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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帝重生-第12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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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傻了吧?这东西不行,还有什么行的?”
“咦?这银羊藿的年份不少了啊?”侯钟尊下,把那株紫色银羊藿跟前的草,全部巴拉到一边,看着那有鸡蛋粗细的主茎,有点吃惊的道。
当然这些银羊藿,全是金三用时间异能催生出来的,要不然这么大的银羊藿,可是需要几百年才能长成的。
这段时间,金三可不是只躲在藏马谷中闭关的。
看着四个半大不小的狗崽子,在自己身边乱转,金三道:“要是没有这些变异银羊藿,这里的牛羊繁殖的可不会这么快。”
“可这么粗的银羊藿让牛羊吃了,不是可惜了吗?那边那被野猪拱出来的不会也是银羊藿吧?”
侯钟看到几十米远的地方,几头野猪在草地上乱拱。
这野猪岭里就是水多,几条小溪蜿蜒曲折的,流经了野猪岭一半的地方。
又由于这里地势低了点,所以从下面金家水库里溢过来的水也不少。
在这里,几乎挖个坑,就能出水。
这样的风水宝地,可是太适合金三使用时间异能了。
只要他注意补充地力,不让这里的土地耗尽了肥力,就不会出现大问题。
“这次进来就是给你好好补补的,你想吃什么?梅花鹿、野猪,还是山鸡野兔?”
金三中午在鹿苑也没有吃多少,十个人吃一桌子酒菜,以金三的饭量,他自己吃那十几个菜还差不多,所以他早就饿了。
“吃山鸡和野兔吧,我们没有工具,正好弄个叫花鸡吃。”
“那你等着。”
很快,地面一阵颤动,几条血色藤蔓从地下延伸出来,上面挂着各种食材,野鸡、野兔、还有几条鱼,不过鱼不大,毕竟这里没有大的水潭。
把那几条鱼给扔给了四条小狗,让它们垫垫肚皮,金三自己则开始摆弄野兔野鸡。
杀鸡拔毛,杀兔剥皮。
开膛破肚,清洗干净后,野鸡包上荷叶,扎上细绳后摸上泥巴,挖坑埋好。
“这还真是个好地方,这大冬天的荷叶居然也不枯萎。”侯钟看着不远处的几个小水潭,里面被金三种了不少莲藕。
这种家常菜,他家饭店里的用量可不小,而这野猪岭就是水潭多,所以金源就让金三废物利用,种上了很多莲藕。
反正这玩意长在水中,也不怕野猪岭上的动物败坏。
“这地方四面环山,加上水网密布,这里的温度要比外面高点,不过最主要的就是这莲藕本身就抗冻,我又改造了一下,加强了它的抗冻姓,就成这样了。”金三摆弄着野兔道。
在火堆两边树了两个Y叉子,把野兔窜在一根树枝上上面一放。
这烤野兔就可以开始了!
金三经过两次烧烤过后,现在已经对烧烤轻车就熟了,翻烤刷料,样样都干的有模有样的说。
“大当家,你说我们这里的地下会不会有温泉?要不然藏马谷也不会四季常青。”侯钟天马行空的道。
“恩?”金三还真没想过这个问题。
不过这还真是有可能的,藏马谷中原来聚集了那么多的牛羊,它们过冬可是个大问题。
如果没有足够的水草,它们不可能繁衍出那么多数量。
这说明,藏马谷中的草,不管冬夏,都是会生长的。
“还真有这种可能,等开了春找人来探测探测。”金三立时决定道。
有事做的时间总是过的很快的,随着时间流逝,刷过蜜的烤野兔变的金黄金黄的,香味也随风飘荡开来。
金三撕下一只兔腿递给侯钟,再给自己留了一个,然后把其余的剩下的大卸七块,往旁边哈喇子横流的丝条狗前面一丢,让它们自己去争抢去了。
“很长时间没有这么惬意的吃肉了。”侯钟干脆仰躺在地上,也不嫌地下冰凉。
金三四下大块兔肉,在嘴中咀嚼:“我们现在也算有钱了吧?可现在我们居然连碰面的机会都不多了?”
