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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林外史 我是朱七七-第1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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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长风几乎在同一时间又闪身护在我面前,手已按住剑柄,这岩石虽说不是很高,却也至少有一丈多,此人却在眨眼之间就能纵上来,足见轻功之出奇,那中年人见他如此严神戒备,眼中的笑意不由更浓。
“长风,你退下!”
“小姐?”
“你别那么紧张,”我推开罗长风搭住剑柄的手,道:“这位叔叔要真有恶意,不早就动手了?狂人叔叔,您说是吧?”
中年人含笑道:“小女娃你又怎知我对你没有恶意呢?说不定我还真是来绑架你的匪徒呢?”
第三十二章 干爹
我笑道:“要是世界上真有您这般神仙似的匪徒,七七也认了。”
中年人凝目道:“你叫七七,是那个小气财神的小女儿?”
我道:“咦,你怎么也知道我老爹小气,莫非你也向他借过银子?”
中年人仰天狂笑不止,道:“小女娃你还真猜对了,我确实向你老爹借过银子,而且还借了不少。可你老爹现在若是见了我,只怕非但不要我还银子,反而巴不得当作没见过我。”
倘若换了别的清瘦书生,衬上这狂笑之声简直就是牛头安在马身上,别扭之极。可是他这一笑,却极为自然,浑然天成,使人无论如何也生不出一丝厌恶来,反而觉得这狂放肆意的笑声,也唯有他才配上。
我微微侧头佯作思考状,道:“让我猜猜这是为何?哦,定是我老爹怕你再向他借银子,而他又不得不给,才会躲你。”
中年人的笑声嘎然而止,认真地瞧了我几眼,突然轻笑道:“你这女娃娃,果然是冰雪聪明,竟能猜得出其中的缘由。不简单,不简单哪!”
他忽然扯下腰中的玉佩,拉过我的手,将玉佩塞到我手上,“你甚投我意,这个就送给你了!”
我微笑着接过玉佩,只见一面雕刻着一位仰首向天负手而立的书生,一面却只刻了楚狂人三个字,想是他自己亲手雕刻而成的。玉佩成色均匀,雕工精致,入手更是一片温凉,应是极为名贵。我也不推辞,仔细地系在腰上,然后举起手中的树叶帽子,意示他俯下身子,将帽子带到他的头上。
“这个帽子是我刚才亲手所编,所谓礼尚往来,就送给叔叔了,想必叔叔定然不会介意七七的这份回礼吧?”
“好好好,这样的礼物,叔叔最是喜欢!”中年人扯过一条叶辫仔细打量,笑道,“古人以叶裙遮身,今有小友赠我叶帽,甚好甚好!来,与我一起下山。”
“好啊!”
我自然地将将右手放入他伸过来的右掌之中,只觉手上一紧,人已随他跃下岩石。
“小女娃儿,你适才吹的是什么曲子?曲调怎会如此悲伤?”他稳稳地握住我的手,缓步往前。
我心中一黯,强笑道:“这曲子名叫‘父老乡亲’,说的是一个背井离乡的人思念家中的父老。”
中年人点头道:“创作此曲的人必定离家已久,方才谱的出如此动情的曲子。”
我“嗯”了一声,不想再提这个,展颜道:“七七还会唱许多曲子,要不,就唱几段给叔叔听听?”
中年人欣然道:“好啊!”
我快速地在脑海中搜索了一边,笑道:“那七七就给叔叔唱一曲‘笑红尘’吧,七七觉得,此曲用来形容叔叔最好不过了。”
“哦?”中年人笑道,“那我可更要听听看了。”
我微微笑了一下,调节了一下声音,放声高歌:
红尘多可笑
痴情最无聊
目空一切也好
此生未了
心却已无所扰
只想换得半世逍遥。
醒时对人笑
梦中全忘掉
叹天黑得太早
来生难料
爱恨一笔勾销
对酒当歌
我只愿开心到老
风再冷不想逃
花再美也不想要
任我飘摇
天越高心越小
不问因果有多少
独自醉倒
今天哭明天笑
不求有人能明了
一身骄傲
唱自一半,突有清越的笛声相合,中年人竟不知何时放开我的手,取了一根短笛出来,渐渐地应合上我的歌声,我笑容更甚,丝毫不奇怪他居然能这么快就跟上我的节奏,索性更加放开喉咙,稍稍用了点内力,将歌声更加地传播开去,荡在山林之中。
一曲既罢,中年人顿住脚,含笑看着我,我也含笑看着他,两人都未提刚才应曲之事,只是重新携了手,并肩向山下走去。
罗长风虽不再言语,但依然紧紧地跟在我身后两步处,丝毫不敢松懈。
下了山来到湖边,他才松开我的手,奇道:“你怎么不问问叔叔的来历?”
