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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田文)锦上花浓-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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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不怕一万,就怕万一赶上了,一辈子就完了。”齐氏越说越害怕,将明锦紧紧搂在怀里,声音也有些哽咽,“娘能眼看着你进火坑吗?”
明锦顺口答道,“也是,您到时候记得闭眼啊。”
齐氏一巴掌拍下来,啐道,“都什么时候还贫嘴。”
明锦扭着躲过去,赖在齐氏身上嬉皮笑脸掩住自己眼底的不安。
在这样的地方,婚事完全没有后悔的余地,和赌博没什么区别,下定离手,就算不成,也再也没有翻盘的机会。
因此,出嫁是一件极其慎重的事情,对方的健康状况,德行操守,家世背景,门风品格,政治倾向,这些统统都要考虑进去,对于家长而言,简直是参加一次高考。
当然也不是没有人家随便对付对付就过去,媒人说合适就立刻准备婚事,可傅家却没有这样的人,傅老太太素来认真,齐氏更是如临大敌。
明锦忽然觉得心里流过一股暖意,若不是真的在意她,疼爱她,也不至于现在如此混乱。
傅老太太是大户人家出身,观念守旧,遵从规矩礼法,选孙女婿也是从最根本的地位和家风来看,在她看来傅家这样的门户,哪怕丈夫不争气,公婆也不会任由他乱来,最是靠得住。
至于财富田产,傅老太太还真没多看重,她本身就是个硬气能吃苦的妇人,自然不觉得清贫有什么可怕,守着那盒首饰那么多年,也从来没因为什么时候光景不好就卖掉。
齐氏却是商户出身,更看重实际,每天三顿饭得有肉,每季要能换一身新衣服,女婿家起码要富足到可以不用女儿干活,都是她择婿的底线,她自己虽然跟着傅维安过了一辈子,也从没觉得自家丈夫有半分不好,却舍不得让自家闺女也吃这样的苦。
女婿她一定要事先看看是什么样的人,长得好不好,有没有本事,公婆都在其次,丈夫才是妻子的根本。
另有一样,也是她最为反对陆家亲事的原因,自家闺女得在她能关照到的地方,能随时看着照应着,明锦素来温柔平和,要真受了委屈她还得给姑娘出头呢。
明锦歪着脑袋想了一会儿,顿时觉得脑袋胀大了不止一圈,齐氏和傅老太太简直是不可调和的矛盾。
“那个身披战甲踩着五彩祥云的蛤蟆兄,你在哪里啊?”明锦做狂犬吠日状,惹来齐氏一个白眼。
“瞎嚷嚷什么,还不快去明澜那里!”
明锦偷偷吐了吐舌头,起身往自己和明澜的屋里去。
第五章 书生和商人
齐家的新宅子,比傅家要大上三五倍。
因为没有附庸风雅的假山池塘,院子显得宽敞豁亮,齐家小弟快乐的奔来跑去,小丫头跟在后面跑得脸红脖子粗。
明锦偷偷皱了一下鼻子,想到自家那一对儿精力更为旺盛并且凑在一起破坏力有额外加成的双生弟妹,之前涌起的羡慕就立刻消失不见了。她还是觉得自家那小小的院子就很好了,还能让她在跑断气之前,拎着弟妹们的衣领去交差。
这次是和父母一道来舅舅家,明澜在上次把表妹齐秋雨气哭了之后,母亲就罚她在家反省,明锦向来都是暗自发笑,不会像猴儿似的明澜一样非要说出来,这让齐氏安心许多。
于是人生在世不如意者十有八九,爱热闹的明澜被禁了足,喜欢在家的明锦被迫跟着父母出了门。
齐思荣面色有些冷淡的看着姐夫傅维安,眼前的这个人,不管他的笑容多么温和,不管他态度总是那么彬彬有礼,他还是不喜欢。
商人的敏锐让他感觉到那种难受,就算傅维安穿得再破旧,家里连像样的佣人都请不起,甚至已经沦落到需要孩子们来帮忙做家事,即便如此,他还是能感觉到那种与生俱来的优越,那种骨子里的高傲。
读书人。
就因为比平常人多认识几个字,就因为从他嘴里能吟出那些听着顺耳却半点用处都没有的句子,就与这村子里所有人都不一样。
齐氏看出弟弟眼里的迟疑,堆着笑对齐思荣道,“你不是过两个月还要出门,我想着让你姐夫也跟一趟看看。”
齐思荣苦笑,“姐夫可是读书人,能吃得了这样的苦?”他可不愿意带着这么个大麻烦,一个大活人可比货物难照料得多。
傅维安张了张口,没说话,齐思荣说的没错,虽然家里没什么钱,傅老太太也从未让他吃过苦,更没让他出过远门,连最近的京城都是在他还年幼的时候父亲带着去过一次而已。
齐氏也有些犹豫,可想到孩子们,又咬了咬牙,勉强笑着道,“要不怎么过来找你呢,你帮忙照顾着点。若是能成,以后你姐夫就跟着你寻点事情做。”
齐思荣暗地撇撇嘴,读书识字若是不能当官,毕竟是不成事,更何况当年傅家老太爷得罪的可是大人物,没将他这一支连根拔起已经是手下留情,怎么还能用他做事?