“还真是,这么忙忙碌碌的半年就过去了。”
“侯钟,你说,人活着是为了什么?”
“为什么?这个我还真没有仔细想过,原来应该是为了活的更好,现在?应该还是为了活的更好,看来目的没有变啊!”
“活的更好?难道现在我们活的不够好?”
“我们活的好吗?看着不错,可我们受到的各种制肘也不少吧?现在我们是按照别人制定的规则在活着,等到什么时候,让别人按照我们制定的规则活着,这样才是最好的生活吧?”侯钟近乎自言自语的道。
“与天争其乐无穷,如果给你个机会,让你与来天挣一下,你会不会把握住机会?”
“与天争命?你想长生啊?”侯钟好笑的道。
“长生啊?这又有什么不可能的吗?今天那血果的作用你也看到了,归根到底,血果之所以那么灵验,是因为它能够刺激人体之内的不死基因链,只要你身体之内的不死基因链不崩溃,人长生也不是不可能的。”金三的话语幽幽才传来。
本来调笑的声音,突然一滞,侯钟道:“大当家的,你不会说真的吧?”
“所有能够促进细胞分裂再生的基因链,我统称它们为不死基因,那黄金鲤鱼、如意神树甚至西瓜,都是在这个基础上研究的产物,而最明显的不死现象,则出现在血果身上,这个是你的亲身经历,这样你还认为我是说笑吗?”
“不死?长生?”侯钟怔怔的不知道想到了什么。
“如果给了你无尽的生命,你的追求是什么?还是让自己活的更好?就是你说的,让你自己制定的规则,去限制别人,而不是让别人的规则限制你?”
“人为什么要想长生?不就是因为生命美好吗?不就是不能舍弃的美好太多了吗?为了这太多的美好,能够被自己守护住,人不就应该与天争命吗?这就是为什么那么多人追求长生的目的吧?”
“说的好,我也有太多美好的记忆需要守护,所以这次也应该争一争了,侯钟,野狼谷中有一件对我十分重要的东西,你敢不敢跟我一块去取出来?”
“有什么不敢的?”
“这可是真的要闯一闯后山了?”
“我还真想进去看看,后山到底有多危险。”
“好,不愧是我的好兄弟。”
“我们先喝点酒再说,除了野猪岭,山上的风可不小。”
金三走进一片松林,这附近有不少变异紫色银羊藿,显然,这是金三特意照顾的结果。
从附近找来一把铁铲,在一棵合抱粗细的大松树下铲了几下,很快几个黑色的酒坛就出现在眼前。
“大当家,你什么时候在这里藏了好酒?”侯钟有点惊讶。
“这可是纯正的高粱酒,按照古老工艺酿造的,在外面可是见不到的,今天便宜你了,来尝尝。”
所谓大块吃肉,必须的大碗喝酒!
酒这个东东,金三虽然不是非他不可,但他用时间异能培养银羊藿,顺便埋下点美酒,让这些酒随着时间的流逝,变得绵香醇厚也是不错的。
(未完待续)
第二百一十四章 金毛猿
拿出一小坛老酒出来,拍开泥封解解开扎绳后,金三便右手一口兔,左手一口酒,,这顿吃的好不逍遥。
“大当家的,叫花鸡快行了吧?”
“差不多了,我弄开看看,吃完了我们就进野狼谷。”
金三把兔腿骨往一条小狗前面一丢,放下酒坛子随手拿起那把铁铲,用短铲拨开火堆,把下面的叫花鸡的泥团铲起来后很地上一砸,泥巴崩裂,叫花鸡的那特别浓香的香味,便在空气中肆意飘扬开来。
“吱吱、吱吱…”
侯钟听到这声音,往那叫声方向一看,是一只金毛小猴子。
他一看那个猴样,不由一乐,这小猴子站在一边,可是另一只猴手,把一个手指头伸进嘴里,叭嗒叭嗒的,就象一个小孩子在馋糖吃似的。
一条小狗见到金毛小猴,一个箭步就准备冲上去,准备吓唬一番这家伙。
“这没想到我们这里居然还有猴子。”侯钟道。
“黑豹,回来!”金三把那条冲上去的小狗叫住后,继续道:“好像不是猴子。”
“不是猴子?”侯钟不解。
“这应该是猿,你看它是没有尾巴的。”金三指了指金色小猴的屁股。
“哈,还真没有尾巴,这就是猿?”
