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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门闺秀 全-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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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宛娘将容氏的手推了回去,轻声道:“娘,您放心,齐哥儿他爹明年参加秋闱的盘缠我留着呢!再说,不是还有一年多吗?我们也还能再攒点。”
容氏看顾宛娘胸有成竹的样子,不像是哄她,这才将这十两银子收下了。心中却在感叹,顾家这门亲事结得可真是不错,对出嫁的姑娘也太大方了。要是自家大姑娘回来要白拿银子,别说十两,就是一吊钱,老大媳妇就能跟老大吵上三个月不止……
------题外话------
这两章有点少,下一章一定多更点。
☆、第二十二章 虫子很好吃
日子就这么忙忙碌碌地过去,天气越来越热,但小孩子的日子却越过越乐呵了。
夏天到了,梨子成熟了,山上的野果子也成熟了,小河里每天都有孩子玩水捉鱼抓虾。
安然对这一切都很感兴趣。
今年家里的杏花倒是开了一树,却只结了十几个果子,还没到熟透,就被哥哥摘下来给她吃了。山上的野梨树果然不好吃,削了皮还是咬不动,汁水少,砂子粗,只有一点点清香味,几乎都尝不到甜味儿。果然是不好吃。
“哥哥,你说村子里哪家的梨树结果好吃?”要不她悄悄弄一回嫁接?只要不传出去,应该问题不大。只是具体怎么操作,她可没做过,也不知道能不能成功。
“都说五奶奶家的梨子好吃,不过我没吃过。”安齐想了想,对妹妹说,“要不明天我去五奶奶家要两个给你尝尝?我拿一个鸡蛋过去换,五奶奶一定会给的。”
安然思索了半天,点了点头。总要先看看品种的,要是品种好,这才值得冒险。
“哥哥,我们找地瓜吃吧!”
“好!”
安然口中的地瓜是一种爬在地上的藤萝植物的果实,不过拇指大小,成熟的时候粉红粉红的,颜色很漂亮,半埋在泥地里,要小心的掏出来,拿到小河里清洗干净,掐掉两头的蒂,就可以吃了。酸酸甜甜的,极为可口。只是这个东西性热,吃多了要上火,安齐也不敢让她多吃,每天只带着她掏个二十来个就不让吃了。
山上还有覆盆子和刺梨、刺莓,虽然比不上正经水果甜美多汁,但在没有水果可吃的乡下,那就是孩子们的无上美味。安然一边吃一边观察,金黄色的刺梨样子也挺别致的,做个簪子应该好看,嗯,耳坠子也不错,手镯似乎也行;那个刺莓要是用红宝石做成发簪和项链一定好看,对了,还有戒指和耳坠。嗯,下次画给小舅舅带回去。
为了给妹妹摘这些小果子,安齐的小手不知道被扎了多少小刺,每天都要用娘亲的绣花针挑出来。
安然见了,心里也很是过意不去,她都这么“大”的人了,竟然这么馋嘴,害得还是小孩子的哥哥总是受伤。但安齐总是安慰她说自己也爱吃,村里的小孩子都是这么过来的,谁没被这些小刺扎过?
山坡是无主的,孩子们都馋着呢,要想抢先摘到成熟的野果子,不抢不行啊!既然要拼速度,被刺扎就难免了。村里的孩子们都习惯了。
其实这些都是小事,大问题是山上蛇虫太多,一不小心就能遇上。
自从安然和哥哥在山坡上找刺梨吃却差点被蛇咬之后,她就再也不上山了,也不让哥哥上山去。
于是,他们午后的活动便改成了去小河里摸鱼。
小河不过一丈来宽,水也不深,一般刚没小腿,深的地方却有五六尺,那是村里人挖了来蓄水洗衣服的。
于是,小河边便经常可以看到安然提着小竹篓,安齐卷着裤管在小河里摸鱼。鱼不常摸到,螃蟹倒是时不时能找到一两个,虽然远远比不得安然前世吃的大闸蟹,却也聊胜于无了。
其实最香还要算在竹林里抓的竹心虫,嘴像钻头一样又长又硬,能钻穿竹笋的外壳吃里面的嫩笋,脚上有倒钩,能牢牢地抓在竹笋上。虽然有翅膀,但似乎运动神经不灵敏,都被人抓住了才开始做准备,哪里还能逃得掉?
