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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人禁地-第7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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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维吾尔人的热情好客的确不是徒有虚名,在某种程度上,他们依然保持着部落时期的生活习俗,一家请客,家家参与。也不分时间地点,只要遇到让人高兴的事,所有人都眉开眼笑。举杯畅饮,招呼吃菜,每一个人都好似是主人一般,对我们三个的照顾简直是无微不至。
  并且他们喝酒的方式极其特别,整个宴席,却只有两个酒杯。那酒杯是一两酒一杯的杯子,并排放在一个银质的托盘之中。而这个盘子就放在摆满菜肴的地毯上,谁想喝酒就把银盘端起来,找好了喝酒的对象就把另一杯酒递给对方,双方碰杯之后,酒到必干,然后再把杯子放回银盘当中,等待下一个喝酒的人自行拿取。
  二十几个人围在院子中的地毯四周,所有人想要敬酒的对象都是我们三人的其中一个,就像结婚的酒席一样,不和谁喝都是不给人家面子,只好硬着头皮一一对饮,整个一圈喝下来,我们每人已经喝了整整两瓶5o多度的‘伊力特’了。
  虽说我们三个平时也好喝上一口,但如此喝法确实是令我们招架不住。在此期间,我和王子分别吐了两次,唯有大胡子还能勉力支持,抱着一只羊tuǐ张口大嚼,手中的酒杯几乎就没有放下去过。
  王子早就喝得找不着北了,他搂着热合曼大呼小叫地指责人家喝酒的方式太不地道,我们北京人喝酒都是一口一口地慢慢抿,你们倒好,让小爷我一杯一杯地往里灌,这不是爷们儿我的强项啊。
  热合曼说你就知足吧,我们南疆还算是斯文的呢,北疆那边全都用碗喝,到了那边你们可怎么办嘛?
  王子显得很不服气,说是我们那边都喝低度酒,有本事你拿点度数低点儿的来,不把你喝躺下都算新鲜。
  热合曼也显出了几分醉态,听王子这么一说,便从屋里拿出了一桶黄澄澄的东西来,他说这叫‘穆沙莱斯’是新疆一种非常著名的葡萄酒。不过我家这酒不是葡萄酿的,而是戈壁里的一种荆棘酒,这东西喝着好喝,不过后劲可足了,你有没有胆量试一试。
  王子喝得五mí三道的,哪里还管得了那许多,倒了一杯一饮而尽,在嘴里咂了咂滋味,睁大了眼睛对我们点头道:“老谢,老胡,赶紧尝尝,这酒跟饮料似的,味儿还真不赖。”
  我和大胡子分别倒了一杯尝了尝,果然甘甜可口,简直不像是酒而更像是美味的饮料。于是我们便将白酒换成了这种特制的荆棘酒,对方只要举杯,我们就拿穆沙莱斯相迎,酒到杯干,倒也显得颇具气概。
  到了最**的时候,席间的男男女女便开始跳起了民族舞蹈,在独具特sè的音乐中,或两两一组,或三五成群,摇身摆,抖肩踏步,别具一番浓郁的异域风情。
  王子醉眼mí离地盯着几个维族姑娘眉ua眼笑,搂着我的脖子含糊说道:“这儿的妞儿可真漂亮,爷们儿我下辈子投胎一定投要到新疆来。”
  那是我当晚听到的最后一句话,因为饮酒过度,我还未离席就醉倒在地了。不过这次醉倒的不再是我一个人,大胡子和王子也无一幸免。据说到最后的时候,大胡子还破天荒地给众人舞了一套什么拳法,不过那时我早已在睡梦之中,只可惜如此有趣的场面竟然没能被我看到,此事一直在我心中耿耿于怀。
  次日醒来以后,热合曼一家本来还要拉着我们喝酒,我们三个吓得双手乱摇,坚称自己还有要事在身,喝多了恐怕会耽误行程。然而在我们的内心之中,却早已惧怕了维吾尔人的豪爽和彪悍,照这个喝法,估计我们早晚得被送到医院去了。
  随后我把热合曼叫到了一旁,给他拿了2万块钱,告诉他这是你给我们当向导的工资,自己不要乱ua,拿去给你家老太太看病使。
  热合曼感动异常,他说你们治好了我妈**病,我本来就不该要你们的钱了,不过我妈妈去看病的确是需要用钱,你们可真是胡大派来的使者,这一趟不管你们去哪我都会陪你们走完全程,有任何需要我做的事我都不会推辞的。
  此后我们又商量了一下具体行程,热合曼说由这里到慕峰大约需要5个小时的车程,不过你们开的那种小轿车是上不了山的,前面半程的沙漠公路倒还好说,但到了后来,沿途全是蜿蜒曲折的山路,并且坡度极陡,那种小轿车恐怕还没开到地方就得坏掉了。
  按照热合曼的意思,我们回到宾馆以后,便将全部装备都转移到了他平时送菜的那辆车上。那是一辆极其老旧的军用皮卡,当地人俗称‘二蛋’,也就是通常所说的2o2o。
  在热合曼的带领之下,我们一行四人由喀什市区向西北方向进。途径乌恰县的时候,我们在那里吃了些拉条子和烤肉当做午饭。
  王子问热合曼:“这镇子怎么跟个集市似的?不是开饭馆的就是卖水果的,这未免也太多了点儿吧?”