金三此时却有点迟疑,他可从来没有听说过有金毛猿,而这后山,奇怪的东西太多了。
那些大青狼就不说了,只是一头蛮横的黄金猪王,就让金三对这些黄色的生物存了几分小心。
“小猴子过来吃鸡腿。”侯钟也不管这到底是猴子还是猿,他撕了个鸡腿伸手引了引金毛猿。
当看到这只金毛猿含着手指,象小孩子馋糖吃的表情后,这像孩子一样带着点童真的小猿猴,让金三放下了心里的防备。
金毛猿进二步退一步,显然内心是非常的纠结的,看来还不太信任,跟它们体型差不多的异类。
可是,那鸡腿真的很香呢!
金毛猿吱吱两声,示意侯钟把鸡腿丢丢过去。
看着金毛猿还会做丢东西的手势,侯钟不由的一乐,随手把鸡腿丢给了金毛猿。
侯钟上学时打球的手感还在,这鸡腿丢的不轻不重,不偏不依,金毛猿两手一抄便把鸡腿抄住了。
金毛猿抄起鸡腿直立起来一阵小跑到小树下,嘴里咬着鸡腿手脚并用的爬上小树,坐在一枝桠上面,荡着脚儿捧着鸡腿吹一吹后,又是横啃又是竖啃,吃的那叫一个滋味。
侯钟满手都是油渍,只好忍着摸鼻子的冲动。
自己就这么不给猴安全感呀,用的着躲那么远,还爬树呢!
慢慢来吧!想扭转小孩子对你的第一印象,可不是那么简单的!
金三一口鸡一口酒,那叫一个自在,叫花鸡这东西,就是吃上一只都不会嫌多的,何况还少了一大块鸡腿了呢。
“吱吱、吱吱…”
看着金毛小猴又溜下树,伸手小猴手讨要鸡吃,侯钟顿时苦瓜了脸,没办法他只得撕了一只鸡翅膀给金毛猿丢了过去。
金三也在观察这金毛猿,这东西很明显也是变异物种,只是从它刚才上树的动作,金三就发现,如果侯钟跟着金毛猿动手,还并不一定能够占到便宜。
只是这金毛猿那结实的肌肉,还有对金三的警惕,就让金三知道,这是一个很强大的生物,甚至比这里的王者,狼王和猪王都要强大。
力量强大了,自然饭量也不会小,一只鸡腿根本就填不满它那个小肚皮来着,就算侯钟把整只鸡都给它,也不能喂饱这金毛猿。
金毛猿接到了鸡翅后,在原地犹豫了几秒钟后,还是跑到小树边,不过这次没有爬上树去,而是学两人一样,一屁屁坐在地上大咬大嚼起来。
金三撕下另一个鸡翅,慢条斯理的撕咬着,这已经吃的六七成饱了,慢慢吃有助消化吸收。
看着那金毛猿,金三心中一动,他把精神力依附到了嗜血藤上。
他这一路走来,完全是嗜血藤的保驾护航,才能让野猪岭里的食肉动物离他们远远的。
随着金三脑海中越来越多的记忆碎片出现,现在金三知道的东西越来越多。
而他的精神力本来就很强,原来他就能够把精神力探入嗜血藤的身体之中,感知嗜血藤的情绪。
现在,他更是多了一种寄神术的法术。
这寄神术,居然可以让他的精神力,完全转移到其他动物的身体之内,并能以那动物的视角行动。
这有点像民间传说中的鬼上身,不过金三现在知道的东西多了,就算这种传说中的法术,出现在他的脑海当中,他也没有特别的奇怪,好像这些本来他就应该知道一样。
也就是这次遇袭,让金三看到了自己力量的不足,才再次让他有了获得更加强大力量的渴望,要不然,这野狼谷是是不会随便闯入的。
因为他知道,只要他揭开了谜底,现在这种轻松的生活将要不复存在。
但刚才侯钟的一番话,也点醒了他,小富即安只能是怀璧其罪。
金三的心神,随着嗜血藤侵入野狼谷中,一进入野狼谷,金三发现这里一下子多了不少的动物,加上一群嗜血狼群的存在,立马变的格外的生机勃勃起来!
