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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富贵-第3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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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有吴大帅两眼呆呆地凝视天空,嘴里喃喃着:“这没啥,麻雀这么多,当然会引来老鹰捕食——不过,这也太巧了吧——”
    (晚上有事,两章连更)
    正文 第七十六章 飞机中的战斗机
     更新时间:2010…9…15 10:23:15 本章字数:2280
    正所谓卤水点豆腐,一物降一物,金雕一出,谁与争锋?本来还跟蝗虫似的麻雀,转眼间就作鸟兽散。
    一大半向东飞去,遮天蔽日一般飞鸟投林,回到它们原来生活的地方。那里条件虽然艰苦,但是有密林遮挡,遭遇空袭的危险比较小。
    还有一少半慌不择路,四处逃窜。虽说是一少半,但是实际数量也极为骇人,估计到哪都不会受到欢迎。
    虽然麻雀当时被称为四害之一,但是田大康是过来人,这点保护意识还是有的,并没有赶尽杀绝的想法。就连金子,也只不过是以震慑为主,麻雀太多了,就算把它累死也抓不过来啊。
    再说了,金子不是小型的猛禽,连麻雀也不放过,真要叫它去抓麻雀,还真是有点大材小用,效果也不一定好。费了挺大劲弄到一口肉,还不够垫底的呢。
    也就是几分钟的时间,空中只剩下金子在孤傲地飞翔。下面的社员也终于长出了一口气,半路上杀出个大老鹰,算是救驾喽。
    娃子们都扬着手里打下来的老家贼,呼唤天上的雄鹰下来进餐,只不过,金子只吃自己捕获的猎物,对小麻雀也根本看不上眼。
    金子在空中发出欢快的长啸,它忽然发现,地面上的野兽很多,兔子、野鸡之类,都能成为它口中的美餐,相比起原来生存的环境,不知道好了多少倍。
    “下来啦,下来啦,肯定是看中俺的麻雀——”八叉子忽然又蹦又跳,手舞足蹈,因为天空中的那只雄鹰,正向他俯冲下来,就像一道金色的闪电,追风逐电,疾驰而来。
    “加点小心——”吴大帅一声惊呼,天上那家伙毕竟是猛禽,抓一下可够受的。
    娃子们这下子为难了,既希望能跟这只英雄一般的老鹰亲近亲近,又怕它的尖嘴利爪。最后,八叉子干脆把手里的麻雀往空中一扔,然后撒腿就跑,很快就钻进大人堆里。
    他这么一带头,其他娃子也都挺不住了,立刻呼啦一下散开,就跟刚才的麻雀群差不多。
    在他们原来停留的地方,最后只剩下两个人影,正是田大康和明明,他们刚回到大部队,就被金子的鹰眼发现。
    抬头仰望天上的雄鹰,田大康心里足够震撼,那种一往无前的气势,确实叫人惊心动魄。鹰击长空,苍鹰搏兔,何等雄壮!
    就在他的胸中壮志凌云之际,忽然意识到不妙,只见金子正朝着明明落下来,联想到它的习惯,估计要把明明的小胳膊当成落脚点。
    田大康连忙把那个护臂放到明明胳膊上,还没来得及把皮套扣上,头顶上劲风扑面,田大康连忙闪到一边,脸上还是被金子的羽毛刮了一下,火烧火燎的。
    金子准确地落到明明的胳膊上,它的体重也有三四斤,明明的小胳膊太细,只能用另外一只手托着胳膊肘,这才勉强把金子支住。
    原来是明明招来的老鹰,是保护咱们麦田的小英雄!见此情景,大伙全都明白过来,虽然内心都十分惊奇,但是还都可以接受,毕竟明明原来的肩膀上,也总是落着一直傻乎乎的棒槌鸟。
    哗啦一下,小娃子又潮水一般冲上来,把明明围在当中,都无比羡慕地望着金子,脸上一片痴迷。大概每个人都在幻想:要是俺也有这么一头大老鹰该多好啊!