他看着傅维安略显尴尬的面色,心里觉得舒坦了一些,口上却道,“这事不急,我也还没定下什么时候出去,这次好容易回来,孩子们非让我多留几天。”
齐氏知道他一时不能松口,也不紧逼,笑着道,“明澜一直惦记着舅舅,说想你来着。”
“这小丫头,”齐思荣想起外甥女,也笑了问道,“今儿怎么没跟着过来?”
“这丫头太野了,”齐氏苦了一张脸,“也不知像了谁,都这么大了还没个姑娘样儿,我们老太太让留家里学规矩,我是收拾不住她。”
齐思荣笑得有些嘲讽,傅家老太太执迷不悔,依然守着那些高门大户的规矩不放,却不知道自家姑娘连嫁妆都出不起,若是再没了村里婆娘的能干利落,有谁家乐意娶一个没钱的假小姐回去供着?
看着傅维安走了神,齐思荣低声对齐氏道,“我劝姐姐一句话,你别不高兴。”
齐氏凑近了些,拍了他一记道,“你是我亲弟,有啥可不高兴的。”
“我倒是觉着,明澜这丫头不错,”齐思荣声音压得很低,“在村里泼辣点,今后就算遇上婆婆刁难也不会吃亏。倒是明锦,被老太太教得太好了,反倒看着是个被人吃的死死的主。”
齐氏的脸黑了半边,啐道,“别胡说,我家姑娘还能嫁给村子里那几个蠢货不成?”村里那几个孩子,她可是一个都看不上,成天里钻狗洞掏鸟窝,将来也不过是个土财主,能有什么出息。
“你家能出什么嫁妆,让姑娘们嫁到城里去?”齐思荣一针见血地道,“就算你凑出了钱,将来闺女在城里,你们在乡下,若是有个什么受气吃苦的,你还能天天跑个百十里的去婆家给闺女撑腰啊?”
齐氏被说得没了脾气,狠狠瞪了他一眼,“呸呸呸,你别在那儿乌鸦嘴。我闺女还小着,嫁人还早着呢。你管好你家闺女儿子就行了。”她看了一眼远处的齐靖宇,语气又转而羡慕道,“靖宇这孩子真不错,小小年纪就那么稳重,将来必定是有大造化的。”
齐思荣听了齐氏这么说,也笑开了花,“那是,也不看是谁生的。”
“还真敢往脸上贴金,”齐氏啐道,“我就瞅着不像你的地方最好。”她想了想,眼睛忽然亮了,对齐思荣道,“你看我家明锦如何?给你当媳妇不算亏吧。”
齐思荣朝明锦的方向看过去,她身材窈窕体态轻盈,五官虽然并不明艳,却也细眉杏眼,让人挑不出什么毛病,明锦的唇角有个弧度,就算只是安静的坐着,也像是在微笑,不细看还没发觉,细看这干净清爽之间还透着一股灵秀劲儿。
“这孩子挺耐看,”齐思荣笑着点头,却又加了一句,“只是我家靖宇主意正,得看看他的意思才好。”
“哟,你这个爹当的,连个半大孩子的主都做不了了。”齐氏嘲讽地看着他,撇了撇嘴道,“也罢,过两年再说,我家闺女可不能像村里那些丫头似的,牙还没长齐就成了亲生了娃,我还要多留几年,等攒了钱,再风风光光地嫁出去。”
齐思荣看着自家姐姐豪情万丈的模样,无奈地低头喝茶。
明锦将母亲带来的东西分发给表姐妹们,又和表姐妹们凑在一起闲聊。
“明澜表姐今天怎么没来。”齐秋雨瞥了明锦一眼,有些幸灾乐祸,“该不会被你家老太太关起来了吧?”
