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武林外史 我是朱七七-第35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我把云梦仙子和快乐王的消息透露给你,绝对是一箭双雕,非但帮了你的大忙,自己也离伟大的逍遥计划又近了一步!呵呵,这种把担子转移到别人身上、不用自己多动脑子的感觉可真好啊!
我伸了伸懒腰,翻了个身迷迷糊糊地睡去:反正这个沈浪什么都缺就是不缺智慧和责任感,何况我也是在帮他找出昔日造成武林浩劫的罪魁祸首,他还得感激我呢!
一觉好眠,等我懒懒地起身时,已是下午未时,撩起竹帘,望向船窗外,灿烂地阳光下,周围海面上已隐隐的有岛屿的影子,看来,就快回到岸上了。
鹦歌和墨兰听到动静,忙端了洗漱之水进来。两人的眼睛却是一样的通红,仿佛自昨日起竟一直在哭。我又是好气又是好笑,自然又免不了安抚了一番,甚至还讲了昨天逼供时的趣事,俩人才重新露出笑意,将心中的芥蒂抛开,活跃了起来。
看着她们兴高采烈地去接受我的“处罚”,我却暗暗叹气,唉,这什么世道啊!差点被掳走的人是我哎,怎么还要我反过来安慰她们?我这个主子,做的可真是够反的了。不过,这样才好,否则这两个小妮子要是钻到牛角尖里去了,我心里也好受不到哪里去呢。
傍晚时分,大船顺利地回到岸上。有了岛上和船上两次相处经验,我自然不敢冒险再同沈浪见面,因此船一靠岸,我立即率先离开,在众人的惊奇中,飞也似的钻进前来接应的马车,并吩咐即刻先回客栈,直到马车驶离码头后我才松了口气。
我虽然不敢挑战自己的理智,几乎是落荒而逃,但并没有忘记留下罗长风相送沈浪,让他传达我的口信,道是相逢既是有缘,沈公子方经海难,身上自然不方便,这些银票和碎银聊当是我的一点心意,还请沈公子不要拒绝等等。
罗长风很快回复说沈浪已神色泰然地收下银两,并托罗长风转告他的谢意,道:日后若山水有相逢,再当面道谢!确定沈浪已先我一步离开小镇后,我终于放下自从见到他后一直压在心中的大石,强行地驱逐走心中那丝的不舍的异念,安排此次意外的善后事宜。
第五十九章 买砚
7…2…1 8:21:3829
是夜依然在小镇上休息,次日上午办好大船的过户手续,又安排好刘老三四人后,我们便整装离开,老冲头感激地坚持要送上一程,我自然婉言拒绝了。
当马车行到一个处高坡时,我心中忽然泛起一股酸涩的感觉,犹豫了一阵,终于忍不住钻出车子,回望那片宽阔的海洋。真没想到,这次出行到东海来,非但没有武学上的新悟,反而让自己……好在此刻那人已然离去,否则,我真的不知道该如何面对他,也不知道该如何面对自己。
“可是,难道什么也不敢多想,就这样直接地否决他、逃避他,你真的没有一丝遗憾吗?毕竟,撇开他的铁石心肠不说,他的确是世间少有的优秀男儿啊!何况他还曾是你前世少女时代的梦中情人和偶像……”心底仿佛有个微弱的声音在挣扎,不,不能再想了,我猛然收回视线,转望向前方,习惯性的又深吸了口气。
常言道,有得必有失,有失才有得。前路漫漫,人生还长,我绝不能让自己过早地陷入情感的漩涡里去,即便未来我躲不过命运的安排,注定要和他发生些什么,也不该是我主动,自古以来又有几个男人会珍惜轻易得来的爱情?
想起前世在男人中流行的四句泡妞准则,我不由地气从心来:好一个不主动、不拒绝、不承诺、不负责!
凭什么被爱伤的伤痕累累总是女人,而男人却可以三心二意,坐享其成?我朱七七这一生,要么终身不嫁,要嫁就要嫁只爱我一个的男人,否则,就算我再爱他,我也必会强迫自己离开他。女人,应该有属于自己的骄傲,而不是依附着大树的菟丝花,更不是男人可有可无的附属品!