安齐小心地将这虫子脚上长倒钩的那一截掰掉,用细细的竹签儿插在最大的那对足上,而后只需拿着竹签儿,就不怕这虫子跑了。安齐这才递给安然拿着。这个时候,人放开了虫子只拿着竹签儿,虫子以为自己逃跑的机会到了,便使劲地飞啊飞啊,扇起风就像一把小风扇似的,有趣又好玩。安然喜欢得不行,天然风扇,还不用电的,呵呵。
等玩腻了,就回家放到灶里的热灰里烧了吃,香得很。然后第二天中午再出去捉。安然还吃过蝗虫呢,不过她私以为蝗虫虽然跟这竹心虫都是昆虫,味道却不如这竹心虫好吃。可惜的是村里的孩子都喜欢去竹林里捉这中竹心虫吃,安齐和安然兄妹俩一要速度快,二要眼睛巧,三要动作迅速,这才能抢到,不然说不定就被别的孩子抢了先。
唉,别说吃虫子恶心,没有肉吃的孩子,也只能吃虫子解馋了。
日子就这么一天天过去,眼看就要秋收了。赵世华这些天每天都要去田里看看。
安然犹豫了许久,终于在一次随爹爹去田里看稻谷时开口道:“爹爹,地里的韭菜割了一茬过些天又长出来了。您说这稻谷要是割了能不能再长出来?”
赵世华一怔,正要反驳她稻谷可不是韭菜,却忽然想到,自己女儿可不是个随便开口胡说八道的人。而且,没有试过谁又能下结论?他想起以前秋收以后,有时候因为忙耽搁了犁田,那稻桩上不就发了新芽出来吗?只是不知道会不会再抽稻穗,需要多长的时间。而且,他似乎总觉得自己在什么书上见过类似的记述。
想到这里,赵世华便回家取了镰刀来,割了八株稻穗,并留下高矮不同的八种稻桩以便观察。
安然见了,心中暗自感叹,爹爹真的是个聪明又注重实践的人啊。以后要是当了官,一定能当个好官!
☆、第二十三章 想买安然当丫头
回家以后,顾宛娘看到赵世华割了尚未成熟的稻穗,很是奇怪。赵世华便笑道:“我看那韭菜割了一茬很快又长出一茬来,我试试看这稻子能不能再长出一茬来。”
顾宛娘张口结舌,但随即便笑了。她也不是第一天才认识赵世华,他不就是这样的人吗?想到什么就要动手试试才甘心。
而后,赵世华便去书架上找书看。他依稀记得小时候似乎在哪本书上好像见过水稻再生的描述。可惜,他找了几天,连大哥家的书柜都找了,还是没有找到。赵世华记得祖父过世以后,娘亲好像卖过几次书的,估计是被当成无用的杂书卖掉了吧!等农闲的时候,再去县里的书铺看看,现在有余钱了,也可以买几本新书了。
不过几天,田里的稻子就变得金灿灿沉甸甸了。赵家父子几个本来说好以后农忙还是相互帮衬着干活的,但现在赵世华考了秀才,赵茂生便不让他下地收割了,说这活儿太累,不能让他损了身体。
对此王氏很有意见,凭啥老二不给他们家干活,却让他们去给他白干活啊?可是老大眼睛一瞪,她便住声了。她发现现在丈夫的脾气越来越不好了,以前不过吼她几声,她还可以当没听到,现在却是动不动就要动手的,这拳头落到了身上,不长记性不行啊。
商量之后,决定还是先将二老地里的稻子收了,然后收老大家里的。
赵世华心里觉得过意不去,想着自己家地本来就少,便和顾宛娘商量了一下,自己夫妻两个下田将地里的稻子割回来。安齐见了,说自己是个大孩子了,也要跟着去帮忙,赵世华想了想,便准了。他认为,女儿是需要娇养着的,男孩子嘛,还是要吃得苦才能成才。
赵世华检查了几天前自己割掉的几株稻穗,选了出芽最好的给顾宛娘和赵安齐看,三个人便大致按着这个高度收割,与平日里齐地收割大不相同。