    “大老鹰真神气,你吃不吃麻雀?”八叉子喂鹰之心不死,不过很快就发现,刚才自己手里的那只死麻雀已经不知道落到哪去了。
    “俺这有,大老鹰你吃吧——”三光子手疾眼快,把手里的一只麻雀递过去。
    金子的眼睛一下子瞪起来,这一瞬间,大伙有一种错觉,似乎有两道光芒一闪而过,都吓得不由自主倒退两步。
    “金子乖,他们都是小哥哥。”明明用小脑瓜碰碰金子,轻声安慰。金子虽然不再攻击,但是也是对这帮小娃子不屑一顾,弄得他们心里酸溜溜:“还是棒槌好啊,平易近人。”
    “走啦,都回村,把镰刀好好磨磨,三天后开始收小麦。”老支书留下两个人看守麦田,其他人等沥沥拉拉往回走。
    金子也一飞冲天,很快就消失踪迹,估计是先视察自个的领空去了。
    当天下午,公社的通讯员就骑着自行车赶过来,说是有几股规模不小的麻雀群,正在各个大队流窜,要求严防死守,确保劳动果实不要被阶级敌人破话。
    不过在五星大队溜达一圈,村里村外连一只老家贼都没看到,倒是不少人家的房檐子里面,传来鸟崽子的叫声,十分凄厉,看那架势是饿坏了。
    一问之下,这才得知村子里面有一只金雕守护,通讯员立刻赶回公社汇报。这样的护粮模范,没准能树立正面典型呢。
    到了吃晚饭的时候,社员们这才发现,那些原来居住在各家各户的老家贼偷偷摸摸飞回来,想来也舍不下窝里的崽子。
    观察了一圈,看到金子对它们不屑一顾,于是也就开始给鸟崽子喂食,只不过,飞行的时候都小心翼翼,真跟做贼似的。老家贼这个称号,今天终于是名副其实了。
    而金子就落在村子东头的大树上,那里原来有个老鸹窝,结果马上就变成它的临时司令部,以后稍微扩建一下,也勉强可以当做鹰巢。
    看到金子在屯子安家落户,大伙都拍手相庆,都吵吵也有战斗机了,防空能力极大增强。
    第二天早上,田大康领着明明上学,就看到从公路上飞驰而来两台自行车,到了近前,跳下两个大汉,急火火地问:“你们村是不是有一只大老鹰?”
    田大康往村头的大树望望,晨光之中,隐约看到金子的身上的羽毛闪烁,于是就点点头。
    那两个人一拍大腿:“太好了,俺们是夏家围子的,麦地里来了不少家雀,请你们村的神鹰来帮忙呢,快领俺们找你们队长去!”
    田大康抓抓后脑勺,笑呵呵地说:“找队长叔也没用,俺才是主要人物——”
    说话间,瞟了明明一眼,只见小家伙正笑吟吟地朝着他刮鼻子呢,于是连忙改口:“大老鹰是明明的,不过,俺是明明他哥——”
    正文 第七十七章 神雕侠侣
     更新时间:2010…9…15 10:23:15 本章字数:2300
    田大康和明明美滋滋地坐在自行车后面,而金子则在天空盘旋。相对于它的速度来说,地上的自行车比老牛破车还慢。
    来搬兵的夏家围子的民兵连长夏大宇,昨天晚上,他去公社汇报“麻灾”,听说五星大队有一只大老鹰,威震麻坛,所以一大早就来了。
    夏家围子在公社东边偏北,情况跟田大康他们屯差不多,也是面山而居。等一行人到站之后,金子已经收拢到明明的手臂,两个小娃子并肩而行,人虽小,但是有金子助阵,气势极大。
    田大康心中得意,左顾右盼,还真找到点高人的感觉。歪头瞧瞧明明,再瞧瞧她胳膊上的大老鹰,心里突发奇想:这不就是神雕侠侣嘛——
    想到这里,也不禁微微有点脸上发烧:要是一直这样下去,娶明明当媳妇好像也不错啊,名正言顺的青梅竹马、两小无猜,嘿嘿……
    就在他做梦娶媳妇想美事之际,已经来到生产队,夏队长早就闻讯迎出来,看到威风凛凛的金子,立刻眉开眼笑:“欢迎两位小英雄,咱们先上地,撵跑老家贼之后,再好好招待你们!”
    田大康捏捏明明的手心,两个人脸上都美个滋的:长这么大,还真是头一回当英雄,这种感觉,怎一个爽字了得?