更何况我早已不是原著那个为爱任性的朱七七,作为从二十一世纪来的女性,我更应该有自己的原则,乞求来的爱情还不如不要!没有男人的生活我同样可以过的很好,这一点前世不已经证明了吗?
我傲然地一笑,道:“走!”
钻回车里,鹦歌立刻眉开眼笑地问道:“小姐!接下来我们要去哪里啊?”重新踏上旅程,众人都显得相当兴奋,鹦歌毕竟年少又开朗,才过一日,她就已把船上的事情忘的一干二净,只关心接下来的新目的地,墨兰虽没有开口,但双眼中流露的也是同样期待。
我笑了笑:“看完了海当然就要去看山了,我们要去黄山,徐霞客口中‘五岳归来不看山,黄山归来不看岳’的安徽黄山!”那是我前世生命结束的地方,我也该去看看了,顺便也凭吊一下前世的自己。
“徐霞客?他是谁呀?黄山又有什么好玩的吗?”鹦歌疑惑地道。我怔了怔,哑然失笑,这个时代,可没有徐霞客呢?
“徐霞客是一个旅行者,他的一生游遍了名山大川,足迹遍布天下,五岳大山他都到过,后来去了黄山,就觉得五岳都不如黄山,你们自己想,这个黄山会不会好玩呢?”我卖关子道,黄山之奇、之美、之秀、之绝又岂是我三言两语能说的清的,倒不如什么也不说,让她们自己去想象,呵呵。
“哇,连五岳到比不上黄山啊?那黄山肯定很美很美,真想早点看到呢?”鹦歌的小脸上满是向往。
我微笑着不再言语,心却陷入了如潮的回忆之中。自从从莲花峰顶坠崖到如今,已然十四年过去了,沧海桑田,不知那个世界里那些我关心的人,现在生活的怎么样了?爸爸和妈妈,身体都还好么?小杨应该早和林丰结婚了吧!他们的宝宝一定会非常的可爱,前世我没能结婚生孩子,一直都是爸妈的一块心病,希望小杨的宝宝能弥补他们的这份缺憾。
离开东海,我们折道北上,前往嘉兴南湖,而后沿着天目山西行,一路上同样哪里好玩就钻向哪处,终于赶到黄山时竟已近七月了!
这一路行来,我们一行人放开性子,大大小小地管了不少闲事,竟闹腾出一些小名气,我居然还被贯上了魔女和侠女的双重称号,晕哪,这一路上我可从来没动过手,我只动口啊!怎么就变成魔女了呢?
除了那几名护卫,其他随行的人都已深知我的脾性,自我得了这个称号,就不时地拿这个开玩笑,不仅索性夸张地叫我魔女小姐,还不时在路途中互相扮演重现戏整人的过程,以打发旅途枯燥,尤其是鹦歌,将那些人既敬畏又惶恐的神情学的惟妙惟肖的,笑的我几乎都直不起腰来。
不过比起侠女这个正经的称呼,魔女这个词显然更适合我,行侠仗义固然也是应该,但如果能在这过程中再为自己寻找一些乐趣,而又不触及无辜人的利益,那还有什么能比这更开心、更令人快活的呢?