  热合曼解释说这乌恰县是去往西北方向的必经之地,再往上走就是荒无人烟的山区了。无论是要去拉矿的,还是去景区旅游的,这里都是沿途中唯一的补给之地,打这儿以后,就算想找个卖饮料的小商店也找不到了。
  从乌恰出来以后,我们便一路向西驶去,走了一段之后又折而向北。从车窗中向外望去,道路两侧除了一望无际的荒漠就是沙石漫天的戈壁,偌大的地方连只鸟都看不着,旅途中也是颇感乏味无趣。
  一路无话。到了下午3点的时候,我的行程已经过了大半。也正如热合曼此前所说的那样,后期的路途便全是向上的山路,而且坡度极陡,我们行进的度也随之变慢了下来。
  而我们眼前的景sè也由茫茫的荒野换成了林立的群山,这些山峰的外貌几乎大同小异,下半截均是乌黑或暗青之sè,而上半截却满是皑皑白雪,每一座山峰都如同戴了一顶白帽一般,也不知为何单单只有那九别峰才被冠以‘白帽子’之名。并且这些山峰全都寸草不生,无一不是土质坚硬的石山,看起来yīn沉凝重,毫无生气可言。
  再过一个小时,我和王子都感到有些呼吸不畅,热合曼说这是正常反应,我们所在的位置已经是海拔3ooo多米的高原了,初到这里的人肯定会觉得有些不太适应,过上两天习惯一下就好了。
  沿着陡峭的盘山公路一路向上,随着时间的推移,我们眼前的景sè也是一换再换。逐渐的,三座极高的奇峰出现在了我们的视线之中,热合曼指着距离我们较近的两座山说道:“这个嘛,就是公格尔峰和九别峰了,慕峰就在前面不远。”
  我顺着他手指的方向凝目望去,只见那两座山峰全部高耸入云,亮白sè的积雪在云层的映衬下闪闪光,真的如同一顶帽檐四散的白sè帽子,与刚才见过的那些雪山简直有着天壤之别,白帽子一词果是名不虚传。
  与此同时,我心中也在暗自感慨,《镇魂谱》背面的地图不知是多少年前描绘出来的,然而如今物是人非,画图之人的尸骨或许已经腐化成了土壤,而这些巍峨的群山依然健在,它们见证着一代代人在此地繁衍生息,如果真有山神的话,它一定能告诉我们这一切谜题的背后真相。
  经过这两座山峰之后,沿着公路再行不久,我们终于抵达了慕士塔格峰的山脚下。这慕峰却是另有一番韵味,宏伟雄壮,气势滂沱,从半山腰的地方就已穿入云层,飘渺的雾气萦绕在峰周久久不散。这样壮丽的景观,确是在其他地方永远都无法见到的。
  一日的劳顿让我们没有心情再去欣赏这大好的景致,在那座三层小楼的客栈中订了客房之后,我们便急着把一包包的行李从车上卸了下来,打算早点将这些琐事忙完,好能早些回房休息。
  我正呼哧带喘地往下拎包,忽听身后有三个人齐声高呼。
  一个女人的声音高喊:“鸣添”
  一个男人的声音大叫:“瓷器”
  还有一个娇媚的声音尖声嚷道:“小添呐”


第一百二十四章 一团乱麻

  第一百二十四章一团乱麻
  听到那三声喊叫,我立时被惊得打了一个jī灵,心说难不成由于这地方的海拔太高,导致我都产生出幻觉来了?这么偏远的地方怎么可能会有认识我的人?并且还是三个人同时叫我?