明澜开朗又伶俐,在姐妹之中有些名声,抢了齐秋雨不少风头,两个人针锋相对已久。
明锦不答反问,“妹妹不喜欢我来吗?”
齐春雨瞪了妹妹一眼,拉着明锦手道,“有日子没见你了,这些天在家做什么呢?”
“给弟妹做衣服。”明锦老实道,小孩子长得快,齐氏心疼布料,孩子们又不常出门,便让明锦直接做大一些,老太太却见不得孩子们穿着不合身的衣服,就要动手拆了重做。
齐氏哪里能让年迈的婆婆亲自动手,又拗不过婆婆对傅家脸面的坚持,便将这个活交给了明锦,算是让她练手,在衣服里面下了功夫,将多余的布料缝进去,只是这样一来就总得重新拆了再缝。
“这是上次明澜想要的瓷盒。”齐春雨将手里的东西递给明锦,“既然她没来,你替我带去给她。”
明锦仔细瞧着手里的瓷盒,明澜曾经跟她说了好几次,是舅舅上次从京城里带回来的,只给表哥齐靖宇一个,她当时看见就喜欢上了那个漂亮的花纹,直到临走才依依不舍的放下。
“谢谢表姐惦记。”明锦笑着称谢,不由自主的看了一眼表哥齐靖宇。
齐靖宇察觉明锦的目光,脸色略微泛红,对明锦轻声道,“收着吧,那丫头馋了好久。”
这个语气,明锦心里一动,点头收下了瓷盒,从袖子里掏出一个荷包来,递给齐春雨,“这是前几天明澜做的荷包,说是做出来的头一个,送给表姐。”
纵是她和齐氏绞尽脑汁的拦了这么多次,明澜还是坚持要把人丢到姥姥家去,齐氏又不愿意明说出来打击她难得澎湃的积极性,明锦也只得替她带来送给齐春雨。
如明锦所想,齐春雨并不喜欢那个荷包,她看着那个荷包笑得意味不明,然后将它随手搁在桌上。
齐秋雨却直接笑了出来,指着那荷包上的花道,“这是什么东西?癞蛤蟆?”
“是牡丹。”明锦解释道,就算真做的不好,她妹子也只能她来笑话,她一脸认真严肃,手指顺着那朵花的线条滑动,又疑惑地看着秋雨,“表妹看不出来?”
秋雨挑衅不成反倒被明锦问了回来,气得翻了个白眼,转身不再说话。
春雨歉意的冲着明锦笑笑,跟着过去陪秋雨说起话来。
齐靖宇笑着对明锦道了歉,这才状似无意的问道,“明澜表妹还好吗?”他很想问明澜怎么没过来,却还是没敢问出口。
“她很好。”明锦笑得内伤,面上却一本正经的答道,“最近学了针线,还跟明瑞一起读书。”
齐靖宇的眼神黯了下来,低声道,“你们都读书啊。”
明锦看着齐靖宇略带失落的样子,知道自己挑错了话题,只得小心翼翼地补救,“也没识得几个字,都是父亲教明瑞时,捎带手逗我们俩玩的。”
齐靖宇勉强露出温和的笑容,看了一眼远处安然喝茶的傅维安,低头不知道想些什么。
明锦顺着他目光看过去,心里也暗暗叹息,若说起来,自家老爹的这份气度还真是独一份,那端茶的姿势,喝茶的神态,优雅得让人惊艳,也难怪自家娘亲当年倒贴了嫁妆还是非要嫁给穷书生的傅维安,外貌协会害人不浅呐!