    于是前呼后拥之下,前往麦田。田大康看到明明托着金子,实在是辛苦,于是就商量道:“金子,上俺胳膊上呆一会呗——”
    金子当然是不屑一顾,田大康试着伸出胳膊,金子又用钢钩招呼,吓得田大康连连摆手:“咱们这个是人民内部矛盾,回家解决。”
    还是明明懂事,跟着金子嘀咕几句,金子这才不大情愿地落到田大康的肩膀上,一边走,翅膀还不时在他的脑瓜上拍打两下,也算是公报私仇。
    先去的是北长垄,因为每一垄地都有三里多,所以就这么叫了。只见不少社员都在这忙活,拿着大鞭子的,敲破锣的,八仙过海,但是基本上都没啥效果。
    “俺们俩是不见麻雀不撒鹰,不过,咱们也得讲究点战术,不能把家雀撵跑拉倒,万一再跑到别的大队,有嫁祸于人的嫌疑。”田大康有了上一次的经验,决定叫金子从西边发起冲锋,这样基本上可以把麻雀撵回大山。
    于是走到麦田的最西边,田大康嘴里吆喝一声:“金子,出击!”
    可惜的是,他说话不大好使,金子根本就不搭理他。没法子,只好叫明明来指挥这个小大爷。
    很快,金子就飞上半空,它并没有急于冲向麻雀群,而是长啼一声,就在西边盘旋,切断麻雀的后路。
    这些麻雀基本上都是从五星大队飞来的,一看到金子,早就成了惊弓之鸟,扑喇着翅膀仓皇逃窜,一点事儿都没费,稻田里面就再也找不到一只麻雀的身影。
    “真是名不虚传,厉害厉害!”夏队长乐得合不拢嘴,不住口地夸奖两位小英雄。
    夏大宇赶忙在旁边提醒:“那边还几片麦地呢,是不是也一起解决。”
    于是,大伙又辗转到村子南边,还没等金子飞到地方,黑压压的麻雀群就望风而逃,还真是省事。
    危机顺利解除,夏队长就把两位小英雄请回村,基本上已经晌午了,所以就在家里设宴庆功。村里的娃子们围上来一大群,都眼巴巴地来看金子。当他们看到双目失明的明明,就是大老鹰的主人,都羡慕坏了。
    在以后的几个月里,夏家围子的娃子们养鸟成风,甚至还有一个养了一只乌鸦幼崽,长大以后,整天在屯子里面哇哇怪叫,把大伙都烦坏了。毕竟在老百姓的心目之中,乌鸦和喜鹊正好相反,绝对不是什么好鸟,口碑和夜猫子并列。
    夏队长把屯子里面目前最好的吃喝端上来,这规格,在夏家围子的队史上,也绝对是破天荒的。因为那个时候,没人敢大吃大喝,所以即便是公社的领导下乡来这,也就是一饭一菜,煎一盘鸡蛋就算好的了。
    而今个这顿饭,竟然有罕见的野鸡炖蘑菇,要知道,过年的时候,一般人家也吃不上这个啊,那是纯正的野味。
    另外还有一条胖头鱼,用大茶盘子端上来,一条鱼,就满满装了一下子,足见其个头有多大。
    田大康当然不会客气,先吃个实惠再说。他夹起胖头鱼的下巴颌,送到明明碗里。胖头鱼的鱼头最大,也最香,而最精华的部分,就是鱼唇,明明是首功之臣,有资格享用。
    至于最大的功臣金子,本来也有奖励,夏队长一狠心,把自家的一只老母鸡舍出来,舍身饲鹰。
    只不过,田大康觉得不能惯着金子这个臭毛病,万一以后记住了,天天上演“老鹰抓小鸡”,谁能架住啊。还是叫它自己动爪,丰衣足食吧。
    刚吃了几口,就有几个人闯进屋里:“哎呀,可下子找着了,赶紧上俺们大队吧,也闹麻雀呢——”
    夏队长立立起眼睛:“等两位小英雄吃完饭的啊——”
    田大康一边啃鸡膀子,一边说:“不忙,咱们一个队一个队吃——呵呵——撵麻雀。”
    吃了两碗小米干饭之后,田大康和明明就继续上路,奔走在红旗公社的各个生产队。到了后来,身边好几个大队的干部盯着,因为抢人,吵得面红耳赤。
    “明明,咱们哥俩成香饽饽啦——”田大康跟明明咬耳朵,看来,今天晚上是别想回家了。
    “富贵哥,这样也不是办法,我们还得上学呢。要不把金子放出去,叫它自己干活吧?”明明比较有正事。
    田大康虽然舍不得这种当英雄的感觉,再说了,还能混吃混喝的,不过总不能叫明明比下去,所以只好答应。
    于是,神雕腾空,而一对小侠侣则被送回了五星大队。到家之后,田大康这才一拍大腿:“哎呀呀,忘了一件大事,没收费啊!”