邻居看到了,只当这夫妻两个偷懒取巧,割得高一些,一来可以少弯腰,二来挑回去也可以省力。
赵茂生父子三个很快就知道了。老头子将赵世华说了一通,但赵世华固执起来,却是谁都劝说不下来的。他不去给二老帮忙心里就很过意不去了,怎么能自己闲着,让二老帮他干这样的脏活儿累活儿?赵茂生看儿子坚持,想了想也就随他去了。毕竟老二家地少,也不过两三天就全部割完了。
赵安齐今年七岁了,今年是第一次跟着大人下田割稻,他人矮,反而不用弯腰,倒是比爹娘都轻松些。只是人小,力气也不大,割一会儿要歇一会儿。
安然负责在晒坝上看着鸡鸭,她提着一根小竹竿,在晒坝上跑来跑去,将想要偷吃的鸡鸭追得到处乱跑,没两下就晒得满头大汗。
这活儿去年安然就干过一次了,倒也驾轻就熟。只是,真的很累啊!好在就这么两三天而已,只要将割下来的稻谷晒上一天,再击打下来,后面再晒上一两天就可以装到柜子里了。每次跑累了,安然就想想爹娘和哥哥还在田里割稻谷,那个活儿更脏更累,她就没有任何抱怨,觉得再累都是幸福的。
这时,大路上忽然来了一辆漂亮的马车,看到晒坝上只有一个小姑娘,便在路边停下来,车夫下车过来问道:“小姑娘别怕,我是问路的。请问这村里有个赵秀才,你知道是哪家吗?”
安然一愣,赵秀才?找爹爹的?
“你们是什么人啊?找赵秀才做什么?”安然问道。
车夫见安然不回答自己的话,反而问起他们的来历,不由得很有些意外。要知道乡下的孩子,特别是女孩子,一般都是很胆小的。而安然看起来还这么小,居然吐字如此清晰,一双滴溜溜的眼睛一看就知道很聪明,神色间没有半分的惊恐,竟然是一副落落大方的样子。
这时,忽然从车里跳出来一个八九岁的男孩子,穿着一身蓝色的丝绸圆领长袍,胸口绣着大大的吉祥五福团纹,袖口和衣襟上还绣了海浪纹的花样。虽然头顶上太阳火辣辣的,却时有清风徐徐,那袍子所用的丝绸极薄,被风一吹便紧贴在身上,连里面白色的软纱细麻布的亵裤都若隐若现。
这孩子五官生得还算不错,只是身体略有些发胖,眉间有些骄横之色,让人喜欢不起来。
安然暗忖,这一身衣服穿着倒是凉快得很。看起来应该是个很有钱的人,只是不知道找爹爹做什么。
“喂,问你话呢!就是你!”那男孩子指着安然道,“你到底知不知道那个赵秀才住哪儿?快引我们去!到了地方小爷赏你果子吃!”
这话说得实在不好听。但安然看在对方是一个小孩子的份上,也就不好意思跟人家计较了。不过,既然让她不高兴,她自然也懒得理会他。
那车夫见安然不理会自家少爷,又见自己少爷似乎有些生气了,担心他发怒伤了这聪明伶俐的小姑娘,忙道:“这是姚老爷家的小公子,是想请赵秀才去府上当西席的。小姑娘,你要是知道赵秀才家在哪儿,就带我们去吧!等到了地方自会给你赏钱。”
安然原本还担心是不是爹爹去州府院试是认识的什么朋友来访,听说是镇上的姚老爷,又是请爹爹去当西席的,当下也就没有什么顾虑了,她轻轻一笑道:“只怕二位要白跑一趟了。赵秀才说了不会开馆授徒,也不会给人家当西席的。他家里还有妻子儿女要照顾呢!”
安然此话一出,不但那男孩子愣神,就连在马车里没有出来的姚老爷都怔了一下。这话是一个三四岁的小丫头能说得出来的?
姚老爷撑着伞掀开车帘跳下来,上前几步问道:“小姑娘,你家大人呢?怎么偌大个王家村,连个大人都找不到?”