齐靖宇不着痕迹的又问了几句,拐着弯儿的想打听明澜,都被明锦装傻充愣的搪塞回去,向来稳重老实的齐靖宇很快就在明锦有意无意的打击下更加垂头丧气。
左右无事,明锦找好了位置,摆出合适的坐姿,唇角也勾起应有的弧度,无比从容的走了神。
第六章 捡到一个少年
更新时间2010…4…16 15:31:45 字数:3472
从齐家出来,齐氏显得高兴,傅家祖产终归有限,若是这样一年一年的耗下去,明瑞将来还怎么娶得上媳妇,不若跟着齐思荣一起做布料生意,在她看来,什么脸面身份都是假的,好好活着最重要,只是不知道回家之后婆婆会如何反应,想到这个,又让她高兴之余还犯了愁。
傅维安却一路沉默,傅老太太的顾虑也不是没有道理,就算傅家不再荣光,毕竟也是书香门第,寒窗苦读十几年或许还可以放下,从读书人转而去作商人实在是自降身份。
可儿女已经渐渐长大,齐氏说的没错,年岁大了,总得先为后人着想,若是父亲在的时候傅家就开源节流,怎么也不至于沦落到现在这个样子,如今的家里若不是有一户忠仆留守,连佣人都请不起,自恃身份不愿降低任何用度,最终的结果只能是加倍的衰败下去,再过几年,难道要让孩子们亲自下地种田不成?
明锦跟在各怀心思的父母身后,显得有些心不在焉。
村口旁边有一条河,因这一段水流湍急,每年夏天总会有贪凉的孩子在这儿戏水而溺毙,大人们为了让孩子们远离这里编出各种各样吓人的故事和传说,却还是挡不住孩子们好奇和爱玩的心,仍不断的有孩子们偷偷跑来玩耍。
傅老太太自然是瞧不上那些村妇用大虫妖怪吓唬小孩子的把戏,却也曾经肃着脸勒令傅家的孩子们绝对不许靠近那条河。
明锦对河边没有执念,更不愿意为了这个惹毛了家里的老太太,可弟弟妹妹的好奇心却在老太太的严令之下生根发芽茁壮成长,小兄妹俩开始幻想着河边会有什么奇遇——或是遇见老神仙,或是遇见世外高人,明瑞几乎着了迷一般,经过村口的时候总要往那边凑。
人总是抵不过好奇心,经过河边时,明锦瞥过去一眼,夕阳的余晖洒下来,河面上一片波光粼粼,像流淌的黄金——这是齐氏喜欢的颜色。
齐氏是个很美的妇人,却不是老太太喜欢的那种温婉女子,反倒活泼爱笑,热情张扬,并且理直气壮的热爱一切被老太太称为俗气的光鲜亮丽。
明锦忍不住又多看了河边一眼,却忽而停住了脚步。
“娘。”明锦的声音变了调,小跑步上前猛扯了一下齐氏的衣角。
“怎么?”齐氏回头看明锦。
“那是不是明澜?”明锦指着河边的方向,只觉得喉咙干痒,声音发颤。
齐氏和傅维安都是一惊,慌忙扭头看向河边。
果然是明澜,她穿着早上的那件新衣,站在河边,脚边还躺着一个人,她正好奇的低下头瞧他。
明澜一向和明瑞黏在一起,站着的能看得出是明澜,那躺着的那个……
齐氏面色惨白,身上也软了,明锦上前想扶住她,却被她拉得差点坐在地上。
傅维安也吓坏了,慌忙往河边飞奔而去,明锦还从没见过他跑得那么快,中间还因为被石头绊了一下,差点摔倒。
这边明锦在齐氏耳边喊,又努力将她扶起来拖着往河边走,齐氏半天才缓过来,嚎了一嗓子就跑了起来,也顾不上发上簪的花掉在了地上,头发也散了一绺。
这绣花鞋真不是用来跑步的,脚尖踢在石头上一阵生疼,明锦却顾不得这些,一路磕磕绊绊地跟过去,渐渐看清楚明澜脚下的那个人的身形比明瑞大一号,这才觉得狂跳的心终于归了位。
傅维安这会儿已经把少年拖出水面,他蹲在地上,将那个少年翻过身,确定不是明瑞,才松了口气。他积攒了一肚子的火气,如今又被明澜吓了一回,因还在外面,一时也不好发作,只得黑着脸瞪明澜。
齐氏却不像丈夫那么多顾忌,也管不得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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