    老支书则吧嗒着小烟袋:“目光要长远一点嘛,没有会不着的亲家,等到了秋天,咱们挨个大队收粮食去,不怕他们不给。嘿嘿,想不到啊,竟然把口粮的事解决啦,每个大队收多少好呢,估计五千斤差不多——”
    田大康不由缩缩小脖子,心里慨叹道:“真狠啊!”
    正文 第七十八章 哥哥和蝈蝈
     更新时间:2010…9…15 10:23:15 本章字数:2217
    七月流火,麦浪滚滚,放眼望去,如同一片片金色的海洋。沉甸甸的麦穗已经灌饱了浆,等候人们的收割。
    东北这地方的秋收,分成两部分,一个是麦秋,主要就是收麦子和亚麻,另外到了九月末,就是大秋,苞米、黄豆、土豆、高梁之类,全都要颗粒归仓。
    麦秋时节,学校也放假三天,小娃子们也都跟着上地,别的活干不了,挎着小筐捡麦穗啥的,还是可以胜任的。
    早上三点半,天刚蒙蒙亮,太阳还没出来呢,生产队的破铁桶就敲响了。壮劳力都拎着镰刀,夹着磨石,开始上工。
    收庄稼,有时候就是抢庄稼。就比如说小麦吧,要是赶上连阴雨,一下五七八天的,麦粒在麦秸上就能发芽,根本没法吃。
    就算是割完了也不能掉以轻心,一捆捆的麦子码在地里,慢慢上干,这时候赶上涝套雨,小麦照样生芽子。
    不过或许是经历了太多的磨难,社员们出屋一瞧,亮瓦晴天的,一丝云彩都没有。而且早晨起来,天气比较凉快,干活不遭罪。
    到了地里,一组一组分派任务。通常情况下,人员都搭配开,实力比较均衡,毕竟人和人之间,能力上还是有差距的。
    生产队干活,譬如铲地和割地之类,每一组都有打头的,通常干活最地道,手把也最利索,在前面领着。其他人都以他为标准,不能落后太多,否则就被笑话了。
    唰唰唰——辽阔的麦田里面,只有镰刀割断麦茬发出的声响,虽然单调,但是却又无比欢快,因为这是丰收的乐曲。
    干到早晨七点多钟,妇女们就把饭菜送到地头,而那些小娃子,也都到了,一片片整整齐齐的麦茬,够他们捡一阵子的了。
    早上的伙食也不能糊弄,割地是重体力劳动,肚里没食可不成。大水桶里面装着金黄的小米饭,一粒是一粒,不粘不黏,米香浓,有嚼头。
    菜是新下来的豆角,里面还有大片腊肉,放点粉条,一人一大勺子。豆角翠绿,粉条红呼呼,看着就有食欲。
    当然还少不了咸菜,因为是重体力劳动,这时候又正是盛夏,不干活还一身汗呢,老百姓说得汗珠子掉地下摔八瓣,大致就是这种天气,所以必须多补充点盐分。
    吃饱饭抽袋烟,就连不少小媳妇也都叼着大烟袋,这也是东北的一大特色,大姑娘叼着个大烟袋嘛。一般时候,都是从娘家陪送过来的。
    趁着这难得的休息时间,大伙一边磨刀,一边说说笑笑,打打闹闹。不可避免的,有人扯一些少儿不宜的笑话,引来一帮老娘们的围攻,都是常有的事。
    而那些小娃子,也都开小差,逮蚂蚱,抓蝈蝈,先玩够了再干活。农村的娃子,都有一手编蝈蝈笼子的手艺。田大康领着八大金刚,用镰刀头把麦秸割下来,表面的皮子清理掉,然后编出一个方形的底座,上面就用麦秸拧成一层一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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