师父说游历名山大川对武学境界的领悟 很有帮助,这不假,有时候伫立在高山大河之旁时,心中确实会有无限的动容,只可惜我虽有武功在身,可却无动手机会,更别提与人打架了。因此,感受虽有,经验却仍停在原地,不可不谓之遗憾,或许我应该考虑考虑下次要偷溜出去,不带他们随行了。
到黄山之后,因重游相隔前世今生的旧地,心中自然难免有许多伤感,但除了第一夜独自夜宿莲花峰顶,不许任何人打扰外,我很快就从回忆中撤了出来,当起了蹩脚的向导,带着众人乱走一通乱攀一气,愈是险峻的地方愈要去尝试一下,过足了攀登的瘾。只是可怜了老爹派来的那几个护卫,不时地被我骇白了脸,担心地直转圈却又不敢劝我。
在黄山逗留了数日后,我就接到家里的传书,说是五哥月后就要回来,这个消息一收到,顿时喜坏了两个小妮子,急忙催促着我打道回转。我自然也是极为欢喜的,虽然时间远远足够充足,但还是立即决定不再去往其它地方,就从淳安县慢慢取道回家。
这个时代的淳安县虽然没有后世人工改造而成的风景名胜千岛湖,不过这里却有钱塘江的正源——青溪,也就是新安江,如今天气愈发见热,走水路是最好的选择。
淳安属浙西山丘陵区,由于山水阻隔,形成了数以千百计的源坞,我们半是水路半是陆路的行来,石瓦砖雕,民风醇厚,当我们抵达一个小镇时,正是暑气初消的黄昏时刻,一条不甚宽阔以河卵石铺就的街道之上,人来人往,竟是出乎意料的繁华。
寻好了客栈,稍做休息,我便兴致勃勃地带了鹦歌和墨兰二人出去游逛,刚才在客栈之中,早已听店掌柜如数家珍地说起本地的特产,可惜我们来的不是时候,山核桃和猕猴桃此刻都未成熟,但据说这里的砚台却颇为出名,我便打算为五哥去寻一块好砚。
小镇既小,街上当然也无几家文房四宝铺,逛了一圈就全逛完了,却未曾找到满意的砚台。正有些着急,刚才我看过的最后一家店的掌柜却突然跑了出来,喊道:“姑娘且留步。”
我回头一望,诧道:“掌柜,你有什么事么?”
掌柜赔笑道:“小姐可是要找上好的砚台?”
“对啊,刚才我不是都跟你说了么?只是你那里的砚台实在都太普通了,入不了眼。”
“小姐想要好砚,我这里倒还真是有一块,可惜这块砚台前日有位王公子已付了定金,本来说好今日来取,因此适才才没有告诉小姐,可那王公子直到现在还未见人影,因此——”
此刻只不过刚入黄昏,天还全黑,这个老板就急于将别人已定的东西出卖,倒真是个唯利是图的商家,不过倘若真是好货,我再和那王公子商量也无妨:“既然是好砚,就让我们先看一看。”
“是,小姐这边请!”掌柜把我们带入后院,小心地取出一块用红布包着的砚台,解开层层的包裹,露出一块巴掌大的灰黑透亮的砚台来。
只见这块砚台的砚田砚池分别呈八卦形式,周遭突起处精雕出各样的山河美景,手方触及已觉一阵沁凉,我不由地暗叫一声好。托起细看,只见石质坚韧细密、纹路细腻清晰,才呵了一口热气上去,已见那砚池中竟已泌出一小滴露,颤悠悠地晃动。
我赞道:“果然是好砚,难得的好砚!”喜欢文墨的五哥见了必定会喜欢,“掌柜的,这块砚我买了,你开个价。”
掌柜迟疑了一下,伸出了一只手。
我微微一笑:“这个手势可以代表多种含义,掌柜的你还是明说吧!绝不叫你吃亏便是。”
掌柜讪笑道:“小姐一看就知道是个识货的人,只是那王公子已付了一百两的定金,倘若我卖给小姐,总要双倍赔给人家不是。”
“五百两,是不是?”
“呵呵,小姐想必是个爽快人,小人也不敢再抬高价了。”
“鹦歌,取五百两银票给掌柜的。”钱财是身外之物,这砚台不仅石质出众,雕工也必定花了不少心血,五百两的价格绝对便宜。
“且慢!”门外突然传来一声清朗的男声,随即步进一位华服少年美公子来。
此刻天色已昏,屋中虽已点灯,但光线依然昏淡,可他这一走进来,仿佛是携带了自然的光源,整个客厅顿时明亮了起来,真当是“蓬壁皆生辉”!