我笑道:“今天七七有幸能见到叔叔这般神仙人物,已然开心的很,至于叔叔的来历姓名,又有什么重要的呢?不过倘若叔叔愿意告诉七七,自然是再好不过了,七七还想和叔叔把酒畅谈呢?”
“哦,你会喝酒?”中年人挑眉道。
我笑道:“七七不会喝酒,可却很会斟酒啊!”
“哈哈哈,真是一个妙人儿,小气财神居然能生出你这样一个女儿,真是他的造化。小女娃你听好了,叔叔姓李,别号九天。此次本是一时兴起,才来钱塘,没想到竟能遇见你,也算是我们的缘分。”
“李叔叔的意思,难道是这就要走了么?”我心中大是不舍,眼圈顿时泛红。
我平生第一次遇见这等潇洒如神仙的人物,又和他聊的极为投机,虽说只是初次相见,之间的相处也不过短短的半个多时辰,可却似已相识了许久,这种感觉莫说是今生,便是在前世也未曾有过。现下听他之意仿佛即要离去,心中竟是十分难受。
“天下无不散之筵席,相聚本来也是为了别离,小女娃你莫要难过。”李九天微笑地看着我,负手而立,任由湖风拂动他的长衫,飘飘然似即将隐去。
这样的道理我岂不知道,只是人海茫茫,他这一去便如黄鹤,不知何日才能再见。我欲待放开紧捉住他衣袖的手,又放不开,只好咬牙不语,但眼中却已露出乞求之色。
李九天凝视了我一会,忽然叹了口气,道:“九天膝下无子,女娃儿可愿做我的干女儿?”
我猛然抬头,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却见李九天正微笑地注视着我,眼神温柔无比,记得前世小时侯发烧,终于烧退醒来,爸爸也正是用这样的眼神瞧着我。
“七七拜见干爹!”我只觉得一股热泪涌上心头,立时跪下重重地磕了三个头,还未磕完,已被一股柔和的力道扶起,我顺势扑到他的怀中,哽咽道,“干爹!”
“乖女儿!”干爹将我环在怀中,轻轻拍哄我的肩背,声音中也有一丝湿意,
罗长风却已在边上惊的目瞪口呆,他万万想不到我竟拜了一个刚认识的陌生人为父,而且情深意重的仿佛是久别重逢的亲父女一般,饶是他的定力惊人,此时却也不禁怔住了。这两年来,他见惯了我的顽皮和捣蛋,也见惯了我收留乞儿后的满足和偶尔低落的情绪,却从没见过我如此依恋一个人,哪怕是我的老爹和娘亲,我也没有过这般的不舍。真不知这个李九天究竟有何魅力。
其实连我自己也想不通,只觉得一见到他就十分的亲切和熟悉,待到扑到他怀中,我更似感觉好象又回到了爸爸的怀抱里,无比的温暖和安全,心中早已把对爸爸姆妈长达六年的思念之情转移到他的身上。
“傻丫头,认了干爹怎么反而倒哭起来了?这可不象刚才我认识的小女娃儿啊!”
我吸了吸鼻子,将眼泪忍了下去,这才抬起头来,笑道:“干爹,您既然认了七七,总不会马上就走了吧?”
干爹刮了刮我的鼻子,笑道:“你这个鬼灵精,干爹就为了你再呆两天,不过两天之后可不许再哭鼻子了!否则干爹以后就不来看你了!”