狼群都不去猎梅花鹿,这样的大形食草动物了,尽找那些金三赶紧来的草鸡的麻烦,现在不止野猪岭,就连这野狼谷中,也是草鸡成灾了。
谁叫这些鸡又多又好逮呢!
越过狼群,前面出现一片树林,树木之间到处是巨大的蜘蛛网,在这阴暗的密林之中,一个个巨大的鬼脸蛛蹲守在蛛网上。
嗜血藤行走在地下,在不惊动那些鬼脸蛛的情况下,顺着一条小路,进入了野狼谷的深处。
这次出现在眼前的,却是一大片桃树,而几头金色猿猴出现在金三的感知之中。
金三猜的很对,现在野猪岭中的这只金毛小猿猴,确实是从野狼谷中出来的。
而金毛猿群的后面,就是野狼谷的北面出口。
这面的出口到不算狭窄,两面山体留下来的溪水,全部汇集在这里,占据了峡谷大半的面积,不过还是有不小的面积没有积水,可以让动物顺利通行。
不过,一只野狼在进入水源地时,一条血红色的藤蔓,突兀的从地下窜出来,一下缠住那头野狼。
野狼好像没有受到嗜血藤分泌出来的幻神香的影响,开始剧烈的挣扎起来。
而嗜血藤显然知道这点,它用它那尖尖的藤条,一下刺入野狼体内,瞬间,野狼原本油光水滑的皮毛开始变得干枯。
只是短短的几息之间,一头如小牛犊大小的野狼,其体内的血液,就被嗜血藤吸食一空。
吸食了大量鲜血,正当嗜血藤要重新隐藏入地下的时候,金三的感知中黄芒一闪,一只金毛猿出现在金三的感知之中。
那金毛猿,要比金三他们身边的那只金毛猿的气势强出太多了,而且那动作,快如闪电,只是一闪,那金毛猿就出现在嗜血藤的身边,把正向地下缩去的嗜血藤抓了个正着。
金毛猿的动作不停,抓住嗜血藤后,一声巨吼,把那嗜血藤直接从地下拔了出来。
而它的动作太快,在嗜血藤还没有完全离地的时候,他就出现了三十米元的地方。
到了此时,那嗜血藤才被它巨大的力量,从拔出来的地方甩了出来。
金毛猿好像这种事情做了很多次,它熟练的很,就在嗜血藤飞过来的瞬间,它的身影再次闪现,向着那嗜血藤迎去。
不过意外总是在意外的时刻出现,就在金毛猿即将抓住嗜血藤根部的血果时,一金一黑两道身影,从不远处的树林里窜了出来。
是那黄金猪王和狼王,怪不得金三始终没有遇到它们两个呢!
原来在这里憋着坏呢,现在的动物可都成精了,居然还还会用兵法了,这就是螳螂捕蝉黄雀在后吧?
金三吃惊的看着这一切,自然界的法则,优胜劣汰,那野狼明显不属于狼王的族群,这样的独狼,被用来培养嗜血藤了。
而金毛猿也是知道这一点的,所以金毛猿才能把握住机会,在嗜血藤吸食了血食之后,就会把嗜血藤从地下拔出来,想要抢夺血果。
而黄金猪王和狼王,也打着相同的主意。
金三从黄金猪王那得到的血果,应该就是黄金猪王从这里抢夺到的。
“吼”一声巨大的吼叫,把金三从沉思当中惊醒过来。
之间那只有一米高的矮小金毛猿,一声吼叫之后,身体在半空之中,在毫无借力的情况下,身躯半转,两条腿几乎同时踢在两道突然出现的身影之上。
只听碰碰两声巨响,狼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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