  循着那声音回头一看,不由得大惊失sè。在我视线中出现了三个熟悉的身影,距离我最近的两人分别是季三儿和季玟慧兄妹,而站在稍远地方的那人更是把我惊出了一身冷汗,怎么连高琳都跑到这里来了?
  眼看着这三人站在我的面前,我顿时如同坠入了五里雾中,大张着嘴想要作答,但嗓子里就像卡死了一般,连一个字都说不出来。只得瞠目结舌地愣在当场,惊愕万分地望着他们,脑子里面乱成了一片,任凭我如何努力,却也想不出个所以然来。
  季氏兄妹似乎并不知道高琳就在自己的背后,听到高琳娇滴滴地叫了我一声,兄妹俩都感惊讶万分,顺着声音回头看去。这一看不要紧,季玟慧立马就认出了高琳的样子,两条柳眉登时立起,脸上已现出浓浓的愠sè。
  我虽然还没闹清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但看到季玟慧的表情也已才出了十之**,看来季氏兄妹和高琳不是一路来的,在此之前他们互相并没现对方,想必是两拨人分别来到此地,直到我的出现,才让他们在这一时刻走到了一起。
  我担心季玟慧再次怒出走,便急忙向前走了几步,同时口中柔声问道:“玟慧,你你们怎么跑这儿来了?”
  季玟慧横了我一眼,冷冷答道:“要不是你非让我来,谁愿意大老远跑到这儿来添堵?”说着她瞟了瞟高琳,低声问我:“既然你叫我来,为什么把她也叫来了?”
  我被她说得满头雾水,心说这都哪儿跟哪儿啊?怎么越听越是糊涂?但还没等我张口作答,高琳忽然一蹦一跳地跑了过来,一下子挽住我的胳膊,甜声笑道:“小添,你怎么也来这里了?你也是来爬山的么?是不是太想我啦?”言语之间尽显亲昵之态,就连我都觉得酸酸的有些受用不起。
  季玟慧见到这种场景,顿时气得面沉似水,用冰冷的眼神瞪了我们两个一眼,把头一转,径直回到客栈中去了。
  我心中叫苦不迭,也不知这高琳因为什么跑到这里来了,竟然又给我泼了一盆浑水,这可让我更加的说不清道不明了。然而,季玟慧和季三儿又是因何也来到了此处?怎么季玟慧说是我叫她来的?
  我连忙把高琳的手从胳臂上推了下来,颇显无奈地看了她一眼,也不知是该骂还是该怒,只得愤愤不语地摇头叹气。
  王子和大胡子也将这一幕看在了眼里,大胡子自知对这男男女女的事情插不上手,也就摇头一笑,接着从车上往下搬卸行李。王子则知道我深陷窘境,连忙走过来帮我打圆场。他先是把高琳叫到了一旁,假装热情地和她闲聊,然后趁机对我努了努嘴,示意我赶紧去客栈里和季玟慧解释清楚。
  但我并没急着进去,有些事还要问问季三儿,在我看来,他们这次的突然出现着实是有些太过可疑了。于是我侧转头去,眯着眼睛盯着季三儿一言不。
  季三儿见我默默地盯着他,连忙笑嘻嘻地凑了过来,掏出烟来准备给我点上,口中谄谀笑道:“怎么着爷们儿?这一路上累坏了吧?玟慧那丫头都让我们给宠坏了,老是乱脾气,你别往心里去,回头我帮你劝劝她,她准听我的。”
  我本就觉得此事与季三儿有关,此时见他大献殷勤,立马想通了事情的原委。此人因为央求我带他来新疆而无果,又苦于自己不认识这里的路,因此便打着我的幌子,让手中有另一份地图的季玟慧把他带了过来。如若不然,季玟慧刚才又怎么会说出那种奇怪的话来?