只有两天么?也好,总胜过马上离别。
“好!那干爹以后每年都要来看七七哦!我们打勾!”我压下心中的不舍,绽开灿烂的笑脸。
“好,打勾!”
一大一小两只手指一勾,就此约定!从此这个世界里又有了爸爸的影子,我的思念不再似断线的风筝无处停泊了。
两日后一大早,当我赶到河坊客栈时,店主却告诉我干爹已在天色刚明之时飘然离去,只留了一封短信和一本薄薄的小册给我。全文一挥而就,字迹苍劲挺秀,一如其人:
“七七吾儿:自古多情伤离别,干爹先行离去了。此本小册记载了干爹的越歌剑法和逍遥步,需小心保管,此两种功法干爹已各演示过两次,吾儿如遇有不明之处,可与尔师切磋,静月师太实乃方外高人,吾儿有幸,务须珍惜!明年霜叶飘落时,宝淑山中眠石处,吾儿可携酒来会,再与干爹抚琴高歌!干爹笔。”
明年冬天才能再见吗?我轻轻地叹了口气,将书信和小册子放入怀中,努力漾开一个微笑,干爹说过,他不希望我因为他的离去而不开心,那么,干爹,一年后你再来检查七七的功课吧!越歌剑法和逍遥步,楚狂人的成名绝技,看我这个干女儿能得几分真传!
至于现在么,还是去孙婆婆那里去买桶豆浆,补偿补偿这段时间来连续被冷落老爹和娘亲吧,否则……我吐吐舌头,以后若要出来可就要费一番功夫了呢!
第三十三章 花茶
哄完了爹娘,乖乖地在家呆了一上午,突然想起这两天都和干爹呆在一起,都忘了开心坊里还有两个新人了。
不知道书儿她们祖孙适应了怎么样了,听说书儿洗净了脸后居然是个非常漂亮的小姑娘,而且还泡得一手好茶,加之性情温和又善解人意,因此很快就博得了众人的喜爱,那些年纪小的孩子更是口口声声地喊她姐姐,不过想想也是,书儿已经有十二三岁了,倒还真得可以当这些孩子的姐姐呢!
夏日的午后,烈阳散发着熊熊的火焰,骄傲地俯视着人间。
地空气中到处都是闷热的气息,偌大的庭院里没有一丝风儿,树叶也白怏怏地翻着,似乎都快被高温烤出油来了,只有藏在树上的知了最是起劲,从早到晚,一直没完没了的叫着。下人们拿着竿子在下面捅了许久也不见一丝效果,反而叫的更欢了。
勉强地用过午饭,老爹和娘亲便敌不过炎热和瞌睡,到凉阁午睡去了。我趁机又溜了出去,顺便让罗长风带了一小桶冰块,用棉布包住,坐上马车往开心坊驶去。
马车辘辘地行在几无行人的大街之上,干涩的地面上似乎都可以看到热气在隐隐地升腾,我已经把车帘全都掀到一旁了,可还是没有感觉到什么凉风,好在旁边还有冰块,但绕是如此,脊背之上已有一层细汗泌出,再看赶车的罗长风,结实的背部早已出现一小片的湿印。
这种鬼天气,怎么还没过去啊!
