的,六王爷最坏心了,总是让人害怕。对,我抬起头,大步流星地往前走,走到了街尾忽然发现,我不知道我出来干什么?唉,脑子真的越来越笨了,怎么跟着六王爷就觉得自已是一个笨蛋一样,总是让他压制住,总是让他牵引着走,还让他吓得一惊一乍的。敲敲脑门,忍不住暗骂下自已,转回头就回去,一路上叫卖声不绝,那些小吃,一个香啊,害得我忍不住口水泛滥的。可是我真穷,身无分文,只能看看就作罢。

第七十四章:爱情已褪色

他大老爷想吃的时候,我才能吃他剩下来的,他不吃我也别想,他今天去谈什么事情了,丢下我一个人去客栈。我是又认错又陪笑脸啥的,连着三天才理这么一会我,我也觉得自已好奇怪啊,为什么要他理啊,不理拉倒啊。揉揉肚子,饿得真是有些惨。这里离京城不是很远了,越来越是繁华,也觉得越来越是熟悉,终还是回去了,不知道他带我回去要做什么?他不差我这个丫头。关于他说的小媳妇儿,这个词其实就是一直在嘲笑我。唉,我叹口气,摇头晃脑地往回走,听到过路的人在津津乐道:“陈家大小姐可真是有福气,找到这么一位好看的夫君,听说来头还不小。”“是啊,是啊,我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好看的男子啊,简直就是仙人一样。”仙人,我被这个词给吸引了,这让我想到了小八。走了些许,看到一层层的人群,围着一个卖伞的铺子。我以为是什么大减价,拼了命地往里面钻,虽然没钱,但是我也想看看么一个跳血减价法啊。好不容易挤进去了,但是看到里面的人,我却是笑不出来,真的是小八,只有小八才有仙人一般的气质,才会让全民疯狂,想拿香烛来拜他。可是他的身边,还有一个女子,清秀秀的女子有些*,很是雍容华贵。小八拿起一把绣伞看着,那仙鹤之伞,怎么看,让人怎么更觉美上十分。“喜欢这把吗?”他合起伞,对着那一身绸裙的女子低语。那女子粉脸含差,唇角的笑意怎么也合不拢,娇羞地点头:“喜欢。”小八一扬手,一个小厮就把银子递过去,然后将伞收下。小八是在恋爱吗?这个雷劈得我有些晕。那个女人是谁,小八怎么会和她在一起的啊。女子的眼神,那般的灼热,似乎想把小八给融化了。但见那女子悄悄地去牵小八的手,小八缩了下,还是没有拒绝,可是他的眼里,淡漠得像是边关天际那高高的云,是她无法能触摸到的。他转身看到了我,放开了那女子的手,有些怔然和惊喜地看着我。我眨巴着眼,忽然觉得眼里一片酸涩,原来泪这么软弱,一下就流了下来,不知是重逢的欣喜,还是另外的心痛。用力地挤出人群,疯了一样地又往街尾跑去,那里有一条静静的河,垂柳有些泛黄之色,我捂着头坐在柳树之下,我真的不敢相信,那就是小八。可是我的眼睛,看得多真实啊,小八怎么会变成这样,他的决心,就是不放过自已,他开始糟蹋自已吗?为一个女人,值不值得。双手插入发中,心痛得要死,小八怎么可以这样子啊。他追了上来,看到树下的我,我摇头,泪眼婆娑地看他一眼又跑,小八你让我太失望了,振作不是出卖自已,不是做这样的事,借着这些女人的势力,可是小八你还是让人看不起,那不如做一个纯纯如雪的小八。落叶随着狂风,在头上满天飞着,心尖处那一片绿意嫣然,忽然在瞬间也变得泛黄起来。所有的,都成为过去了,他不再是我熟悉的小八。身子让人从后面给抱住,他紧紧地抱着我,他的温暖还是如初那样。他还是喜欢将脸搁在我的肩头上,然后沙哑地说:“书书,我想你。”这一句,让心酸彻底底地泛了开来,他的想,仅止于表面和孤独的想,而我的想,从心,从每一个细胞里,都写着想他。小八啊,小八,我狠狠地拉开他的手,他却挺大力地抱住,告诉我:“我想你,书书,书书。”那声音,能噬我的心魂啊。“小八,你放开我,我对你没有用。”不必这么样来勾搭我,我承受不起勾引的,尤其对象是他。心真痛啊,从来没有过的天崩地裂,将我裂开,再将我咬噬着吞进去。“书书。”侧脸,轻亲着我的脸颊:“我真想你,我疯了一样地找你,我知道是我无能奈,所以我总是留不住我身边的每一个人,书书,我会学会用手来抓住自已的东西。”我拼命地摇头,沙哑地说:“那你就可以糟蹋你自已吗?小八,你不是那样的人,怎么会跟那样的女子在一起,你知道你们在一起像什么吗?”他不语,我闭上眼睛,深深地吸一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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