安然猜测着这位应该就是镇上有名的姚老爷了,便随口回了一句:“这几日忙着秋收,大人都在地里呢!”留在家的不是像她这样的小孩子,就是老得走不得路的老人,这半晌午的,自然看不到大人。
姚老爷看着安然小小年纪,说话却极清楚明白,一张小脸被太阳晒得红扑扑的,倒是十分可爱,特别那一双眼睛,一看就是个机灵的,不由得满脸趣味道:“小姑娘,家里还有什么人啊?看你口齿伶俐,不如去我家给我儿当个研墨的小丫头吧?到了我家,吃好的,穿好的,更不用日晒雨淋,只要伺候少爷读书就行了。”
☆、第二十四章 千金不卖
安然听到这里,再也没有兴趣陪他们磕牙浪费时间了。
“姚老爷,你们可以回去了,赵秀才明年还要参加秋闱呢,是不会去你们府上当西席的。”说完,她转身就去追赶偷吃的鸡鸭去了。
这时,那位姚少爷忽然跳脚道:“好你个不识好歹的臭丫头!爹,把她买回去给我当丫头!她长得好看,长大了还可以给我当暖床的媳妇儿!”
姚老爷看着安然的小身影,乐呵呵地说:“当媳妇不行,倒是难得聪明伶俐,要是从小调教好了,以后当个小妾还可以。”
这时,赵世华挑着割下来的稻穗回来,正好听到这话。他当即放下担子,怒气冲冲地提着扁担大步走过来,高声道:“岂有此理!你们是什么人?凭什么非议我女儿?莫不是哪里来的拐子想要拐卖孩子?”
姚老爷见人家大人来了,脸上略有些尴尬地说:“对不住,对不住,方才我们是看到这小姑娘聪明伶俐,心中喜爱,所以才跟她打探家里的大人在何处,是想买回去给我……”
“住口!”赵世华怒吼一声道,“你当自己有钱就什么都可以买吗?我家的姑娘乃是家中至宝,千金不换。休要再让我听到这种话,否则别怪我不客气!走,你们快走!这里不欢迎你们!”
姚老爷看赵世华穿着无袖的褂子,光着的膀子上还粘着几片零碎的稻叶,满头大汗,一看就是刚从地里回来。他暗自撇撇嘴,想着不过是个穷种地的,居然敢以这样的口气跟自己说话,那气就腾腾腾地往上冒。
那车夫见自己老爷冷下脸来,赶紧道:“这位是姚老爷,这一片地都是姚老爷的,你这汉子是哪家的?竟然如此对老爷无礼?”
赵世华挑挑眉,冷哼一声道:“原来是姚老爷。村里人都说姚老爷是个大善人,原来闻名不如见面。大善人竟然会无故非议人家的姑娘?怎么,难道大善人还想强买强卖不成?”
姚老爷原本以为赵世华知道了自己的身份就会对自己诚惶诚恐起来,却不料此人竟然一点不将自己放在眼里,言辞还如此尖锐。而且,看此人说话气度,倒不像个种田的佃农,难道他还读过书不成?
“你是哪家的后生?不想再种姚家的地了不成?”姚老爷沉着脸道。
赵世华冷哼一声道:“我姓赵,我家的地是祖上传下来的,可不是你姚家的!”
姚老爷立即反应过来,姓赵,这个年纪,词锋又如此尖锐的,只怕就是那位赵秀才了。他之前就听说这赵秀才家里很穷,所以特意选了这个时间过来,就是想趁着赵世华下地干活最辛苦最狼狈的时候动之以情把人请回去。
他原想着,自己衣着光鲜乘着马车而来,看到赵秀才浑身汗水灰尘地在地里干活儿,他再做出一副诚恳的架势来,加之许以重利,估计这赵秀才就会对自己感恩戴德,答应给自己的儿子当西席,好好教导自己的儿子了。谁能想到,事情偏偏成了这样子呢?不但自己预料的场景没出现,反而得罪了人家。
姚老爷略迟疑了一下,还是把来意说了。
“这位就是此科的赵秀才赵老爷了吧?久闻大名。方才不过是误会一场。我们此来,原本是想请赵老爷去府上当西席的,因为不识路,所以才下车问询令爱千金的……”
赵世华冷哼一声道:“原来背后非议良家女儿也算误会。那就暂且算做误会吧!但还就请姚老爷管好令公子和下人,我赵盛林的女儿可不是给人胡乱编排的!”
姚老爷见赵世华如此倨傲,心里也不太喜欢,但不把人请回去,又如何能折服他?不能折服此人,他心里就不痛快。
想到这里,姚老爷又耐着性子追问道:“不知道赵老爷可愿给犬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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