我从没象这一世这般讨厌夏天,每次汗流浃背时,都会异常地怀念前世的空调。这种天气哪怕有电风扇,吹出来的风也是热的,更何况这是个什么电器也没有的古代,家里还好些,每年冬天地窖中总是堆放了大量的冰块,以供夏天制冷,因此至少晚上睡觉的时候还是比较凉快。
可普通的人家却没有这么好过了。
这个时代,寻常人家是用不起冰块的,主要是储藏极不方便。而我家里虽有冰窖,但人口也众多,老爹虽然小气,但对于清平院那些人却是从来不会亏待的,这一来,冰块也就相对的紧缺了。因此我也不好意思大桶的拿,每次去开心坊只带一小桶,用来冰镇一下绿豆汤什么的,解解酷暑。
等今年冬天到了,得让他们收拾出一间地窖好用来藏冰,这样明年夏天就能好过些了。
马车的声音在这寂静的午后特别的清晰,同往常一样,我们还没到院门口,大门就开了,跑出穿着小背心和短裤的小四,欢跳着跑过来拉僵绳。
这个时代的服饰极为复杂,规矩也多,纵然到了夏天,依然是长衣长袖地密不透风。我虽然没有学过服装设计,但前世的衣服的大体结构还是比较清楚的,开心坊成立后的第一个夏天,我就画了些草图,叫裁缝店做了一些宽松凉快的衣服出来给这帮孩子们穿。
这套背心短裤就是最简单的设计,不过也只能给男孩子穿穿,女孩子却是不方便的,这毕竟还是个封建社会,正经人家的女子是绝不可在大庭广众裸露出一丝肌肤的,更别论让她们穿连衣裙了。
娘亲礼佛多年,平日里基本不干涉儿女们的事情,但若是让她看见了我私下设计的裙子,只怕也要气的发抖,唉,可怜我只好在晚上睡觉的时候偷偷的穿。
罗长风才将冰块交给良嫂,就被众多的小孩围住了,他常年板着一张脸,几乎都没什么其他表情,可院子里的小孩却没几个怕他,反而他一来就黏着不看离开,倒真是奇怪的很。
我环视了一下,不见书儿祖孙。
良嫂赶紧解释,老人身体虚弱,还在床上休养,书儿则在后院,也不知道在忙些什么。
我点点头,看过书儿的爷爷后,便往后院走去,我还没见过书儿的真面目呢。
这园子本来是何财主的私人别院,虽然远不能和我家相比,倒也别有一番景致。去年我成立开心坊不久后就低价将它买了下来,想到这么大的一个园子,却只花了我五百两银子,我就笑开了花。
别人不知道,可我自己清楚,这宅子里哪里有鬼啊,即便是有鬼,那也是我闹出来的。
本来我也不会把主意打到他家头上,谁让何财主生了个畜生儿子,强行霸占了一个刚进府的丫鬟,害得丫鬟投井自尽,我也是无意中遇见那丫鬟的母亲哭泣才知道事情的前后,一怒之下,我就挑了几个人装扮成丫鬟的模样,吓傻了那个畜生,还四处传播闹鬼的消息,只不过一个月,那何财主果然就匆匆地低价变卖了这个园子,举家迁往苏州了。
何财主为人极为吝啬,总是在人前装穷,因此前院的装饰极为简朴,但自己居住的后院却是搞的相当豪华,别的不说,光睡仙阁周围那一池睡莲,据说就是十分名贵的品种。
夏天还未到,池中就陆续冒出许多花骨朵,渐渐地就开满了莲池,这些莲花不仅清香幽雅,而且花期极长,自五月开始直至深秋方才渐谢,更奇的是,普通的睡莲也不过两三种颜色,这睡仙莲的颜色却是极其繁多,不仅有粉白、粉红、粉蓝,还有深红、紫蓝等,一池莲可以同时开出众多的花色,十分赏心悦目。
现在这莲池边就蹲有一个穿着粉红裙衫小小身影,只是她不象是在赏荷,拿着根用树枝做成的简易钩,倒好象是在勾睡莲,再看她旁边的石头上,业已放了两朵盛开的睡莲。
“书儿,你在做什么呀?”我好奇地走进她。
书儿正专心地勾那睡莲,被我这一问顿时吓了一跳,手中的树枝差点落入池中。她赶紧半弯着腰转过身,低俯着身子小心翼翼地道:“对不起小姐,书儿并不是故意要摘这睡莲的,还请小姐恕罪!”
“你先起来吧!我们这里不时兴这些臭规矩。”我扶起书儿,她略带怯意地抬起头来看我,一双黑白分明的大眼睛似乎有秋水盈盈,面色红润,肌肤嫩滑无暇,果真是个小美人坯子。
书儿被我一打量,脸色微红又垂下头去。
“书儿长的果然很美,怪不得高大夫在我面前直夸你呢?”我拉起她的手走到树阴坐下。
“书儿哪里值得小姐和高大夫如此夸奖,不过是勉强能入眼而已,小姐长的才好看,比画中的仙女还要美。”书儿的语气虽然尽量显得平静,但我依然听出她的声音中带着一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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