  我的一把搂在了他的脖子上,左手揪住他的衣领咬牙问道:“季老三,你给我说实话,是不是你把玟慧骗过来的?”
  对于季三儿这种人来说,天生就不知道什么是脸红,他见我已识破机关,索xìng也不再隐瞒,将事情原原本本地给我讲了一遍。果然和我适才分析的一点不差,季玟慧一直被méng在鼓里,直到现在还以为是我把她叫到此地来的。最后他还振振有词地挖苦我说:“没辙啊,你这当妹夫的不管你哥哥我,我只能找我亲妹妹去了,至少我们是踩着肩膀下来的,她总不能看着我有难处不管我吧。”
  我被他气得牙痒痒的,也不知该骂他什么好了,憋了半天才咬牙气道:“你你就作孽吧你,等到大祸临头你就知道后悔了。”说罢愤愤地哼了一声,对王子和大胡子挥了挥手,当先满脸怒气地回房去了。
  高琳见我话都不说扭头就走,连喊带叫地就要上来追我。王子毕竟是我多年的知己,从我的一个表情或一个动作中他就能猜到我的想法。于是他赶忙将高琳拦了下来,云山雾罩地拉着她一通胡侃,不管高琳如何不耐烦,他就是拉着对方死活不放,直把高琳急得连连跺脚。
  等其他三人也回到了客栈之后,我让热合曼先小睡一会儿,累了一天了,多休息休息,吃饭的时候咱们再聊。然后我又把胡、王二人叫到了自己的房中,把门关好,压低声音给他们开了一个小会。
  在我看来,季氏兄妹的出现倒还有情可原,毕竟季三儿是个财mí,他这样的人,做出什么事来都不算新鲜,何况他只是为了求财而撒了一个小谎。但高琳的出现却令我有些想不通了,如果说单单只是一种巧合,那这未免也太巧了些。前些日子我就觉得有些不对,几年中始终对我冷若冰霜的高琳缘何突然对我投怀送抱?不但一反此前的常态,反而热情得让我都有些接受不了了,莫非这也是一种巧合?
  不会,应该不会,这一切的变化都是从我得到《镇魂谱》开始产生的,这其中会不会有着某种关联?
  王子却并不赞成我的看法,他说高琳毕竟是我们的同学,对她也算是知根知底了。我们俩认识高琳也不是一年两年了,她还能有什么uaua肠子,再怎么说也不会和血妖的事扯上关系。你现在就是太过敏感了,自打见到刘钱壶以来,事事都觉得背后有诈,难免会对每个人都产生疑虑。估计高琳就是单纯的来登山的,碰巧而已,不用想的太过复杂。
  大胡子则对我们两个的看法都不置可否,他说至少他能确定高琳不是血妖,如果要是的话,应该早就被他现了。但除了季玟慧以外,其余二人的行为的确是显得有些可疑,防人之心不可无,一切还是小心为妙。
  我在心中认真思量了一番,然后把下一步的计划给两个人交代了一遍。
  先是适应环境,大胡子倒还好说,我和王子的确是有些不适应这里的海拔气压。先在这里休整两天,一来可以让身体充分适应这里的环境,二来也可以得到足够的休息。下一步就该进山了,想必绝对不会是一帆风顺的,还是多补充一些体力为好。
  这次的行动无论如何不能带季三儿前往,这人办事极不牢靠,恐怕到最后会捅出什么乱子来。至于季玟慧嘛,也让她留在这里吧,反正她也正在新一轮的气头上,如果现在把她哄好了,势必就要带着她一同前往,那样的话,就说什么也甩不掉季三儿这个大仙儿了。
  高琳那边的事我还没琢磨清楚,不过既然她说是来登山的,那就让她踏踏实实地登山去吧,和我们互不相干,也没必要再做过多的考虑。
  热合曼虽然是当地人,但他毕竟没见过血妖,别到时再给吓出什么好歹,还是让他留守在客栈里,等我们回来以后再接我们下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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