我自小已见惯了五哥的俊逸,家中和堂里也不乏各种各样的英俊男子,总以为对帅哥美男已然免疫,可这少年一出现,我方才知道,无论是容貌还是气质,这世间竟真的还有能和五哥相媲美的美男子!只是这少年的相貌较五哥更趋向于阴柔,皓齿红唇,眉目似画,更似潘安,如非他的修长身材和坚挺的鼻梁,及自然而然散发出来的气质,我还真会把他当成是乔装打扮的红粉佳人。
常言道:爱美之心人皆有之,自古美男和美女一般养眼,没想到居然能在这个偏远小镇里看到如此一位浊世佳公子,当下连我也不由地多看了几秒,一旁的鹦歌和墨兰更是早已被他的风采所迷。
那美少年含笑着跨进门槛,徐步走了进来,正迎上我抬起的视线,也是呆了一呆,说了两个字后竟不再开口,只是怔然地瞧着我。
呵呵,这样还差不多,否则光我一个人发怔就显的太花痴了。我微微一笑,带着纯粹的欣赏之意,首先开口道:“这位公子,请问有何见教!”
第六十章 王怜花也出现了
7…2…2 0:20:3660
那美少年听得我的声音,又自怔了一怔,方要回答。一旁的掌柜已略带歉意地迎了上去:“王公子,您可来了!真是对不住了,这块八卦砚台我已经卖给这位小姐了,您的定金小人会双倍奉还------”
王公子?我心中顿时警觉起来,不会又这么巧吧?
那美少年王公子的目光在我脸上又凝注了几秒,方才移开转向掌柜,笑道:“掌柜的,这可就是你的不对了,我前日付定金时曾道今日来取,可如今我银子带了来,人也来了,你却还要把它卖给别人,难道这便是你季掌柜做生意的规矩么?”
季掌柜瞧了瞧我,面带为难地道:“王公子,也不是小人言而无信,只是这位小姐也看中了这砚台,还出价五百两,王公子你有成人之美,不如让小人再为你寻一块好砚如何?”
我立在一旁神色不变,心底却已诧异万分,目光只不住地他脸上打转,这个美少年姓王,又有如此的气质,难道竟会是王怜花不成?可王怜花又怎会来到此处?莫不是这世界上美男子如同美女一样多么?
那美少年王公子也不理季掌柜,突然转身俯身向我行礼,微笑异样地迷人,道:“在下王怜花,见过小姐!小姐看中这块砚台,在下本应双手奉送,只是在下买此砚并不是自己用,而是想赠送给一位人中之龙,还望小姐海涵。”
居然真是王怜花!MYGOD!还真是“巧”的不能再巧啊!才见了沈浪,紧接着又见了王怜花!只是不知他怎么也跑到这个地方来了!倘若今天同我争砚台的换了别人,我自然会好好地与他商量,请他将这块砚台割让给我。不过,既然这王公子就是你么------
我故意无视他的彬彬有礼,自顾自地将砚台小心收起,放入随身的小包中,略略抬高下巴,斜睨着他道:“所谓先来先得,王公子既然前日未曾将它买走,证明你的诚心还是不够。而本小姐却是极为有诚意的,这砚台自然要卖给我了。鹦歌,把银票给季掌柜,我们走!”
“是,小姐。”鹦歌动作麻利地将五百两的银票往季掌柜的怀中一塞,转身就要跟我走出去。
“小姐且留步!”王怜花的笑容不变,手中折扇一伸,拦在前面,另一只手却从怀中摸出一张银票,道:“在下愿出一千两买小姐手中这块砚台!小姐是否能割爱?”
“一千两?”边上的季掌柜失声惊呼道,目光立即向我看来,大有心动反悔之意。
“鹦歌!”我顿住脚步,似笑非笑地看着王怜花,想要跟我抢砚台么?鹦歌会意,立时也取出一张银票,拍的一声放在桌子上,大声道:“掌柜的,你可看清楚了,这家小姐出一千五百两!你要是不要?”
季掌柜急忙伸手过来,道:“自然是------”
“两千两!”王怜花慢条斯理地道,手上又多了一张千两银票!
想要竟拍么?我在心里呵呵一笑:“五千两!”
“五千两?”季掌柜的眼睛似乎都要瞪出来了,直盯着鹦歌掏出来的那叠银票!
“一万两!”王怜花的神情依然不变,仿佛只不过随意地加了一两上去。边上的季掌柜却已然立不稳,几乎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